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艾汝
“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的实证分析及打防对策研究
◆姜艾汝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0038)
“杀猪盘”网络诈骗是近年来兴起的热点诈骗类型,虽犯罪举报量不高,但人均损失金额位于新型网络诈骗犯罪前列。该类犯罪与传统的网络婚恋、交友类诈骗犯罪不同,主要分为“投资理财型”和“网络博彩型”。通过对35份典型判决书的分析可知,犯罪行为人以男性居多,并且呈现年轻化、专业化等趋势,该类犯罪具有犯罪集团化、对象目标化、诈骗金额大、时间跨度大等特征,并据此分析其高发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打防对策。
“杀猪盘”;网络诈骗;实证分析;打防对策
“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网络诈骗形式,其对公众及社会的危害并不亚于其他类型的网络诈骗犯罪。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D市公安局录入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的案件数量共计3158起,涉案金额高达1.76亿元。其中,“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案发量位居第三,录入平台案件618起;而总计涉案金额高达6975.11万元,占比最大,为39.6%。公安部也称该类犯罪为“当前令群众损失最大、危害最突出的案类”。
“杀猪盘”网络诈骗是网络交友诱导赌博投资类诈骗的俗称,是犯罪分子的“业内行话”。所谓“杀猪盘”,就是犯罪分子把交友平台物色到的诈骗对象称为“猪”,把取得信任、建立恋爱关系的过程称作“养猪”,把实施最终阶段的大额诈骗称为“杀猪”[1]。同时,犯罪分子将用以物色诈骗目标的聊天软件、社交平台等视作“猪食槽”,还有一套与诈骗对象建立感情的剧本,叫做“猪饲料”。
该类犯罪的诈骗团伙寻找到目标后,编造“恋爱”的谎言和陷阱博取对方的信任,受害人在小额回报诱惑下不断向诈骗团伙搭建在境外的博彩或投资理财网站下注或投钱,直到受害人投入大量甚至全部资金时,诈骗团伙便将其拉黑并关闭网站,切断联系、携款失踪。“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的一般步骤如图1所示。
根据此类犯罪的作案方式,将“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进行如下定义:“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网络交友手段,利用虚拟人设骗取对方信任,诱导受害人进行网络博彩或投资理财的一种脚本式的新型网络诈骗行为。
图1 “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的一般步骤
(1)传统的网络婚恋、交友类诈骗是在伪造身份进行网聊铺垫,通过编造谎言来骗取或以不良手段逼迫对方直接转账或汇款的行为。该种诈骗可团伙作案也可单独作案,一般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直接索取型。该种类型的诈骗打的一般为感情牌,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向对方直接索要钱财或假意借款后,卷款失联。
二是产品交易型。犯罪分子通过交友平台或软件添加好友,时常在动态中发布一些产品效果、交易记录等,引起受害人的兴趣,进而进行产品推销,在受害人转账购买后便迅速将受害人拉黑,而受害人根本收不到所谓的产品[2]。
三是敲诈勒索型。该类诈骗中,犯罪分子往往在聊天过程中通过不良手段获取对方隐私或一些“不能说”的秘密,借以要挟受害人“花钱消灾”并反复敲诈。
(2)“杀猪盘”网络诈骗是随着网络的发展和人们的心理需求产生的一种新型网络诈骗,可以说是网络婚恋、交友类诈骗的一类。不同之处在于新型的“杀猪盘”网络诈骗是在网络交友的基础上,通过虚假网站或APP以小额盈利引诱对方自愿进行网络博彩或投资理财,其骗局的时间线更长、犯罪模式更为复杂、受害者损失更为严重。且“杀猪盘”网络诈骗较传统的网络婚恋、交友类诈骗而言,呈现明显的集团化,内部有着明确分工,资金多流向东南亚地区。结合“杀猪盘”网络诈骗的行为样态及实际案例,将该类诈骗分为两种:
一是投资理财型。即引诱受害者到投资平台进行投资,受害人将钱投进去后,网站中只显示一个数字,实则完全是个骗局。该种类型的诈骗形式还包括炒股票、炒外汇、炒虚拟货币等。
二是网络博彩型。犯罪嫌疑人确定目标取得信任后,往往以某赌博网站存在系统漏洞可以修改中奖倍率获取高额回报为由,诱使受害人参与赌博投注,但无法提现。
以下数据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审结案件裁判文书,通过全文检索“杀猪盘”,案件类型为“刑事案件”,经阅读、筛选,获得25份有效判决书;之后全文检索“恋爱”、“引诱”、“赌博”或“投资”三个关键词,案由为“诈骗罪”、文书类型为“判决书”,得到10份有效判决书,最终共计获取35份“杀猪盘”类诈骗案件有效判决书。根据该35份有效判决书和《腾讯110:2020年网络诈骗治理报告》,将从犯罪主体概况、犯罪客观趋势及受害人特征三个方面对“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的基本特征进行分析。
(1)人数结构
35份裁判文书中,9份判决书的被告人只有一人,但涉案人数较多,部分案件存在在逃人员,均有团伙;仅有一份判决书涉案人数多达46人,该犯罪团伙呈现明显的集团化,内部分工更加明确。
表1 被告人数情况
被告人数1人2-10人10人以上 案件数量17153
(2)性别结构
