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特色法律硕士培养模式优化研究
——以中原工学院为例

2022-04-07 13:10:54张金艳宋思琪
中原工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法律硕士工学院导师

张金艳,宋思琪

(中原工学院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7)

我国自1996年开始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制度以来,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院校已经由最初的8所试点院校增加至近290所,为国家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级法律专业人才。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首次提出“法治人才”的概念,强调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到2035年,我国要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到2035年,我国基本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目标,需要大量既具有较高法律专业素养又懂知识产权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硕士专业人才。

但是,目前无论是知识产权特色法律硕士还是其他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都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一方面,法律硕士培养普遍难以摆脱数量不足及同质化的窘境,知识产权特色法律硕士更未形成规模。目前,河南省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院校共有12所,分别是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中原工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南阳师范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等,其中后面5所院校为新增硕士点院校,2023年开始招生。目前,河南省高校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在课程设置、学分分布、实践要求等方面基本上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指导方案一致,虽然可以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及学科优势进行特色化课程设置,但基本都是结合导师的研究特长分散开设,难以形成规模化特色。近年来,随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增多,各院校在提高培养质量和就业率等方面不断探索,以吸引优质生源、应对激烈竞争。如何吸引考生报考、进一步提高就业率、提升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如何准备和应对各级部门的审核评估,成为当下法律硕士培养院校面临的紧迫问题。[1]因此,不断摆脱同质化,是法律硕士特色化培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河南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规模仍需不断扩大。虽然自2014年中原工学院成立河南省首家知识产权学院以来,河南省已经陆续有中原工学院、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大学等6所院校建设知识产权学院,但是这些知识产权学院大多与法学院合署办公。此外,河南省仅有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安阳工学院、中原工学院、河南科技大学、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等8所院校拥有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截至2022年6月,河南省普通高校培养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毕业生近 2 000人。在专门的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授权获批之前,培养知识产权特色法律硕士,在一定程度上可弥补高级知识产权人才的空缺。

中原工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特色法律硕士培养始于2019年,旨在立足于学校理工科背景和法学一级学科知识产权特色与优势,不断探索差异化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为河南省乃至全国培养复合型、高层次知识产权特色法治人才。目前,中原工学院已经连续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方向)学生共计115名(包括2022级39名新生)。在近三年的培养过程中,学位点不断探索通过优化课程设置、切实落实“双导师制”、加强培养过程性管理等,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特色法律硕士培养质量。中原工学院属于河南省首批尝试知识产权特色法律硕士培养的院校之一,自硕士点建设以来,一直致力于在现有培养模式基础上突破法律硕士培养的同质化瓶颈与困境,切实在特色化、差异化、高质量法律硕士培养方面有所收获,实现“突出特色、确保质量”的核心培养目标。

1 中原工学院知识产权特色法律硕士培养现状分析

1.1 特色化培养初见成效

1.1.1 全面突出知识产权特色

自培养之初,中原工学院法律硕士培养方案就着重围绕知识产权特色化培养目标,在国务院学位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以下简称“指导性培养培养方案”)中法律硕士课程指导性意见下,在专业选修课领域进行知识产权特色课程设置,在具体研究方向细分方面,坚持“一保持一突出”的基本特色,即保持专业方向基础底色,着重突出知识产权特色。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设置中全面突出知识产权特色,除了在推荐选修课中增加知识产权交叉专题以外,在8学分特色选修课设置上集中开设知识产权特色课程,毕业论文选题绝大多数围绕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着力培养面向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特色法律硕士。此外,自2018年首次制定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以来,中原工学院已分别根据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法律硕士部分)和公共课程科目调整以及德育、美育等相关课程改革要求,相继对培养方案进行了3次修订,进一步规范法律硕士课程设置,凝练研究方向,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1.1.2 注重实践能力提升

围绕着力培养专业硕士成为应用型人才的基本初衷,在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设置、导师配比、创新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均体现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提升。为进一步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校外行业导师遴选方面设立了严格的条件,力求进行最优化的校外导师配比。在中原工学院法学、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实践能力培养经验基础上,充分依托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站等实践教学平台,积极开展校内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等,进一步提升法律硕士的实践动手能力。在多元化联合培养方面,主要实行法学与理工科师资相结合、学校教师与高层次专家结合、专职导师与兼职导师相结合的多维师资组合方式,通过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加强与实务部门之间的合作。注重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在培养内容与方式方面灵活安排。目前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的实践教学探索已经初步展开,在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讲授方面,已经开始尝试邀请校外实务导师分别走进课堂,用自身丰富的实务经历为研究生讲授各自领域的法律职业伦理。通过开展法院开庭进校园、组织研究生线下、线上观摩庭审等活动,让研究生切实感受法律职业的威严。依托省级、校级研究生创新教育实践基地,通过派研究生进驻实践基地、由校外导师在本单位进行授课或者进校园授课等灵活安排,大大提高了课堂授课实践性效果,进一步提高了研究生实践动手能力。

