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研究现状及产业动态

2022-03-23 20:33邵成雷李振鹏路杰宗磊许金凯宋超
药学研究 2022年11期
关键词:中药饮片配方颗粒

邵成雷,李振鹏,路杰,宗磊,许金凯,宋超

(1.五源本草〈山东〉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 淄博 255000;2.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山东 济南 250031)

在中医药的历史长河中,将中药材炮制成中药饮片煎煮服用,是中药发挥疗效最主要的方法。随着当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顺应本心,追求方便、快捷、口感更易接受的服药方式。中药配方颗粒作为中药饮片的一种补充形式[1-2],可满足现代消费者的需求,应运而生。

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浓缩、干燥、制粒而成,经中医临床配方后,供患者冲服使用的一种颗粒制剂[3-4]。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保健意识逐渐增强,国家对于中医药产业政策红利不断释放,促进国内医药领域龙头企业积极布局,中药配方颗粒市场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本研究对中药配方颗粒的发展历程、发展趋势、医保政策、集采发展势头进行分析,并提出微薄发展建议,以期为中药配方颗粒后续研究提供相关理论支撑。

1 中药配方颗粒发展历程

中药颗粒剂型最早于20世纪40年代在日本出现,1950年,将汉方颗粒制剂应用于临床,1957年,小太郎汉方制药公司成功开发出35种汉方颗粒剂,并推向市场进行销售。1976年,日本将颗粒剂列入医疗保险,随后,中国台湾地区、韩国纷纷效仿日本,分别于20 世纪 80 年代和90年代研究生产中药颗粒剂,并列入医疗保险,远销东南亚和欧美等国,并在当地广泛使用[5-6]。 20世纪80年代末,由于人力等成本的增加,日本转移生产线,在我国建立中药材种植基地,加工生产中药颗粒剂。受到外企对国内市场大举进攻的影响,我国开始重视中药配方颗粒的研究[7]。

我国中药配方颗粒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由江苏江阴天江药业率先开始研制[8],发展至今经历了3个主要时期:研究试制阶段,生产、试点使用阶段,试点结束有序发展阶段。

1.1 研究阶段(1992—2000年) 1993年,国科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中药配方颗粒列入“星火计划”,同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广东一方和天江药业为“全国中药饮片剂型改革试点单位”,大力扶持企业中药配方颗粒研究开发工作[9-10]。

1.2 生产、试点使用阶段(2001—2021年) 2001年7月5日,《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出台[11],提出中药配方颗粒按照中药饮片类进行统筹,施行批准文号管理制度,并先后批准了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红日药业)、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培力(南宁)药业有限公司 6 个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12]。

2015年12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3],拟对中药配方颗粒的试点生产进行限制性放开;2016年2月26日,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14],加强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与质量管理;2019年,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 征求意见稿)》[15],正式进行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的研究,政策鼓励6家试点生产企业及其他企业参与质量标准的研究,对促进中药配方颗粒质量稳定和标准统一、规范企业生产、推动标准的落地实施,助力与国际化标准接轨具有指导意义。

1.3 结束试点稳步发展阶段(2021年—) 2021年2月10日,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16],长达20多年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宣告结束,符合要求的中药企业只需要备案即可生产中药配方颗粒,不必再经过漫长的审批过程,行业进入全新阶段;2021年6月3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颁布实施[17],是否采取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案将作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医院评级的内容之一,鼓励医院开设中医科室,发展中医药;2021年11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发布了《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18],进一步明确中药配方颗粒的销售范围由原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综合医院)调整为经审批或备案后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扩大了销售范围。在政策的推动下,放开了生产与销售限制,利于市场扩容,吸引更多企业相继入局,行业迎来广阔发展空间。

2 中药配方颗粒发展趋势

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从20世纪80年代到2021年,将近40年的时间,经过了3个阶段,我国中药配方颗粒发展走向正轨,特别是中药配方颗粒结束试点工作,其他药企获得进入该赛道的机会,截至2022年3月上旬,全国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生产企业37家(按集团计),涉及21个省(区、市)、共计4 968个品种。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数据,备案的4 968个品种中,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品种备案数量以1 230个居首位,占全国备案总数的四分之一,在中药配方颗粒领域占据霸主地位。天津红日药业继中国中药有限公司备案数量排名第二,共计314个,除上述两家企业,辽宁好护士药业集团(293个)、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279个)、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62个)、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9)表现突出,备案数量均超200个。从涉及省份、备案数量可知,中药配方颗粒正在如火如荼、高速发展中。

