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高洁谈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

2022-03-25 01:43:20李国良
祖国 2022年5期
关键词:个人信息诈骗公民

记者/李国良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软件,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涉及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流水等多方面个人隐私,并非法出售,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民众的财产安全。今年两会期间,最高法工作报告公布,去年审结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同比上升6 成,可见此类案件呈现高发趋势,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诸如,去年1 月江苏丹阳警方成功侦破一起公安部督办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0 名。经查,该团伙采用境外聊天工具和区块链虚拟货币收付款,共贩卖个人信息6亿余条,违法所得800余万元。

6亿条个人信息泄露,让人为之一颤!据了解,由于该案件侵犯对象广,犯罪手段新颖,社会危害严重,因而被公安部挂牌督办。而关于个人信息流向,有的用于批量关注微信公众号和刷阅读量、刷赞,有的被用于非法催债,甚至有的流向赌博、诈骗犯罪团伙。

信息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变得突出和紧迫。3月8 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透露,2021 年,严惩窃取倒卖身份证、通讯录、快递单、微信账号、患者信息等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098件,同比上升60.2%。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和滥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网络违法犯罪仍高位运行,企业数据合规建设和行业治理尚难以适应网络时代社会发展要求。

近年来,各执法司法机关持续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检察机关还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结合司法办案开展诉源治理,向工信部制发六号检察建议,强化个人信息源头保护,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但高洁认为,非法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是多数网络犯罪实施的源头行为,在实践中仍处于高发态势。尤其是在大多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通过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精准诈骗,危害十分严重。

全国政协委员高洁

目前社会各界呼吁“打击犯罪分子,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在高洁看来,有几个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刑事惩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大规模侵害个人信息维权途径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行业平台内部监管存在不少漏洞;四是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亟待增强。

首先,在刑事惩治力度方面。从办案数据看,2021 年,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人数(10319 人)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数(36898 人)仍有较大差距,对于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特别是对行业“内鬼”利用工作便利大规模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尚缺乏针对性打击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多数人员刑罚仍主要集中在三年以下,与泄露行为造成严重危害不相适应,刑罚震慑效应还不够凸显。

为此,高洁建议,坚持全链条惩治,执法司法机关将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纳入打击治理网络犯罪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部署推进。加大对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在刑事立法上设置较普通人员更严的标准,并同步加大罚金刑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其次,在维权途径方面。面对信息泄露,许多人通常会自我维权,但个人维权普遍存在取证固证难、维权成本高而获赔数额低、周期长等因素。近年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上述不足,但其他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案件量极少。公益诉讼案件对于惩罚性赔偿等诉讼请求检法认识还不完全一致,公益损害难以有效修复和预防。

高洁认为,检察机关应把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打击网络犯罪、推进网络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双向合力,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源头治理。尤其要聚焦侵害个人敏感信息、特殊群体个人信息以及大规模个人信息案件,关注重点行业部门和大型平台企业,加大公益诉讼力度,以点带面,形成有力声势。

同时,也要加强检法沟通,在个人信息保护惩罚性赔偿等问题上达成共识。在个人信息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或者针对刑事被告人及连带责任人单独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中,提出惩罚性赔偿,提高违法行为成本。

再次,行业平台内部监管存在不少漏洞。当前,互联网企业、网络平台和公共服务部门出于管理服务需要通过App 收集储存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但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信息被窃取、泄露和滥用的情况屡见不鲜。此外,App 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较为突出,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面部特征等生物特征信息收集使用不规范、后台自启动、关联启动、私自调用权限上传个人信息,录音、拍照等敏感权限滥用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针对App 收集个人信息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先后印发了《App 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和《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等有关规定,旨在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个人信息收集行为,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而在实践中,高洁建议,执法机关要结合司法办案,积极推动涉案企业加强合规建设特别是数据合规,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督促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

此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亟待增强,普法任重而道远。当前,一些重点行业部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明显缺位,甚至有部分从业人员法治观念淡薄,走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道路。

高洁认为,应持续深化行业教育和社会警示,强化源头预防。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以案释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例,形成警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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