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日辉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北京 100081)
数字经济是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始终追求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十四五”期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 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党中央要求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实现共同富裕必须推动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同时实现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双重目标,成为新时代新阶段的中心课题。
近年来,数字经济发展对经济增长、就业和收入的影响在学界引起了广泛讨论。数字经济是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论证了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比如,GOLDFARB et al.认为,数字经济降低搜寻成本、复制成本、运输成本、追踪成本和验证成本,提升经济运行效率[1]。但是,数字经济对就业和收入的作用存在争议。悲观者从理论上推测,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会产生巨大的替代效应,工作被取代的速度比工人找到新工作的速度要快,创新者获得了剩余价值,工人替代类型的技术变革不仅导致工人收入比重降低,还会影响他们的绝对收入[2]。乐观派则认为,新技术创造了新的产品和市场,技术进步为最初被机械化过程解雇的许多工人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从长远看自动化总是会增加工资[3]。进一步分析,数字经济对不同技能水平的工人(低技能、中等技能和高技能)的影响是不同的,数字技术应用更多地取代了中等技能工人的工作,高技能高收入工作和低技能低收入工作的就业份额都会上升[4]。
数字经济发展对经济增长、就业和收入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数字经济有助于促进共同富裕吗,还是会造成更大的数字鸿沟?如何看待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如果数字经济有助于共同富裕,那么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机理是什么,具体路径是什么?从理论上论证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数字经济的认识,选择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数字经济模式,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
中国部署实现共同富裕与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的时间高度吻合,发展数字经济需要与实现共同富裕同频共振。但是,数字经济发展并不必然带来共同富裕,运用数字技术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必须克服“鲍莫尔病”和“数字鸿沟”。基于此,共同富裕与数字经济的发展逻辑是一致的。
从1985年首次提出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到1992年南方谈话,邓小平对共同富裕提出更清晰的结构设计:“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 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5]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2021年以来,党中央对实现共同富裕做出了具体部署:一是在时间上明确2025年、2035年“两阶段发展目标”;二是浙江省被确定为共同富裕示范区,颁布了《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三是党中央集体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强调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对实现共同富裕经过近40年的准备,党和政府对共同富裕的思想不断深化,学术界从概念到实现路径的研究不断深入。共同富裕有丰富的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内涵,从经济学视角谈共同富裕,是指人民共创共享日益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成果[6]。推动共同富裕有3个关键元素: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通过矫正和补偿制度性因素导致的不平等,让全体人民有机会、有能力均等地参与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并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7]。促进共同富裕,首先要推进收入分配公平,促进效率和公平有机统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机会均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推进健康公平,更好满足人民多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资源普惠,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比翼双飞[8]。
