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波 刘玮换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设计者和完善者,能够在建党100年的历史中将中国建设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带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走向富起来进而走向强起来,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充分体现。坚持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的政治资源作用。重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是中国共产党人优良的历史传统。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筚路蓝缕,首先在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同时根据我国独特文化传统和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历史传承,作出了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为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初步形成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体系。1980年,邓小平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且强调要以制度和体制为切入点。为了理清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度的短板以及因此所导致的失误之间的密切联系,邓小平强调: “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中国共产党不断巩固和提高自身的执政能力,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政治制度,进一步推进了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以及党政机构改革的全面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改革与建设实践中十分注重对我国政治体制的完善,并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既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必须牢牢抓住和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具体部署了新时期抓紧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顺利推进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正是这些现实的改革实践,使得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逐步得到彰显。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中国最主要的发展和进步体现在制度建设上所形成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优势体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所建立的合乎中国实际与发展需求、充分保障人民权益的制度模式上。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华民族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结合不同时代、不同条件、不同问题,发挥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推进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因素,协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对矛盾是任何社会形态都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我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同样面临着来自这对矛盾的多重挑战。
建党100年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身对生产关系的调整能力以及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优势。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缺乏,曾出现一些背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演进规律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对当时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坚定人民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中国共产党通过一系列自我革命的方式来完善自身并以此来解决社会主义的发展难题,恢复生产活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与发展,这充分体现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后中国共产党所提出的“八字方针”之中,即“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为了改变单一公有制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状况,中国共产党人大胆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探索以市场为导向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之路,打破了人们对社会主义具体体制的固化认识,破除了影响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
面对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制度建设方面所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为了对政治权力的运用进行科学合理的限定和制衡,遏制腐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逐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通过全面深化改革逐步在公权力的合理配置、正确行使、有效制衡、反腐倡廉等方面实现科学化、法制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创新性、实效性。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继承了革命时期形成的党内纪律检查的优良传统,继续坚持对权力制衡的制度构建,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其一,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统领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地位,并最终明确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确定了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民主党派通过政治协商实现多党合作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从而奠定了社会主义权力制约和民主监督的政治制度基础。其二,在党内和国家政权体系内部构建了初具规模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形成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权力规制的明确规范。其三,通过开展一系列反贪腐的运动斗争和颁布限制权力、惩治腐败的规章制度,大力整肃了党风政风,巩固了新中国的民意基础。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制定了《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关于全党全军进行大规模整风运动的指示》《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等重要制度,先后发动了一系列通过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来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的重要运动。从 1951年冬起,结合整党运动开展了“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勇于面对和处理党的队伍内部存在的问题,并对那些严重贪污腐化、堕落变质分子给予党纪国法的严罚,纯洁了队伍,赢取了民心,进一步增强了新中国的政治基础。党的八大对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作出了科学判断,提出要根据执政党的特点来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对建国以来执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进行科学的分析评判和准确的理论概括,强调要继续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作为今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经验,坚决反对个人崇拜,防止中国共产党出现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问题。遗憾的是党的正确决策在实践中并没有真正贯彻执行,致使我国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经历了重大曲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中国共产党勇于解放思想,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指导理念,再次回归用民主和法治的手段来加强对于公权力的制约监督,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重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逐步加强权力配置、权力制约、权力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化建设,夯实了中国特色权力制衡的法理根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始终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紧密相连,始终重视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不断探索应对权力腐败的治本之策。1980 年 8月,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指出:“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又要解决制度问题。”