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缦兮
我小时候学过古筝、钢琴,练过毛笔字,跳过舞,但都没能坚持下来。在成长这条路上,我什么都会一点儿,但又什么都不精通。不过这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我的父母一边嘴上批评我,一边默默支持我。在他们看来,只要我喜欢,多学习一些技能也不是坏事。当然我想说的是:正是在这一个个“三分钟热度”中,我找到了自己真正热爱的事情。
上小学一年级时的某一天,我在家看电视。有一部电视剧是以日记的形式开头,我心血来潮地对父母说:“从今天开始,我要准备写日记了,可以给我买一本好看的日记本吗?”母亲深知我的性子,以为我肯定坚持不了几天,所以也没将我的话放在心上,只是随手给了我一本本子。本子大约有两厘米厚,我用铅笔在上面郑重地写下了第一个字,没想到,从此开启了我的写作之路。
刚开始我写的日记很短,大半是拼音,我一笔一画写得很吃力。但是很奇怪,即便是那样,我也丝毫没有要放弃的念头,反而越写越有成就感。每写完一篇,我都会站在客厅里大声地朗读给父母听。我从来都不觉得写日记这件事情枯燥而乏味,反而觉得写日记是一件特别有仪式感的事情。就这样,我慢慢坚持了下来。
小学二年级快上完的时候,我写完了那本两厘米厚的硬皮笔记本,上面承载的是我密密麻麻的成长记录,也是我对写作不是“三分钟热度”的最好证明。
上大学的时候,我看到了某个学姐拍的一张照片。照片里是旧房屋的一角,泥土的地面,一株绿色植物从墙缝儿里钻出来,窗外的阳光刚好照在它的叶子上。很简单的取景,却有震慑人心的力量。原来一张小小的照片可以表达这么多的东西,我又心血来潮,想学摄影。趁着那股热乎劲儿,我用刚攒下的稿费入手了一台单反相机。
摄影并不好学,我刚拿到相机就兴冲冲地去拍夜景,结果镜头里黑乎乎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白天也好不到哪里去,拍出来的照片还没有手机拍得好看。照我以往“三分钟热度”的性子,可能又到该放弃的时候了。但是很奇怪,相机虐我千百遍,我仍然把它小心翼翼地挂在脖子上当成宝贝。
为了学好摄影,我去别的学院蹭课,向朋友请教,一有空就到校园里练习。学摄影的每一天都收获满满,通过多学多练,我没用多长时间便上手了。就这样,摄影这件事成了我人生的另一个标志,它是我第二件没有半途而废的事情。
对我而言,那些“三分钟热度”的事,让我对外界的很多事物充满了尝试的欲望。后来我才明白,之所以很多事情半途而废,不过是因为我还没有找到真正热爱的事情。倘若遇到一件自己真正热爱的事情,我是可以克服所有困难的。我身边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兴趣和热爱所在,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擅长什么。那么,就一定要多尝试一些事情,有了比较,自然就会找到热爱。
很多人为了找到这件热爱的事,也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不是每个人生下来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我们都是在不断摸索、比较之后,才知道自己可能更适合做什么,做哪件事的时候自己最快乐,就算没有人督促,也可以凭内心的热爱将它完成得很好。
直到现在,我仍然保留着“三分钟热度”的性子,碰到感兴趣的事情,仍然会心血来潮地去尝试一下。我不希望自己被早早地定型,我在一个领域可能一事无成,但在另一个领域说不定就可以大放光彩。
我们的一生其实很短暂,有感兴趣的事情就立刻去做吧,不要害怕因为没有坚持而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和金钱,你所做的每件事情都在延展你的生命。哪怕最后一事无成也没有关系,我们在与自己相处的过程中也很开心。
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比什么都重要。
(選自《读者·校园版》2020年第15期,有删改)
(图/李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