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茂盛
2021年12月4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的队员结束了为期5天的川渝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正在返渝的路上。此次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休息少,大家却丝毫没有怨言,共检查排污企业115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起。
这样的川渝联合执法行动,两地之间已不是第一次。
“我们同四川共饮一江水、同享一片天,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一直是我们工作的方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说。
2020年4月,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小组成立,不断加强的信息互联互通、联合执法行动,让川渝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固证据
2021年11月30日,川渝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动执法骨干68人,采取“省级2人+地市2人+属地2人”联合编组的模式,成立10个现场检查组、1个综合协调组、1个宣传报告组,重点聚焦水、大气、固(危)废三方面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交叉跨省异地执法行动。
回忆当时的情景,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二支队队员高阳,还历历在目。
2021年12月2日,四川劲德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内,执法队员正在对公司环评报批、自主验收、产排污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面对询问,企业负责人的态度让执法人员留了个心。“他说话的时候避重就轻、遮遮掩掩、答非所问,尤其是当询问到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时,他说维护人员都请假了,我们猜测,其中定有猫腻。”高阳解释,这家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生产汽车保险杠,喷涂、注塑過程中会产生喷涂废水、注塑废气、喷涂漆渣以及废弃沾染物等。
为避免引起企业的察觉,组长李静把现场组分为两个小组进行快速取证,同时,立即联系属地监管部门和监测小组。两地部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一天时间内完成了全部取证工作。
经查,企业喷漆废水油污分离池旁的缝隙内散落、堆存着大量废漆渣,不仅如此,用于废气治理的活性炭也未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及时更换,部分活性炭已失效,部分水幕喷淋设备内无水,丧失功能,废水处理设施停用许久,已不能正常开启。
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企业负责人低下了头。“有些企业负责人总认为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有环评批复即可,对执法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执法人员不会对设施的运维情况进行仔细调查。”高阳说,“快速取证、固定证据,让这些企业没有时间去销毁证据,逃避追责。”如今,四川省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核台账
“不同于废水、废气,可以立即测、马上检,固(危)废物因为检测时间长,追踪去向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了详尽的台账制度,固(危)废物产生多少、转移多少、处置多少,要实现全流程记录。”执法总队三支队队员赖明川向记者解释固(危)废物案件的不同之处,“同时,国家加大了对此类案件的惩罚力度,罚款金额从最低10万元到最高500万元不等,有些企业经营者不惜跨省运输固(危)废物,在谋取高额利润的同时逃避处罚。”
可想而知,核查企业台账对办理固(危)废物案件的重要性。
2021年12月1日,川渝联合执法现场检查第五小组来到四川省射洪市,查访一家以汽车修理、保养为主的汽修店——蜀安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汽车进行保养、喷漆维修的过程中,会产生漆渣、废矿物油、废油漆桶、废机油滤芯等物质,而这些都属于危险废物,我们将检查重点落在了对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的调查上。”赖明川说。
执法队员随即对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进行翻阅核对,发现仅有废矿物油进出库记录,其他的危险废物无记录,此外,该公司2020年至2021年期间,对车辆进行保养时更换下来的废矿物油约有两吨多。对于这两吨多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公司负责人承认进行了两次转移,但其提供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上却显示,只有1吨废机油被转移至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那剩下的去哪儿了?
带着疑问,检查组立即前往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里仅存有废矿物油约100公斤,离1吨的量相差甚远,且贮存场所存在一般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混存的情况。
检查组固定了相关证据后,将相关情况移交至四川省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立案调查。
“固(危)废物的转移处置,是我们执法的重点领域,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因为这类案件最容易涉及跨省市的运输。川渝联合联动执法以来,此类案件的处理效率大大提高。”赖明川说。
强帮扶
“集气罩要再贴近注塑机一点。”
“设施运行记录台账要再完善一下。”
……
在位于四川省隆昌市三道桥工业园区的四川泥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内,来自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王朝友对企业负责人说。
2021年11月30日,川渝联合执法现场检查组对隆昌市的四川泥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开展大气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组走进生产车间,仔细查看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废气处理设施建设不规范、废气收集不全、设施运行记录台账不完善等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
这次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执法的最终目的是减少环境危害行为,如果情节较轻、企业负责人整改积极,我们要以帮扶为主,告知他们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方法,提升企业环保意识,才能真正杜绝环境污染问题。”执法总队一支队队员晏果说,“而这类案件,是我们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我们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要考虑企业的发展。”
同年12月2日,四川省内江市威远三和明威车业有限公司的钣喷车间内,工人正在进行机动车维修服务。车间内未设置废气处理装置,一股异味扑鼻而来。检查组告知该公司,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后,企业负责人态度诚恳,表示要积极整改,快速提高企业环保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现场,检查组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方面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针对各类问题答疑解惑,既帮助企业排查问题,又督促企业积极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了管理水平,一举多得。
2021年,川渝毗邻区域18个地市(区县)紧密互动,累计开展地市级层面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6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发现环境问题200余个,形成了“打击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解难题
2022年1月,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观音镇铜钵河畔,几个村民正前往高洞岩段流域观看“小瀑布”,而这条河在3年前还是远近闻名的“纳污沟”。
原来,铜钵河流域地处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重庆市梁平区交界区域,两地互为“上下游”。1965年,为增加经济效益,铜钵河上游发源地高洞岩段建立了一座小型水电站。水电站筑坝蓄水发电,截断了铜钵河河道水流,造成上游水流阻断,下游河道枯涸。加之上游场镇居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水直排,河道生活垃圾无人清理,此地一度成为一个巨大的污水池,当地人避之不及。
彼时,铜钵河作为一条界河,谁来管,怎么管成了难题。2020年9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签订《深化川渝两地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协议》和《铜钵河联防联治协议》,铜钵河流域治理有了抓手。
針对高洞岩水电站蓄水发电严重影响铜钵河生态基流的问题,川渝两地联合召开5次铜钵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将高洞岩水电站纳入小水电整治范围,大竹县人民政府投入拆除水电站专项资金310万元。
2021年8月,白色的浪花伴随着一声声轰鸣倾泻而出,高洞岩水电站被正式拆除,一个瀑布景观应运而生,但铜钵河流域治理并未结束。为保证“水清岸绿”,大竹县在铜钵河上游段的观音镇建立了污水处理厂,并投入1.2亿元对其进行扩容,还关闭、整治了沿河养殖场,开展了河道清漂行动。
4个月后,当川渝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组(达州—梁平组)到达铜钵河高洞岩段时,曾经的“脏黑臭”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清净的河面,银白色的水帘高挂引来人群攘攘。
这背后是川渝两地持久不懈的努力。如今,铜钵河河水自净能力成倍提高,国控牛角滩断面水质已连续半年稳定在Ⅲ类以上。
“生态环境保护是极其需要跨界合作的,在这一块我们和四川一直都协调得非常好。”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综合处副处长杨旭光说。未来,川渝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还将进一步紧密配合,重点加强对敏感区域、重点污染源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打击各种跨界水、大气、固(危)废物违法转移等环境违法行为,共同建设好川渝的“绿色经济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