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鹏 杨洋 秦皇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救援队伍随着社会发展发生变革,职能范围也随之不断加大,其发展趋势已经逐渐面向“全灾难、大应急”方向。我国的地域广泛,很多城市的面积较大,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灾害类型较多,处理的难度较大,对城市的发展不利,并且还会危及人们的生命才财产安全,需要建立科学的灭火救援体系,保证救援效率。因此,逐渐形成灭火救援协作区,并且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其作用和价值也逐渐显现出来。
灭火救援协作区的划分,需要以所造地的地理环境、灾害事故类型、建筑物特点等为切入点,打造专业的灭火救援协作区,其中包括普通消防救援站、专业救援队伍、企业消防站以及微型消防站,构建科学的协作网络,形成科学的灭火救援战略协作模式,最大显著高灭火救援协作区的作战网、提高其密度、缩短救援半径,组织战勤、通信以及供水等保障力量,搭建高效的资源保障平台,对区域内的应急力量进行有效整合,并且将其纳入灭火救援的作战体系中,充分发挥区域内资源的优势以及主战协同优势,在协作区内建立科学的联勤联动机制,合理配置并调配区域内的供水单元、作战单元、保障单元以及联动单元等。按照区域内的资源、建筑物特点、灾害类型等划分灭火救援协作区,便于发挥出协作区的优势,提升灭火救援效率与成果,降低灾害对社会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对人们生命财产的威胁[1]。
根据地理环境对整体区域进行划分,具体可以根据方位划分为东部、西部、南部、北部四个协作区,并在此基础上设置中心协作区。中心协作区的灭火救援力量相对增强。每个灭火救援协作区都有要包含地震救援专业队、地下专业队、高层专业队、消防救援站以及微型站。如果所在地区的条件不允许,那么需要保证中心协作区拥有以上队伍,而其余四个协作区则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减少各类型专业队伍的数量或者类型,当有需求时直接向中心协作区申请协助;同时,根据地理环境因素保证各个协作区之间能够互相协作,距离不可太远,而后以中心协作区向外辐射,彼此能够在保证所负责区域的灭火救援及时性的同时,还要注意当其他区域发生重大灾害时,能够及时提供帮助,争取最短时间内控制灾害[2]。这样的协作区构成能够保证灭火救援的及时性、有效性,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的不良影响,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中,各个协作区的主要任务是水域、交通事故、高层建筑火灾、多层居民住宅火灾、大型综合体火灾、山岳、空难、大跨度建筑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灭火救援。
此外,还要设置战勤保障协作区,主要由各协作区指挥部、总队全勤指挥部组成,负责具体灭火救援工作的处置单元包括大跨度、水域、地下、高层、地震、山岳、石化等专业队伍,还有消防救援站、远程供水队伍、企业消防站、微型站等。战勤保障协作区负责的主要任务是重点区域、重要场所、重要时段等容易引起较大不良影响的警情或者较为敏感、特殊的警情,执行跨区域危险、紧急、难以处理的任务。
任何工作都会存在不足,即便是在不断优化的灭火救援协作区的运行也存在不足,需要随时根据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安全需求等方面发生的变化进行调整和优化。这种不足具体表现为:其一,缺少明确的协作机制。灭火救援协作区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需要总队全勤指挥部以及各协作区之间针对灾害的处置协作、协作项目训练以及训练内容等进行讨论和分析,但目前还没有明确要求,作战过程中各单位执行指挥命令、保障后勤、保证通信等任务的落实没有科学的预案以及协作机制,导致现场灭火救援处理速度受到一定影响,影响灭火救援协作区的作用。其二,对于指挥职责没有加以明晰。主要是在大型灭火救援现场存在指挥层级不清晰的现象。当遇到大型灾害时,到达现场的全勤指挥部、救援队伍相对增加,指挥长存在职责不清晰的现象,对现场的处置工作混乱,灭火救援工作难以快速且高效的开展。按照以往的工作情况,当总队全勤指挥部没有达到现场之前,属地具有指挥权,而在建立协作区制度后,还没有及时制定相应的制度体系[3]。其三,缺少完善的响应机制。不同的灭火救援级别需要按照相对应的处置标准调派队伍,但是在当前的灭火救援工作中,协作区指挥部的调派情况没有与灭火救援级别相对应,没有明确的响应机制,容易出现救援力量调派不足或者调派过度的现象等。其四,缺少畅通的单元联动。在灭火救援响应机制启动之后,没有在第一时间调派辖区内其他联动单元,如供水、供电、医疗以及公安等社会单位的联动调派没有及时进行沟通,可能会导致这些单元没有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相关的处置工作,会导致严重后果。
