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罗田实践

2022-04-07 15:34徐春锋
学习月刊 2022年10期
关键词:罗田福利院服务体系

●徐春锋

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是我国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为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2021 年11 月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都强调指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一、罗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湖北省罗田县现有养老机构15 所(13 所公办养老院、1 所公建民营养老院、1 所养医融合型机构),共有床位1970 张(13 个农村福利院1370 张、九久夕阳红350 张、仁馨康养院250 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167 张,占比达到60%;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7 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1 个、农村老年互助中心186 个);共有农村易迁安置点323 个,共完成240 户居家适老化改造。目前,全县农村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家庭养老隐忧。在“打工经济”和城镇化的大趋势下,很多农村老人因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生活缺乏照料、心理空虚寂寞,导致生活质量低下,幸福指数不高。同时,老人无人赡养、被诈骗、生病无人看护等现象也经常发生。

第二,思想观念受限。“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社会化养老氛围尚未形成,有很多人认为将老人送到养老机构代养是不孝的表现,还有“空巢老人”因经济条件限制或思想上有顾虑,也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据统计,目前全县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仅为38.8%,民办养老机构的入住率也只有54.9%。

第三,基础设施短板。一些乡镇福利院是在原学校或乡镇政府办公楼基础上改扩建而成的,基础设施陈旧,缺乏活动场地,少数福利院建筑还存在安全隐患。易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不足,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保健等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缺乏。民营养老机构的基础条件也难以适应日益提高的多元化养老市场需求。

第四,服务管理欠缺。现有养老机构普遍需要提档升级,从业人员老龄化、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所能提供的服务非常有限。每个易迁安置点一般安排有一至两个公益性岗位,多由脱贫户或监测户在岗,但部分人员存在“领钱不领事”的情况,致使入住对象缺乏照料。此外,罗田目前没有一家市场主体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导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难以普惠推广。

第五,产业发展不足。养老产业投资周期长、风险高、利润低,加上政策引导、支持不足,导致社会资本“观望多于行动”。据统计,全县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涉及养老服务的企业有30 家,但实际开展养老服务运营工作的仅有九久夕阳红养老服务中心和仁馨康养院(老年病医院)这两家。

二、推进罗田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第一,健全工作机制。《“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和《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是2021 年以来,国家针对养老和养老产业颁发的专门性文件。要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结合罗田实际,及时制定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做到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督等机制不断健全。

第二,弘扬孝德文化。孝德文化是罗田县的特色文化,应将其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评选“孝德之星”、开设“公民道德讲堂”、增设中小学尊老敬老德育课、老年节走访慰问、设立红黑曝光台、征求和吸纳老年人意见等多种形式,完善老年精神关怀服务体系,进一步培养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第三,优化机构布局。一要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县福利院三期工程建设,把县福利院打造成全县特困失能供养中心,同时引进第三方市场主体开展服务外包运营机制创新,不断满足特困失能对象的个性化需求。二是建议将河铺、九资河、匡河、三里畈四个福利院打造成乡镇区域养老中心,合并部分供养对象少、设施较差的乡镇福利院,并将其供养对象安置到县福利院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三要建设一个精神障碍特色康养院,集中照护全县轻度精神障碍特困供养对象。

第四,完善政策措施。一要积极争取国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加大对县福利院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投入力度。主动争取中央预算内支持,用好社会慈善捐资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在改善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上加大投入。二要加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经费保障,做到有人管事、有人服务、有经费运转。在易迁安置点综合服务设施上加大投入力度,解决好搬迁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服务问题。三要研究出台激励政策,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行业。从规划、土地、住房、财政、税费、投资、融资、人才等方面研究制定有利于引导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行业的政策,形成规范性文件并长期坚持。

第五,创新服务模式。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第三方运营机构,推动全面托管公办公益性养老机构试点,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引进或培育能力较强、管理模式先进、运行良好的市场主体,实现公办养老机构托管、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外包,健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智慧养老、公寓养老、旅居养老、农家养老、特护养老、康养养老、文化养老、医疗养老等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二要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为这部分老人提供更专业的照护;各村委会要依托村老年协会、志愿服务组织等,为留守老人开展各类关爱活动;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为老年人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大力培养“爱心银行”“爱在人家”志愿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养老服务志愿团队,为老年人送去关怀。三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以罗田老年病医院等为基础,将乡镇福利院、失能供养中心组建成罗田医养结合集团公司,促进集团化发展。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医疗卫生机构可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急救、诊疗等服务。四要做大做强康养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立足罗田“武汉后花园”的定位,挖掘县内市场,开拓县外市场,支持燕儿谷、苍葭冲等本地康养综合体项目做大做强,将罗田打造为全省重要的养老产业基地。

第六,强化综合监管。一要建立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民政、公安、消防、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审计、财政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对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涉及资金、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综合监管。二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压实乡镇、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乡镇、村(社区)对属地内养老机构运营情况、互助照料中心服务开展情况、分散供养对象监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针对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对老年人赡养、扶养义务的失责违法行为,完善惩处措施。

第七,加强队伍建设。一要健全完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考核与奖惩机制,提高养老机构入职门槛,保证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持续提升服务水平。民政部门要与人社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对现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护理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培训力度,提升养老护理人员专业化水平。二要推进安置点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考核力度,不断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质量,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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