35份裁判文书中,共涉及诈骗罪被告人154人,其中男性127人,占比高达82.5%,女性27人,占比17.5%,可见,男性犯罪人明显高于女性犯罪人。“杀猪盘”案件中,犯罪人多为男性,通常选择女性作为受害者,以提高诈骗成功率。
(3)年龄结构
根据表2被告人年龄统计数据来看,犯罪人的年龄段较为集中,无50岁以上的犯罪人,20岁以下仅有3人,占1.9%;21-30岁的人数最多,占68.2%;31-40岁的人数也较多,占24.0%;41-50岁的人数明显减少,占5.8%。可见,该类诈骗的涉案人呈现明显的年轻化。大量青壮年不务正业,从事诈骗活动,会给社会带来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
表2 被告人年龄分布情况
被告人年龄(岁)20以下20-3031-40 41-50 50以上 人数31053790
(4)文化结构
如表3,在35份判决书中载明被告人文化程度的148人当中,本科文化程度的有3人,专科文化程度的有50人,高中文化程度的有16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71人,小学文化程度的有5人,文盲有3人。其中,涉案46人案件中,犯罪人7人初中文化程度,7人高中文化程度,2人中专文化程度,28人大专文化程度,3人本科文化程度,相较于其他案例学历偏高。可以看出,一般案件中涉案人员的学历普遍较低,以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居多,无法涉足高精尖行业,而“杀猪盘”诈骗是一种不需要高学历但高回报的犯罪,具有较高的吸引力。对于集团化的犯罪团伙来说,需要人员对网络投资平台进行幕后操控,这也成为其内部人员文化程度较高的原因之一。
表3 被告人文化程度分布情况
被告人文化程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小学文盲 人数350167153
(5)职业结构
在35份判决书中载明被告人文化程度的127人当中,除去同一案例中46人均来自同一公司,对其余81名被告人的职业做出表4统计数据。其中,无业人员46名,务工人员324名,经商人员8名,农民、出租车司机、设计师各1名。可以看出,无业人员在所有人员中占大多数,往往文化程度不高,就业受到限制而更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表4 被告人文化程度分布情况
被告人职业无业务农务工经商其他 人数4612482
(1)犯罪集团化
相较于传统诈骗而言,“杀猪盘”诈骗犯罪往往层层设局以操纵人心,其内部分工更加明确和专业,呈现公司化、集团化,成为新型电信诈骗的缩影。虽然该类案件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但早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产业链,组织运转及成员分工也更加严密,甚至开始严格划分职能以规避风险,更有甚者有统一的上班时间和业务考核。一个完整的“杀猪盘”犯罪集团,内部通常分为四个组,即供料组、话务组、技术组和洗钱组[1]。供料组主要负责筛选目标;话术组负责与受害人进行接触,引诱上钩,所采用的话术和技巧均经过培训;技术组负责配合话术组对赌博、投资网站进行幕后操盘;洗钱组顾名思义,即将诈骗资金进行“洗白”,一般由犯罪团伙的核心人员完成,且许多团伙会选择去东南亚地区进行洗钱。
(2)诈骗金额大
35份裁判文书共涉及27起案件,诈骗金额划分10万元以下、10万-50万元、50万-100万元、100万-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下5个等级进行统计,涉案金额及案件数量分布情况如表5所示。其中,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仅有1例。诈骗金额在10-50万元的案件居多,占37.0%;诈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也较多,占25.9%。在“杀猪盘”案件中,受害人在信任嫌疑人、尝到甜头的前提下开始参与到赌博投资当中,便容易越陷越深,甚至无法自拔,借钱、贷款进行赌博、投资,直至倾尽家财。这也是导致该类案件人均损失金额较大的原因。
表5 涉案金额及案件数量分布情况
涉案金额(万元)10以下10-5050-100100-10001000以上 案件数量110457
(3)对象目标化
与传统的交友诈骗案件不同,该类案件的诈骗对象并不是随机产生,而是目标化地选择,通过先进的网络爬虫等技术,获取受害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筛选,从而准确抓住被害人的情感弱点,进行“剧本化”的交谈,以培养感情、获取信任,达到最终目的。
(4)时间跨度大
确定目标后,犯罪人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养猪”过程,使受害人放松警惕,提起兴趣。不同于其他诈骗“短平快”的特征,该类电信诈骗作案时间更长,整个作案时间跨度在半个月至6个月不等。犯罪团伙依据“放长线,钓大鱼”的原则进行“养猪”、“喂猪”,“猪”越肥,“宰”得越狠。
受害人特征在裁判文书中体现较少,该部分的数据分析基于《腾讯110:2020年网络诈骗治理报告》。就性别而言,在“杀猪盘”网络诈骗案件中,女性受害者人数一般高于男性,且基本都是单身或离异。就年龄而言,受害者年龄多集中于40岁以下,占比高达84%,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受害者居多,占42%,这也与上文犯罪人年龄段相呼应。此外,20岁以下的受害者占比相较于2019年也有明显提升,进一步反映出该类诈骗的目标正在向可以熟练运用互联网但涉世尚浅、防诈反诈意识不足的年轻学生群体转移。
