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静岚
(湖南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81)
18世纪末以来,伴随着以工业化为重要标志的工业文明迅速崛起,生态环境问题日渐成为全球共同面对的突出问题。在此背景下,生态文明理念逐步经历了萌芽、探索、发展和成熟的过程。建设好生态文明,既关乎全人类的生存和进步,也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便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深刻思考中国的发展与环境的问题。尽管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表述,但孕育和发展着的生态观是一脉相承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在对工业文明进行深切反思的前提下,植根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生态观及其实践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创新。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老一辈中国共产党人的生态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向时代交出了一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崭新答卷。
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21—1949)是中国共产党生态观的萌芽阶段。中国共产党诞生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信奉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政党。这一特点也决定了早期中国共产党的生态观念既有对中华古代传统生态智慧的传承和发扬,又有对欧洲科学唯物主义的探索和总结。任何思想和政策都无法脱离其时代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受制于落后挨打的大背景和反帝反封建的基本国情,主要精力只能放在革命斗争上,生态建设理念仍处于初步萌芽阶段,属于朴素的生态观。这一时期,党的领导同志作过一些重要论断。毛泽东关于自然界性质、规律性以及人和自然的关系思想,较好地体现了早期党的领导集体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他所强调的节约节俭理念,把自然生态认定为影响和发展生产力所必不可少的因素。
在这一时期,党的生态观念在各个阶段具体政策的实施上均有所体现。首先,土地革命期间(1927—1929),在党的领导下,先后制定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等成文的土地法令,对土地、森林等核心生态资源的归属和管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规定,农民合法对土地行使权益上升到了法律高度。20世纪30年代初,党号召农民广修水利,合理利用水资源。1930—1932年间,鄂豫皖苏区以红军战士和广大劳苦群众为主力,前后修建了以霍邱叶集四里店小河洲子水坝为代表的多个较大规模水利工程,明显提高了当地的粮食收成。考虑到防治水土流失和促进农业生产等,党组织还在一些革命根据地推行植树造林,杜绝乱砍滥伐,利用山区地缘优势发展森林资源。在江西地区,党组织制定了《保护森林决议案》,明确森林资源权属和管理措施,自此砍伐取用均有法度,这一议案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首个专门就保护森林作出系统性阐述的文献,给了林木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支撑。我们通过植树造林等绿化手段,增强了自然灾害抵御能力,间接提升了土地生产力,推动了粮食增产增收。其次,在延安时期,中共中央在陕甘宁边区开展以“自给自足、丰衣足食”为主题的大生产运动,针对当时艰苦困难的形势,执行了一系列正确的农业政策。自1938年延安留守兵团参与农业生产开始,至1945年大生产达到全面高潮,边区耕地面积得到大幅拓展,水利灌溉区域持续扩大,粮食以及其他农牧产品产量逐年递增,为抗日战争的顺利开展和人民军队的不断壮大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此期间,在党的领导下还修订了《植树造林办法》等,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修复黄土高原生态。再次,解放战争期间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对山林、水利、牧场、矿山、湖沼等生态资源的管理和分配,均给出了明确之规定。党组织人民群众制定的《植树造林条例》《砍伐树木暂行条例》等规定,无不体现了党在革命战争时期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1949—1978)是中国共产党生态观初步形成与实践阶段。这一时期,应对严峻的外部国际形势和整顿落后的生产方式、发展国内社会经济成为党的主要任务,加之国内极度落后的工业和科技水平,环境和生态问题并未充分凸显,党的主要领导人对生态环境的认识仍以节约节俭、反对浪费、水土保持、植树造林、环境卫生、人口合理增长等理念为主。这些思想的践行,促进了中国共产党生态观基本轮廓的逐步成形。
毛泽东指出要勤俭办一切事业和厉行节约,陈云在这一时段中也提出了一系列节约主张,集中体现在经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资源节约利用等层面,对祖国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国家大力开展水利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发出把淮河、黄河、海河等治理好的指示,并在视察黄河时,开创性地提出“南水北调”工程构想,要求抓紧调研调水工程。虽然具体工程直到21世纪才正式实施,但这一构想以理念上的先进性,对之后优化水资源调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周恩来在黄河治理方面也作出了卓绝的努力,他的思想应用于实践中,主要是体现在统筹考虑了水土综合治理,在保持好水土的基础上,实现对黄河整体流域范围农业生产的提升和促进。陈云认为搞好水利是治本的事情,事关国家百年大计。他提出的重视蓄水观点和水土保持观点,促进了地方水库、塘坝等基础水利设施建设以及山区植被覆盖。
一是号召和动员全国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植树造林运动。早在1952年,朱德就给周恩来写信倡议设立植树节,发动全国群众一起参与种树。1958年,国务院根据朱德的建议,颁布了《关于在全国大规模造林的指示》,明确了一段时期内林业发展的思路、方向和措施。二是采取制定政策和立法等形式不断规范林木资源管理。1953年7月,政务院发布《关于发动群众开展造林、育林、护林工作的指示》,要求对破坏森林的滥伐行为继续严加禁止。1955年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明确指出要贯彻合理采伐的政策,对群众采伐行为要强化引导管理。1963年5月,国务院颁布实施《森林保护条例》,这是围绕森林管理首次开展专项立法,此条例也是目前我国《森林法》的前身。《森林保护条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破坏林木资源的现象,森林资源完整性得以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人口迅猛增长。为应对人口迅速增长与落后的经济社会状况之间的矛盾,毛泽东在1957年最高国务会议上指出,我国有这么多的人,这是世界各国都没有的情况。要提倡节育,要有计划地生育[1]。1965年,周恩来在接见中华医学会学术代表时也提出,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人口增长得太快,生产就跟不上,这是一个大问题。他认为计划生育需要长期奋战,20世纪要努力实现将人口年净增率控制在1%以内。1971年,卫生部军管会、商业部和燃化部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明确了控制人口增长的中短期目标,依托基层卫生单位积极开展宣传,提倡晚婚晚育新风尚,加大节育措施推广和避孕药具研发、生产力度。
