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的墙壁文化

2022-04-05 01:39陈智勇
寻根 2022年5期
关键词:时期房屋建筑

□陈智勇

墙壁作为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建筑体的重要构成。千百年来,墙壁不仅顶梁架屋,遮风挡雨,而且支撑起了世世代代的文明。先秦时期的墙壁是中国建筑历史长河中的源头,其丰富的墙壁文化显示了中国早期的建筑文明与社会文明程度。

中国早期墙壁之起源

根据传说,尧舜时期出现了最早的墙壁。《淮南子·修务训》曰:“舜作室,筑墙茨屋。”所谓“筑墙茨屋”,就是那种以木为骨之墙,以茅草覆盖之屋。

考古材料显示,最早的墙壁出现于旧石器时代晚期。旧石器时代早期,人们的居住情况应该是穴居。晚期,有些地区出现了粗陋的房屋建筑。如云南保山市塘子沟旧石器时代遗址,发现了房屋遗迹,其中就有夯土面,有原始的墙壁产生。

在新石器时代早期,穴居仍是重要的居住方式。中期,代替的是半地穴式房屋。这种房屋的正中部位常有几根大的木柱来支撑屋顶,在地穴的周围有许多用草索相连的小木柱,其外用泥涂抹做成墙壁,称为“木骨墙”。属于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老官台文化的宝鸡北首岭遗址曾经发现许多半地穴房屋。室内墙面涂有草拌泥和料礓石浆,再用火烤成硬面。典型的是西安半坡遗址的半地穴房屋。在门道与室内的会合处一般都有一段矮墙,其作用是防止雨水流进室内。房屋墙壁也是“木骨墙”。在其圆形房屋进门部位的两侧建筑有护墙,护墙之中即成进门必经的短的通道,也有挡风的作用。河南新密市境内的古城寨城址,规模宏大,墙高沟深,气势雄伟,至今仍较好地保存着三面城墙和南北相对两个城门缺口,面积约17.65万平方米,为中原地区目前发现规模最大、墙体保存最好的龙山时代晚期城址。新石器时代后期,有些地方在建筑房屋时出现了以人牲奠基的习俗。如安阳后岗所发现的龙山文化遗址,有些人牲埋在墙基下或者泥墙之中。这时的墙壁承担着某些宗教的功能。

夏商时期,关于墙壁的记载和考古材料多了起来,偃师的二里头文化夏宫殿遗址中,廊庑以外建有围墙。商代甲骨文中室、宗、宫、寝等一类有关房屋建筑的字,其上都作“介”形,上从“人”字是屋顶,下两直竖是墙壁。商朝时期,商纣的宫殿“宫墙文画”(《说苑·反质》引《墨子》)。夏商时期,一般平民和社会下层劳动群众多居住在平地起建或半地穴的房屋里。偃师二里头遗址曾发现一种平地起建的房屋,墙以草拌泥涂抹,比较光滑整齐。郑州商城遗址曾发现四十多处半地穴房屋,地穴处有的接以短墙,墙上有的留有小窗。晚期房屋的墙壁多采用版筑法,较大的房屋里面有的筑有一道隔墙,将房屋分为内、外两个部分。显然这一时期的墙壁比原始社会时期有了很大的进步。

墙壁的类型与功能

总体说来,墙壁的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城墙,某个城邑或城市周边用以保护城邑或城市的墙体,这在考古发掘中有不少发现。另外一种是居住地房屋的墙体,文献中有不少记载。

具体说来,建筑的墙壁有四种形制。一是用植物茎条编筑的篱笆墙。山东平阴朱家桥商代遗址的房子是用此方法做的。二是夯土墙。在黄河流域各地商代遗址中,如郑州、藁城、安阳等地都有发现。三是土坯墙。在郑州二里冈文化层、藁城台西和安阳小屯北11号房子,都发现有土坯砌墙。土坯建筑墙的方法,在河南龙山文化和北方的夏家店下层文化中已经使用。四是泥垛墙。是用草和泥的草泥土沿着房基槽往上堆成的墙壁。如河南柘城孟庄的商代房屋墙壁。春秋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许多房屋开始用砖来筑墙。

先秦时期的墙壁有如下的功能。

一是防护功能。这是最基本的功能,体现了墙壁的价值所在。恩格斯说过:“新的设防城市的周围屹立着高峻的墙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商代城址一般都有城墙。偃师尸乡沟商城四面墙总长度5330米,城墙底部厚度为16~25米。郑州商城城墙总长度6960米,底宽20米左右,至今还有高出地面9米的部分。在战争中为了防御敌人,保存自己,在驻地周围筑起简陋的夯土围墙是完全必要的和可能的。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所说:“用石墙、城楼、雉堞围绕着石造或砖造房屋的城市,已经成为部落或部落联盟的中心。”这种成为部落联盟中心的城市已经具备了都城的一般功能,而围墙在其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护卫作用。