网络的普及使得聊天软件以及交友平台成为当代年轻人的交流和交友的重要途径,这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商机”。然而,目前许多网站及平台仍存在可以利用虚假身份进行实名注册的问题,俨然成为制约实名制落实的最大问题。另有部分网站实名制注册过于简单,只需要提交真实姓名、出生日期、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且无法有效识别用户虚假身份,实名注册存在缺陷,用户安全存在潜在风险,给“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以可乘之机。落实网络实名制是我国网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市场把关不严格、网络监管不到位是“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猖獗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市场把关不严格,无法有效过滤虚假商业信息,虚假网站众多;另一方面,网络监管不到位,由于相关网站、社交软件服务商、互联网企业数量众多、运行环节繁琐,因而无法进行有效管理,不能做到准确识别网络诈骗。
一是施骗账号“正常化”。早期,犯罪分子可以通过号商获得大量账号,功能简单且价格便宜,“批量注册号”一度盛行,随着网络生态的治理力度加大,遭到严厉打击,于是犯罪分子开始“雇佣正常账号”,即通过租借、买卖的手段对正常用户的平台账号进行交易以更好地进行伪装,这不仅使得受害者不易辨别,甚至部分“正常用户”被诱导发展成为“下线”,形成“兼职拉手”模式。二是施骗技术“智能化”。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成熟与发展,犯罪分子获取信息、筛选对象的手段更加专业、智能,AI换脸等技术的加持更易蒙蔽受骗对象的双眼、骗取受骗对象的信任,这也极大增加了警方的追踪、查处难度。
“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多为跨国犯罪,具有较高的隐蔽性、专业性,作案手段也呈现高科技化。该类犯罪的受害人通常在境内,而犯罪团伙、网络设备和服务器一般在境外(东南亚地区),以逃避国家打击和法律制裁。一旦资金到账,便利用低级别成员的多个账户层层交替循环使用,“上级”则在境外直接将诈骗所得洗白。另外,“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构成复杂,认定难度大,难以及时有效地进行犯罪预警。这一系列现状,导致执法部门抓捕犯罪嫌疑人,捣毁网络诈骗团伙的犯罪窝点点,查封服务器、获取犯罪证据极为困难。
国外研究发现,被骗的风险与一些心理变量有关,如:女性、中年、神经质程度较高、情感关系浪漫理想化的倾向、寻求感觉、冲动和容易上瘾等。这也与“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的受害对象几乎吻合,在“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中,所谓的可以信任的人只不过是从未谋面的“熟悉的陌生人”,而所谓的稳赚不赔只不过是一个诱饵,然而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人们付出“成瘾”的爱情脑或者贪图小利、急功近利的侥幸心理而屡次得手。近年来,虽然各地民警都在积极宣传反诈知识、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但公民的反诈意识依旧有待提高,部分公民仍未引起足够重视,下载APP后觉得无用便直接卸载,更有甚者不理会公安民警的反诈劝阻和国家反诈中心APP的诈骗提醒导致受骗。
近来,“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未消,“杀鸟盘”、“杀鱼盘”网络诈骗犯罪又起,我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防力度急需进一步提高。综合上述对于“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的基本特征和高发原因分析,结合现有信息化数据分析手段,针对“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总结以下的打防对策建议:
“杀猪盘”类新型交友诱导赌博投资类网络诈骗的案件,虽然近年才兴起,但势头迅猛,还缺乏相关配套制度对其进行规范,因此应根据案件和新型网络技术特点更新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完成配套管理建设,比如应建立相关的制度来规范公安机关搜取、调取信息的程序,加强侦查人员的程序意识,以确保取证行为正当、合法,所取证据真实、有效,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同时,明确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消除法律适用的模糊地带和同案异判现象,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为该类新型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切实有力的法律保障[3]。
在2018年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赵克志部长明确指出:“大数据是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的新增长点。”为了全面落实这一要求,各地警方不断探索“打防结合、警企共建、合成作战”的新型治理模式。大数据的加入整合了各类数据资源,改善了“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无从下手的难题,面对以电子数据作为主要证据的新型网络诈骗案件,公安机关内部应不断健全和完善多警种合成作战机制,及时整合情报、网侦和技侦部门发现与案件相关的数据资源,提供侦查线索和方向,配合刑侦人员提高案件侦破效率;刑侦部门主要负责案件的侦查、抓捕犯罪嫌疑人以及案件的整体指挥,通过多警种合力共同打击犯罪[4]。另外,公安机关还应该主动加强与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电信部门、互联网企业的交流合作,在源头治理方面开展风险防控与网络安全合作,走出一条“情报导侦、警企融合、智慧侦查”的新路径。
