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陆良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模式

2022-03-18 05:23焦国生吴琼芬云南省陆良县农业农村局
中国畜牧业 2022年3期
关键词:陆良县粪污种养

文│焦国生 吴琼芬(云南省陆良县农业农村局)

郑礼 姚水仙(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永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组)

云南省陆良县是农业大县,坐拥云南省第一大高原平坝,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的美誉。历史上的陆良,万顷良田一望无垠、四围香稻碧波荡漾、九夏芙蓉鱼虾成群、三春杨柳摇曳生姿,一派田园牧歌景象,承载着几代人对诗和远方的向往。陆良县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全国生猪、肉牛、肉羊优势区域县。陆良县坚持把畜牧业作为全县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进行培育和扶持,畜禽养殖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养殖畜禽粪污乱排乱放,导致全县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总体偏重,畜牧业绿色发展任务艰巨。

一、现状分析

1.养殖量和养殖密度大。据2020年年底全县养殖摸底统计,陆良县畜禽养殖总户数50167户(比2017年的12.44万户减少了一半以上,主要是散养户),规模养殖户601户,其中生猪21503户(规模养殖户289户、散养户21214户)、牛16058户、羊4042户、家禽10290户。2020年年底全县畜禽养殖量为1106万头、只,在1989.47平方千米的土地上,每平方千米有5561头只畜禽养殖,生物安全防控压力大,也导致了粪污产生量大和资源化利用压力极大。

2.畜禽粪污无序排放。陆良县畜禽养殖场户:猪21503户96.44万头,规模养殖289户58.83万头,散养21214户37.61万头,规模化率61%;牛16058户3.34万头,规模养殖肉牛9户286头、奶牛4户8500头,散养16043户2.46万头,规模化率26.31%;羊4042户26.94万只,规模养殖22户2107只,散养户4020户26.73万只,规模化率0.8%;家禽10290户279.61万只,规模养殖肉鸡175户123.78万只、蛋鸡143户108.63万只,散养9972户47.2万只,规模化率83.12%。每年产生的粪污总量为2762436.12吨,其中,规模养殖场产生763706.14吨,占比27.65%,散养户产生1998729.98吨,占比高达72.35%。据陆良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1年6月开展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结果,联合核查共检查畜禽养殖场户724户,其中规模养殖场户237户均完成了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配套建设,145家大型规模养殖场还进行了环保监管标识牌管理,对环境影响较小;但广大散养户由于配套设施设备建设滞后,且环境保护意识较差,还存在干粪乱堆、液粪直排等现象;同时,兽药、饲料等存在超剂量、超范围投喂现象,不但影响了肉的品质,而且兽药、饲料里含有大量激素、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也会随粪污排放到水体和土壤中,加剧了对当地环境的破坏。

3.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历史欠账多。陆良县是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生产是曲靖市乃至全省稳产保供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生猪为主的畜禽养殖体量大并广泛分布在全县各地,特别突出的是马街镇、三岔河镇、板桥镇等,养殖场基础建设落后,畜禽养殖体量大、密度高、规模小、污染源多,增加了污染治理的难度。特别是一些中小养殖散户,行情好就养殖,行情不好就停养,养殖技术、设施装备落后,还存在雨污不分流、水冲(泡)粪工艺多,高效减排模式比重偏低,没有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合理排放,影响了周边环境。

4.种养结合不紧密,农田化肥施用量大。据统计,陆良县2015年化肥施用量为44174吨、2016年为47762吨、2017年为48104吨、2018年为42446吨、2019年为38615吨、2020年为35811吨、2021年预计为34665吨,以2015年监测数据为基准,2016—2021年降幅分别为-8.1%、-0.7%、11.8%、9%、7.3%、3.2%。陆良的耕地总量为1135848.29亩,按年均用肥量45000吨左右计算,亩均化肥施用量为39.6千克,远高于全国21.9千克的平均水平,而有机肥推广应用面积只有31.7万亩,仅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7.9%,实际利用不足25%,其中畜禽粪污还田率为20%左右,全县真正实现种养结合的比例仍然偏低。首先是因为随着农业专业化生产的发展,陆良县种养主体分离严重,种植的不养殖,养殖的不种植,种养不结合、种养无循环的问题普遍存在。其次化肥增产的比较优势,相比畜禽粪便,化肥施撒更方便、快捷,短期可见效益上比畜禽粪肥可观,因此农民非常依赖化肥的使用。造成了当地养殖场户没有足够的农田来消纳畜禽养殖粪污,而大面积农田又没有足够的畜禽粪便供给,充足的畜禽粪肥资源与土壤板结、缺乏有机质和腐殖质的农田地力现状形成了较大反差。

5.人居环境受到污染。近些年受经济发展所激,在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陆良县畜禽养殖业发展快、总量大,但部分畜禽养殖场户排污管理不达标,导致部分水源受到污染,特别是中枢镇、马街镇、三岔河镇等坝区乡镇,一些老旧养殖场户,几年前建场时处于村庄外围,随着近年来社会经济迅猛发展,村庄规模范围迅速扩大,原本处于外围的养殖场渐渐被“包围”,处于了乡镇、村庄中心,畜禽养殖粪便给地表水、大气等带来较为明显的污染。