二是隔避功能。墙壁把空间单元一分为二,分为不同的独立的空间单元,这样就起到了隔离功能或者叫隔避功能,使得不同空间互不影响。比如《左传·昭公元年》有“人之有墙,以蔽恶也;墙之隙坏,谁之咎也?”再如《墨子·辞过》第六记载:“子墨子曰:古之民,未知为宫室时,就陵阜而居,穴而处。下润湿伤民,故圣王作为宫室,为宫室之法,曰:室高足以辟润湿,边足以圉风寒,上足以待雪霜雨露,宫墙之高,足以别男女之礼。”《墨子·节用(中)》有“宫墙足以为男女之别,则止”的记载。很显然这是礼俗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为此,先秦时期的人们很关注墙壁的完好无缺和对墙壁的维修。如《吕氏春秋·孟秋纪》载:“孟秋之月,是月也,农乃升谷。天子尝新,先荐寝庙。命百官,始收敛。完堤防,谨壅塞,以备水潦。修官室,墙垣,补城郭。”《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有“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馆,高其闳,厚其墙垣,以无忧客使。……以敝邑之为盟主,缮完葺墙,以待宾客。……若获荐币,修垣而行,君之惠也”。《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载:“叔孙所馆者,虽一日,必葺其墙屋,去之如始至。”《韩非子·亡征》载:“墙之坏也必通隙……墙虽隙,无大雨不坏。”《韩非子·说林下》载:“必筑坏墙,是不善人将窃。”《战国策·燕三》:“国之有封疆,犹家之有垣墙,所以合好掩恶也。”《诗经·豳风·鸱》:“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诗经·雅·十月之交》:“彻我墙屋。”《韩非子·说难》第十二讲了一个关于墙坏与否的故事:“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

三是宗教功能。历史早期的某些墙体部分有着一定的营筑仪式。如河南安阳后岗和汤阴白营两处龙山时期聚落遗址,许多墙基下、泥墙中,都发现了用幼童、兽类、大蚌壳以及其他物品进行有关营筑仪式的遗迹。在建房仪式中,墙基和泥墙中所用的人牲骨架与墙平行。(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79年安阳后岗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5年第1期)

先秦墙壁的文化意象

墙壁作为一种物质形态的存在,在特定的环境中被赋予了一定的文化符号,暗含着一定的文化内容。

1.色彩与装饰的文化审美意象

先秦时期的墙壁作为与人们密切相关的生活的一部分,可谓天天“见面”,美化墙壁环境自然成为人们的日常行为。在安阳小屯村北11号墓房内已经用木炭嵌入墙壁防潮,墙上有残存的壁画。这是殷商王宫旁的小型建筑,看来是一个制作玉器的作坊。其内装饰如此考究,想来商王朝贵族的宫殿内,墙壁壁画之类的装饰是会有的。陕西清涧县李家崖发现有商周之际的古城,城内的房屋墙壁经过火烤,并且敷以豆绿色的石粉墙面,显示出地区性的特色。《礼记·丧大记》:“既祥,黝垩。”孔疏:“黝,黑也。平治其地令黑也;垩,白也,新涂垩于墙壁令白。”粉刷墙壁的白色土称为垩。祥,父母去世二十五个月后的祭祀。

从先秦漆绘艺术看,商朝时期的宫墙上有“文画”,大概是用红漆衬底,以黑彩为主,加上黄、绿等描绘成的各种装饰彩画。这些格调大都浓烈炫目,并且与屋宇装饰雕刻相互配合。如商朝妇好偶方彝的建筑装饰样式就能反映出类似的富丽风格。春秋战国时期,贵族的墙壁装饰豪华,如秦都咸阳宫殿遗址中,发现有大量壁画,内容丰富,色彩艳丽。《楚辞·招魂》:“砥室翠翘,挂曲琼些。”内部供寝卧之室,以砥石为壁,使墙壁显得光滑润泽,还饰以翠鸟之羽。有玉钩挂于室中,可于其上悬挂衣物。