新时代新阶段,我们需要对共同富裕有新的认识,赋予新的内涵。笔者认为,共同富裕是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全体人民共同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共同分享日益幸福而美好的生活。共同富裕的内涵主要包括“四个统一”:第一,共同富裕是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切实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第二,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富裕和精神生活富裕的统一,实现物质生活共同富裕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平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三,共同富裕是高质量发展目标和过程的统一,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共同富裕是高质量发展的归宿,在增加社会总体财富、共享发展成果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框架内实现共同富裕;第四,共同富裕是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的统一,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共享性,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地实现共同富裕。
数字经济的概念随着发展不断丰富内涵。1996年,唐·泰普斯科特(DON TAPSCOTT)在《数字经济:网络智能时代的前景与风险》中提出数字经济(digital economy)概念。当前,与数字经济相关的概念有信息经济、网络经济、互联网经济等。2016年以后,政府和学术界越来越倾向于使用数字经济。
在政府层面,对数字经济界定达成共识的是2016年G20杭州峰会发布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中提出的定义。该峰会将数字经济界定为:“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中国政府采用了这个界定并细化相关内容,国家统计局确定了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9]。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的测算,大致可以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这两个核心行业部门的测算来刻画[10]。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20年的7.8%上升到2025年的10%[11]。
在学术界层面,对数字经济界定认可度较高的是BUKHT et al.提出来的3个层次的划分[12]。数字经济的3个层次包括:第一层是核心部分,主要指包括硬件制造、软件与IT咨询、信息服务和通讯技术(ICT)等。第二层是狭义的数字经济,在核心层之外再包括基于数字技术赋能和数据使能的新业态新模式,主要有数字服务、平台经济、共享经济、零工经济等业态。第三层是广义的数字经济,在前面两个层次之外增加了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之后的农业、制造业、零售业等产业数字化的业态,反映了3次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形态。共享经济和零工经济介于广义的数字经济和狭义的数字经济之间。中国政府界定的数字经济主要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部分,数字产业化相当于核心层,产业数字化与广义的数字经济和狭义的数字经济大体吻合。
数字经济源于数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随着技术进步和扩散,数字经济的内涵必将不断演进,数字经济的本质是由技术创新引发的经济范式转换和价值创造能力提升。笔者认为,数字经济是在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的驱动下,提升生产、分配、流通、消费4个环节效率的经济范式。从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角度,数字经济构筑了“经济社会、物理世界、数字空间”融合的三重框架结构,健康发展需要构建“互联层、数据层、融合层、创新层和转型层”五层构架。数字基础设施搭建了互联层,在数据层完成数据与其他要素的整合,融合层打造应用场景和数字生态,激发创新层不断涌现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转型层)。
从发展历程来看,数字经济经历了网络经济、信息经济和智能经济3个阶段。各个阶段表现出的共性特征是,数字经济的边际收益随规模递增,具有高创新性、高成长性、强扩散性、广覆盖性、降成本性等特点,数字技术向传统产业的扩散渗透和融合发展的步伐加快,呈现出规模经济效应、聚集效应、长尾效应,显著降低了经济运行中的交易成本[13]。随着数字技术的扩散和中国加强数字经济治理的步伐加快,新时代新阶段的数字经济发展将呈现出新特征与新趋势。
第一,平台经济高速增长并逐步走向价值创造。平台是数字经济领域最常见的一种商业模式和生产组织形态。平台具有较强的网络效应、“赢家通吃”与跨界的特征,能够打破传统企业的资源约束,成长速度远远超过传统企业。但是,最早引发正反馈机制的平台,发挥网络效应快速占领大多数市场份额,形成垄断优势,“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掐尖并购”等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日渐增多。在强监管的指引下,平台企业将逐步走向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更好地承担起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14],深挖平台对经济社会的价值,实现平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成为未来发展趋势。
第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快速发展。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经济运行线上化的步伐加速,在线办公、网络教育、共享经济、零工经济、宅经济、社区团购、非接触服务模式等发展迅速。颠覆性创新,频率高、影响大和覆盖范围广的创新,既给创业和就业提供了新的机会,也给地区和企业提供了“换道超车”的机遇。在创新驱动中,数字生活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智能制造是中国数字经济的重点,数据综合利用是创新的重要引擎。2020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发布的《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20〕552号)提出,大力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开展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