党在十五大、十六大上赋予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以宪法地位,完善了多党合作制度,巩固了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的法定地位,进一步加强了对权力制约监督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建设,逐步完善了新时期我国权力制约监督的科学体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都强调了权利的人民性和公共性,强化了制度的权威和作用,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充分显示了党在制约权力、管党治党方面的决心与力度,强化了制度化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此外,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党进一步将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成为推进改革发展的突破口,在国家制度体系现代化构建中不断深化行政、立法、司法领域的改革,相继出台了《立法法》《监督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重要法规。在党内监督方面,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权力制约监督方面的重要法规,充分释放了制衡权力的制度效力,推进了党内权力制约监督的法制化、制度化进程。建立健全了国家审计署、国家反贪局、国家预防腐败局等机构。2003 年以来,中央纪委实行派驻机构垂直统一管理和地方巡视制度,实现了对中央和省级党委巡视的全覆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1]。这些对加强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发挥了显著作用。当前,我国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总体上呈现良好发展趋势,在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净化政治生态方面成效显著。
随着生产力发展与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社会越来越体现为由具有单个意志的个体所组成的共同体,在世界政治、经济以及综合国力的角逐中,凝聚着社会成员意志、智慧的国家共同体或民族共同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无可比拟的优势就是能够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依据不同的发展阶段与发展目的,通过凝聚目标共识,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来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实事。100年来,中国共产党所办成的大事以及因此而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立足于人民所愿、所求、所需,形成了能够集中力量、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新民主主义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在艰苦卓绝的斗争中沉着应对来自各方面的挑战,最终取得了革命的胜利,随后为了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探索出适合本国发展特征的社会主义改造之路。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推进初步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卓越的执政优势,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为了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状态,尽快实现从落后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开展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仅用3年时间完成了原本需要10年或15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完成的历时几千年的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变。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意愿的前提下,与广大人民群众达成政治共识,针对不同经济形式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的改造形式,通过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以及初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平赎买等形式,把工人、农民、民族资产阶级有效组织起来,集中力量循序渐进地推进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顺利进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促进经济增长、保障民生以及促进改革事业顺利开展的过程中,不断发挥着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独特优势和始终心系人民群众的光荣传统。为改变人多地少、农村发展落后的现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全国掀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热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不仅解决了农民饿肚子问题,而且激发了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给予农民群众在土地耕作中实现自身价值的广阔空间,同时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通过人民群众力量和智慧的广泛集中,极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为农民改变贫困走向温饱、农村实现繁荣与发展提供了重要路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来自各个领域的挑战与难题接踵而至,为了解决我国地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党中央做出了创办经济特区、实行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重大战略举措,使得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协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通过东部支援西部实现东西部资源互补与有效融合中协同推进东西部的共同发展。此外,中国共产党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体现在应对风险与挑战的实践中,1998年抗击特大洪水灾害的抗洪救灾工作,2003年应对非典型性肺炎的公共卫生防疫工作以及2008年汶川大地震的抢险救援。一系列鲜明的事例再次证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其制度优势才能上下一心、同心协力、共克时艰,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大事、办实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凭借卓越的政治智慧和治国理政才能,充分发挥着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与优良传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人民在经济建设、科技创新、强军兴国、生态文明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和重要突破,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稳步提升,凡此种种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证明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地位的重要性。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所遭遇的一次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是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的一次重要考验,同时也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和质量的重要考验。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党中央高度重视并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复杂多变的形势,果断提出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对湖北地区人员外流实行严格管控的要求,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做出科学有效的部署,进一步向世界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面对重大突发事件和风险挑战时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才能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我们党和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重要法宝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之一就是“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 在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期间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充分发挥这一优势。首先,在这场严峻而残酷的斗争中,中国共产党集中力量有效地调动各种人力资源、物资资源支援一线抗疫。党中央为了统筹协调防控的各项工作,成立了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来有效保障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共产党将中国特色的制度优势以及自身的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有效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制度合力,在全国各地成立了以党组织为单位,以党员为主体的疫情防控指挥部,有效配合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其次,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举国体制优势。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要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尤其是面对突发事件、应对各种灾害挑战方面,能够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来保障人民的幸福安康与社会机制的正常运转,进而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提供重要保障。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全国不断蔓延的严峻形势,中国共产党举全国之力调集医护人员、医疗设备以及防护用具、生活物资驰援疫区。在疫情防控的后勤保障方面,党中央采取果断措施,通过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的复工与增产以及建立交通运输“绿色通道”来保障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医用和生活物资保障供应。