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建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不断提高,汽车已成为人类最常用的出行工具之一,自动驾驶汽车也被研发出来,为了加强管理,我国的信息部门、交通部门、公安部门在2018年4月12日联合颁布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这项规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在自动驾驶汽车方面又迈向了一个新的征程。因此我们应当将发展现状与汽车自动驾驶技术相结合,从多个角度考虑自动驾驶技术在安全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智能汽车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 汽车安全
Safety Analysis of Intelligent Vehicle Automatic Driving Technology in China
Hou Jian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automobiles have become one of the most commonly used travel tools for human beings. Autopilot cars have also been developed. In order to strengthen management, China's information department, transportation department and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 jointly promulgated the "intelligent network association vehicle road test management standard (Trial Implementation)" in April 12, 2018. The promulgation of this rule marks a new step in the development of autopilot in China. Therefore, we should combine the development status with auto driving technology, and consider the possible problems of auto driving technology in safety from multiple angles.
Key words:intelligent vehicle, intelligent networked vehicle, automatic driving, automobile safety
“阿爾法巴”智能公交车,2017年12月在深圳开始试运行后,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许多城市开始陆陆续续的推出智能公交, 智能驾驶技术不光在公交车方面得到发展,环卫部门的环卫车、京东的配送车等都智能驾驶技术都相继进行了试运行。这些以前只能在大脑里想象的技术如今终于在现实中实现了,同时也说明我国的智能汽车时代在不久的将来会实现。这就像著名学者安东尼吉登斯所说的一样,一些传统的观念可能比当前的观念更具有说服力,但是在潮流与创新的推动下,当前的观念可能会更胜一筹,尤其是在技术之一方面重点突出了这一现象,在其他的领域也有所渗透。
1 “智能汽车”的界定
虽然我国的相关部门已将“智能网联汽车”在《路测规范》中称为惯用术语,但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无人驾驶、自动汽车等词语也逐渐渗透融入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各种词语相继而出的浮现在人们的脑海里,将他们的意思混淆在一起已经成为常见的现象,而我认为首先要做的事情是要将这些专业词语的意思搞明白,弄懂具体指的是什么。从发展水平这个方向来看,无人驾驶、自动驾驶这些词语是智能汽车在发展中,自动驾驶技术在各个不同阶段的所发展的水平。判定智能汽车技术在发展中的标准,可以通用控制器、传感器、执行器等装置在相应阶段的配置高低,以及面对复杂的环境智能决策与环境感知程度,最为突出的是在不同阶段自动化控制功能的强弱程度。目前为止,自动驾驶指的是通过辅助人们驾驶为主要目的,无人驾驶是自动驾驶的一个升级版,使智能汽车在发展中取得一个飞跃性的进步。
2 我国智能汽车自动驾驶技术的安全考量
2.1 消解法律监管疑难
2.1.1 法律开路,许可政策先行
百度公司在2017年播放了一个自动驾车测试的视频,内容是这样的,李彦宏在北京五环乘坐自动驾驶汽车,对行驶情况进行测试。事后,李彦宏向大家分享了乘坐自动驾驶汽车的体验,大家在感叹科技发展奇妙的同时,也有一部分人对自动驾车的测试过程表示怀疑,例如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在实线处变道、坐在车里的主驾驶位置,在行驶过程中没有碰方向盘,这些问题显然已经违法了交通规则;假如在行驶过程中遇到了交通事故,那么应该对其怎样处理。一刹那,智能汽车的自动驾驶技术所产生的法律问题明显突出。在讨论的热火朝天的榜单中,位居榜首的是2017年新加坡修正了《道路交通法》,这部法律,让自动驾驶汽车在道路上测试是否合法得到了明确的肯定;英国在这方面更胜一筹,英国的交通部门表示不需要任何的额外保险或批准无人驾驶汽车可以在公共道路上任易行驶。与这些走在前面的国家相对比,在驾驶自动汽车的法律问题上,我国还有漫长的一段旅途。
2.1.2 法律推进,归责机制跟进
世界上非常有名、众所周知的打车软件Uber公司,在2018年3月18日晚上,在美国进行自动驾驶汽车测试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将一位横穿马路的人给意外撞死了,成为世界上有史以来的第一例在测试自动驾驶技术中撞死人的事件。当警察局局长被记者问道“如果是自动驾驶汽车的过错,应该怎么处理这个案件”时,莫伊尔回答“这个领域是我们冒险进入的”。很明显,自动驾驶技术在人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常见,交通事故可能发生的概率也随之增加了,导致只凭驾驶员是否存在过错来追究责任,这种判断方法在判定方面可能存在局限性。著名学者朱迪曾提出,根据自动驾驶责任和级别将自动驾驶技术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分成三类:L5、L3-L4、L0-L2。
2.2 提升信息技术保障