面对矿物燃料不可再生以及燃烧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缺陷,毛泽东等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新型能源开发,从法规层面实现了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有机融合。毛泽东将生态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看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体现了科学发展的思想。他认为对自然界没有认识就会碰钉子,自然界就会抵抗人类生产,提出对自然界认识和把握是随着人类实践而前进的。统筹治理的思想是贯穿毛泽东思想的一条主线。周恩来、刘少奇、陈云等在东北林区开展大调研时,认为森林以及其他与森林相关的资源都应看作一个整体的系统,“没有大小兴安岭,就没有松花江;没有长白山,就没有镜泊湖”[2]194。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探索生态与发展之间客观、普遍联系的辩证思维。
从改革开放后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1978—2012)是中国共产党生态观的发展阶段。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进入飞速发展期,与之相应,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以及粗放型的发展方式,也引发了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针对这一矛盾,党中央先后确定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方面的基本国策。此类政策与措施,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该执政期内,已逐步意识到资源和环境既可以成为保障和发展生产力的推动因素,也可以成为制约生产力的阻碍因素。江泽民、胡锦涛等在继承和吸收前人生态思想的基础上,结合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将生态提升到文明的高度,中国逐步走上科学发展之路。
改革开放以来到20世纪90年代初,党的生态环境保护思想主要体现于三个方面。
1.把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至战略层次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敏锐捕捉到了生态破坏所带来的危机,并从制度层面出发,逐步凝聚起了保护环境推动绿色发展的共识。一是坚持绿化祖国。邓小平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并始终坚持身体力行。二是改善工矿企业污染物随意排放乱象。1982年,国务院颁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对防治污染、保护环境及节约、综合利用各类资源均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不断优化顶层设计。1983年我国宣布环境保护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是一项基本国策。1989年的“三项政策”明确了环境目标责任制,之后我国改革和完善了环保机构设置。这些都体现了党中央在生态环境管理的方向和措施上逐步趋于成熟。
2.坚定走依法治理环境道路
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逐步意识到,只有在法律的约束下,才能有效应对国内日趋复杂的生态环境形势。1978年,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中提出法治思想;1985年,李鹏在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提出环境治理需要法治。1978年我国修订《宪法》明确资源与环境保护;1979年通过《环境保护法(试行)》。之后八年间,针对海洋、水体、森林、草原、大气等的专项法律也陆续颁布。党和国家在这一期间针对环境立法的一系列举动,对环境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起到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3.在发展中体现可持续观念
邓小平认为开发和利用自然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他反对盲目开荒,禁止破坏山林,提倡以经济林业建设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种形式。陈云也提倡统筹考虑人口控制、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他多次强调要有战略眼光,要考虑长远一些,多造福子孙后代;同时还提倡使用绿色农家肥,不追求一时的高产。这一时期的生态思想为今后走可持续发展的科学道路奠定了基础。
20世纪90年代初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党的生态环境保护思想在探索中不断深化并深入实践。
1.构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践框架
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和策略。会后不久,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出席大会的有关情况,制定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在第一条即明确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拟订和实施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拟制好环保方案。1996年,江泽民提出,必须把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始终作为一件大事来抓[3]。这充分体现了这一时期党的主要领导人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思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国相继完善和修订了系列生态环境建设领域的专项法规,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不仅构筑起更为完善的法律体系,还有效强化了执法精准性。
2.坚定走科学发展的中国特色实践道路
生态实践道路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我国该阶段的转化和升华。科学发展观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强调避免因增长失调而使发展受到制约。这一思想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尊重自然规律,顺应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合理利用自然生态资源的新发展理念,是共产党生态思想的丰富与深化。在这一时期,党以科学发展理念为指导开展了许多生态环境建设的应用和实践。一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升级,实现生产低消耗、环境污染少和整体可持续发展。二是持续做好“三农”工作。以村容整洁、生态农业为目标,以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为原则,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三是建设“两型社会”。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坚持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循环发展,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
3.树立生态环境就是生产力的实践思维
