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萍
(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0)
《福建省“十四五”渔业发展专项规划》[1](以下简称《规划》)于2022年8月31日正式印发。福建省是海洋大省,也是渔业大省。“十三五”以来,福建渔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渔业成为福建海洋强省建设的重要支撑和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是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海洋强省建设的推进,为渔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条件,随着城乡居民对优质水产品的消费需求日益增长,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渔业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渔业设施装备等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为渔业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同时,福建渔业发展也面临较多挑战,如近海渔业发展空间受挤压,渔业资源衰退、水域生态环境退化,产业结构不够优化,产业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不够高,渔业品牌不够强,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提升等。因此,“十四五”时期如何统筹规划和布局,如何从数量增长、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转变,成为了福建渔业发展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本研究基于规划政策背景、政策目标、规划文本,分析了《规划》出台的背景、福建“十四五”渔业发展定位、空间布局以及渔业发展重点,提出推进福建“十四五”渔业发展的有关建议,以期为海洋强省建设提供参考。
福建是海洋大省,具有突出的山海优势,海域面积为13.6×104km2,是陆域面积的1.1倍;大陆海岸线总长3 752 km,排名全国第二,仅次于广东省。全省拥有海岛2 214个,居全国第二位,近岸海洋生物种类丰富,贝类、藻类、鱼类和虾类数量均居全国前列,可作业渔业水域面积达12.5×104km2,浅海滩涂可利用养殖面积达1.5×105hm2[2],陆域江河水系密布,全省可供养殖的内陆水域面积超过陆域耕地面积。福建独特的海洋、海湾、海岛、海峡、“海丝”等优势,赋予福建渔业发展巨大的潜力。
20世纪90年代,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时前瞻性地提出“海上福州”战略构想;到福建省政府工作后,提出把水产业作为海洋经济支柱产业培育,要求形成海洋产业组合优势,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福建省委、省政府一以贯之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重要理念和创新实践,藏粮于海,致富靠海,把渔业作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之一,加快建设“福海粮仓”。2020年,福建省渔业经济总产值3 136亿元,水产品总产量833×104t,首次跃居全国第二;海水养殖产量(527×104t)、远洋渔业产量(60.79×104t)、水产品出口额(59.69亿美元)、人均水产品占有量(205 kg)等均居全国第一,主要养殖品种良种覆盖率突破70%。1)实施海上养殖升级改造,升级建设环保型全塑胶养殖网箱57.5×104口、深水大网箱超过4 000口、塑胶筏式养殖面积超过2.3×104hm2。深远海智能化养殖取得新突破,“振渔1号”“福鲍1号”等深远海养殖平台试验相继投产。2)渔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大黄鱼、鲍、海带、紫菜、菲律宾蛤仔、牡蛎等主要海水养殖品种苗种产量位居全国首位;淡水高值品种科研攻关取得突破,全国率先实现大刺鳅全人工繁育,建立国内首家半刺厚唇鱼人工繁育基地;建立海参和高值淡水鱼种质保存及苗种核心繁育基地4个;成立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海洋与渔业装备产业、大黄鱼产业、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海湾养殖设施升级改造等技术创新联盟。3)渔业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养护,打造定海湾、南日岛、诏安湾等5个国家级绿色养殖示范区,莆田南日岛、福清国家海洋牧场示范区加快建设。4)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全省渔港数量达到273个,渔船就近避风率达到67%,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全省海洋渔船的北斗卫星应用网络,创新研发海洋渔船“插卡式AIS”设备。5)开放合作取得新进展,远洋渔业规模稳步增长,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获批建设,建成宏东毛里塔尼亚等一批境外渔业基地。6)治理能力提升成效显现,修订《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这些为“十四五”开局起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与“十三五”时期相比,“十四五”渔业的定位,更加强调贯彻“大食物观”理念,把保供给作为发展第一要务,并充分发挥渔业多种功能,在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支撑海洋强省建设、融入生态省建设、助力两岸融合发展中发挥新作用。
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是“三农”工作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3]。《“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明确将“保障水产品供给作为渔业发展第一要务”[4]。《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树立“大食物观”理念,发挥渔业在优质蛋白供给的重要作用,在新发展阶段努力实现水产品高质量保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