有时候墙壁装饰成红颜色,也是一种风格。这种红墙,亦指赤色的山壁。《楚辞·招魂》:“翡帷翠帐,饰高堂些。红壁沙版,玄玉梁些。”春秋战国时期这种“红壁”对后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经常见诸有关记载。如南朝梁人江淹 《赤虹赋》:“红壁千里,青萼百仞。”唐人沈期《神龙初废逐南荒途出郴口北望苏耽山》诗:“碧峰泉附落,红壁树傍分。”唐人许浑《再游姑苏玉芝观》诗:“月过碧窗今夜酒,雨昏红壁去年书。”

2.科技审美中的文化意象

从墙壁的改造与功能拓展来看,有不少的发明与创新。在房屋的构造之中,墙壁不仅仅承托梁和檩,起着承重的作用,还有“穿透”功能,即墙壁上开窗户。为使室内光线充足,早期的人们已经注意在墙上开窗户,以便采光通风。墙上有窗,在河北藁城台西的房屋遗迹中已经有多处发现。如第6号房子北房东西两室间的墙上,就有一个长45厘米、宽23厘米的“风窗”。第4号房子的东墙有三角形的“风窗”。第3号房子在门的左上方墙壁上有大窗户和窗槛的痕迹。据《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篇》说,有人为周君画“荚”(豆荚、榆荚上的薄膜),一共画了三年,周君看不出画的是什么,因此发怒。后来画荚者教周君造了一个暗室,只在一面墙上凿了八寸见方的小窗口,等到清晨太阳出来,阳光射到这个小窗口时,把所画的荚放上去,这样就能利用阳光放映出各式各样的彩色的大幅画面。这说明战国时期画家已经知道放映幻灯片的原理,同时也体现了人们对于墙壁“透光”的认识。高墙称为“墉”。《诗·召南·行露》:“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毛传》:“墉,墙也。”这里说的“穿墉”即指穿墙而过。《墨子·经说下》中记录了透过墙壁出现的小孔成像:“景。光之人,煦若射。下者之人也高,高者之人也下。足蔽下光,故成景于上;首蔽上光,故成景于下。在远近有端,与于光,故景障内也。”

《国风·王风·君子于役》:“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毛传》:“凿墙而栖曰埘。”孔疏引李巡曰:“寒乡凿墙为鸡作栖曰埘。”凿开墙壁而成的鸡圈称为埘。人们对墙壁的改造可见一斑。

从墙壁的建筑工艺看,早期墙壁的产生与发展体现着人们的创造智慧。

仰韶时期改善了半地穴居建筑,发明了木骨泥墙的地面建筑,墙体有垛泥墙和木骨泥墙两种,发明了前堂后室的建筑形制。仰韶时期的建筑模式,为中国5000年来的民族建筑风格打下了基础。其墙体建筑特点是:木骨泥墙宽而高,墙宽0.6~0.7米,墙壁原高不低于3米。室内扶墙柱用草拌泥包裹、料礓石白灰粉饰,房屋墙壁外表用0.4~0.7厘米的白灰粉饰,室内扶墙柱基下,铺垫有圆木柱础。

陶寺遗址发现的石灰不仅用于涂抹地坪,而且还用于粉饰墙壁,但不是一般的粉饰墙壁,而是在白墙壁上刻以精美的花纹,显然,石灰成为美化室内墙壁环境的建筑材料。人工石灰的历史过去只知道有2000多年,现在可以说在4000年前的龙山文化时期已经普遍使用,它最早的发明时间,可能要早到仰韶晚期或龙山早期。龙山时期 “土坯”出现在建筑材料的行列,土坯对现代人来说应该是比较落后的建筑材料,但是在仰韶时期人们还不知道土坯为何物,它改变了仰韶时期木骨泥墙的建筑形式。砖是现在最普遍的墙壁建筑材料,但是它的远祖就是从土坯演变而来的,因此说,没有龙山时期的土坯,就没有现在的青砖、红砖,它发明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其实有了砖之后,直到近现代农村建房还经常使用土坯垒墙,在中国大地延续了4000多年。木骨泥墙到龙山时期还有沿用,但是代表当时建筑技术水平的是土坯墙。(许顺湛:《五帝时代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2005年)

根据考古发掘资料,中原地区史前城墙的建筑技术主要体现在:一是营建前周密的规划,事先已确定了各面城墙的走向,时人已经初步掌握了方位的测定方法。二是城墙基础的处理,处理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平地起建、开挖基槽。三是夯土、版筑技术广泛应用,这12座城址的城墙建筑皆使用了夯土技术,其中考古发掘材料显示,徐堡、平粮台等城址的墙体建筑多采用夯土堆筑法,即直接堆土向上层层夯筑而成。除此之外,在墙体的具体建筑过程中,先人们的许多处理手法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比如城隅加宽处理、上下版块错缝相叠、城墙夯层间使用砂或植物根茎、夯土所依斜坡修改成阶梯状,等等,之所以选择如此处理是有一定的道理和科学依据的。例如西山、古城寨、王城岗等城址城墙夯层间均发现有使用砂或植物根茎的现象,夯层之间使用砂或者植物的根茎等,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夯土黏滞夯具,还能增加夯土层间的凝结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墙体的坚固性。(曹金萍:《浅析中原地区史前城墙的建筑技术》,《中国文物报》2013年5月24日第6版)