在深度总结全球生态环境状况与生产力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党中央准确把握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并在1996年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首次提出要把环境保护提升到“生产力”的高度去认识。跨入新世纪,面对全新历史方位,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不但需要先进的科技基础、更高的劳动技能,更为关键的是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全面提升中国人民在生态价值层面的科学认知[4]。在江泽民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期间,在西部大开发等战略构想和初步实践的基础上,我国对人口资源环境与生产力的内在联系做了进一步的深入探索。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在施政过程中已经充分意识到,对发展好坏的评判,不单单是经济增长指标决定的,还有人文、资源、环境等各项指标的综合作用。
4.深化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这一时期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国积极推动并深度参与国际合作,参加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和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恪守《京都议定书》相关约定,投身“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计划”,向世界展示了严格遵守国际环境公约的大国担当。同时,借助国际交流引入先进的生态环境治理理念。比如在第二次世界气候大会后引进的“排污权可销售”概念,在实现本土化后率先在上海推行试点并取得良好效果,为此后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成熟打好了基础,也为全国推广运用积累了可复制的经验。在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的过程中,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和地位获得显著提升,逐步由维护世界生态环境健康的参与者向贡献者和引领者的角色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至今)是中国共产党生态观走向成熟的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新内涵写入“十四五”规划。
习近平以“绿色低碳”为基调的“两山论”充分表明了党对科学应对和妥善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关系的成熟认知。党在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和建设的过程中,其施政理念已在根本上实现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大转变,对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提升生产力这一思路有了全局性和转折性的理解。只有实现生态兴旺才能推动文明兴旺,正是基于此,在中国全方位贯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势在必行。
1.统筹空间规划,优化发展格局
主要是实施严格的主体功能区定位战略,结合区间位置和地域实际,推动不同地区按照生产、生活、生态等功能定位,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或禁止开发的差异化开发模式,以形成层次分明、系统协调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2015年出台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就规定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各项制度,确保用刚性管控制约区域发展战略与配套政策不突破底线,推动在优质高效发展基础上实现最充分最全面的生态保护。
2.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新型产业体系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做到坚持“三去一降一补”。农业方面,创新推行“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工业方面,以改进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为目标,淘汰一批污染严重产业,退出一批耗费资源产业;以利于环保为出发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别电价、水价和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等价格政策和市场政策,加速推动产业走绿色发展道路。同时,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等新兴产业集群和具备优势竞争地位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智慧环保和清洁生产工程,持续扩大节能环保产业市场占比。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联合印发《循环发展引领行动》,确立了国家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等具体目标任务。党在各行各业实施的政策,既顺应了国内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又积极履行了《巴黎协定》等国际公约义务。
3.加强技术创新,高效利用资源
为实现以市场倒逼绿色技术创新,达到资源集约、高效、循环利用的目的,党中央在政策制定上做出了有效应对:一是在征收环境税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绿色技术的信贷政策和融资机制;三是加快健全碳排放权和排污权等的初始分配制度;四是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成果转化。另外,进一步强化了节约和高效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严守水资源“红线”、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实施节能降耗和提高清洁能源供给比例等措施。
4.推动示范创建,转变生活方式
以党政机关为先行,在全社会发挥模范引领作用,推动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等行动全面铺开。在城市,以税收、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促进产业和市场向新能源汽车转移;优化城市自行车道设计,倡导共享单车等绿色环保出行方式。在农村,紧扣农村生活垃圾、厕所革命、污水治理等关键点,强化生产面源污染治理,优化和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2018年,生态环境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大力普及全民绿色生活理念,以生活方式的革命为出发点,助推生产方式的革命。
污染防治密切关系民生福祉,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败,是党执政兴国的头等大事。以“三大保卫战”为抓手,习近平等党中央领导人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的生态环境状况虽已取得明显好转,但生态建设事业仍处在关键的转型时期,特别是环境污染等重大问题需要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集中精力解决,确保已有成效不断夯实稳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键是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为保障计划顺利实施,国家在财政资金上大幅度倾斜,确保资金投入和治理任务相匹配。
