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贺震
前不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21个城市纳入试点,城市更新试点旨在探索建立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可持续模式及配套制度政策。笔者看到,近段时间,一些试点城市公布的城市更新方案,纷纷摒弃了过去常见的“一键重启”式的大拆大建做法,城市更新的观念与行动正在经历从“拆改留”到“留改拆”的转变。
从这些城市公布的更新方案可以看出,城市发展是一个不断新陈代谢的动态过程。只要有城市存在,就会有更新需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历程,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人口不断向城市集聚,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加之粗放发展埋下的隐患,不少城市一些建筑、小区、街区乃至城区“未老先衰”,交通拥堵、环境污染、设施老旧不配套、观感不佳,各种问题日益凸显。城市更新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一直以来,一些地方抱着在短时间内旧貌换新颜的急切心态,如同对待老旧电脑一般,动辄格式化后一键重启,大搞大刀阔斧、摧枯拉朽式的推倒重来,大规模拆旧建新。哪怕是名人故居、百年老宅,一声令下,说拆就拆了。为此,一些市长被老百姓封(讽)为“拆迁队长”。在这种野蛮粗暴、狂飙突进式的大拆大建中,老城的自然山水、环境、古屋、古树、古桥、古井,甚至有着独特历史价值的古建筑被一股脑儿地荡平。这种“一键重启”式的改造,往往是流水线式的粗制滥造,拆了真宝贝,建了假古董,使得历史街区和建筑独具的神采不复存在,不同的城市千城一面,韵味尽失。这种大规模拆除、大规模新建的做法,使城市断“根”丢“魂”,其做法无疑是城市发展中的败笔和遗憾。这种拆光重建的做法,是最省力、最快捷的城市更新办法,本质上是一种“懒政思维”的反映。
“在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近期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三个高层次文件,都强调了这样的一个要求。住建部更是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
■ 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和建设
笔者在井冈山参观时见到的一件事,对科学做好城市更新具有很好的启示意义:1927年10月24日,毛泽东率秋收起义部队转战井冈山,来到大井村后,居住在王佐的农民自卫军营房中。1929年1月,国民党反动派窜进大井村烧杀抢掠,毛泽东居住过的这幢住房被烧毁,仅剩一堵残墙。1960年,井冈山人民按原貌修复毛泽东同志的这幢旧居时,将这堵残墙镶嵌在了新墙中。1961年3月,国务院公布井冈山“大井毛泽东同志旧居”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供中外客人参观瞻仰,那堵精心保护下来的残墙成了历史最好的见证。无疑,推倒残墙,完全新建,比把这堵残墙镶嵌在新墙中要省事得多。但若如此,“旧居”给人的历史真实感必将大打折扣。
城市更新改造的价值和意义,在于克服原来存在的问题,赋予新的活力,在提升颜值的同时,保护好历史街区风貌、延续城市文脉。而不是斩断城市根脉,新建一片漂亮的高楼大厦或全假的古街区。在城市发展中,“新”未必比“旧”好,城市更新不能喜“新”厌“旧”,一味求“新”。城市更新带来的“新颜”,应当更多地建立在对“旧貌”修整的基础上。对于一些能够体现城市特定发展阶段、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具有独特历史人文特色和价值的老旧建筑,不仅不能拆除,还要精心保护好,要通过实施“微整形”,使其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还需要注意的是,大拆大建是以碳高排放为代价的,与“双碳”目标,与“低碳经济低碳生活”的理念相抵触。因此,无论是基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还是基于保留城市记忆的需要,无论是不是试点城市,城市更新都应坚决摒弃“一键重启”式的大拆大建做法,要“抛掉推土机,拿起手术刀”,用绣花功夫对旧厂区、旧街区、旧居住区进行修补式更新,不破坏传统风貌,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存在安全隐患不得不拆除的,应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要进行充分的评估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