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玲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邵阳 422004)
校企协同育人是指在增加育人主体的情况下,打破传统课堂的单一育人路径,综合调动各种教育资源和要素,最大化地提升育人效果和育人质量,围绕行业发展需求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育人内容与育人侧重点,实现教育与区域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这既是高等教育在新时代背景下创新变革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推动产业与教育协同化、系统性融合的关键。从近年来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来看,出现联合区域产业发展的新特质,在校内理论培养的基础上,通过校企协同合作,组织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赛事、科研项目、企业创新研究活动等,有效解决了校内理论教学与行业最新发展结合性不强、校内实践教学仿真设计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加强了企业与学校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上的关联性,为实现创新创业人才助力区域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新路径。校企协同育人的提出也回应了社会对新时代背景下高校应当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如何培养、为谁培养的根本问题,对高校育人的方向进行了界定。
校企协同育人的核心包括三个要点,即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和全员程育人,这也是各高校在育人实践探索中的立足点和出发点,这三个要点在具体的实践中互为依托,明确了育人的主体、育人的时间与空间。首先,在育人的时间上,既要求校企协同在人才培养上具有连续性和阶段性,同时也要求人才培养具有系统性和规划性,能够将人才培养的方式、目标等贯穿到大学四年中。其次,育人主体是校企协同育人的核心内容,在整个理论体系中居于统筹地位,为其他两个育人理念的实施提供人员保障。育人主体包括高校教师、党政干部、教务人员、企业以及政府等,并要求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贯穿到整个育人体系中。最后,回应了高校人才培养的空间性,即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要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对学生的能力、创新创业素养进行培养,在原有课堂育人的基础上,结合区域企业发展教学实践进行拓宽,打造出全方位、系统性、多途径的人才培养方式。
就当前来看,校企协同培育创新创业人才的理论与实践在不断推进,突破了单一的职业育人与合作育人范畴,将育人的过程延伸到教育与区域产业发展之间的互动上,能够围绕区域产业发展的需求、高校“双创”人才培育需求以及社会发展需求,实现人才培养上的互通、互融。因此,在助力区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视角下,对校企协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理的研究,需要从整体需求出发,综合运用多种学科知识进行探索,探究校企协同内部的关联性。
在助力地区传统产业升级的背景下,校企协同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有着高校主体和产业主体之间的内在特质与关联,包括校企双主体在育人方面的关联性和互补性两个方面,这也是协同育人过程中双主体互相满足需求、优化能力的基础。
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教授Henry Etzkowitz 曾提出,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高校教育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联性不断增强,产业与教学之间存在的边界也逐渐模糊。高等教育不仅是育人的主体,同时也是创新探索的重要参与者,高校的创新成果能够直接作用于行业的创新发展,这既是行业发展的需求,同时也是高校社会责任的履行。高校与区域产业之间,围绕既定的需求,共同推进产业经济的新发展,这也推动高校从人才培养者、人才供应者向产业发展参与者和服务者融合[1]。同时,在校企互动过程中,高校依托产业提升学生知识的应用能力,产业也借助高校的师资力量打造自身的创新员工群体,这也是两大主体在育人方面的关联体现之一。从区域产业发展来看,其转型探索和创新研究均需高校人才的支持,包括高校教师人才以及高校所培育的创新创业人才。从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来看,要进一步提升学生的行业适应能力和理论应用能力,就需要打破单一的校内教学束缚,充分借助产业的设备和科研项目。
高校和地区产业之间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上也有着互补性与耦合性,如,高校所培养的创新创业人才符合产业发展的需求、高校在科技领域的创新探索成果也正是产业创新转化的需求点,这也是校企协同育人开展的基础。在应用需求导向下,知识传播主体已经突破了校园的边界,强调高校、企业、政府等各个主体能够在知识传播与育人中发挥出各自的作用,高校育人也逐步成为社会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参与者。在社会创新系统内,高校与产业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已然常态化,而协同育人和衔接育人正是这种常态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同时,由于高校主体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存在教学内容的滞后性、与产业最新发展同步性不足等问题,既影响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效果,也影响学生后续的职业发展和创业发展,而通过校企协同育人的途径,可以借助产业优秀人才与产业的创新实践,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接触行业最新成果的机会,也可以弥补校内人才培养实训不足的短板,促进学生对产业敏感度以及产业实践经验的双重提升,进一步为传统产业升级提供综合型人才。