1.紧扣源头,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3年的“大气十条”确定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思路和方向。党在治国理政时紧扣关键,极具针对性地抓住区域重点、指标重点、领域重点和时段重点,以“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清洁能源取暖改造、小型燃煤锅炉升级、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绿化裸地抑制扬尘等为手段,有效促进了排放达标,降低了大气浮尘浓度。2017年蓝天保卫战打响以后,据统计,5年的时间内,全国重点城市空气优良天数占比提升了12.2%,重污染天数下降65.6%,煤炭消费比重下降7.4%,空气污染治理成效方面取得了决定性突破[5]。
2.坚持系统推进,打好碧水保卫战
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打响渤海治理、长江保护修复等水体治理攻坚战,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循环利用,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抓住饮用水安全这一最大民生,我国制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印发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高标准排查饮用水源地,并采取强化水源周边排污口和违建项目整治、地下水修复、水质定期评估等手段,切实保障广大民众的饮水安全。2018年,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延续了“水十条”的相关要求,对进一步巩固水生态修复治理效果起到了重要作用。
3.强化污染管控,推进净土行动
为贯彻落实好“土十条”,党和国家在立法上进一步予以完善。2019年1月,被业内称为“史上最强”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该部法律不仅实现了多项制度的创新,更成为中国生态建设法治体系的一大基石。在立法基础上,国家还重点强化农业用地污染风险管控,通过严密的工矿、危化、养殖、化肥、固废等各类污染源监管,以及实施垃圾减量分类,实现受污染土壤的治理和修复。
中国共产党坚定秉持尊重、顺应、保护自然的观点。以“美丽中国”为目标,习近平提出的“生命共同体”思想,代表了中国共产党在率领全国人民坚定建设“美丽中国”新的征程上,始终坚定生态优先的基本思路,始终坚持自然修复的科学理念。
1.坚持全方位统筹,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马克思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并相互作用,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普遍存在的。正是基于这一原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山水林田湖草看成统一的自然生态体系,在治理模式上实现了从单要素逐个治理向多要素协同推进转变,治理效能得到大幅提升。在政策执行时,打破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固有壁垒,淡化了行政边界限制,采取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方式协同推进区域整体保护与生态修复治理。治理手段方面,坚持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最大限度避免人为因素干扰,使自然界生态自我调节的主导地位得以充分凸显。
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总体国土生态安全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构建“一带一链多点”(即海岸带、海岛链、各类保护区)的陆地、海洋生态安全格局,做好了把生态红线划在哪里、划什么范畴、怎么来划的基本课题,拿出了管控、监测、评价、考核一系列务实管用措施。建设国家生态公园是国土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始终将建好国家公园摆在首要位置,保证在管理上以最严格的措施促进生态空间优化升级。自2015年开始,我国先后审议通过三江源、神农架等10个国家公园试点方案,所涉地域跨越12个省市。为构建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的自然保护地体系,2019年9月,我国又印发实施《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方案充分考虑分散的国家公园难以独自支撑全面保护生态总要求,决定在不同层级、不同地域建设不同尺度的自然保护地,以与国家公园一起形成统一高效、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
3.建好自然保护地,保存生态基因库,保证物种多样性
建好自然保护地,对促进生物多样性,最终促进生态环境整体稳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14年至2017年,我国发布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12条,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13项;2013年至2018年,我国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三卷。这些文献的出台,有效提升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我国还积极履行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义务,在2020年昆明举办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我国提出了“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倡议;与此同时,进一步落实《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方案》,持续提升国民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和国家整体保护能力。
中国共产党生态观不是凭空产生的,其形成源自马克思主义思想,根植于中华文化土壤。只有继承马克思主义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成果,中国共产党生态观才能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中国共产党生态观蕴含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精华,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基于群众观点站在人民立场,坚守了生态文明的社会理想与追求;创新了中国道路理论,又拓展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范围。同时,中国共产党生态观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结合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实践、时代特征,集中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集体智慧,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创造性升华,具有鲜明的实践性。中国共产党生态观在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行动力,在世界上产生了新的感召力、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