◇文/ 侯睿哲
29岁时,梅兰芳忙里偷闲,约几位挚友到香山小憩几天,既为切磋技艺,也为寻幽览胜。有一次,他在一个幽密之处,发现一方掩映在绿荫之中的巨石,一时兴起,即在巨石上写下一“梅”字,又在左下方写了“兰芳”两个小字,后来人称“梅石”。当时写字的地方山高峰险,游人罕至,并没有被外人发现。
过了一段时间,梅兰芳对自己的题字深感不安:这不就是乱刻“到此一游”吗?于是他主动找到当年主管香山慈幼院的熊希龄认错,连连道歉说:“未经同意就在石头上写字,我请求罚款或怎么处置都行。”正好当时熊希龄正为办学经费短缺而发愁,便灵机一动说:“现在木已成舟,光认错已无法弥补了。就罚你在香山搞一场义演吧。”梅兰芳爽快答应,并在演出之后将全部演出收入11000元捐献出来,解了熊希龄办学的燃眉之急。现在,游人到此,导游都会风趣地介绍说:“那个‘梅’字不便宜,价值11000元!”
年轻的梅兰芳擅自在园林胜迹上写字,确实理亏,但他能及时反省,正视自己的过错,主动“负荆请罪”,并甘愿承担责任,也不失为君子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