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芝 孙红梅
(上海师范大学,上海 200234)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提出彰显了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走低碳绿色发展道路的决心。遏制资源的过度消耗、增加新型能源、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凸显了发展环保产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此,本文深入分析探讨区域金融发展水平总体及各条途径对环保产业综合效益的影响方向和影响力度等问题,为区域金融投资方向和环保产业发展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
一是经济层面。区域金融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中,区域金融发展水平通过影响产业结构进而影响区域经济发展,以区域金融发展规模、深度和广度同生态环境的关系来衡量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对生态经济的影响(王涛和石丹,2016)。而绿色金融的逐渐发展与完善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李晓西等,2015)。虽然绿色金融对区域经济的作用逐渐显现,但林德简等(2018)认为现阶段绿色金融对环保产业的影响尚未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对环保产业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资本投入方面,不同类型的金融支持对环保产业发展的影响存在差别。王锋等(2017)基于我国30个省份样本数据研究金融集聚对绿色经济的作用,以区位熵作为衡量金融集聚的指标,认为我国绿色经济发展呈逐年上升趋势,且各省份绿色经济之间存在正向空间相关性,金融集聚对绿色经济的发展也有正向空间溢出效应。曹鸿英和余敬德(2018)从同样的角度出发,运用空间误差模型与空间滞后模型得出相同的结论,但更为细致地发现,东部地区金融集聚对绿色经济发展的作用更为明显,中部地区次之,而西部地区这种作用尚未显现。黄建欢等(2014)研究发现企业监督和资本配置在长期内将会对区域绿色经济发展产生正向空间溢出效应,认为绿色经济发展的重点应在于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
二是环境与社会效益层面。Jalil &Feridun(2011)认为我国已转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模式,目前来看,金融发展水平对改善环境具有积极作用。袁华锡和刘耀彬(2019)以我国地级市为切入点,从水平与效率两方面分别分析金融集聚对绿色发展的影响,从水平视角而言,前者对后者呈现“先负后正再负”的关系;从效率视角而言,袁华锡等(2019)认为前者对后者呈现V型关系。总体而言,金融集聚与绿色发展呈现非对称效应。吴义根和冯开文(2018)认为金融集聚与产业结构优化对区域生态效率产生积极影响,金融集聚对中部生态效率的影响最大,西部最小;而产业结构优化对西部贡献最大,东部最小。何宜庆等(2015)将金融要素集聚、产业结构与生态效率三者耦合,认为珠三角区域耦合协调度最优,长三角区域次之,环渤海区域亟须改进。Wang et al.(2017)以珠三角地区九个城市为例,反方向研究绿色发展水平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杨桐彬等(2020)认为适度的产业协同集聚可以缓解区域环境污染,且高端产业协同集聚更有助于缓解区域环境污染,但是过度集聚可能会产生拥挤效应,导致环境污染反弹。
三是产业结构层面。凌玲等(2020)通过构建环保-金融投入产出表,定量研究金融业与环保产业之间的关系,认为二者的关系越来越紧密。石沛和蒲勇健(2011)认为金融发展水平与产业结构之间是相互作用的,二者存在空间关联机制。孙军和高彦彦(2011)通过研究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得出在融通资金和资源配置的作用下,金融发展将会加快地区产业一体化进程。董冰洁等(2015)以我国上市公司为例,认为金融规模、结构和效率均对环保产业的发展具有正向作用,但是相比于金融结构与效率,金融规模发挥的作用较小。从各金融发展维度来看:黄小英和温丽荣(2017)研究认为对环保产业的资本支持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且政策性金融应根据环保产业的不同发展周期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拓宽环保产业直接融资渠道。王文静和侯典冻(2019)从全国范围分析,认为金融集聚与产业结构升级始终保持长期稳定的正向关系。钱水土等(2019)认为绿色信贷对产业结构优化效果有限,其中对第三产业优化效果最显著,对第一产业优化效果最弱。具体到各个行业,成学真和岳松毅(2016)则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大环境,将金融集聚细分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三方面,认为金融集聚对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且银行业和保险业的作用更加明显。
