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海妮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政府与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最新版政府会计准则与制度,与传统会计制度相比,此次制度改革强调推进“双体系”会计模式建设,即权责发生制财务会计与收付实现制预算会计并行。传统会计信息化系统和管理模式很难为此提供有效支持,而财务共享制度与相关的信息化财务中心建设能够为此提供良好支持,因此,财务共享成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转型的主要方向。
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转型改革尚处于早期建设与实践阶段,许多行政事业单位还在采用传统财务管理模式,与已经完成财务共享转型的单位相比,传统财务管理的问题正逐渐凸显。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有以下三点:
第一,财务与业务管理融合度低。目前,我国许多行政事业单位仍然使用独立的财务管理系统,在会计实务中各类数据、凭证等信息必须通过人工途径传递。虽然许多单位通过全面信息化建设部分实现了不同系统间的信息在线传递,但大部分未实现数据接口层面的深度共享。这会限制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体效率,仍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来完成数据与其他凭证等信息的采集工作,既影响财务管理质量,也难以实现基于实时数据共享的业财融合管理。
第二,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不成熟。过去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信息化改革较为深入,但网络化与信息化发展并不完全同步,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信息化财务管理系统大多是基于会计电算化软件设计思想开发的,不具备在线业务处理功能或功能不完善。比如许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系统无法实现在线采集与核算,业务部门无法通过在线系统快速填报和提交信息,或者提供的在线核算模块过于专业化,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在信息填报过程中无法获得系统指引支持,便容易出现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信息提交后往往需要多次退回、修改、再提交等,明显限制了核算效率。
第三,财务管理内控机制不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不仅关系到单位本身的运行和发展质量,还关系到单位面向社会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质量。因此其需要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来保障资产与资金运作的稳定性,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国有资金、资产的安全性。但在传统财务管理模式下,内控制度基本停留在人工授权、监督、评价的层面上,财务部门较少参与内部业务评价,内控部门则需要在信息采集和审核等工作中耗费大量精力,这都不利于单位内控工作的良性发展。虽然目前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了管理会计改革,在业财融合的制度层面为内控改革创造了良好条件,但相应制度规范与信息系统对内控工作的支持度低,进而限制了内控工作的开展。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在促进国家财政制度改革、建立公开透明信息共享的财政资金核算体制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对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在实施财务转型前存在的问题具有重大作用。
第一,推动财务管理信息化与网络化,提高财务管理的整体效率。在财务共享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对财务管理系统进行升级,一方面要建设和完善在线业务处理模块,提高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要推进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既降低财务部门采集信息的难度,也降低业务部门信息上报的难度。甚至在单位各类建设项目和服务活动中外部支出、收入等结算与核算工作中,也能实现财务统计与业务处理的高度同步。
第二,创新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整合业财管理流程,发挥财务管理对业务管理和决策的支撑与约束作用。在财务共享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可成立财务共享中心,将业务与财务管理流程、信息化系统进行高度整合。其中管理流程整合能够进一步理顺会计实务和业务处理流程衔接问题,提高内部管理和监督工作效率。此外,信息化系统整合则能够为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提供诸多新的支持,例如业财管理系统整合可缩短经济性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单位服务质量和效率;实时信息共享能够帮助财务部门高频率地收集信息,提高财务分析的精细化程度。
第三,提升对内控工作的支撑水平,提高内控质量。在财务共享背景下,不仅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信息高度共享,而且在数据接口实现标准化。与传统财务管理相比,这种管理模式更适合向内控部门共享信息,同时还能有效提高信息共享效率和质量。对于内控部门而言,财务共享除了能够提高周期性监督评价的质量和效率,由此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还能获得对各类经济活动中财务管理和业务运行的实时监控条件,这不仅能够提高内控工作的风险控制能力,还能借助数据共享和智能技术实现自动化内控,从而进一步提高内控质量。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其财务共享体系建设可以大体参考企业建设模式。考虑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与企业财务部门的职能定位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建议行政事业单位在财务共享转型前,先对财务部门的职能和组织结构进行有效调整。
