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灿
税收是国家的根基,是民生的保障。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国家税法具有法律权威性,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能以不法手段逃避纳税义务。
近年来,我国偷税、逃税等危害税收征管的违法行为日益猖獗。从明星到富商,从海外代购、网红直播、个体商贩到企业集团,偷税逃税案件频频发生,性质越来越恶劣。我国社会存在的偷税逃税主要有以下特点:大部分应税主体认为偷税逃税是习以为常的事情、偷税逃税程度严重、偷税逃税手段多样。
2021年下半年,税务机关连续查处多起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偷逃税案,引起国家有关部门高度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公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违规返还税收收入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可以预见,税务总局已经开始对核定征收进行全面规范,核定征收将全面收紧。财政部、税务总局监管2021年第41号《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的发布,堵上了高净值人士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核定征收方式曲线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监管漏洞。
近期,税务部门先后查处了多起偷逃税案件。有的案件罚款数额之大,令人难以置信。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既要重罚,更要严管,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依法重罚彰显国家维护税收秩序的决心。对逃税行为的重罚体现了国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税收不法行为、坚决维护税收秩序的决心。依法重罚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02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其中对于不同主体提出了不同的针对性方案。
对偷逃税,要重罚,也要严管。严管需要法网严密。
法网严密首先表现为,针对偷逃税的行为,我国建立起涵盖行政法和刑事法的双重规制体系。其次表现为,将偷逃税的预备行为和帮助行为等周边行为都纳入规制体系,提高违法成本。针对近年互联网经济中的新业态新发展,有必要用新技术加以应对,尤其要关注大数据与信息技术的应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2014年,税务总局等21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后,以多部门“税收失信联合惩戒”为代表的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逐渐成为有效督促履行纳税义务的手段。制定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降低企业的信用评价,增加企业的交易成本,促进税收义务的履行。
逃税罪的制度设计对于充分发挥其在逃税行为中的一般预防功能和震慑功能具有重要意义。逃税罪法律制度的重构应当以单一数额标准作为入罪标准,将逃税罪主体一般化,取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广泛适用管制、拘役、罚金等刑罚以及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宣告缓刑等量刑情节,充分发挥逃税罪在规制逃税行为中的一般预防功能。
不少经济发达国家都组织建立了庞大的税务警察。税务警察是一支独立的专业警察部队,独立于公安和税务机关之外,专职负责偷逃税的调查、海关关税的检查与计征,以及维持税务秩序。建立税务警察,突破普通警察的专业瓶颈和税务稽查人员的权限限制,打击涉税犯罪行为,保护国家的税收秩序,确保国家的税收收入。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我们国家有魄力也有能力应对偷逃税问题,维护国家正常运转,保证社会公平正义,并且探索出全新的方式方法,杜绝偷逃税乱象,保障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