我国环保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大瓶颈就是资本不足(丁军,2006)。通过金融环境改善、金融创新、资本支持与政策推动等因素,可以大力促进环保产业在我国的发展。本文通过分析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对我国目前环保产业发展的影响,在现实情况下进行分析,探讨我国区域金融对环保产业在未来的推动方向及改善内容。同时,区域金融的发展有利于区域社会生态效益提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但目前有关区域金融对环保产业的影响分析较少且主要聚焦在金融集聚或绿色金融等单一方面,缺少分析区域金融各项指标如何共同影响环保产业发展的研究,且对环保产业的分析大都是单一分析经济效益或生态效益,缺乏对环保产业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的综合分析,本文就此进行探讨,对区域金融投资方向和环保产业发展提供重要理论依据。
区域金融的高速发展为金融集聚创造了有利条件,处于高集聚度金融中心的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服务体系更为丰富和完善。在该区域内,环保产业可以通过绿色信贷融资、资本配置和环保类税收优惠政策等途径突破在发展初期遭遇的资金瓶颈。通过外部规模效应、扩散效应、外溢效应等有效手段,金融与环保产业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
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呈现外部规模效应。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能够辐射至周边地区,对整个区域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产生直接影响,具体表现为可以降低金融业同业以及同其他产业之间的合作交易成本,从而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本配置以及政府引导等方面带动产业增长,辅助环保产业迅速发展。
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呈现扩散效应。区域金融在扩散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发挥金融中心的作用,以金融中心为领头羊,带动周围地区的金融发展。在这一扩散过程中,环保产业也得到相应的发展。
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呈现外溢效应。众多的金融机构受限于固定范围内的各种资源,存在不同程度的外溢现象。环保产业在发展初期依赖外部资本、技术和信息。当金融业产生外溢效应时,环保产业在金融机构集聚与外溢的转换中可以加强与金融业的合作,利用金融信息的高度时效性降低在信息上的交易时间和成本,更好地满足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资金需求,将产业链进行升级和优化,促进环保技术创新,提升金融资源使用效率,从而提高利润。
环保产业涉及多个领域,目前大致分为环保产品生产、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环保技术服务等。控制环境污染需要从源头开始,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加以约束,在末端加以评判、治理及全过程监测,追求较少资源投入和高效低碳的绿色经济产出。因此,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对环保产业效益的影响机理可以从多种渠道进行,结合环保产业类型与环境控制过程,可以从金融集聚、资本支持、资本配置、企业监督、政府引导以及绿色金融六个层面,通过控制资金的投入方向和投入强度,为环保产业综合发展贡献源源不断的资金,最终影响环保产业综合效益。因此,提出假设H1。
假设H1:区域金融发展水平与环保产业发展之间呈现正相关关系。
在国家“双碳”目标的宏观要求下,区域金融可以通过集聚金融中介机构、发挥金融创新作用、落实政府优惠政策等途径,引导资金流向环保产业,由此推动环保产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逐渐显现。区域金融发展水平越高,环保产业将会以更低的融资成本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因此认为区域金融发展水平与环保产业发展之间呈现正相关关系。由此,提出假设H2。
假设H2:区域金融发展水平与环保产业发展具有空间相关性。
环保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发展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以及科研人才,在经过环保类产品周期性优化以及市场优胜劣汰和消费者选择后,环保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才会逐渐显现,且环保产业发展具有滞后性,资金回收期长,所以假设前期环保产业综合效益将对当期环保产业综合效益产生正向影响。由此,提出假设H3。
假设H3:前期环保产业综合效益将对当期环保产业综合效益产生正向影响。
1.解释变量。金融集聚指标(FCD):金融集聚是一个综合性评价指标,指众多商业银行、金融监管机构、保险行业和基金公司等集聚而在某一地区形成的规模效应和溢出效应。具体指标借鉴丁艺等(2009)建立的金融集聚指标体系。