2.2 市场情况分析

2.2.1 市场规模 随着国家中医药利好政策不断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期,市场容量与日俱增,行业地位不断提高。中商情报网公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中药饮片市场规模从2017年1 834.4亿元增长到2 933.2亿元,中药配方颗粒市场从191.6亿元增长至332.2亿元,增长比重提升至11.33%。预计2022年中药饮片规模到3 441.5亿元,中药配方颗粒达到378.7亿元。

中药配方颗粒具有传统中药饮片可进入医保进行报销,不占用公立医院药占比,且不取消医院加成等优势,再结合自身方便服用、携带、储存、可随证加减、应用灵活等特点,在当前医药领域环境不稳定的情况下,仍然有近30%的增长速度,市场发展前景不容小觑[19]。

2.2.2 市场布局2001年《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实施以后,国家批准的6家试点企业经过20年的发展,利用先天优势,市场占有率大幅度领先,据中药配方颗粒网不完全统计[20],截止到2021年,6家元老级企业占据了中药饮片 80%以上的市场份额。中国中药有限公司在试点期间,将国家级试点企业广东一方、江阴天江和多家省级试点企业纳入自己的商业版图下而独占半壁江山,中国医药工业信息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中药配方颗粒市场份额占比约49.64%,红日药业、华润三九和新绿色则稳居第二阵营,在省级试点中,神威药业远超其他企业,独领风骚[21-22]。

《公告》发布以后,从表面看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了,而在配方颗粒试点期间,6家试点企业深度参与了标准的制定,优势凸显,龙头市大幅度领先,而新加入的公司在生产工艺、调剂设备、市场额度、质控能力、资源配置等方面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2.3 质量标准研究 中药配方颗粒是以单味中药饮片为原料,制备而成的一种粉末或颗粒制剂[23],丧失了传统饮片对于外观性状的判别。由于中药化学成分的复杂性,采用定性鉴别和多成分同时定量分析方法综合判断中药配方颗粒真伪优劣尤为重要。

2.3.1 指纹图谱研究 建立中药指纹图谱可较全面地反映中药化学成分的种类及数量,客观地从整体上评价中药内在质量[24]。岳佑凇等[25]采用高效液相色谱建立指纹图谱检测方法,对比茯苓传统汤剂与配方颗粒化学成分的区别。实验分析了不同批次的茯苓饮片及 不同厂家的配方颗粒各15批,结果表明茯苓饮片汤剂与配方颗粒三萜类化学成分种类相差较大,不同厂家生产的配方颗粒均具有3个以上的三萜类指标性成分,但含量、种类及不同批次间的稳定性各不相同。孙岚萍等[26]以7-羟基-4′-甲氧基异黄酮、毛蕊异黄酮葡萄糖苷、毛蕊异黄酮、芒柄花苷四个指标性成分含量进行黄芪饮片、标准汤剂、配方颗粒的HPLC 特征图谱相似度分析,20批的黄芪饮片、标准汤剂和配方颗粒的指纹图谱中均呈现6个共有特征峰,说明建立的指纹图谱检测方法能全面反映三者的多组分情况。李振雨等[27]研究辛夷配方颗粒的指纹图谱检测方法,采用UPLC-MS技术标定了7个共有峰,并对指标成分定性分析,能够有效控制辛夷配方颗粒质量。苏玉贞等[28]采用HPLC 色谱方法进行鲜地黄配方颗粒与同批次原料药材的指纹图谱的比较,数据显示尽管某些化学成分含量及种类有稍许差别,但无显著性差异,用鲜地黄配方颗粒代替药材应用于临床提供借鉴。