第三,健全数字生态,发挥“蒲公英效应”。国家或地区之间数字经济产业竞争的焦点,在于培育和引进大型平台企业发挥“蒲公英效应”[15],完善包括产业链、供应链、基础设施、人才培育在内的产业生态至关重要。数字经济发展必须加强互联网平台和生产企业之间基于数据的深度融合,从强势平台到合作共赢是未来的趋势[16]。比如,2021年9月,监管部门整治互联网平台相互屏蔽网址链接,旨在打造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环境,降低广大用户交易成本,打造互信、包容、开放的数字生态环境,最终促进数字经济创新。
共同富裕的关键问题在于财富创造与财富共享。数字经济是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天然具有创造财富的作用,但并不能自然地实现财富共享的功能。
数字经济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改善服务等方面创造数字红利。2016年,世界银行把由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而产生的发展效益定义为“数字红利”。从数字经济中收获数字红利的机制是,数字技术降低个人、企业和公共部门间的获取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了贸易、就业、公共服务的便捷性、可及性和包容性。数字技术通过消除信息障碍、提高要素使用效率、革新产品和商业模式,实现更加包容、高效和创新的发展,产生消费者福利。数字红利主要有3种:经济增长红利,互联网能扩大贸易、提高资本利用效率并促进竞争;就业创造红利,数字技术促进自主创业、自营职业和灵活就业,为女性、残障人士、贫困人口和边远居民找工作提供机会,提高劳动生产率;政府服务红利,数字技术推助政府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更高效回应民需,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17]。
数字经济带来的“鸿沟”是令人担忧的。数字经济发展中有3类“鸿沟”。
一是数字鸿沟。数字鸿沟反映在技术富有者和技术贫穷者之间存在的不平等。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存在接入沟、使用沟和知识沟“三道沟”,知识沟可能是介于技术的接入沟、使用沟和其他社会不平等之间的中间变量[18]。数字鸿沟主要表现为区域之间的“城乡数字鸿沟”,以及居民之间的“代际数字鸿沟”。比如,有些老年人、偏远地区的人口,以及数字素养较低的人口难以享受数字经济的红利。数字鸿沟将产生新的机会不平等,导致贫富差距的扩大。
二是“鲍莫尔病”(BAUMOL's Disease)。1967年,鲍莫尔提出,某个或某些领域的技术进步可能导致整个经济的劳动生产率增速放慢,因为进步部门的生产率相对快速增长将导致停滞部门出现相对成本不断上升,即“鲍莫尔病”或称“鲍莫尔成本病”[19]。数字经济的生产效率提升潜能要高于传统经济,数字经济行业发展速度远超传统产业,行业领先的平台发挥“蒲公英效应”,数字经济发展好的城市形成良性循环,数字化转型滞后的行业和城市、乡村的发展越来越艰难。地区、行业和群体间初次收入分配差距可能进一步扩大。
三是马太效应。数据驱动的数字经济创造了发展新机遇,但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所谓的涓流效应,反而是“赢者通吃”导致一些领域出现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产生强者愈强的马太效应。如果大型互联网平台得不到有效规制,互联网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阻碍创新,平台之间相互屏蔽,将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平等问题。2015年以来,全球范围内掀起了数字经济反垄断。
哪些地区、行业和人群更受益于数字经济呢?以中国为例,数字经济发展存在地区之间、产业之间和人群之间“三个不均衡”。经济越发达的省份,数字经济发展越活跃,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越高。2020年,广东、江苏、山东等13个省份的规模超过1万亿元,北京和上海的占GDP的比重超过50%;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规模和占比明显低于东部沿海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数字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的进度差异较大,2020年中国服务业、工业和农业数字经济占行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40.7%、21.0%和8.9%[20]。使用技能缺乏、文化程度限制和设备不足是非网民不上网的主要原因,截至2021年6月,中国30—39岁网民占比为20.3%,在所有年龄段群体中占比最高,40—49岁、20—29岁网民占比分别为18.7%和17.4%,60岁以上网民占比仅为12.2%,互联网适老化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 78.3%,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 59.2%[21]。
综上,发展数字经济是“双刃剑”,国家或地区只有缩小各种各样的“数字鸿沟”,克服“鲍莫尔病”,才能充分释放数字经济的红利。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既要充分激发数字经济在创“富”方面的积极作用,又要建立数字经济“带后富”“帮后富”的机制,应对技术进步冲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共享。
共同富裕与数字经济的内在关联性表现在,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前文论述的“四个统一”,数字经济的创新效应和协同效应加速财富创造,溢出效应和普惠效应可以“带后富”和“帮后富”。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都需要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数据和技术赋能,既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动力,也为均衡发展提供了共享机制,助力数字经济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约瑟夫·熊彼特的创新理论[22]在数字经济中得到应验,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组织创新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数字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交织,不仅产生了新产品新产业,还促进了传统产业升级转型,极大地增加了社会财富。