资本支持指标(CS):根据已有文献的研究,将金融机构存贷比、人均存款、金融深化程度、金融市场化率四大指标构成资本支持指标的代理变量。
资本配置指标(CA):以贷款配置效率作为资本配置指标的代理变量。贷款配置效率=当地GDP 与全国GDP 占比/当地贷款总额与全国贷款总额占比,该比值越大意味着贷款利用率越高。
企业监督指标(ES):某一区域规模以上公司数量中,上市公司从规模、对区域经济产生的影响或对金融市场的影响而言,其必然受到更多的利益相关者的监督。上市公司作为区域内对国民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法人组织,且由于上市公司数据的易得性和代表性,所以将在某一区域内上市公司比重作为企业监督指标的代理变量;此外,选取短期借款占比和长期借款占比衡量银行贷款对企业的监督效应。
政府引导指标(GG):政府财政环保投入额反映政府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不同行业环保投入额的比重反映政府对环保产业发展布局的引导作用。
绿色金融指标(GF):金融机构对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中绿色信贷规模,以及该绿色信贷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的比例,可以反映出金融机构在我国生态文明攻坚战中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的开展情况及开展强度。
2.控制变量。以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和环保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二者作为控制变量。
3.被解释变量:环保产业综合效益(Y)。环保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具有正外部性,其不仅能为环保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同时也可以为全社会和生态环境产生积极影响,因此环保产业综合效益由三方面指标组成,分别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其中经济效益由环保产业总产值、环保产业占GDP 比重和环保产业总产值同比增长率组成;社会效益由环保产业就业人数、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组成;生态效益由废水、废气、固废排放量三者组成。
各变量说明汇总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表
4.模型构建如公式(1)所示。其中,i表示各个省份,t表示年份,αi为截距项,εit为随机扰动项。以我国30 个省份为样本(西藏及港澳台地区数据缺失),数据样本周期为2005—2019年。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锐思数据库、《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等。
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和熵权法,对模型中解释变量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数据结果显示北京金融发展水平最高,其次是浙江、上海、广东,西北部地区如宁夏、新疆等地金融发展水平较低。
通过Arcgis软件将样本数据进行处理,发现区域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和京津地区,在中西部地区如青海和山西等地的金融发展水平呈现上升趋势。环保产业保持着较高综合效益水平的地区主要有广东、福建等东南部沿海省份以及京津地区和青海;大部分中部地区的环保产业综合效益水平较低,环保产业综合效益与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的发展趋势大致重合。
从区域金融发展水平来看,极易形成集聚效应。区域金融发展水平高的地区高强度地吸收周边地区的优质资源,导致周边地区与区域金融集聚地区金融水平相差较大。而环保产业虽然也存在集聚效应但同时也存在扩散效应,周边地区与环保产业集聚地区水平相差较小。这从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假设H1中两者具有较高程度的正相关关系和假设H2中两者存在空间相关性。
1.单位根检验是判断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的前提条件,在对模型参数进行估计之前有必要对数据的平稳性加以检验。单位根检验主要有三种检验方法:LLC 检验、Fisher-ADF 检验和Fisher-PP 检验。具体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结果
表2显示:六个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在LLC方法的检验下均通过了单位根平稳性检验,因此可以初步判定变量是平稳的,从而进行下一步计量分析。
2.模型参数估计。运用Stata 软件建立随机效应模型与固定效应模型,将模型结果进行对比,模型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显示:通过Hausman 检验发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即拒绝随机效应模型;从模型拟合优度来看,固定效应模型的拟合度优于随机效应模型,所以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分析区域金融发展对环保产业综合效益的影响。