在互联网发达的这个世界,网联化已成为自动駕驶汽车的重要条件之一,它能够将控制器、传感器、执行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共享和交换,根据周围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决策是智能决策的核心要求。人们沉浸在网联化驾车带来便捷的同时,网络风险也在逐渐增大。在2016年,著名的挪威网络安全家曾表示,可以对特斯拉用户的账户进行入侵,获取密码,通过登陆特斯拉平台来对车辆进行开锁、定位等远程操作,这说明车主的隐私可能有随时被窃取的风险。对此,我国为了使网络安全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在2016年正式颁布了《网络安全法》,颁布之后,在于2017年6月开始正式实行。在安全法中明确指出,所涉及能够接触车主隐私的运营商,在网络上保护车主的隐私,严格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违者必究,有效的通过技术来增加网络安全的防范,防止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使个人隐私在网络中得到有效的保护。所以说,在自动驾驶汽车方面,我国在网络安全方面,已搭建起一个基础性的法律条框,智能汽车如果要想在安全方面得到一套合理有效的保障体系,就必须提高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自动驾驶与网络相结合的时代,为了防止网络意外发生,我国颁布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强调要在网络中保护好车主的个人隐私,使自动驾驶技术在网络中得到不断的进步、完善、提升。
相应的传感器之间建立的互连程度必将逐渐提高。想要实现更全面的互联网安全保障,不仅必然需要各类汽车生产厂商的技术开发,还必然需要移动通讯基础设施公司和互联网安全公司等企业的专注和技术扶持,也必然需要政府部门及其他相关公司企业在产品安全保障措施标准上进一步的确认和严格规范。
2.3 完善责任分配机制
鉴于自动驾驶仪是一个可引起安全风险的整个动态过程,除了风险预防和调解外,还必须包含事后和事中的风险管理。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险以补救和承担交通事故本身和其他第三人的责任作为主要的保险目标,一直以来是我们分担交通事故的风险,弥补交通事故损失的重要理赔方式之一。随着我国小型自动驾驶轿车进一步在我国市场上的出现和引入,它也逐渐发展成为保险式车辆的一个重要范畴。例如,英国保险公司 adrian flux于2016年已率先地发布并推出了它作为全国第一款专门面向人们选择的自动驾驶小轿车的保险政策,比如可以说是让人们在购买时允许己经或正在思索中考虑到要否为其他人们选择购置一辆带有自动泊车(autoparking)、自动引擎和导航(autopilot)等带有自动驾驶特殊功能的车型的主观者可以购买这种保险。该保险的具体保证服务范围一般应包括:车辆软件的更新替换、安全修复或者补丁;由于车辆引擎导航故障等状态而产生的损害。日本对于自动驾驶车辆中发生的事故赔偿责任的机制正逐渐得到完善。2017年4月,日本东京海事日兴火灾保险公司明确表示,自该月以来,自动驾驶期间可能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首次被列为汽车保险赔偿对象。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于今年4月颁布的《道路试验规范》第3章第9条第8款规定,道路试验申请人必须提供“强制交通事故责任保险证明,每年交通事故损害责任保险证明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每年不低于500万元的自动驾乘道路实验事故补偿保障金额”。当然,目前由于自动驾驶而引发的路测安全风险管理仍仅仅是依赖于地方政府的主导和局限。从美国加州交通管理局的一份最新统计资料表明,虽然2018年以来,从整体来看,人身意外死亡风险的频繁发生率也相对较低,为保险行业进一步涉足到自动驾驶领域,推出了相关的保险种类,并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在2017年的“保险改革与自动驾驶一体化”研讨会上,中国保险学会副主席也在会上明确指出,保险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深度交叉融合已成为我国保险行业未来几年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下一步,中国保险研究院将充分地结合保险行业实际,找准未来的发展方向,未雨绸缪,积极采取行动,认真研究新能源科技和保险产品融合发展的战略性规划和对策。
2.4 深思社会秩序隐患
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不断升级和“无人驾驶”(L5级)的广泛传播,它不仅可能影响车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也可能会影响未来的社会秩序。日本学者泰利·西藏文曾谈到,他本人对届时将产生新的工作持乐观态度,被取代者所取换的人员可以继续从事更富有创新性的项目。全球最大的权威 it 研究咨询公司 gartner 也曾经说过,2020年及其以后人工智能创造的新就业岗位将远远超过 it 造成的失业。但是笔者认为,对于目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国而言,自动驾驶技术将给中国的汽车司机、快递、环卫等各个行业甚至整体的社会秩序造成不小的安全风险和现实压力。可以看出,作为第四次产业化革命中重要的关键技术之一,自动驾驶仪正处于发展阶段,正在逐步取代早期非私家车驾驶员。由于他们缺乏生存能力,一些很有理性的公共汽车司机和配备了快递器可能还是走上街头,很难让人驾驶抢了他们正常工作的公共汽车。因此,社会必然也将出现暂时性的不稳定情况。但时间久了,他们就会逐步意识到抵制这种行为的作用微乎其微。在这两个方面,一个是政府部门要努力创造更多新型就业岗位,并积极引导过去失业的驾驶员。当时,作为一个公安部门,应该承担起有效地预防和协助妥善处理由于提前对自动驾驶技术而产生焦虑或恐慌所造成的社会治安隐患的重大职责。
3 结语
我们正处于第四次工业革命的爆破口,面对新一轮智能汽车快速推进和发展的挑战,我们更加应该高度清醒认识和看到,新一轮智能汽车在我国的路试、运行和普及,很有可能会从政策和法律上的监管、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等各个方面为我们带来许多的风险或者是影响,责任的分配和维护社会秩序。在此基础上,结合国际趋势,对中国目前的智能汽车和自动驾驶技术的研究发展现状以及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问题进行了简单而深入的梳理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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