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更有力 湿地添活力
——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迈上新台阶

2022-04-15 03:04绿文
国土绿化 2022年2期
关键词:巢湖安徽安徽省

绿文

安徽地跨长江、淮河、新安江三大流域,境内河流纵横,湖泊密布,湿地生态区位极其重要。巢湖为全国第五大淡水湖,分布于淮北、淮南、阜阳、亳州等地的采煤塌陷湿地在全国极具特色,安庆沿江大型湖泊集中成片,构筑了长江中下游区域享有盛名的华阳河湖群。

近年来,安徽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全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体制机制。先后颁布《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安徽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安徽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和《安徽省重要湿地保护修复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等法规文件。其中,《安徽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系全国首个自然公园管理办法。将湿地保护率纳入林长制、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

二是发挥湿地蓄洪区生态保护功能。按照生态湿地功能定位,开展生态湿地蓄洪区生态保护修复,根据微地形状况,提出适应季节性水位变化、成活率高和耐水淹的69 种植物名录,形成湿地植物配置正面清单。推进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十五里河、南淝河等33 条入湖河流、湿地蓄洪区为重点,建设肥东十八联圩、肥西三河等10 处湿地,总面积100平方公里,投资估算95 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58 亿元,拆迁6822 户,退耕4.1 万亩,退养1.5 万亩,退居0.6 万亩,栽植乔木32.6 万株,灌木334.5 万平方米,水生植被617.1 万平方米,恢复修复湿地5340 公顷。

三是构建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发布省重要湿地52 处,一般湿地517处;已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23 处、湿地公园64 处、湿地保护小区609处。全省湿地保护率达51.5% 。

四是推动湿地助力“双碳”目标。以“湿地与碳汇”为主题的2021年“安徽湿地日”,创新组织开展“安徽省首次‘互联网+湿地’义务认购”活动,旨在引导社会公众了解湿地碳汇功能,积极参与湿地碳汇行动,以方便群众“尽心”,吸引社会“尽责”,助推政府“尽力”。目前,已成立湿地碳汇研究课题组,开展石臼湖湿地碳汇计量工作。

安庆菜子湖国家湿地公园

五是强化湿地保护修复科技支撑。开展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利用系列课题研究,“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颁布《湿地植被修复技术规程》《省级湿地公园建设规范》《湿地生态状况评估技术规范》和《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生态监测技术规程》4 项省级技术标准。

六是广泛开展湿地保护科普宣教。创办《湿地文学》,出版《安徽湿地保护修复实践与探索》《湿地保护知识读本·学生版》和《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释义》等湿地保护系列著作,制作湿地保护公益广告等系列宣传片,持续开展“世界湿地日”“安徽湿地日”等宣传活动。

一系列强有力的保护修复措施,让安徽省湿地总面积达104.18 万公顷。如今,巢湖湿地的鸟类升至300 多种,成为国家三部委公布的10 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唯一入选的湖泊。

湿地保护没有终点,下一步安徽省将认真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各项法律规定,以制度建设推动湿地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完善湿地分级管理制度,发布《安徽省重要湿地名录(第二批)》。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湿地占补平衡制度、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湿地保护专家咨询机制等。

开展湿地动态监测。围绕水草、水鸟、水质、水量等湿地重要指标组织开展省重要湿地生态功能、面临威胁和健康状况等监测评估工作,发布全省湿地白皮书。

发挥工程带动效应。以《长三角区域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十四五”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涉及安徽省重要建设内容和安徽省环巢湖十大湿地等重大工程项目为抓手,推动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创新,不断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强化湿地碳汇研究。开展湿地碳汇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逐步建立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湿地资源总量管控、湿地占补平衡、小微湿地认养、湿地植被恢复、湿地生态修复等工作,将湿地碳汇功能发挥作为打通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

强化湿地建设管理。结合乡村振兴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充分发挥小微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努力打造一批“机构健全、生态优良、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的湿地公园,使湿地公园成为地方特色“网红”打卡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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