二、存在问题

1.养殖布局不合理、源头防控压力大。长期以来,部分养殖业主仅追求眼前效益,缺乏长远眼光,未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或者处理设施落后。而相比于工业、城市污染治理,畜禽养殖粪污污染防治,不仅起步晚、投入少,以前也不被关注、历史欠账多。现在既要偿还历史旧账,还要面临畜禽养殖业迅猛发展与畜禽粪污污染源头防控压力巨大的双重压力,畜禽养殖粪污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形势相当严峻。

2.环境监测基础薄弱。畜禽养殖环境监测工作要求相应的技术手段和专业仪器设备,目前陆良县农业环境监测机构不健全,人才队伍及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不能完全有效开展环境监测分析工作。同时,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因生物安全防控、动物防疫条件等特殊要求,建设分散,基本没有关联,污染源分散多样,不像工业污染有明确的排污口,无法开展有效监测。

3.监管职责不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是乡镇属地、部门分工、业主主责的机制,涉及的部门多、面广,按目前实际实施状况来看,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进一步融合。

4.养殖场户主体缺位。部分养殖户在长期畜禽养殖过程中形成了固定的养殖习惯,养殖模式一成不变,且只追求经济效益,不担负环境保护责任,对养殖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三、治理模式

1.强调多方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一项集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的任务,涉及面广、部门多,陆良县坚持“领导小组牵头、部门密切配合、企业积极自治”的综合防治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作为主体责任的养殖场户,治理畜禽粪污本来就是养殖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要转变观念,变“要我治”为“我要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部门监管职责,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释放政策红利,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用电;项目建设通过“进度拨款”的形式减少养殖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压力,从而调动养殖户积极性。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陆良县已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26个,如何确保长效实效运行,真正地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责任部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2.坚持科学规划,有序发展畜禽养殖。树立“全域规划,全面治理”的理念,采取“以种定养、以养促种”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模式,建议在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养殖环境承载能力,推进畜牧养殖与污染防治有机衔接,确保绿色健康种养循环,持续推进陆良县畜禽养殖转型升级,规模养殖场必须科学建设与养殖规模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做到规范设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造成污染。

3.分类施治、重点突破。畜禽粪污污染物以氮、磷营养物质为主,腐熟发酵生产有机肥等还田利用,是解决养殖污染问题的治本之策。将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与农业生态建设结合起来,陆良县确立大型养殖场“加工制肥、分散利用”、小型养殖场“堆沤制肥、协议消纳”、散养户“就地还田、直接利用”、第三方处理中心“集中收集、专业处理、商品生产、有机肥还田”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思路。

(1)规模养殖场做到“还旧账、无新账”,原有养殖场要完善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新建规模养殖场在完善建场相关手续的基础上,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鼓励就近全量还田利用,利用剩余的须委托第三方代为全量处理,同时,建立粪污利用消纳等“一户一档”台账,完善粪肥还田利用计划。

(2)针对散养户,以村组为单位,对辖区内散养户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散养户总体数量和分布特点,分类建立场(户)档案。结合本辖区发展制定治理计划,建立散养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粪污消纳利用协议”,签订县与乡镇、乡镇与村“目标管理责任书”、村与养殖户签订“资源化利用承诺书”。

(3)实行自清责任。村(居)委会要和畜禽养殖户签订协议,明确及时、彻底清理和处罚等相关内容。探索建立养殖户粪污清运付费购买服务的模式,建立粪污集中清运制度、落实保洁人员,通过村民代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明确,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清运价格。对于外出放牧和返回过程中,在村内街路等公共场所产生的畜禽粪污,由养殖户自行清理,并且要做到清理及时。

(4)纳入村规民约。将农村粪污治理工作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由村民代表大会商定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做好公示。对有乱堆乱放畜禽粪污和直排行为的养殖户加强教育引导,直至给予必要经济处罚。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做好公示,处罚标准各村可自行制定,所罚款项用于清理畜禽粪污的保洁人员工资补贴。

(5)养殖密集区。养殖密集区域采取“粪污处理中心+有机肥利用”模式,鼓励以乡镇为单位,在畜禽养殖相对集中的区域,按照生猪存栏3万头(其他畜禽折算为猪当量)建造一个粪污收集处理中心的标准,区域性收集处理畜禽粪污。引导养殖场户与有机肥加工企业对接,把不能自行处理的畜禽粪污交由有机肥厂等企业全量加工利用。

4.构建种养循环结合机制,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按照《陆良县种养循环发展规划》,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生产清洁能源和有机肥料,强化示范引导,推动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大力实施“种养结合、适度规模、循环发展”战略,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与养殖大户通过无缝对接,实现畜禽粪肥的就地就近转化利用。通过在全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水果、蚕桑)上开展生猪粪肥还田示范,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同时,培育专业服务主体,打通种养循环堵点,解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最后“一公里”,推动陆良农业绿色循环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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