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朝阳 黄婧蕾
摘 要:电视问政作为近年来的一种新兴的政民沟通形式备受关注,其以新形势下的新的语态转化,将先前的“单向管理”转化为“双向沟通”,实现了公众话语权的再分配,使得日常政治参与中公共政策制定环节的话语权不再仅仅只限于政府决策层与少部分权威专家,而是由“我们”——这一更宽广的“社会复合主体”来承担。公共议题设置者与讨论者的扩容、公共话语权在参与决策过程中重新分配,有效地加强了政策制定政策与民意的对接。基于此,选取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我们圆桌会》,针对“电视问政”这一形式如何实现公众话语权的再分配,由公众话语权再分配产生的群众舆论如何对政府决策产生影响等相关问题展开讨论。
关键词:电视问政;《我们圆桌会》;公共话语权;政府决策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2)01-0149-03
电视问政作为当代政民沟通的重要传媒形式,是政府部门作为公权力的掌握者宣传既定政策、接受群众反馈、科学民主决策的手段,也是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现社会主义主人翁精神的主要途径。近些年来,电视问政在其现实性上作为一种新兴的问政形式,成了一种“潮流”。
笔者认为,电视问政是以社会公众为表达主体,以公共事务、集体利益为探讨的中心对象,以电视节目作为传递信息的平台和载体,对以政府相关部门为主要代表的权威机构进行问题反馈与诉求表达的一种传播活动和传播现象。从广义的角度看,电视问政兼具政治性、公共性与社会性;其次,电视问政节目必须包含以政府部门为代表的公共管理主体和包括市民代表、第三方机构代表等在内的意见反馈与诉求表达的主体;最后,电视问政必须由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代表共同参与,且双方要有一定程度的互动与交流。
一、电视问政节目的发展现状
本文选择“电视问政节目个案分析”这一研究方式,结合对相关对象开展的访谈来对相关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解答。目前,国内电视问政类节目的播出频道、栏目名称、创办名称、节目形态以及主办单位是本文论题展开讨论的最初切入点,笔者通过初步的不完整统计,汇总与整理如表1所示。
通过对比,我们发现目前国内电视问政类节目的创办理念与运作流程各不相同,其中大部分的电视问政类节目都是由地方政府与电视台联合创办,而且各个节目在公共话语权再分配中的作用以及其对政府决策的影响也大有不同。
二、《我们圆桌会》对公众话语权的再分配
随着电视问政这一新兴问政形式热度的不断上升,该话题的讨论度也不断上升,不同学者从不同的层面入手开展了各自的研究,以电视问政发挥作用的层面来看,主要有舆论监督新常态、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与社会协商民主进程等几大切入点。笔者在了解《我们圆桌会》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选取了一个新的切入点——电视问政节目对公众话语权的再分配这一角度展开讨论与研究。杭州电视台《我们圆桌会》栏目在其现实性上具有自身较为鲜明的特点,至今仍在继续发挥着自己的作用,致力于搭建民众与决策者之间平等参与、交流协商的平台。
对于公众话语权概念的界定,最重要的一点是公众不完全等同于群众,公众指的是与特定政策问题相关的各个群体,其中并无领导与群众的身份区别,也不是“领导”居高临下对“群众”的“倾听”:在民生问题面前,群众都拥有着平等的话语权。在电视问政形式下,“再分配”这一概念在其现实性上被用于非现金非实物的公众话语权上,社会上各个主体通过电视问政这一形式,在原有的政策公开基础上再次得到了进行利益表达的机会。通过这样的公众话语权再分配,参与到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或广泛联系的公共事务决策中去,为自己的权益“发声”。
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我们圆桌会》节目播出的一期关于杭州车辆“错峰限行的圆桌讨论为例进行个案分析,通过对曾受邀参与当期《我们圆桌会》节目录制的学者进行访谈,可以得出以下信息。
(一)嘉宾邀请流程与录制模式
《我们圆桌会》从杭州各所高校中邀请对相关领域有过深入研究的学者作为嘉宾,且只告诉嘉宾当期主题与录制时间和地点,在未知当期节目具体内容的情况下邀请嘉宾到现场直接“入桌”讨论。对此,在被访谈者表示:“节目录制并不是事先特地准备的,而是基于征求意见的角度征求各方意见,比较公开透明。”
(二)对节目中多方利益表达的看法