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这些早期人们对墙壁的认识透露着智慧之光,体现着工匠精神。

3.文学比喻功能的意象

墙壁一旦进入人们的社会生活视野,不仅仅是作为物质形态的存在,也表征着特定的文化意象。先秦时期的墙壁在不同场合有着不同的指称含义。如用来比喻墙的重要性,《国语·晋语六》云:“人之有冠,犹宫室之有墙屋也。”如《诗经·小雅·常棣》有“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墙内墙外乃不同世界,墙壁成了分水岭;《论语·季氏第十六》有“季氏将伐颛臾。……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这里的“萧墙”指的是鲁国国君使用的屏风,代指鲁君,是以物喻人的书写手法。《论语·阳货第十七》有“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此处的“正墙面而立”是说正面对着墙面而站立着。朱熹云:“言即其至近之地,而一物无所见,一步不可行。”可见这里的“墙面”比喻至近之地,以司空见惯的墙壁代指距离。

比较典型的比喻功能的墙壁意象是以墙壁作为专题的一篇文章,即《诗经·鄘风》之中的“墙有茨”,其文曰:“墙有茨,不可扫也。中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墙有茨,不可襄也。中之言,不可详也。所可详也,言之长也。墙有茨,不可束也。中之言,不可读也。所可读也,言之辱也。”“茨”是指蒺藜,亦名爬墙草,“墙有茨”是说蒺藜爬满了墙壁,比喻卫国宫廷秽闻多,此处以“墙”比喻“卫国宫廷”。

《尚书》中有墙壁用作某方面比喻的例子。如《尚书·梓材》的“若作室家,既勤垣墉,惟其涂茨”,“垣”是低墙,“墉”是高墙,此句意思是,好比造房屋,既已勤劳地筑起了墙壁,就应当考虑完成涂泥和盖屋的工作。这里比喻勤劳创业、家室兴旺的意思。又如《尚书·周官》有“不学墙面,莅事惟烦”,意思是不学政事犹如面墙而立,一旦面临政事就会烦乱,不能治理。喻指将帅要加强学习。

4.墙壁之故事叙事

围绕着墙壁,出现了先秦时期的诸多“故事”。这是一种很有趣的现象,而且这种现象可以说一直延续到今天。

一是对过度装饰行为的批评。如刘向《说苑·反质》记载“纣为鹿台糟丘,酒池肉林,宫墙文画,雕琢刻镂,锦绣被堂,金玉珍玮,妇女优倡,钟鼓管弦,流漫不禁,而天下愈竭,故卒身死国亡,为天下戮,非惟锦绣之用耶?”《左传·宣公元年》“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说苑·政理》“吾入其都,新室恶而故室美,新墙卑而故墙高,吾是以知其民力之屈也”;《墨子·尚贤(上)》有“譬之富者,有高墙深宫,墙立既,谨上为凿一门”,这些论述的背后隐藏着宫廷高墙之内的残酷斗争。

二是“逾垣墙”现象,即“翻墙行为”之叙事。此类记载不乏史籍。如《尚书·费誓》有“无敢寇攘,逾垣墙,窃马牛,诱臣妾,汝则有常刑!”是说不许抢夺掠取,跨过围墙,偷窃马牛,骗取别人的男女奴仆,如非,你们都要受到常刑!《诗·郑风·将仲子》:“将仲子兮,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初,公筑台临党氏,见孟任,从之。,而以夫人言许之。割臂盟公,生子般焉。雩,讲于梁氏,女公子观之。圉人荦自墙外与之戏。子般怒。”此类记载甚多,如《左传·僖公五年》:“(重耳)逾垣而走”,《韩非子·奸劫弑臣》:“公乃走,逾于北墙。贾举射公,中其股”,《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公逾墙,又射之,中股,反,遂弑之”,《左传·定公四年》:“立,依于庭墙而哭”,《左传·昭公七年》:“循墙而走”,《墨子·兼爱中》:“……扶墙然后起”。估计是墙体不高,“翻墙”现象经常出现,诸多记载里面包含了围绕“围墙”而展开的墙壁叙事,实为先秦时期值得关注的一种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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