所谓“三流”,即“人员流、信息流、资金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一种典型的“人员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恶性聚变的犯罪[5]。针对此类案件,“三流”并举无疑是最基本、最有效的侦查策略。首先,加强网络黑市治理,严打网络非法交易,加强公民对身份证信息、个人银行卡的管理和隐私保护意识,各平台要完善实名认证,保护好公民个人信息,防止公民个人信息被盗取、泄漏;其次,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网络诈骗犯罪风险进行实时监测,重点查控涉案网站和社交信息、交易平台和资金流向、人员流动和团伙交流等涉案线索,并对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布犯罪预警信息。除此之外,进一步完善、提升国家反诈中心APP相关功能,拓展信息收集渠道,通过声纹识别、机器深度学习、伪基站检测等技术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实施技术反制[6],不给“杀猪盘”网络诈骗团伙可乘之机。
随着网络的普及,如何确保网络安全成为当前社会重要议题,而威胁网络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即网络诈骗犯罪。因此加大防诈、反诈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合理运用网络和防范网络诈骗的意识成为减少“杀猪盘”类新型网络诈骗犯罪的关键。可以通过宣传典型的“杀猪盘”诈骗案例引起社会公众对该类犯罪的重视,起到警示作用,也加强了网络安全防范教育;同时合理运用好舆论平台、公众号、微博、抖音等进行网络诈骗防范的宣传,例如最近大火的“反诈民警老陈”通过网络直播PK的方式宣传反诈知识与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带动网络主播加入“反诈联盟”,收到了良好宣传效果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网络主播的言行;此外,网络诈骗的打防与网络生态的治理还需要社会各界协同共治,做到防范“全方位、全覆盖、全民参与”,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加大交友网站、APP等社交平台网络监管力度,监管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和打击的力度,不断加大对网络空间的监管、审查和处罚力度,而非仅限于封号、罚款。社交平台应严格落实实名注册要求,及时查验平台漏洞,保证公民的信息与隐私安全;同时,各社交平台应配合宣传反诈知识,提醒公民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落入“爱情陷阱”。互联网平台企业要时刻保持警惕,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规范自律,完善自身监管机制和要求,防止不法分子趁虚而入,确保一个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
对该类犯罪进行跨境打击、抓捕行动需要国家间的执法合作,为了遏制“杀猪盘”网络诈骗愈演愈烈的态势,2019年公安部成立了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组织河北、湖北、福建等地的公安民警组成工作组赴菲律宾开展联合执法侦办此类案件[7]。为了有效提高打击效果,在跨境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我国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反诈防诈技术的研究力度,并加强与境外执法部门的技术合作,以便更好地利用技术手段锁定该类犯罪中实施诈骗网站的境外服务器并进行查封,直接切断该类网络诈骗源头。
大数据时代,网络与日常生活充分融合,人们在享受着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难免会受到网络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网络有风险,交友需谨慎。“杀猪盘”类网络诈骗犯罪作为新型网络诈骗犯罪的一种,表现出了更明显的集团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犯罪趋势,犯罪手段与犯罪套路也不断翻新,这就迫切需要公安机关更新技术手段与转变侦查思维,强化打击力度和犯罪预防;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协力打防网络犯罪、治理网络生态、净化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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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科研项目:网络犯罪侦查取证困境之实证分析及解决路径(项目编号:2019JKF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