1.1.3 注重创新能力培养

为进一步培养、提升研究生学术素养,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专门出台关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具体规定,以相应规则规范培养过程,努力实现培养目标。每年新生入学教育时都要求导师和研究生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随导师参加不同规格的学术交流会议、定期举行读书会等,已成为研究生学术素养提升培养中的常态。此外,以上相关培养要求也作为对导师培养过程的考核指标。为进一步训练规范法律硕士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论文的写作,专门增加1学分论文写作课。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每届知识产权中原论坛等大型学术会议和全国版权征文、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建设征文活动以及各类项目申报等,不断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学术素养。近三年,法律硕士研究生主持各类项目30余项,独立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各类征文获奖20余项。

1.2 培养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中原工学院法律硕士在申报之初就致力于结合本校理工科背景和法学一级学科知识产权优势,培养具有知识产权特色的法律硕士,然而,由于法律硕士培养起步较晚,尽管在省内领先,却尚未形成规模,在培养知识产权特色法律硕士过程中仍然面临许多问题。

1.2.1 课程设置有待优化整合

首先,特色课程设置空间不足。在特色课程设置方面,由于法律硕士培养整体要遵循国务院学位办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在法学基础必修课与推荐选修课之外设置知识产权特色课程空间本就有限。现有学分设置下,学生第一学年基本忙于应付各门基础课程的学习和作业。特色课程大多在第三学期开设,学生同时还有实践课程和校外实习任务,而大部分学生又一直忙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因此考生仅对考试内容占比较高的课程感兴趣,没有心思与精力认真消化特色课程知识,难免影响课程学习效果。其次,实践课程占比较小。目前我国大部分院校法律硕士课程设置中,理论课程占有较大的比重,实践课程占比不足,且法律写作、法律检索、模拟法庭(仲裁、调解)、法律谈判等专业实践课程设置中一般也难以体现知识产权特色实践课程内容。

1.2.2 导师实践教学效果有待提升

一方面,由于“双导师制”实施时间短,校外导师对研究生培养的参与度普遍较低,校外行业导师参与机制尚不完备,校外导师作用发挥不明显。另一方面,校内导师队伍实务经验不足,难以保证实践类课程的授课效果。师资力量对于法律硕士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实现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离不开一大批既有深厚理论功底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但是高校教师大部分都是学术研究型,对于法律实务领域涉足较少,或者说根本不具有相应的法律实践经验、过硬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因此,这些教师虽能应付讲授法学原理之任,却很难担当训练学生法律职务能力之责。[2]这样的师资无法保障应用型、实践型法律硕士的培养水平。

1.2.3 实践基地作用发挥不够

目前还存在专业实习不规范的问题,一些实践基地对法律硕士专业实习没有具体可操作的实习方案,导致实习的目标不明确,实习的内容具有随意性,实习结果的评定缺乏科学性,使得法律硕士专业的校外实践效果大打折扣。[3]尤其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校外实践教学和专业实习受到很大影响。长此以往,不仅影响最初确定的知识产权特色化培养目标的实现,也难以很好达成传统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

1.2.4 一般学制设定影响培养效果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指导性培养方案关于法律硕士(法学)学制的规定,全日制法律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目前,包括中原工学院在内的河南省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一般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由于第一学年的课程安排普遍比较多,第二学年还有部分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安排,而学生大多又有强烈的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热情与意愿,也会投入很多精力,从而挤占专业课程的学习,一定程度上影响学习效果。因此,2年制培养周期难以保证大量理论课程的有效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的培养效果,从而影响包括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学位论文质量在内的整体培养质量。

2 知识产权特色法律硕士培养模式的优化与改革

针对现存问题,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和教育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以新时期全面依法治国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的研究生教育改革为契机、区域与行业人才需求为导向、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中原工学院将继续以突出知识产权特色为基点,以开放式、多元化、校内外联合培养为手段,探索优化知识产权特色法律硕士培养的新机制,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特色法律硕士培养模式改革,为同类高校培养特色化法律硕士专业人才提供参考。