数字经济的创新机制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一是数字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培育出新产品新产业。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20年“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经济增加值为16.9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7.08%,较2017年增长了1.3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长0.40个百分点。比如,中国云计算市场迅速扩张,公有云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170.1亿元上升至2020年的900.6亿元;私有云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344.8亿元上升至2020年的791.2亿元[23-24]。工业互联网快速发展,中国较具规模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已有约100家,连接设备数超过了7 000万台(套),工业APP数量超过了59万个。人工智能技术及其产业加速发展,云边端侧十余款智能芯片产品实现商业化应用,智能教育、智能医疗、智能机器人领域人工智能独角兽快速成长,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创新正在成为中国加速产业化落地和技术迭代的重要途径[25]。大数据与传统产业结合产生了数字农业、共享经济、智慧物流等新兴产业。
二是数字技术与三次产业的深度融合,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不断催生出新业态新模式。电子商务是数字经济最活跃、最集中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是数字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7.2万亿元,同比增长4.5%(图1)。2020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柞水县小岭镇金米村农产品的电商直播间考察调研时强调,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是大有可为的。比如,陕西省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打造智慧农业产业体系,建立“数字化种植-产地仓存储-线上线下销售-纯信用助农贷款”创新模式,实现农事管理数字化和智慧化,提升农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电子商务从流通末端切入,以消费拉动为出发点,商品与服务并举,沿着供需链上溯,极大地推动了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步伐。
图1 2011—2020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
三是制造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产生放大、叠加、倍增作用。研究表明,数字经济从供给体系、创新体系和制造模式3个方面提升供给侧的质量与效率,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经济增长,即供给体系的优质、高效、多样化,创新体系的网络化、开放化、协同化,制造模式的模块化、柔性化、社会化[26]。研究表明,2008—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实际增长率达14.43%,明显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实际增长率8.27%,数字经济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明显,年均实际增长率明显高于美国和澳大利亚[27]。中国信息通讯研究院的测算显示,中国数字经济规模由2005年的2.6万亿元增长到2020年39.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由14.2%提升到38.6%;“十三五”时期,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接近70%[20],见图2。
图2 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及占GDP比重
溢出效应是1962年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约瑟夫·阿罗提出的,用外部性、干中学、学习曲线等概念解释了溢出效应对经济增长的作用[28]。数字经济基于数字技术扩散和网络外部性带来溢出效应,主要从空间、技术、知识视角发挥作用,具体表现在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
一是数字经济的空间溢出效应推动乡村振兴。数字技术扩散提高了信息传递的时效,降低了信息传递的成本,增强了城乡间、区域间经济活动关联的广度和深度,数字经济的强渗透性和广覆盖性特征明显。比如,电子商务对农业的助力,从最初的助力农产品销售,到向渠道、品牌、生产端的深度切入,推动农业产业全链条的数字化转型,加速赋能农业产业化、数字化发展,有力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正在改变农业生产方式。商务大数据监测显示,2020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1.79万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4 158.9亿元;国家级贫困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为406.6亿元,国家级贫困县网商总数达306.5万家[29]。
二是数字经济的空间溢出效应有助于形成地区间协调发展的经济格局。研究表明,数字经济明显地促进了城市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而且可通过空间外溢效应作用于邻近地区的经济发展质量,溢出效应呈现出边际效应递增的非线性变化趋势[30]。数字经济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机制是产业结构升级,逐渐替换传统落后生产要素,重构分工协作体系[31]。近年来,东部沿海省份产业数字化程度保持领先,珠三角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及京津冀地区领跑全国。在核心城市群的带动下,产业数字化正在向周边省市辐射,先进示范辐射作用和溢出效应日渐强化,四五线城市数字化进程按下“快进键”[32]。但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产业数字化程度以及数字技术应用水平的差异,东部地区数字经济的本土效应和空间溢出效应都大于中西部地区,有必要健全区域协同发展政策,推动东中西部形成区域间相互融通补充的发展新格局[33]。
