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
记者在多地调研了解到,一些地方占用耕地种植花草苗木,有的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造景,养蟹养鱼。不少村民认为种粮食收益低,不得已才如此。业内人士呼吁妥善处理此类事件,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同时,加强研究背后的“利益纠结”,多举措保障农民种粮合理收益。
记者调研发现,对于许多选择放弃种粮、改种花草的村庄来说,经济效益是难以回避的驱动力。在东部某村,村党支部书记说,村里的土质不好,甚至无法种植有机蔬菜,为带动村民致富,2018年9月,他带领村民把200多亩地流转给合作社,将原来种粮食的地改为种植专供绿化的草。
种草受天气影响小,刮风下雨也不怕,几乎不用施肥料,这个村的草场有自动喷水机,平日只需一位54岁的独臂村民打理,养护成本低。正常情况下,种草3个月就能卖一茬。以前种粮食、蔬菜时,村集体一年收入约8000元,种草之后,仅2021年前7个月,就已有13万元收入。村民能拿到每亩每年1130元的土地流转费,种草农民年底每亩地还有500元分红。
在西北某村,为了提高村民收入,该村流转了农民的宅基地和农田,建设了总占地面积2.56万亩的田园综合体,村民上楼居住。村民王桂花在该田园综合体的一处景区做养护工。据悉,王桂花家里有6亩多农田,如今土地流转费每亩每年近千元,当养护工每天还有百元左右的报酬。
在一些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农业人才丰富且拥有较大销售市场的东部镇村,“良田变花海”的动力更足。记者采访了解到,东部某县花木种植面积达数十万亩,带动二三十万人就业增收。近年来,该县有序推进“退租还粮”,在提高土地产出效益的同时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生产。
在强大经济利益诱惑下,一些地方还不惜违规挖田造湖造景。记者梳理全国多个挖田造湖造景案例发现,有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有的占补平衡不实。
近期,也不断有村民向记者反映情况:百余亩农田遭“开膛破肚”、被承包户挖成鱼塘或用于养蟹;占用河滩地栽种景观树以致树冠罩住庄稼、树根吸收农田营养,庄稼减产减收……尽管一些问题已得到整改,相关农民的种地积极性仍受到挫伤,且整改工作在栽树的农民和不栽树的农民之间埋下矛盾隐患。
兰州大学副教授牛芳认为,一些地方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农民种地积极性不高,出现了“70 后不愿种地、80 后不会种地、90 后不谈种地”的情况。加之种地收益相对较低出现撂荒地,一些地方的粮田被改造成鱼塘、池塘、花海等,局地粮田“非粮化”现象加重。
据了解,农村田地闲置有多种原因,一是农民外出务工土地抛荒,二是土地流转费用较低不愿流转出租,三是在家留守农民老人居多、没有能力管理收种土地。“一熟稻一熟麦,种到胡子白。”有受访农民认为,农民种粮收入微薄甚至难以糊口。
因此,对于农民和基层政府来说,都有较强的耕地“非粮化”冲动。有分管农业工作的干部表示,目前对一般耕地上种植中药材、鲜花等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界定,现实中难以遏制。
不过,耕地长期种花种草,对粮食安全会带来隐患。比如为获取高收益,种花种草可能过度使用农药化肥,这会逐渐改变耕地耕作层的成分。土壤遭受破坏后,未来可能不再适合种粮。
多名基层干部表示,对于占用耕地种植花草苗木行为,因涉及群众利益,有关部门此前并未实际追究,一些地方还将其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有基层干部担心,如“纠错”不当或引发多方矛盾,比如要求花田退租种粮、清理河滩树木,可能触犯部分村民利益,造成纠纷。
耕地与基本农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和保障,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业内人士建议强化调查研究,完善相关法规,严守耕地红线。
一是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控。江苏省农科院粮食作物研究所研究员王才林建议,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及挖塘养鱼等破坏耕作层行为。加大涉农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力度,引导其每年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
二是审慎推进粮田变花海等项目。牛芳建议,对于“粮田变花海”趋势,要慎重把握、控制规模、遏制跟风,借助卫星监测等手段严格监控耕地与基本农田面积,防止无序利用一般耕地种花草苗木和挖塘养殖水产。对于不是粮食主产区、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的地方,建议在不影响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综合研究,既不粗暴执法“一禁了之”,也不“放任自流”。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强化租赁耕地监测监管。
三是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建议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与基层干部绩效评价挂钩的奖惩机制。不单纯以经济效益来确定耕地用途,对工商资本违反规定、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半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