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刚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文化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更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铸魂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正确处理乡村景观与乡村礼俗、绿色生态与红色基因、乡村文化与城市文明之间的关系,大力实现乡村文化振兴,让美丽乡村形神兼具、乡风文明。
保护乡村景观,传承乡村礼俗
乡村景观与乡村礼俗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物质载体和精神源泉。乡村景观主要包括山、水、林、田、湖、草等乡村自然景观,以及传统民居、古老村落、历史遗迹、宗族祠堂等乡村人文景观。乡村礼俗主要包括乡规民约、家规家训、节庆习俗、农耕技艺、地方曲艺、族谱家训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乡村振兴,要保护乡村景观留住乡愁具象记忆,传承乡村礼俗延续乡土文化的意象系统。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要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通过实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工程,分门别类地梳理传统民居、古老村落等传统物质文化遗产,再造乡土建筑、诗意田园和生活系统。通过保护与传承自然景观、古老村落、传统民居、遗址遗迹、宗族祠堂等乡村文化地标资源,既“留得住青山绿水”又“记得住乡愁”,为乡村社会构筑起乡村振兴的物质归宿与精神家园。
以村规民约、家风家训、道德伦理等乡村礼俗为核心的伦理文化,是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精神力量。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整合乡规民约、家规家训、节庆习俗、族谱家训等乡村文化资源。一方面,深入挖掘乡村礼俗的精神底蕴、文化价值并赋予其时代内涵,发挥其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中的重要作用。搜集整理村规家训、牌匾楹联、俗语格言中蕴含的行为规范,在乡村社会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新时代乡规民约、家规家训,并使之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价值引领。另一方面,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发挥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凝聚民心、以文化人、成风化俗”的价值导向功能,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创建活动。通过举办礼仪教化、乡风传承、道德评比等活动,塑造乡村文化的新时代审美取向和伦理价值。
将红色基因融入绿色发展,以红色文化引領乡村振兴
以革命文化为代表的红色文化,既是重塑乡风文明的智慧源泉,也是乡村振兴的强大精神力量。实现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既要塑造以绿色发展为鲜明特征的生态乡村,更要将以革命文化为代表的红色基因浸入“绿水青山”,实现乡村自然生态景观与红色人文景观的融合发展。
依托革命圣地、红色遗迹等红色文化遗产,以传承红色文化助推乡村绿色发展。在革命老区等红色遗迹保护性开发的过程中,要注重通过打造“红色+民俗”“红色+生态”“红色+美丽乡村”等特色化发展模式,将生态农业、全域旅游等乡村振兴理念融入“红色教育套餐”。因地制宜地推出一批“宜居宜业”的红色文化生态特色村,将红色人文景观和绿色自然景观结合起来,打造红色旅游线路和经典景区。组织农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参与红色文化体验,在将红色景区的红色文化、革命精神转化为现代乡村旅游资源的同时,增强乡村红色文化教育的生动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依托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陵园等乡村红色基因库,打造红色教育基地和红色文化品牌。通过举办革命文化主题展览、打造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开展红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形式,对农村革命根据地、抗战遗址、改革开放示范区、脱贫攻坚陈列馆等进行景观化改造,建设一批红色文化示范教育基地,打造一批红色文化教育示范点和红色文化品牌。依托战场纪念地、革命会议遗址、革命人物旧居、革命遗物等物质载体,推出符合时代特色的红色创意产品,通过实施红色旅游项目、打造红色旅游品牌,发展壮大红色文化产业。
依托革命英烈、时代楷模、新乡贤、文艺团体等“红色队伍”传播红色文化,让红色故事焕发时代风采。红色历史和红色故事,不仅是乡村社会集体记忆的精神载体,更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底气和底色。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记录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革命历史、奋斗历程的红色故事,营造“知史爱国、知史爱党”的良好氛围。以农村优秀党员、红色文艺团体、时代楷模、新乡贤等为主体,组建乡村“红色宣讲团”等红色文化宣讲队伍,让红色故事焕发新风采,让红色传统引领新风尚。
促进城乡文化要素双向流动,实现城乡文化双向互哺
城镇化应是记得住乡愁的城镇化,现代化也应是有根有魂的现代化,而不能以农业萎缩、乡村凋敝为代价。城乡文化之间不是二元对立而是双向互哺的关系,城乡文化差异化共存、交互式发展的态势将长期存在。比较而言,城市文化是人类文化演进的高级形态,但这并不意味着城市文化可以彻底颠覆乡村文化,更不能以牺牲农耕文明衍生的乡村道德信仰和伦理规范为代价。
推动城乡文化融合发展,形成城乡文化相互扶持、双向互哺的发展局面。塑造新型城乡关系、促进城乡文化融合发展,必须构建城乡文化双向互哺机制,以促进城乡文化的情感认同和交流融合。作为现代城市文明乃至人类文明的精神根基,乡村文化不应沦为城市文化的附庸。中华民族五千年农耕文明形成的乡村传统文化,具有涵养身心的生命价值、维护自然和谐的生态价值、优化人格心态的教化价值和升华乡愁的人文价值。乡村文化在接受城市文化积极影响的同时,以其蕴含的民间智慧、淳朴民俗等也对城市文化具有“反哺”作用。同时,乡村文化振兴也离不开城市文明的工业化力量。以农耕文明为核心的乡村文化,应借鉴以工业文明为代表的城市文化的先进理念、创新精神、开放态度,充分汲取现代城市文明的“科学、理性、正义、法治”等现代文化理念。
构建城乡文化共同体,为乡村文化振兴注入城市文明的文化动能。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物质载体和基本前提。要优化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共享和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均等化。着眼于城乡居民的共同文化诉求,构建惠及城乡居民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和共同文化市场。在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农村文化礼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推动文化政策和产业资本向乡村倾斜。要充分发挥城市文化的比较优势,用城市文化的积极要素影响并充实乡村文化,使乡村文化在保留优秀传统特质的同时适应城镇化发展的时代要求。建立健全城乡文化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各种文化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促进城市文化产业向农村延伸、农村文化产业向城市拓展,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运行规范、城乡一体的文化产业链。
(作者系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教授)
责任编辑:苏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