2.3.2 特征图谱研究 中药特征图谱具有专属性强、准确性高等特征,是一种综合的,可量化的鉴别手段[29],对于鉴别中药配方颗粒真伪,促进其质量稳定性有重要意义。杜新刚等[30]采用 HPLC-QTOF-MS 串联质谱技术进行牡丹皮配方颗粒的定性分析,最终确定没食子酸,对羟基苯甲酸,芍药苷,丹皮酚等7个化学成分作为特征峰。木蝴蝶种子中含有大量的黄酮类化合物,何民友等[31]以二极管阵列为检测器,采用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质谱联用UPLC-MS技术,16批木蝴蝶配方颗粒样品确定特征图谱,最终确定并指认了木蝴蝶苷 A、木蝴蝶苷 B、黄芩苷、黄芩素等6个特征峰,16批样品之间具有良好的相似性,建立的方法可以快速高效地对木蝴蝶定性分析。邓李红等[32]通过超高效液相色谱UPLC确定特征图谱检测方法,用于吴茱萸和制吴茱萸的饮片、水煎液及配方颗粒的鉴别,每个样品10批,共检测60批,结果显示,相比吴茱萸,制吴茱萸增加了甘草酸特征峰,两者的配方颗粒和水煎液主要成分基本一致,但含量有所差别。

2.3.3 活性成分含量测定研究 活性成分含量是评价中药配方颗粒质量的重要依据。张书嘉等[33]以甘草苷和甘草酸两种化学成分的含量优化甘草配方颗粒制备工艺。杜新刚等[30]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芍药苷与丹皮酚两种活性成分含量,结果表明可以有效控制牡丹皮配方颗粒的质量。《中国药典》2020年版规定仅以木兰脂素含量控制药材质量,而木兰脂素脂溶性较大,制备成配方颗粒后,在水中的转移率较低,影响其质量。黄博等[34]采用HPLC-UV比较不同厂家及用一厂家不同批次之间中肿节风配方颗粒质量,结果显示,不同厂家及批次之间3个成分含量相差较大,但建立的含量测定方法能较好地控制肿节风配方颗粒质量,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2.3.4 国家标准和各省市标准的建立 2021年2月,《公告》的发布,标志着试点工作的结束,实施备案管理,同时规定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品种应当按照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应当符合《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规定[13,35]。

2021年2月24日, 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有关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公示了160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35-36]。2021年4月30日, 国家药典委员会会发布《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第二批)的公示》,公示了第二批36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草案[37,21]。2022年5月27日, 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2022年第一期)的公示》[38],公示了2022年第一期50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草案。在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后续制定的同时,《通知》鼓励各省局应当积极开展省级药品标准的制定工作,作为对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的有力补充[35]。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加上2022年第一期公示的50个,已形成国家标准246个,截止到2022年1月21日,28个省市级发布了4 376个省级药品标准,其中广东省181个、四川省197个、江苏省100个、山东省375个、浙江省28个、安徽省145个、江西省229个、北京市121个、河北省203个、黑龙江省168个、贵州省101个、甘肃省130个、陕西省197个、上海市223个、云南省111个、辽宁省226个、湖南省120个、天津市182个、河南省42个、海南省223个、宁夏回族自治区104个、重庆市113个、青海省190个、山西省167个、湖北省104个、吉林省119个、福建省99个、广西壮族自治区178个。

2.4 医保政策 2021年《公告》要求,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品种,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专家评审后将与中药饮片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以乙类纳入医保支付范围[39]。政策的发布,吸引众多药企纷纷布局中药配方颗粒,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40]。

2.4.1 福建省医保政策 2022年4月6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医保管理的通知[41],在福建省上市备案、跨省销售备案,以及2021年11月1日按福建省执行标准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按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实行价格联动。福建省发布的医保政策基本囊括了目前在省内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相当于将配方颗粒这个品类纳入到了医保范围。通知还明确了医保支付范围,按照中药饮片的标准执行且以销售价格70%进行报销,公立医疗机构可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过15%进行销售。

2022年4月1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配方颗粒目录(第一批)[42],将包括丹参、艾叶、大青叶、等295个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目录。福建省全面放开中药配方颗粒医保准入政策,对其他省市具有示范意义[43]。