2018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5]。《规划》对接乡村振兴战略需求,发挥渔业在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出渔业高质高效、渔村美丽宜居、渔民富裕幸福等发展目标。
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2018年11月,福建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海洋强省建设的意见》,提出“建设海洋强省”。2021年11月,福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做大做强做优海洋经济文章”。作为海洋经济第一支柱产业的渔业,在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规划》从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全方位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为海洋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福建是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规划》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养护水生生物资源,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加强科技应用,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同时,挖掘渔业减排增汇潜力,鼓励发展碳汇渔业,积极服务国家“双碳”战略。
福建与台湾一水之隔,闽台之间具有独特的“五缘”优势,即地缘、血缘、文缘、商缘、法缘。借助这种独特的人文和地缘优势发展起来的闽台渔业合作已经成为闽台经济交往的重要方式。《规划》提出加强闽台渔业合作与交流,促进合作共赢,同时增进两岸往来,密切两岸关系,更好地推进两岸融合发展。
空间布局是落实渔业发展各项重点任务的载体。与“十三五”渔业规划相比,《规划》增加对福建渔业发展的总体空间布局,即贯彻落实国家渔业发展要求,结合福建渔业发展实际,拓近及远分别提出淡水渔业、海水养殖、近海捕捞、远洋渔业发展空间布局,着力构建陆海统筹、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功能明确的渔业发展格局。1)淡水渔业方面,提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河道河沟养殖、池塘和稻田养殖、水库湖泊养殖、淡水捕捞等差异化发展,推动产业提质增效。2)海水养殖方面,提出提升陆基设施养殖、稳定潮间带贝藻类养殖、拓展浅海网箱和筏式养殖、探索海底生产性人工鱼礁经营利用、试点开展深远海智能化装备养殖,优化调整生产力布局,在稳定渔业基本盘的同时,科学拓展渔业发展空间。3)近海捕捞方面,落实国家“严格控制海洋捕捞强度”的要求,提出优化调整近海捕捞作业结构,以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为界,分别明确禁渔区线内侧海域和外侧海域发展方向、作业类型、管理要求等。4)远洋渔业方面,提出继续优化“三大洋一大洲”发展布局,推进远洋渔业全产业链和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渔业进入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化的关键阶段,高质量发展对渔业提出了新的要求。《规划》打破“十三五”规划按照产业划分的传统思路,围绕渔业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对重点任务进行谋划。规划到2025年,水产品供给能力稳步提升,渔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进步,为海洋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到2035年,基本实现渔业现代化。
《规划》提出坚持数量质量并重,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更多纵深选择和有益补充,为丰富“菜篮子”作出应有的贡献。规划到2025年,福建省水产品年产量达到900×104t,渔业经济规模达到3 760亿元,深远海养殖装备25台,水产品加工率达到65%,人均水产品占有量达到220 kg,渔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3×104元。
4.1.1 保护渔业生产空间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法》规定确立的水产养殖业发展的空间规划,不同于产业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基础,是水产养殖业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6]。现阶段,福建已全面完成市、县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编制和发布。“十四五”期间,要进一步推进养殖水域使用权制度建设,设定发展底线,保障水域滩涂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优化调整水产养殖布局和结构,合理安排水产养殖的产业发展空间,稳定基本养殖水域及面积;同时,科学拓展渔业发展新空间,有序发展深远海装备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等。
4.1.2 推进绿色健康养殖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渔业产业发展全过程[7],稳住水产品供给基本盘,培优品种、提升品质、打造品牌。做强优势领域,继续巩固大黄鱼、石斑鱼、鳗鲡、对虾、牡蛎、鲍、海带、紫菜、海参、河鲀等优势特色养殖品种规模全国前列水平,打造千亿全产业链;加快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实施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提高养殖设施装备水平,打造绿色养殖示范区;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立养殖容量管理制度,推广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推进养殖尾水的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改善养殖水域环境。
4.1.3 推动加工流通业融合发展