2.1 聚焦特色,优化课程内容

2.1.1 优化整合特色理论课程

由于中原工学院知识产权特色法律硕士培养刚刚起步,尚无足够经验可循,目前基本按照国务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学分、学时都没有太多发挥的空间,特色课程安排也占比很小,无法完全满足特色化培养要求。另外,常规课程安排过多,也使得研究生疲于应付各种考核,很难进行课程以外的独立训练和思考。下一步,拟在法律基础核心课程和推荐选修课程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传统法学二级学科方向与知识产权结合的理论课程内容,可在专业课程学分、学时及讲授框架下适当增加与知识产权相关或者交叉的内容,引导学生结合自身法学理论基础及兴趣选修知识产权相关专题课程。链接中原工学院电子信息特色学科,增加人工智能法学概论课程。通过增加、调整、优化部分选修课程科目、内容及学时分配,进一步突出法律专业基础课和知识产权相关特色课的“新”“精”“特”。

2.1.2 提高实践课程占比

根据法律硕士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应适当压缩与职业能力培养相关度小的课程,增加实践课程尤其是知识产权相关实践课程及实习实训的占比,提高课程体系与职业能力培养目标之间的适切性。

2.2 全面提升实践教学效果

2.2.1 提升导师实践教学效果

首先,充分发挥校外导师作用。加强与校外导师的沟通与联系,积极落实校内外导师共同参与指导的一系列研究生培养与创新活动安排。要进一步扩大校外导师参与的课程门次,尽量实现所有专业课程授课过程中都有不同程度的校外导师参与。切实让校外导师参与包括论文答辩、培养方案修订、学术沙龙、校外实践等多种环节在内的研究生培养过程。要求学生与校内导师自觉加强与校外导师的联系,在培养全程中与校外导师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利用校外导师优势资源,切实发挥“双导师制”作用。其次,提升校内导师实务能力。为丰富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师的法律实务经验,提高其实践本领,更好地为法律硕士培养服务,应鼓励教师“走出去”,允许教师到律所兼职、鼓励教师到政法部门挂职锻炼,以促进教师学术理论与实践能力的共同提升。现在中原工学院法学院有21名教师为兼职执业律师,7名教师有检察官、法官经历,并且已经形成“双导师制”的模式。通过校内导师“走出去”和校外导师“引进来”,打造与汇聚中原工学院知识产权特色法律硕士培养的高水平教师团队。

2.2.2 充分发挥实践基地作用

在实习、实践环节,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创新教育实践基地及其他各类实习实践基地建设,保持研究生进驻基地的连续性、稳定性、规范性。同时,对实习时间与实习方式进行灵活安排与优化选择,以达到更好的实践效果,避免因疫情等使实习流于形式。提高法律硕士对专业实习的重视,针对法律硕士的培养要求,细化实习实践方案。法律硕士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而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在于能够有效地将所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运用能力。实训是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方法。[4]在安排法律硕士实习之前,制订专业的实习计划,要求学生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要协调配合,与学生密切联系,帮助学生制订实习计划、联系实习单位、安排实习日程,并检查实习进展、组织实习汇报、评定实习成绩等。加强对实习过程的监管,既包括对实习学生的监管,也包括对指导教师的监管。对学生的监管内容主要是实习纪律以及实习态度的监管。学生要端正实习态度,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并撰写实习日志,做好实习汇报工作。对指导教师的监管主要是要求指导教师实际参与到学生的实习指导工作中。

2.3 延长法律硕士(法学)学制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硕士(法学)培养质量,有必要对目前学制进行调整。根据河南省内外17所相关高校官网公布的培养方案,目前执行2年和3年学制的比例为8∶9。其中河南省内8所高校中,只有河南师范大学和信阳师范学院实行3年制,其他高校均为2年制;河南省外9所高校中,只有2所是2年制,其余7所均为3年,且大多为985或211院校。因此,将学制由2年调整为3年,符合相关规定且为多数院校所选择,这样法律硕士培养质量才能够得到保证。

3 结语

高水平、特色化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不仅关系到我国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更是拥有该学位点的高校实现学位点高质量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在现有政策框架下进行法律硕士特色化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不仅能够满足普适性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需要,更能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多对多元化、特色化法治人才培养的需求。中原工学院法律硕士培养立足于学校理工科背景和法学一级学科知识产权优势,进行了特色化法律硕士培养的初步探索,旨在打破现有法律硕士培养的同质化趋势,其做法为其他同类高校法律硕士培养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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