2.4.2 安徽省医保政策 2022年7月1日,安徽省医保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将部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范畴的通知[44],包含巴戟天等 343 个中药配方颗粒(其中国家标准196个,安徽省标准147个),并规定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时,全省统一执行30%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各统筹地区不得自行调整。

2.4.3 湖北省医保政策 2022年4月21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对于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医疗保险报销的相关规定[45],提出将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了医保待遇水平,对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实施不同医保支付类别,其中中药饮片按“甲类”药品管理,中药配方颗粒,按“乙类药品”管理,乙类先行自付比例为20%。

2.4.4 广东省医保政策 2021年12月20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版)》[46],将1 158个中药饮片、494个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公告》发布以来,各省市相继发布医保相关通知,大批中药配方颗粒逐渐被纳入医保,中药配方颗粒迎来广阔发展前景。

3 中药配方颗粒应用研究

3.1 临床使用 中药配方颗粒作为时代的新型产物,能否使用于临床存在较大争议。周卫波等[47]对100例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医生进行问卷调查,有70% 的医生愿意使用中药配方颗粒,65% 的医生曾经使用过中药配方颗粒,86%的医生和82%的患者都因为方便快捷性而选择中药配方颗粒,还有37%的医生对其功效存在疑问。周晓君等[48]对温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与中药配方颗粒的使用与销售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分析,中药配方颗粒在两年期间销量呈上升趋势,中药饮片呈下降趋势,说明患者对中药配方颗粒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得到患者的普遍认可。杨梦霞[49]统计2018—2020年间浙江省台州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使用情况,总计12 750份处方,得出中药配方颗粒的使用频率、销量及总收入逐年上升,与周晓君等[48]研究结果一致,但随着使用频率和应用范围的增加,临床不合理用药现象也频繁出现,其中不合理开具处方占21.74%,不良反应发生率达到19.66%,提示在临床上使用时,应加强临床医生的专业培训,熟练掌握中药配方颗粒的临床使用剂量及注意事项,促进临床合理安全用药。

3.2 临床疗效对比 李娟娟等[50]对50个临床随机对照试验,共计6 093例病例进行Mete分析,比较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临床疗效,结果表明在治疗风寒感冒、风热感冒、阴虚感冒方面,统计学无明显差异,但在缓解感冒引起的咽喉肿痛治疗时间上,中药饮片优于配方颗粒。严正等[51]选取100例老年人骨质疏松病例,采用钙尔奇D为阳性对照组,研究补骨脂配方颗粒对其症状的影响,在治疗6个月后,通过比较患者服药前后骨密度值,得出补骨脂配方颗粒总有效率为96%,阳性对照组总有效率为80%,补骨脂配方颗粒治疗效果优于阳性对照组。胡庆霞[52]选取甘肃省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在2018年10月—2020年9月期间,采用中药治疗的90例病例进行中药配方颗粒和中药饮片疗效对比研究,结果显示,中药配方颗粒组在改善症状、减少住院时间、降低治疗费用方面均优于中药饮片,且具有统计学意义。说明中药配方颗粒不仅使用方法简单、服用方式方便等优势,也具有良好的临床治疗效果。

4 中药配方颗粒发展建议

4.1 完善质量标准

4.1.1 研究动物药、矿物药配方颗粒 我国常用动物药26种,包含牛黄、鹿茸、羚羊角、熊胆、鹿血等贵重药。具有清热解毒、息风止痉活血通络等作用,在临床上对于多种疾病的救治都有奇特、良好的效果。我国最早的本草专著《神农本草经》收载矿物药46种,明代《本草纲目》收载矿物药223种[53]。现行《中国药典》收载矿物药26种,大多具有清热、镇静、杀虫、安神等的功效。

现发布的246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涉及约1/4的常用中药材,动物药和矿物药领域较少,朱砂、磁石属于重镇安神类药物,可治疗失眠症状,提高睡眠质量,研究表明,用于治疗咳嗽、支气管炎、哮喘等呼吸系统疾病的矿物药有29种,具有改善肺循环功能,提高免疫力作用[54]。鳖甲、水蛭、鸡内金等对癥瘕积聚具有独特的治疗作用[55],土鳖虫、地龙等常用来治疗风湿骨病[56]。矿物类和动物类药材虽然在药材中占比不是很多,但因其显著的疗效,在临床用药上始终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动物药和矿物药质量标准,对于临床用药具有重要意义[21]。