三是数字经济可以产生“数字溢出”。这是知识溢出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的表现。华为和牛津经济研究院将数字溢出定义为,数字技术加速了企业内部、行业内部以及跨行业上下游供应链之间的知识转移、业务创新和业绩提升,并对经济产生了持续影响[34]。在数字溢出效应中,电子商务是很好的例子。工业经济中,落后地区也从技术进步的扩散效应中受益,但工业化的金字塔或链式的、垄断垂直的分工体系,阻碍了知识和信息的广泛传播,加剧其边缘化趋势。随着数字技术的应用,电子商务将工业化环境下的原材料-制造-分销-零售-消费者的线性商业价值链,迁移并改造升级成为分布式、社会化、平等协同的商业价值网。商务大数据监测显示,2020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1.79万亿元,占全国网络零售总额的15.3%;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4 158.9亿元[29]。
协同效应又称增效作用,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追求的理想目标。协同效应由资源或资产的共用效果、互补效果和同步效果构成,技术关联或市场关联能够实现技术资源或市场资源的横向扩散,上下游产业垂直一体化或空间聚合,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共用和互补、同步化,产生协同效应[35]。数字经济发展历程中,最初追求的是基于流量的网络效应,数字技术改造传统行业最终是重构产业链和供应链,构建新型的社会化分工合作关系。网络协同效应形成的基本逻辑是:互联网应用扩张-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广泛运用-数据智能化和网络协同化-高低技术等级厂商形成-偏好、认知和效用期望趋同化-网络协同效应[36]。协同效应的本质是相对于工业时代相对传统、封闭、线性的供应链管理体制而言的,社会化协同打破了传统管理的规模不经济,基于网络创造新的巨大价值就是协同效应[37]。我们从四个维度考察协同效应在行业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一是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协同。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核心产业部分,数字产业是高渗透、倍增性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呈现出关键共性技术、数据集成、数字平台促使数字产业释放融合创新活力的特点[38]。数字产业与工业、服务业、农业融合渗透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对传统产业进行多角度、全链条、全方位的改造提升,但呈现非均衡性渗透特点,服务业数字经济引领发展,工业领域、农业领域数字化程度相对滞后。数字经济发展初期,数字产业化对传统产业产生技术溢出效应,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社会总福利。数字经济强大的网络效应也可能给传统经济带来巨大的冲击,引发传统产业萎缩、技术性失业和收入差距拉大等问题,传统经济可能尚未完成就被数字经济挤出市场。政府可以通过实施“竞合型”政策建立一种短期性的竞争缓冲机制,促进传统经济转型升级并与数字经济保持持续的竞争,适度强化数字经济的技术溢出效应[39],推动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
二是数字平台与商业生态内厂商协同。数字经济离不开网络协同化,互联网应用扩张为网络协同化提供了平台。数字平台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产业链上下游融通、产业和行业间互联互通的载体,是数字经济中最重要的企业组织形态。所谓平台商业生态,就是基于平台构建的针对某一个特定商业目的的全新的社会化协同网络。平台是生态中最有价值的组织,平台商业生态是全新的价值创造网络,两者在数字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生态系统内的中小企业和平台企业一起形成创新集群。数字平台与生态内的厂商可以实现3种协同:一是供需协同,平台建立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直接联系,借助数据技术创造了社群反馈回路,大数据分析为精准匹配供需提供了技术支撑,给生产者和消费者带来决策便利、精准服务。二是产能协同,开放式智能制造平台对共享的数据和资源进行优化,基于真实订单把独立的生产主体进行有效整合,实现设计、采供、加工、质检、物流和售后等全流程协同,还包括人才和技术的协同。三是价值聚合。基于顾客价值创造和跨域价值网络的高效合作形态,网络化之后的价值聚合效应将推动自身的价值创造与传递价值两大环节的创新,颠覆原有的商业模式[40]。所以,平台是一种多方参与、共创共享、动态演化的商业生态系统,企业要么构建一个生态系统去整合别人,要么选择一个生态系统被别人整合[41]。良好的平台生态,能够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正外部性。
三是产业链和供应链协同。数字技术扩散及应用,加速各个行业迁移到互联网。消费品的流通和流通环节已经被互联网化,变革力量逐步传导至设计和生产领域,助力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数字化转型。把产业链和供应链协同起来的产业链群生态体系,是一种新型产业平台组织,阿里巴巴、华为、京东等企业一直在打造自己的链群生态体系。产业链群生态体系能够推动产业系统各个环节的合理优化耦合,建立一种由生产商、供应商、销售商、消费者和服务者组成的新产业体系,通过协同行为产生协同效应[42]。产业链和供应链协同出现了兼具实体性、科技性、生态普惠性和网络外部性等四重属性的“新型实体企业”。新型实体企业是数字化运营实体业务和技术性赋能产业链、供应链的结晶,为中小微企业赋能,降低其进入市场的门槛。比如,京东依托数据和技术禀赋优势,在创新自身业务模式、改善自身经营效率的同时,为产业上下游合作打造技术赋能、普惠共享的生态,推动全产业链与供应链转型升级。实践中,数字商务与产业集群协同演化经过多点突破、串点成线、连线成网、推演成体,形成平台与多元主体、多元业务协同的数字商务生态圈。通过重构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产业集群沿着相对封闭的供应链体系-价值网络-社会化协同网络-开放的产业生态路径不断演进,使得集群外部经济增进具有动态性与内生性[43]。比如,淘宝用数字技术打通阿里数字农业体系,直连10 000个农产品直采基地,通过整合产业链、供应链、物流、人才、流量、直播等全平台、全渠道资源,加深与政府、农民的合作,推动生鲜农产品上行可持续发展。