随着商业变革和消费结构升级,水产品加工流通业也呈现新业态和新模式,这就要求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重点开发预制菜品、即食产品、调理食品等,提升水产品供给体系适配性,构建从水域到餐桌的全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发展“渔业网红”、渔业直播基地等产业生态,加强产销对接和品牌建设,实现渔业养殖由生产导向型向消费导向型转变,创造更大增值增效增收空间。
4.1.4 提升发展休闲渔业
近年来,福建以打造“水乡渔村”休闲渔业品牌为抓手,已创建223家“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涵盖生产体验、休闲垂钓、旅游度假、观赏娱乐、科普教育等类型。“十四五”期间,鼓励休闲渔业与深远海装备养殖、海上养殖升级改造、渔港建设项目结合,提出从推进渔旅融合发展、渔文化保护和开发、培育都市观赏渔业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发展福建休闲渔业,打造一批精品项目。
坚持创新驱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水产种业、渔业设施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广,推进渔业向质量效益型加速转变。规划到2025年,水产优势特色品种良种覆盖率达85%。
4.2.1 将水产种业振兴放在突出的位置
水产种业是渔业基础性、战略性产业。近年来,福建持续推进水产种业工程建设,初步形成了水产种业“育-繁-推”技术体系和具有地方品种特色水产种业,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规划》提出,抓住“打好种业翻身仗”的机遇,着重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强水产种质资源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础性研发,深入种业创新攻关,着力巩固优势品种、提升常规品种、扩展特色品种,推进水产种业“自主可控”,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领军企业,更好地支撑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4.2.2 强化渔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科技创新是渔业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核心[8],随着渔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规划》对渔业科技提出更高的要求。《规划》通过建设高水平渔业创新平台体系,加强渔业基础和应用研究,重点构建渔业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畅通渔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等,打造可引领、赋能、服务渔业产业的科技创新链,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
4.2.3 加快培育渔业新兴产业
以科技创新引领的渔业新兴产业是渔业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对渔业的贡献在不断提升。《规划》提出探索发展智慧渔业、“渔光互补”“渔风互补”等新兴产业,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渔业融合发展,将物联网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到水产养殖、加工、冷链物流等渔业生产过程中,发展智慧渔业,开发海上鲜活水产品直播销售等“互联网+”新模式,弥补传统水产养殖的短板;“渔光互补”“渔风互补”是渔业和清洁能源产业的跨界融合,是推动传统养殖模式向智能化、规模化、绿色低碳转型的创新发展模式,既能提升养殖水域空间综合利用,又能解决离岸养殖区用电难的问题。
4.2.4 打造海洋牧场融合发展示范区
《规划》提出拓展海洋牧场的经济功能,将海洋牧场作为多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经济体,形成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同频共振的发展模式;打造一批“渔旅型”“田园型”“岛礁型”“投礁型”“装备型”等多种类型的海洋牧场;重点培育南日岛等海洋牧场产业融合示范区,实现养殖业、休闲渔业、碳汇渔业、智慧渔业等产业融合发展。
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坚持生态优先,充分发挥渔业生态服务功能,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双提升。
4.3.1 加强渔业资源养护
自《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发〔2006〕9号)颁布以来,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政策力度在不断加强。《规划》将强化渔业资源养护作为重点内容,提出完善资源保护制度,加强资源养护和生态保护科研工作,健全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体系;持续实施增殖放流、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加强渔政执法监管,协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4.3.2 强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
目前,福建还存在局部水域超规划养殖、超标排放、海漂垃圾等问题,重要养殖水域保护任务依然艰巨。《规划》提出保护重要渔业水域,健全渔业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渔业资源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开展近岸海域重点养殖区、重要渔业物种资源的调查与评估,保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4.3.3 探索发展渔业碳汇
福建具有发展渔业碳汇的巨大潜力[9],充分利用并发挥福建海域丰富的贝类与大型藻类重要的碳汇功能,大力发展碳汇渔业,发展红树林种植-林下增殖、人工鱼礁、底播增殖、工程化养殖等碳汇渔业发展模式,探索开展渔业碳汇计量标准、监测体系、交易机制等研究,助力我国实现“双碳”目标。
《规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提升渔船、渔港安全生产水平,优化海洋预报预警服务,加强渔业安全能力和体系建设,保障渔业发展安全。