4.1.2 重视源头质量可追溯 2021年1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简称《技术要求》)[12],明确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作为中药配方颗粒的原材料,按照现行《中国药典》规定,应固定药材基原、采收时间、炮制方法及条件等要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建立在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基础之上,拥有全程可追溯体系,具备多品种中药材种植基地,对于建立高质量的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企业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中国中药有限公司作为中药配方颗粒领域龙头企业,积极布局中药材种植基地,在全国自建和共建GACP中药材基地207个,其中涉及74个中药材品种,种植面积超15万亩,旗下在全国19个省份布局具有饮片生产许可的企业共28家,产能超8万吨。据公开数据,中药配方颗粒及饮片是红日药业收入构成中占比最大的两个业务,2020年收入29.91亿,占比46.09%,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共建设120余个中药材种植基地,涉及品种110个[57],并建立从原材料到饮片炮制规范化监控体系。

《技术要求》的实施,促进中药配方颗粒行业规范化和质量标准化,增加了新加入者技术壁垒。中药配方颗粒是全产业链的终端,建立全程可追溯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对于生产高质量中药配方颗粒、增加企业竞争优势、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均有重要意义。

4.2 扩大销售终端 2022年1月13日,《2020年中医药事业发展统计提要报告》出台[58],①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中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计72 355个,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7.1%,与2019年相比,增幅为9.9%;②中医总诊疗量达 10.58 亿人次,占全国总诊疗量的16.8%,较2019年上升0.4%;③2020年村卫生室中医诊疗量达60 326.5万人次,占村卫生室诊疗量的42.3%,占比增长0.9个百分点。由以上3个数据表明,2020年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总体数据依然呈现增长趋势。随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的增加及中医药服务的不断增强,加上中医药在预防、治疗时疫的种种突出表现,坚定了广大人民群众使用中医药的信心和决心。在新冠疫情期间,中医药使用率达91.5%,总有效率达90%以上。将中药配方颗粒销售下沉到社区医院、中医诊所等基层服务体系,中药配方颗粒市场将浪激潮涌,有望成为新一片蓝海。

4.3 大力发展海外市场 中药配方颗粒助推中药国际化,提升国际认知度。我国中药配方颗粒起步时间较晚,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从20世纪80年代左右生产出口中药配方颗粒,已占据欧洲、美国和东南亚大部分市场份额,根据公开数据整理,2014—2018年,我国累计出口中药配方颗粒1.37亿美元,出口比例占中式成药的1/9[59],主要销往美国、加拿大、法国、菲律宾、新加坡等30多个国家,出口规模小,份额少。建议:①中国台湾地区、日本多以生产复方颗粒为主,我国能供应600余个单品种配方颗粒,数量上具备一定竞争优势,可通过单品种抢占市场份额;②截至2022年4月底,报备上市的中药配方颗粒企业超过50家,医药领域龙头企业如扬子江、上海医药、以岭药业等也纷纷下场。除6家试点企业外,政府应给予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吸引众多企业开拓海外市场;③研究进口国的市场准入标准,进行国际GMP认证,提升产品质量与国际标准接轨。广东一方制药具有超前战略眼光,早在1999年,通过澳大利亚医疗用品管理局获得GMP认证,对于后来中药配方颗粒出口澳大利亚奠定坚实基础[60]。考虑到中药配方颗粒在国外广受欢迎,且应用广泛,我们应紧紧抓住时代的机遇,以中药配方颗粒为契机,提高对中医药的认可度。

5 小结

中药配方颗粒经过将近40年的研究、试点生产和使用,行业发展越来越规范,人民群众越来越信任中医药,随着国家长期政策引导与扶持,国家标准和各省市标准日渐标准化、市场监管职责更加清晰,行业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35]。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愈加规范的市场秩序,越来越完善的品质,中药配方颗粒行业迎来广阔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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