四是数据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协同联动。数据作为“黏合剂”,是联接创新、激活资金、培育人才、推动产业升级、促进行业协调发展和经济创新增长的关键生产要素。数据要素需要与人才、技术、产业等其他要素协同联动,通过运用算力和算法的数字技术,全面融入劳动与资本等传统生产要素,不断发挥要素组合和要素结构的乘数效应和网络效应,驱动产业融合和产业关联,才能发挥倍增作用[44]。数据要素与其他要素联动有3个层次:在基础层,数据为人才、资本、创新等要素在实体经济中的融合提供基础环境;在支撑层,数据全面融入传统产业之中,提升各领域生产率,促使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深刻改变传统产业的生产方式与组织形态,催生新的产业模式与业态;在整合层,数据优化人才、技术、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的配置,实现国民经济的全要素数字化转型[45]。通过3个层次的联动,实现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深度融合,提升实体企业数字化能力,平台经济与传统产业协调发展。比如,内蒙古、新疆、西藏、宁夏等西部地区,数据通过平台与其他要素发挥协同作用,餐饮住宿和旅游行业形成了较好的“线上+线下”的模式,产生联动效应。
数字经济的核心支撑是数字技术,是包容性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一切与数字技术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可以被纳入数字经济的范畴[46]。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普惠效应的基本逻辑是:数字技术改变了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方式与组织形式,一方面,运用数字技术打造的数字平台,提供了一种新的交换和协同方式[47]。通过平台的网络化协作运营,既培育了大量中小企业、解决了小微企业入市的门槛问题,又给偏远地区、贫困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提供了“换道超车”的机会。另一方面,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突破了传统经济的时空限制和资源约束,弱化了经济主体对传统生产要素的依赖。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人们通过数字平台实现信息即时、机会平等、金融普惠等,形成“机会均等、人人参与、价值共创”的普惠机制,社会弱势群体平等地获得技术和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地参与经济活动并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一是数字基础设施释放扩散效应。数字技术可以使所有消费者同时获得相同的信息,降低搜寻、复制、运输、追踪和验证成本,从国家、区域、企业和消费者层面产生影响,但前提条件是必须能上网[1]。所以,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既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既包括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传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及其数字化改造后的融合基础设施,也包括通信网络、新技术、算力、数据等新型基础设施。政府和市场都有强大的动力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客观上促进了数字基础上的设施更加充分、更加均等化,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先富起来的居民和后富的弱势群体处在同一个发展空间,一起迈向共同富裕。比如,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中国已建成584万个4G基站,移动宽带在农村地区覆盖面超过99%的行政村;截至2021年9月,中国5G基站数量超过100万个,占全球总数的70%以上。数字基础设施发挥了信息通信的扩散效应、数字技术的普惠效应,从消费、就业创业等方面惠及农村和偏远城市、弱势群体。
二是数字平台提高服务普惠性。数字技术发挥普惠效应的载体是数字平台。平台利用数字技术打造低搜寻成本、低验证成本的机制,发挥网络效应为潜在交易伙伴提供互动服务,解决了交易双方的精准匹配和交易效率问题,快速地服务于大量客户[48]。比如,门户网站、搜索引擎、资讯平台提升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效率;微博、微信、QQ提升了社交的效率;网络零售平台提升了购物的效率;快递平台提升了物流的效率。截至2021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8.12亿,渗透率达到80.3%;网上外卖、在线旅行预订用户、在线办公、在线教育、在线医疗规模分别达4.69亿和3.67亿、3.81亿、3.25亿、2.39亿[21]。网络零售平台弥补了欠发达地区的实体商业零售不足,麦肯锡的研究发现,网络零售中39%属于新增消费,而在三、四线城市,其新增消费的比例更高,达到57%[49]。近年来,农村居民通过电商平台接触到外界,更加注重个性化、品牌化、多元化的消费体验,追求更高的消费品质和体验,小镇青年成为潜力巨大的消费人群。2020年,中国农村实物网络零售额达1.63万亿元,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品和家具分别占28.4%、17.7%和8.9%;增速前三位的品类分别是中西药品、烟酒和通讯器材,同比增速分别为139.1%、47.2%和38.9%[29]。消费互联网平台便利了城乡居民生活,推动了消费服务普惠化。
三是产业数字化推动普惠性增长。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推动三次产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为传统产业带来普惠性增长,为不富裕人群、欠发达地区居民、失业妇女创造就业和增收的机会,满足长尾消费需求。产业数字化正在向中西部地区渗透,显示出互联网无边界普惠的优势,形成“数字胡焕庸线”。比如,短视频及直播带货模式推动螺蛳粉产业数字化,截至2020年底,广西柳州袋装螺蛳粉产销达到105.60亿元,同比增长近70%,线上广西螺蛳粉消费规模同比提升780%[50]。人工智能及自动化推进中,在替代效应与抑制效应作用下就业总量将保持基本稳定,具有良好教育背景和技术专长的青年人从中受益,被替代行业中教育和技能水平较低、年龄偏大人群所受损失最大,并扩大收入差距[51]。但是,一些对技术要求不高的新业态新模式对就业能产生创造效应(或称“复原效应”)。比如,在直播电商中,围绕主播而形成的创业团队,衍生出运营管理、直播服务、视频服务、直播电商、辅助后勤等5大类20余种职业,包括策划、助播、场控、品控、客户服务等多种新兴就业形态。根据测算,2020年淘宝直播共带动直接和间接就业机会173.1万个,其中交易型就业机会102.2万个,新型岗位就业机会70.9 万个[52]。对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的数据测算结果显示,共有2 097万人通过抖音平台从事创作、直播、电商等工作而直接获得收入,直接获得收入的就业人群中女性占54%,24—40岁的占比67%[53]。平台经济体更具有平等性、普惠性和共享性,机动、灵活的小企业更能适应分散化、个性化定制的需求,满足多品种、小批量产品和服务的长尾需求[54]。