此外,积极推进国际合作,阻止疫情全球扩散。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发展。公平正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价值追求,贯穿于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历程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矢志不渝的初心和使命。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根本目的就是要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人民至上”的价值目标贯穿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中。中国共产党根据实践的发展和人民在不同发展阶段需求的变化,不断调整社会主义建设在不同时期的具体目标,不断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具体制度,保障人民利益的更好实现。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为了尽快恢复“文化大革命”对人民生产生活的重创,从社会主义本质的视角阐释了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性。此外,邓小平同志根据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具体表现形式,制定了通过发展社会生产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物质文化需求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为人民谋幸福的坚定信念。此后,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实现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根本落脚点。以胡锦涛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坚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实现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点任务。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转变的科学判断,并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具体表现形式阐释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多方面需要,以习近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完善涉及人民民主、社会法治、权利公平、生态安全等多方面的具体制度,以完备的制度体系保障人民的权利、回应人民的美好生活诉求。新中国成立70多年,尤其是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获得了极大提升,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在广大人民群众生存的物质条件有了很好的保障之后,人们开始谋求自身更好的发展,发展权利、发展机会的平等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实施成为了社会成员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权利、机会等方面拥有平等的地位,为缩小个体之间的差异,党中央提出了对弱势群众和群体进行帮扶的原则和目标任务,以此来保障社会个体之间公平正义的实现。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拥有依靠制度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优势。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基本经济制度的形式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一个平等的与生产资料结合来谋求生存和实现发展的机会。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不断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税收制度,在保障作为社会主体的个人能够充分发挥自身能动性的同时,以制度的形式保障了社会财富的相对公平分配。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从各方面保障了每个社会成员平等的政治权利。中国的制度优势还充分体现在覆盖全民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目标,主要从三个层面来推进“均等化”目标的实现。一是机会和权利的均等。均等化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发展机会的平等,即起点相同,在相对公平的制度和规则下,每个人都能够在自己的努力下获得相应的发展机会和成就。此外是权利的均等,实现公共服务全覆盖,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身份、地位、收入均应该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二是结果有限平等。受经济条件影响,均等化并不是指每个人享受的公共服务是无差异的,而是满足现阶段公共服务需要的最低标准,强调的是一种“托底”服务,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标准。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程度应该与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大体适应,我国公共服务均等化目前只能定位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包括底线民生和基本民生的内容。三是范围和水平的动态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一种目标,是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民众的需求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变化和提升,那么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也会随之改变和扩大,相关的政策、制度也会随之进行调整和创新,以不断适应新的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的新需求,确保民众享受动态的不断丰富的基本公共服务。
另外,对于目前无法实现的一些在“基本”层面以上的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和民生需求,我国也会逐步列入中长期目标体系之中逐步谋划,十八大以来在政策和实践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一是在政策方面取得的新进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在 2020 年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并重点从保障和改善民生角度提出如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了十五项改革措施,其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促进城乡资源配置等方面都涉及如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7年1月,《“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含义、核心要素以及政策措施制定详细规划,奠定了今后很长时间内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的基础。2018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完善区域发展政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把各地比较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出来”。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目标要求做了更进一步的表述。从这些政策可以看出,我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战略布局更加科学和完善。
二是在实践方面取得的新进展。从实践上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相关的政策也都逐步落实,丰富多元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满足人民的需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渐完善。第一,覆盖人群更多。我国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已经覆盖到全民,“五年来,社会养老保险覆盖9 亿多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5 亿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精准扶贫”战略的实施,使“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2],确保了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第二,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更多。一方面,政府通过大数据、云服务向民众提供了更加丰富、多元的基本公共服务,高铁网络、移动 APP 支付、共享单车、云服务等已经普及,大大地减少了生活成本,提高了生活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在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上有了新的举措。以就业为例,2014 年实施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不再局限于政府向民众单方面地提供就业服务,而是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从政策、资金方面鼓励支持民众自主创业,达到很好的效果。第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继续完善。据统计,2016年全国幼儿园的总数量是23.98 万所,比 2015 年增加了 1.61 万所。[3]此外,特殊教育、民办学校数量和招生人数都有了明显的增加。
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过程,是中国共产党对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不断加强系统化把握的过程。当前,写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篇大文章,必须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作为政治保障,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我们的理论指导,作为写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篇大文章的行动纲领。我们要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在实践中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