由此可见,灭火救援协作区运行过程中,需要针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科学的解决措施,在解决以上问题的同时,还能够提高灾害事故的处置效率,缩小其影响范围,降低其危害。这样不仅能够发挥出灭火救援协作区的作用、提升协作区的实际运行价值,还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灾害事故的不良影响,在保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其一,临时性。灭火救援没有固定的地点、时间以及对象,参战单元需要根据所发生的灾害、承担的任务,快速且临时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好相关的设备和物资等,以较高的应变能力快速处置灾害,提升实战效果。这需要各单元在日常做好培训以及实战演习等工作,周密分析各种复杂的情况,做好灭火救援的准备工作。其二,灵活性。灭火救援协作区实际运行过程中改变原本按部就班的模式,以现场指挥、作战的方式处置灾害,提高指挥灵活性,便于保证灾害处置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其三,检验性。灭火救援协作区在实战中能够对消防部队、公安机关、医疗部门等联动单元对特殊灾害处置分析程序的掌握情况进行检验。同时,能够有效检验协作区模式的跨区域作战、连续作战以及远距离作战等能力;是否周全考虑灾害发生因素的复杂性、灾害所在地的复杂情况等因素;指挥人员在现场处置工作中是否能够保持冷静、沉着,处置是否严格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所使用的战略战术、战斗任务的安排以及战斗力量的布置等是否具有合理性。
基于以上特点,灭火救援协作区在任何类型、等级、区域的灾害处置中,都能够快速响应,及时做出合理处置,在处置灾害的过程中,保证灾害发生区域内居民的基本生活,满足医疗、通信、饮食等方面的需求。
在使用灭火救援协作区模式处置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其优势较为明显,具体可以总结为:其一,整合资源,提高灭火救援能力。首先,能够对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协作区内实施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对各单元、岗位的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将协作区辖区内的地理信息、物质储备情况、灭火救援设备情况以及作战方案等资料汇总在信息库中;利用网络传输技术,采取多方位、多渠道等方式对数据库中的信息实施更新;信息网络需要保证数据链路的灵敏性、高效性,且使用先进的信息网络,保证各单元的参战力量及时互通、联动,共享真实的数据信息,为灭火救援指挥一体化工作的落实提供可靠的信息。其次,能够对战斗力量进行整合。有的地方行政区域划分的跨度大,地理形势比较复杂,消防、医疗、地震等救援队伍的站点较多、战斗力量相对分散,灭火救援难度大,难以将力量集中起来发挥作用。而在建设灭火救援协作区后,战斗力量能够相对集中,方便进行统一调度,能够达到战斗力集中、反应迅速以及优势互补等灭火救援目的。最后,能够实现装备资源的整合。灭火救援作战中,面对重大、危险、难度大以及危急的任务时,通常需要装备、通信、物资、技术、给养、医疗等多个方面得到保障,并且需要能够在后续的灾情处置中提供支持[4]。构建灭火救援协作区后,能够对灭火救援器材、医疗用品等实施统一存储,建立健全的勤务保障系统,并且能够合理地分配好探测、化学侦查、洗消、探测、救生、抢险等器材,形成优势力量,辅助处理协作区内的灾害事故,实现联防联动、相互协作等,能够显著提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其二,能够统一灭火救援训练。在灭火救援协作区模式运行的过程中,需要结合不同类型的灾害事故确定训练内容、组织各部门、各单元的联动协作,展开实战训练,以提升现场处置工作效率,可减轻灾害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基于灭火救援协作区的优势,可逐渐扩大该体系,将其应用在更大的范围内,显著提升协作区在灾害事故处理中的作用。