四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包容性增长。近年来,依托数字技术创新和应用,一大批新业态新模式涌现出来,激发了市场的创新活力。电子商务的低进入门槛和低创业成本,为农民、小镇青年、失业工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了良好的创业契机。比如,通过电商平台、社交网络、在线旅游和外卖平台等渠道,将本地的特色商品、自然风光、文化旅游资源及时发布出去,带动乡村旅游、餐饮及民宿等产业的发展[55]。沙集模式、青岩刘模式、东高庄模式、桐庐模式、成县模式、武功模式等,促进了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了城乡生活方式趋同的包容性发展或共享式增长。数字技术的发展为金融“长尾市场”创造了机会和盈利空间,近年来,中国数字金融服务于庞大的低收入群体和中小企业用户,贫困群体比富裕人群能够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获益更多,改善了居民内部的收入不均等,账户覆盖率、个人支付和小微信贷的作用较为显著[56]。数字金融促进包容性增长的传导机制是,数字金融改善了农村居民的创业行为,特别有助于促进低物质资本或低社会资本的创业行为,带来了创业机会的均等化,从而促进了中国的包容性增长[57]。
综上所述,信息通信的扩散效应、数字平台的集聚效应、数据信息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的普惠效应,改变了传统的生产组织模式、交易模式、流通模式和消费模式,通过数字化改造机制、平台机制、加速机制和普惠机制,数字经济表现出共享即时性、无限指数性、跨界均衡性、多样精准性等[58]。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主要通过“四个效应”,创新效应、溢出效应、协同效应和普惠效应增加了激发创新、缩小城乡差距、降低行业差距、营造平等的机会。反之,共同富裕对数字经济发展也极为重要,掠夺式发展必将把自己困在囚笼中。
从经济学角度,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主要是“创富”“先富”“帮后富”“带后富”。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径是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发展平台经济和数字生态,赋能乡村振兴、实现高质量就业、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平台经济是指依托于平台企业支撑、数据驱动和网络协同形成的新型经济运行系统。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中最具代表性最核心的商业模式,可以降低物理空间的限制,连接更为广泛的人群,平台企业及其生态是数字经济价值创造的重要推手[59]。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是发展生产力,数字平台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主体。为了促进共同富裕,笔者对大型互联网平台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做强平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监测,截至2020年底,中国价值超10亿美元的数字平台企业达197家,比2015年新增了133家,平均每年新增26家;从市值来看,中国大型数字平台总价值达到3.1万亿美元,占全球的24.8%,居全球第二位[60]。发展数字经济和促进共同富裕,必须做强做优做大数字平台。一方面,发展数字经济离不开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互联网平台,“我们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14]。在数字农业、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培育一批产业平台,提升高能级平台支撑能力。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必须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应着力做到“四正”:正心,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科技向善,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广大消费者,进一步提升中国数字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正位,聚焦主业主责,在数字经济生态体系中找到并坚守正确合适的位置;正言,努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不要通过虚假宣传和过度承诺、发布低俗广告、刷单炒信、恶意拉新、传播违法违规信息等手段引流;正行,坚定不移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强化平台治理,不销售假货、不在算法上做文章,不过度追求流量、不过度竞争,严禁出现泄露和滥用用户信息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第二,数字平台应着力推动产业数字化与市场下沉,为区域经济平衡增长做贡献。数字平台应做好以下事情:一是充分发挥平台在带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就地创业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乡村数字经济建设,拓展乡村振兴的数字产业链,把农民纳入现代化产业链条之中,运用金融科技创新农村企业和农户融资模式,帮助农民更好地开展农业生产、精准对接市场、增加收入。二是发挥平台企业的公共功能,鼓励平台承担更多的公共职能,促进了线上统一大市场的构建,在资源配置上实现公平、高效和透明,助推区域均衡发展。三是数字平台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字企业与传统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助力制造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打造数字经济创新策源地,开辟创富新途径。