表3 随机效应、固定效应模型
由于模型在样本选取上允许个体之间存在个体影响,可以用截距项来表示,因此采用变截距固定效应模型。模型1(个体固定效应)、模型2(时间固定效应)、模型3(时间-个体双固定效应)和模型4(动态面板GMM)的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在模型4中考虑到环保产业综合效益是一个动态的长期过程,上期环保产业综合效益会对本期环保产业综合效益产生影响,所以将滞后一期的环保产业综合效益作为差分方程中的工具变量,以减轻模型内生性影响。
表4 显示:模型2 和模型3 的设置从模型结果层面上看优于模型1,模型3的结果最佳,模型3中金融集聚、资本支持、资本配置以及政府引导指标都在1%或5%的水平下显著,而企业监督和绿色金融指标则不显著,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没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社会贡献不足。
在模型4中为增强回归结果的可靠性,对模型设定的合理性和工具变量的有效性进行检验。通过自相关检验方法检验扰动项的差分是否存在一阶自相关性,其中AR(1)系数为0.032,表明拒绝原假设,即扰动项的差分存在一阶自相关;AR(2)系数为0.471,表明接受原假设,即一阶差分方程的随机误差项中不存在二阶序列相关;通过Hansen 过度识别约束检验对所使用的工具变量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0.241,说明所使用的工具变量L.lny与误差项是不相关的,即工具变量L.lny有效且模型设定正确。通过GMM 估计发现各变量均显著,且L.lny的系数为0.512,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前期环保产业综合效益对当期环保产业综合效益有正向促进作用。
表4 面板模型结果
通过四种模型的对比分析,区域金融对环保产业综合效益的正向效应主要是从金融集聚、资本支持、资本配置以及政府引导等四个层面发挥作用,企业监督和绿色金融对环保产业发展的正向影响尚未显著表现出来。由模型3可知,当金融集聚每提高1%,环保产业综合效益就会提高0.939%;当资本支持每提高1%,环保产业综合效益就会提高0.888%;当资本配置每提高1%,环保产业综合效益就会提高0.323%;当政府引导每提高1%,环保产业综合效益就会提高0.022%。
根据区域金融发展水平与环保产业时空迁移研究结果,指标之间的相互影响不仅仅局限于所处的绝对位置,还会因为所处相对位置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因此需要采用空间模型来考虑临界区域相互变量之间的冲击效应对本区域所造成的影响。
使用莫兰指数(Moran’s I)对空间相关性情况进行检验,其构建原则如公式(2)所示。
莫兰指数的计算公式如公式(3)所示。
式中,S2=,其中N为区域内地区的数量;wij表示对i与j之间距离进行度量的空间权重矩阵;xi表示区域的观察值。莫兰指数取值范围在-1~1之间,值接近于0表示属性是随机分布的,不存在显著相关性;取值为正表示正相关,取值为负表示负相关。根据上述计算方法,通过Matlab计算出Moran’s I值如表5所示。
表5显示:2005—2019年环保产业综合效益的系数均为正,且在5%或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其空间相关性很强。同时,金融集聚、资本支持、资本配置和企业监督在2005—2019 年的系数也均为正,且大部分指标在10%的水平下显著。从绿色金融指标可以看出其2005—2015 年间大部分年份系数不显著,2016—2019年间系数均在5%或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绿色金融指标的空间相关性在不断增强。
表5 2005—2019年Moran’s I结果
面板数据模型结果显示应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模型1 为空间滞后固定效应模型;模型2 为空间误差固定效应模型;对模型3空间杜宾面板模型进行对比分析,其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空间面板模型结果
上述三个空间面板模型中,空间滞后固定效应模型、空间误差固定效应模型以及空间杜宾面板模型均通过LM检验,其系数均为正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三个模型均通过了稳健性检验。
上述三个模型中,金融集聚、资本支持、企业监督和绿色金融的系数均为正,且在5%或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这四条途径均对环保产业综合效益产生正向空间溢出效应。而资本配置和政府引导的系数为负,同样在5%或10%的水平下显著,说明区域资本配置体系尚不完善,环保产业对贷款利用率不高。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主要发挥引导作用,由于利益驱动,环保产业的发展态势与政府引导方向可能并不一致,导致空间溢出效应为负。环保产业前期综合效益水平对当期环保产业综合效益的系数为正,在1%的水平下显著,表明前期效益水平对当期效益具有正向影响,从产业发展角度来说,环保产业作为我国重点扶持产业,当区域金融机构观测到环保产业发展能力逐渐展现时,将会加大对环保产业的资本支持,从而构成良性循环发展模式。