《我们圆桌会》为杭州市政府与杭州电视台共同主办,节目的参与主体涵盖了政府职能部门官员、相关利益方、公众代表、媒体观察员等多个群体。这一新形式所创造出另一种公众参政议政新形态,实现了以“圆桌”为平台,多方利益表达的效果。对于节目中激烈的多方利益表达,被访谈者表示:“节目当中肯定是有相对激烈的发言,甚至可以说有些情绪化程度。”
(三)节目对公众话语权再分配的实现
在《我们圆桌会》的平台上,主办方以新的“电视问政”的形态,实现了公共议题设置者与讨论者的扩容、公共话语权在参与决策过程中的重新分配,有效地加強了政策制定中政策与民意的对接。使得参与节目的各界代表都以主人翁的姿态,自发地参与社会治理的讨论,以“我们”彼此复合、主动关联的方式展开理性交谈,构成“我们”一体,“我们”的城市“我们”共同参与管理的氛围和成果。对此,被访谈人表示:“节目的作用——公众话语权再分配肯定是有实现。因为一个大家都关注的问题,出发点就是立场不同,角色不同,利益不同,而这个节目的好处就在于:一是提供了让公众为自己利益‘发声’的机会,二是也给公众和政府一个相互了解的机会。”
三、公众话语权再分配对政府决策的影响
社会上各方主体以电视问政形式参与公众话语权再分配,参与到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或广泛联系的公共事务决策中去,为本方的权益“发声”。《我们圆桌会》节目播出的其中一期关于杭州车辆“错峰限行的圆桌讨论,分析公众话语权再分配产生的舆论对政府决策的影响。通过对当期受邀嘉宾学者的访谈,笔者将公众话语权再分配产生的舆论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分成两个阶段进行分析,并梳理结果。
(一)政府决策前期
《我们圆桌会》节目上的讨论主要是在政策实行后产生的具体社会效果或社会影响,因而公众话语权再分配产生的舆论在政府决策前期产生的影响是有限的,政府在相关政策制定前期的工作主要由相对专业的研究团队对政策科学性与可行性进行详细研究,被访谈者表示:“部分公众在圆桌会上提出的一些政策建议还是缺乏理论支持,大部分只考虑到了自己所属群体的利益,而《我们圆桌会》所搭建的‘圆桌’并不是一个政府决策前期的政策建议的一个场合,而一个政策讨论的场合。”
(二)政府决策后期
《我们圆桌会》节目上公众话语权再分配产生的舆论在其现实性上在政府决策后期对相关政策的修正与微调上产生影响,就杭州车辆“错峰限行”这一期节目来说,这些舆论所进一步生成的影响还是体现在政府决策微调,而并未去对已有政策进行变革性调整。此类公众话语权再分配场域下衍生的舆论,其影响并非肇端于政策制定前,而是偏向乃至并置于政策制定后以及公众对于既定政策进行反馈致使政策存量演进的过程中。通过访谈,可以了解到《我们圆桌会》节目上公众话语权再分配产生的舆论在政府政策制定过程中确实在其现实性上产生了重要影响:“杭州的错峰限行政策刚开始实施时公众反应强烈,它其实有多个原因,其中一个原因是该政策出台得非常仓促,所以《我们圆桌会》这个节目起到了反馈民情的作用,可以校正一些政策中欠妥做法。因为大的决策改动会涉及更多的问题,因而进一步改进措施主要还是体现在政策微调上。”
四、结论与讨论
笔者针对“电视问政”这一形式如何实现公众话语权的再分配、由公众话语权再分配产生的群众舆论如何对政府决策产生影响这两个方面展开分析与讨论,最终得出结论:在电视问政形式下,社会上各个主体通过电视问政这一形式在原有的政策公开基础上再次得到了进行利益表达的机会,通过此种形式的公众话语权再分配使得各方主体均能参与到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或广泛联系的公共事务决策中去,为自己的权益“发声”。这一公众话语权的再分配,使得政府决策中的话语权不再只局限于决策层与少部分权威专家层,而是由“我們”——这一更宽广的“社会复合主体”来承担。
同时,以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我们圆桌会》节目播出的其中一期关于杭州车辆“错峰限行的圆桌讨论为例进行个案分析,通过对曾受邀参与当期《我们圆桌会》节目录制的学者进行访谈还可以了解到,电视问政形式下的公众话语权再分配产生的舆论在政府决策前期产生的影响是相对有限的,此类公众话语权再分配场域下衍生的舆论,其影响并非肇端于政策制定前,而是偏向乃至并置于政策制定后以及公众对于既定政策进行反馈致使政策存量演进的过程中,这些舆论真正产生的影响主要是在政府决策后期对于相关政策的落实与微调上,公众通过《我们圆桌会》提供的平台去更好地行使自己的公众话语权。同时,政府也借助这个机会去对政策制定的过程进行解释,通过电视节目的这传播媒介产生了舆论放大效应,彰显了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与管理理念,从而提高政府公信力,极大地提高了政民双向沟通效率,构筑了百姓利益诉求渠道,更好推动了社会治理中的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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