在助力地区传统产业升级的背景下,校企协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具备系统性与全面性的特征,是校企合作育人的深入实践。因此,校企协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理的设计要从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出发,确保兼顾各个层面的内容。
从区域产业发展的宏观层面出发,搭建校企双主体的育人交融系统,对高校育人体系和产业育人体系之间的关系实施重构,形成具有科技创新研究一体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一体化以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协同化的机理。同时,区域产业主体和高校教育主体也要从协同育人和人才转化角度出发,对相关育人职能与协同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地方政府要围绕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发展的需求,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各个主体的权益进行保障,并通过相关激励机制的设置、财政金融政策的实施,进一步调动双主体协同育人的积极性[3]。具体来看,地方政府首先要从传统产业升级的需求以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当前校企合作中的相关实践成果,创新现代学徒制等教育体系,确保双主体在创新创业人才协同培养方面的深度融合。其次,由地方政府牵头,搭建校企协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为人才培养协同、技术资源共享等的实现提供保障。最后,划拨专项资金,为校企协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助力,并通过资金支持、资金奖励等,鼓励与支持校企双主体育人下学生的创新创业立项与科研探索,并对表现突出的师生给予相应的奖励。
从中观层面来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支持高校与区域传统产业深度互动的作用,打造具有集群性质的区域产业与学科创新生态体系,突破传统校企合作育人中的项目化限制,形成具备深度与广度的全方位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联盟,为校企协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推进提供平台支持。就当前环境而言,区域产业集群与学科创新集群融合化发展,既能够依托两者的全方位互动,孵化与创新实体产业,借助两者融合中释放出的人才与资源优势,推动传统产业的优化,促进区域传统产业的持续性升级,同时也能够借助传统产业升级过程中呈现出的创新要素与成果,进一步转化为学科资源,为高校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提供内容支持与案例借鉴,进一步形成理论创新与产业更新的协同化[4]。
首先,完善基于校企合作的产业集群与学科创新集群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机理,将产业与学科互动过程中孵化的创新成果和资源投放到信息共享平台中,并围绕人力共享、场地设备共享、资源要素共享以及项目协同实施进行系统性探索。
其次,围绕产业与学科创新成果孵化,完善相关的协同发展机理。一方面,形成“以创新科研育创新人才”为主要路径的协同机理,通过校企集群创新研发,既解决企业转型升级的技术难题,同时也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实践机会。另一方面,形成“创新人才助力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以创新创业能力与创新创业成果为考核依据,对学生群体进行评价,对于表现优异的学生或者创新团队,可以直接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从微观层面来看,校企协同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要规范化与持续化地运行,就需要对内部机理进行设计与完善。结合相关学者的研究以及校企协同育人的实践,本文认为内部运行机理的完善,可从如下方面出发。
首先,组建校企协同育人统一管理机构,由高校领导层、传统产业协会或园区管委会组成创新创业人才协同培养指导委员会,为协同育人的深入实践提供管理支持。同时,要结合传统产业类别、产业升级涉及领域以及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向,对指导委员会进行细分,如科研工程指导委员会、现代化管理指导委员会等,并结合校企协同育人的具体需求,搭建统一的协调体系与协调管理部门,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具体模式、内容进行设置与调整[5]。
其次,健全基于学科逻辑与产业创新逻辑的双逻辑导向人才培养标准机理,改变传统人才培养中“唯学科成绩”论的逻辑体系,为此,要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整体出发,将产业创新逻辑纳入人才培养质量考核标准中,并调动校企双主体的资源,提升学生的相关能力。在考核学生创新创业理论能力的基础上,采用“双师制”考核体系,以创新创业成果和学科理论成绩为标准,对学生的创新创业综合能力进行考核,使学生能够在掌握技能的基础上,将相关理论转化为实际成果[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