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南四湖治污近半年的采访,最有感触的是实现人与湖和谐共生的治理智慧。
从表面看,无论是渔民的转产上岸,还是企业的污染治理,再或是解决跨区划湖泊的“九龙治水”等等,密集人口与脆弱生态之间,似乎天然充满冲突对立。
南四湖专案办案特点恰恰不在对立,而在协同。与许多人的想象不同,检察公益诉讼九成以上都没有走到对簿公堂,却同样实现了公益保护的监督效果。检察公益诉讼的成功密码就在办案以“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比如,有时各地发展水平不同、生态诉求不一,这时检察公益诉讼就是协调彼此的“黏合剂”;有时行政机关碰上难题想解决却有顾虑,这时检察公益诉讼就能推一把;有时公共利益受损却没人代表,这时检察公益诉讼就会补好位。
采访中,记者还见证了党委政府的鼎力支持、遇到过人大代表的日夜奔走、感动于环湖群众的理解配合……所有这些努力都在绿水青山这个共同的目标下凝聚起来。检察公益诉讼作为极具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在推進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探索中应运而生,为破解公益保护的世界性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当然,公益保护不可能一劳永逸,南四湖治理的“后半篇文章”更为关键。如何让“绿水青山”变成群众的“金山银山”?如何建立长效机制,让办案成果持续巩固?这其中还有许多未竟的工作、难啃的“硬骨头”。但只要开拓创新、久久为功,湖美民富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