4.4.1 提升渔业安全生产保障
重点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健全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渔业保险政策等方面,加强渔业生产安全的管理保障;从提升渔船修造质量、完善渔船动态监管系统、提高渔港就近避风率等方面,加强渔业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保障;从优化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升级改造现代通讯导航和安全应急救助设备,提升渔港信息化应用[10],推动“天通”卫星、新一代高通量宽带通信卫星应用等方面,加强渔业生产安全的科技保障。
4.4.2 严控水产品质量安全
树立底线思维,推进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探索建立水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加强水产养殖用药监管,提升优质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划到2025年,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9%以上。
统筹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渔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促进要素流动,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中发挥积极作用,实现互利共赢。
4.5.1 做强做优福建远洋渔业发展优势
福建是我国远洋渔业的始发地,远洋渔业综合实力居全国领先水平,在境外拥有9个综合性远洋渔业基地和5个水产养殖基地。《规划》着力推进远洋渔业全产业链建设,鼓励“造大船、闯深海”,提升渔船自动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优化远洋渔业生产布局,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建设海外远洋渔业综合基地;加快福州(连江)远洋渔业基地、福清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做大做强远洋渔业母港经济圈,推进境内外远洋渔业基地功能互补和产业协同,实现内外联动;补齐高端水产品产业链短板,打造深远海渔业优势品种超百亿元产业链,提升远洋渔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同时,持续扩大水产品出口贸易。预计到2025年,远洋渔业综合实力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远洋渔业年产量达60×104t以上,远洋自捕水产品运回国内比例达65%以上。
4.5.2 促进闽台渔业融合发展
2016年闽台水产品贸易总额达13.08亿美元,占两岸水产品贸易总额的77.66%,是海峡两岸水产品贸易的主体部分[11]。福建已建成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海峡两岸(福建东山)水产加工集散基地、平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等闽台渔业合作平台,闽台合作已涵盖苗种繁育、水产养殖、科技、渔业资源养护、休闲渔业等领域。“十四五”期间,将继续发挥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功能作用,提升两岸在渔业产业对接、渔业管控协作、增殖放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发展共赢。
《规划》为“十四五”时期福建渔业发展描绘了蓝图、指明了方向,为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建议: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应充分考虑地区自然资源禀赋和环境条件,因地制宜制定渔业发展政策措施,做大做强优势,补足短板弱项;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加强地方各级资金统筹,集中用于扶持渔业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培育和引进、渔业科技攻关、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等,强化财政激励和税收引导。二是强化项目带动,加大招商力度,大力引进一批投资强度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的渔业企业,重点围绕水产种业、海洋牧场、深海装备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渔业装备制造等领域,布局策划一批渔业重点项目,增强渔业经济发展新动能。三是加强园区载体建设,各地应充分结合地区优势,优化产业链分工,突出渔业三产融合和联动发展[12],如远洋渔业基地、融合型海洋牧场、现代渔业产业园区、渔港经济区、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等多种模式产业集聚区,提高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供给,通过制定具体优惠政策,引导涉渔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不断提高渔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四是创新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我省渔业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涉渔信贷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渔业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充分发挥省海洋经济产业投资基金作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重点支持渔业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渔业保险政策,创新渔业保险品种,深化全省商业保险机构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分险体系,不断提高渔业保险服务能力[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