结合灭火救援协作区的实际情况,建立满足日常工作需求的平时协作机制,同时建立可以满足战时需要的战时协作机制[5]。平时协作机制的主要内容有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分析协作区内警情、讨论典型灾害案例、灾害事故的特点、战备要求的部署以及制定、开展联合演习等,加强协作区内各单元的联动、专业培训,检验协作区运行时的联勤联动、力量调派、战术应用、协同作战以及战勤保障等方面的能力。战时协作机制的主要内容有建立结构合理健全的灭火救援协作区指挥机构,为现场的应急通信提供保障,并且保证属地力量联动、协调好战勤保障等,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工作的科学处理。
灭火救援协作区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每个协作区都需要安排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在战时由指挥长对参战力量进行统一调配,以便高效完成灭火、救生、排险等任务,对于现场的情况要全方位掌握,这样才能够保证各单元力量调配的科学性;同时,还要向总队全勤指挥部及时报告现场的情况,对于灭火救援所需要的物资以及力量等进行评估,合理部署灭火救援战术、技术以及力量,履行灭火救援的职责[6]。副指挥长的主要工作是协助指挥长,做好灭火救援现场的指挥,定期组织演练、日常业务交流以及演习等活动,组织灭火救援案例讨论会、联席会议等,并且要对灭火救援情况进行评价、总结,以便对灭火救援协作区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寻找不足,解决问题,逐渐提升协作区的灭火救援效果以及效率,提升协作区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中的价值。
各个灭火救援协作区针对重大、敏感的警情联动应急处置预案,主要是灾害发生地区的支队与当地的供水、供电、交通、供气、医疗、环保、民间救援组织等进行联动。总队全勤指挥部建立一体化灭火救援网络,实现各单元的综合联动,对灾害区域内的专业救援组织、应急专业力量以及专家组等实施联动[7]。同时,战勤保障区需要保证灾害区域通信、饮食、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故而建立车辆保障单元、通信保障单元、医疗保障单元、饮食保障单元等,形成全要素、立体化的联勤联动,从而为灭火救援协作区开展工作提供基本的保障需求。由此可见,单元联动协作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灭火救援协作区的运行水平。
划分灭火救援等级,建立与之相符的协作区响应机制。如果是二级警情,则辖区内的全勤指挥部自主进行处置,保障处置及时、合理,最大限度降低灾害负面影响;如果是三级警情,则灭火救援协作区指挥长或者副指挥长组织处置活动,全面指挥灭火救援工作,根据现场情况调派各单元力量,合理调派总队全勤指挥部;如果是不低于四级的警情,则需要总队全勤指挥部负责各单元力量的统一调派,并且辖区内的协作区需要做好相应的灭活救援保障、后期保障等工作;如果是化工、地下、高层发生的火灾或者山岳、水域等发生较为敏感的警情时,总队全勤指挥部、相关协作区的指挥长以及其他相关的指挥部需要根据响应机制快速做出安排,并且按照响应的程序实施一键式调派,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开展灭火救援行动[8]。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所面对的灾害类型和数量也逐渐增多,灭火救援的难度也逐渐升高,现场安全的保障工作难以达到较好的效果,形成并运行灭火救援协作区是社会发展的需求,是灭火救援提升工作水平和效率的关键措施。在应用灭火救援协作区模式开展灾害处置活动的过程中,需要相关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人员意识到该模式的重要性和优势,积极通过明确协作机制、确定指挥职责、单元联动协作、健全响应机制等措施,保证各类型灾害处置的迅速性以及科学性,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社会稳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