第三,打造良好的数字生态促进行业平衡发展。数字生态系统低技术门槛、低接入成本的特点让创新创业的成本急剧下降。未来,平台要创造更大的价值,就要打造数字生态,创造更复杂和更有效的协同,大型平台更应该在平等问题上作出更多贡献。一是大型平台在帮助中小企业、先富带后富方面下功夫,推动产业带转型,创造最大的协同效应,在助力创业机会均等、为中小企业降本增效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大型平台之间互联互通,求同存异、抱团发展,把上下游企业和竞争对手都当作是一个共生的生态来维护。三是平台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善待自己的员工。
第四,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开启创造财富新空间。层出不穷的新业态新模式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也是创新创业就业的重要阵地,这些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离不开平台的支持。一方面,平台企业有比较庞大的生态,应在推动业态创新、提升就业质量上发挥积极作用。比如,阿里巴巴在共同富裕行动计划中提出,启动年轻人创业扶持计划,提供多样化的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助力高质量就业。另一方面,优化快递员、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也是大型平台企业对促进共同富裕应尽的社会责任。未来,工业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是发展的重点,在“工业4.0”的背景下,制造业可以转变为平台[61]。建议平台企业与制造业深度合作,推动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新模式,以及零工经济、共享制造、现代供应链、工业电子商务、产业链金融等新业态,向更高层次、更深水平迁移[62]。
第五,提升数字生活品质,促进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实现共同富裕,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数字技术与各领域的合作,已经深入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平台企业应该“以人民为中心”,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充分释放“数字红利”。一是坚持科技向善、资本向善,发展劳动友好型数字经济,强化平台在增加就业、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机器赋能人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数字消费场景,进一步丰富线下数字化消费场景,完善旅游、医疗、教育、就业、出行等在线服务供给,推动生活服务智能化。三是打造风清气正、生态良好的网络共建,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助力提升全民数字素养,满足人们网上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愿望。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发展数字经济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推动力。新时代新阶段,共同富裕的内涵包括“四个统一”:共同富裕是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富裕和精神生活富裕的统一,共同富裕是高质量发展目标和过程的统一,共同富裕是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的统一。数字经济是在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的驱动下,提升生产、分配、流通、消费4个环节效率的经济范式。数字经济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改善服务等方面创造数字红利,但是会带来数字鸿沟、“鲍莫尔病”、马太效应等有悖于共同富裕的问题。
数字经济的创新效应极大地创造社会财富,溢出效应促进区域平衡增长,协同效应促进行业协调发展,普惠效应促进全民共享数字红利。然而,数字经济推动共同富裕的机理并不会必然发生,需要弘扬创新、合作、诚信、宽容的企业家精神,把企业发展与共同富裕紧密结合在一起;需要互联网平台有长期主义的坚守,致力于社会价值的创造。在没有规制约束的情景下,平台经济的“鸿沟效应”凸显,资本裹挟的平台有可能垄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掏空实体经济、将农业和制造业沦为“为平台打工”,构筑阻碍创新的铜墙铁壁。所以,针对一些平台企业存在的问题,党中央从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要求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防止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63]。
数字产业化能够快速地创造财富,产业数字化是带后富、帮后富的主要阵地。平台经济是先进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台企业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大型互联网平台,不仅可以通过解放生产力、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激发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大财富的“蛋糕”,而且可以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共创互联互通、互信包容的数字生态,营造良好的创业和就业环境,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带后富、帮后富,还可以带头打造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数字空间。在新时代新阶段,平台企业应该坚决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和促进共同富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