基于2005—2019 年我国30 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利用计量工具对区域金融发展水平与环保产业综合效益的相互关系进行面板分析和空间实证。根据实证结果发现:一是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和环保产业综合效益在空间地理位置上均呈现集聚的态势,并且区域金融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其环保产业综合效益也相对较高,即这两者在空间维度上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尤其是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环保产业综合效益较高的地区大多表现为政府积极落实金融政策,推行绿色发展理念,宏观调控经济发展结构;而环保产业综合效益较低的地区,则受到经济条件与产业结构的影响,金融支持力薄弱,转型之路较为艰难。二是在面板模型中,金融集聚、资本支持、资本配置以及政府引导等四项指标对环保产业综合效益发挥正向作用。三是在空间模型中,区域金融通过金融集聚、资本支持、企业监督、绿色金融这四条路径对环保产业综合效益产生正向空间溢出效应。区域金融的发展可以为环保产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解决环保产业在发展初期因经济效益未显现而遭遇的资金瓶颈。同时环保产业在得到区域金融的支持后,有充裕的资金支持企业的各项创新活动,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环保企业的正外部性优势。政府主要从宏观方面引导环保产业发展,受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环保产业会根据需求提供符合政策发展方向的环保产品或服务。绿色金融是金融机构在国际可持续发展背景和国家“双碳”目标要求下开展的业务,通过降低对“两高一剩”产业的信贷额度,放宽对环保产业的贷款条件,从而有侧重地支持我国环保产业发展。四是环保产业前期综合效益水平对当期综合效益水平具有正向影响,说明环保产业发展具有滞后性。环保产业在我国起步较晚,其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环保企业需要根据国家政策方向和经济发展态势适时调整环保产业战略目标,加大对研发资金和人员的投入,直至环保产业发挥生态效益。
第一,区域金融支持环保产业发展,首先要提高区域金融资本支持和资本配置的效率,环保产业的发展需要产业自身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为企业带来利润来源的创新活动,而不仅仅是依赖于政府的政策引导和税收优惠。其次,应让市场“无形的手”在环保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第二,促进多元化主体推进绿色金融业务,积极支持新兴绿色领域。目前绿色金融业务主要集聚在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与绿色投资上,其中绿色信贷业务发展主体主要局限在国有大型银行以及股份制银行上,各地方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相对滞后,因此极大限制绿色信贷的受众与推广面。此外,金融机构除支持光伏、水力、风力发电等技术较为成熟的绿色领域外,还应支持新型绿色领域(如垂直农场、新能源汽车和绿色建筑等),促使环保产业各领域都有充足的资本流入,进一步降低碳排放强度,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我国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
第三,规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内容,有效发挥企业监督效应。我国绿色证券发展模式以市场为主导,监管机构应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细化要求,使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内容横向、纵向可比。此外,环保部门与证券监管机构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提高环保信息交换的时效性,及时应对企业的环境事件。再者,在绿色证券领域可以推广发展绿色基金,发挥绿色间接融资的效果,推动新兴环保公司发展。
第四,为研究金融产业和环保产业的相互关系建立完整、系统的相关数据库,为政府、学者以及业界分析决策提供依据;同时构建并完善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综合体系以及金融集聚综合评价相关体系。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的差异对不同区域环保产业发展的影响较明显,要充分发挥金融溢出效应,尤其是东、中、西部省份之间的差异,落后区域既要加强自身金融能力建设,也要积极学习和引进发达地区的经验和资源,健全金融交易机制,带动环保产业良性发展。
第五,处于同一经济带上的各省份由于经济发展具有连带效应,可以构建统一的环保产业服务平台,共享金融集聚和资本配置等相关配套政策,促进不同地区间数据、经验共享以及环境监测和评价,有助于对区域内环保产业进行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全流程的管理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