从财务工作的角度来看,传统财务管理中的信息共享需要升级为面向智能化和标准化的信息共享,即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充分调查和整理财务部门在日常性工作中需要与其他部门进行信息交换的内容,或在本部门内部进行信息整合的工作内容,将相应工作环节涉及信息共享的模块进行智能化升级,以数据共享和自动化处理系统替代所有不需要人工审查和确认的部分[2],有效提高财务工作的总体效率。从财务部门为单位业务发展服务的角度来看,财务共享不仅要满足财务部门自身的改革需求,还要尽可能地为单位内部其他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提供必要支持,主要是通过财务分析来发现业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或者提供关键性的财务数据,为业务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基于以上两点,行政事业单位可对财务部门的工作职能与结构进行集中调整,在职能方面要拓展业财融合背景下的管理会计职能,在组织结构方面要加强相应管理会计业务的专业工作小组建设。当然,这类职能与结构调整需要新的人才支持,行政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为财务部门的转型工作提供及时且必要的资源支持,及时向上级编制机构提出编制调整申请,一方面对智能化升级后节省的财务会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更好地投入到管理会计工作中,另一方面要及时做好人才招聘工作,有效补充管理会计领域、财务共享中心技术工作领域的岗位空缺。
在完成基本的部门职能与结构调整后,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应当领导信息技术部门开展业财管理的深度信息化融合建设。
第一,应当在业务流程层面实现业财管理工作的有效融合。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应当向信息技术部门提交共享和数据支撑的基本需求,对应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条件和管理制度对相应需求进行可行性评价,由信息技术部门对可能涉及的信息安全问题及管理原则问题进行分析,确定在整合业务流程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此后财务部门根据财务管理和业财融合发展的实际需要,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流程进行再造,由单位主要领导对财务管理流程中涉及业务分析、财务风险评价和组织决策支持的部分进行再次审核,再次确定信息共享的具体范围和基本目标。
第二,由信息技术部门主导开展业财管理系统的融合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组织发展和运行的实际需要,选择建设独立的财务共享中心或仅建设财务共享管理系统。相应系统主要服务于财务管理与分析工作,并整合业务部门的相关数据接口,同时在制度规定中应明确业务部门在日常运行过程中通过信息系统记录和提交业务及关联财务信息的要求,确保系统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取相关财务信息。同时融合系统要服务于业务部门和内控部门的相关工作,其中业务部门一方面能够通过财务系统快捷地处理信息上报工作,系统应提供填报指引和纠错提醒功能,另一方面能够通过此系统获得自身需要的财务监控信息,便于业务部门即时识别业务管理问题;融合系统应向内控部门提供标准化的业财管理整合信息,包括系统自动化处理信息和人工处理信息,其中自动化处理信息应涵盖信息生成源头及记录时间点信息,人工处理信息应保留相关凭证并对信息源录入权限进行有效分类管理。通过此类系统整合建设,不仅可以有效提高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和内控管理的自动化水平,同时也能为对三类管理工作的实时监控分析提供创新条件。
在完成财务部门职能调整与财务共享系统建设后,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根据业务运作、公共职能发展的实际需要对财务管理模式进行逐步调整。具体应视单位情况选择相应的调整内容:
第一,对基础设施建设、经济责任较重的单位来说,可优先将财务管理模式从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全面转化。在此类单位的业务运作和公共服务过程中,经济性活动的总体占比相对较高,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在于有效控制各类项目和经济活动的成本与风险,提高相应活动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益。因此这类单位在财务共享系统建设完成后,可以把财务部门工作模式调整为以管理会计为核心的模式,从而有效增强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业务监督、风险识别、业务决策优化支撑等功能。
第二,对一般性公共服务责任较重的单位来说,可优先将财务管理中事后分析转化为事前分析和过程监控。在此类单位的业务运作和公共服务过程中,经济性活动的总体占比较低,财务管理更追求最低成本条件下的社会效益最大化。因此这类单位可以优先处理财务分析工作模式的调整工作,加强事前分析、事中控制改革,充分利用财务共享系统预测风险、识别业务部门的资金需求等,做好对事中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与分析等工作,更有效地控制各类事务运行成本。
以上两类业务调整本身并不冲突,只是对于规模较小且资源相对不足的基层单位来说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优先处理其中一类模式调整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同步开展两类调整工作。
虽然财务共享的理论功能丰富且价值较高,但目前我国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共享转型的效果并不理想,这是由于此类单位未能有效处理财务共享转型的风险和障碍。结合个人工作实践和文献调查来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共享转型的障碍和风险主要有几点:一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的重视度不足,且组织内的支撑不到位,财务共享转型工作的资源有一定缺失;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对财务共享管理模式的定位较为模糊,或存在根本性的定位错误问题,未发挥“共享”衍生的“人力解放、效率提升、信息整合与决策支撑”优势;二是管理流程与财务共享不同步,如业务部门上报信息的纸质备案和线上内容填报标准不统一[3],这会导致基本财务核算、决算信息失真;三是财务共享系统的数据访问权限安全管理不到位,进而导致部分关键性财务信息丢失或被篡改,扰乱了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针对财务共享转型障碍问题,建议地方政府做好财务共享转型的改革动员工作。通过此类工作推动各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思想转变,有效提高其对财务转型价值的认识,提高其对转型工作的重视度。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领导干部应当加强对财务共享转型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工作,一方面要及时挖掘财务共享、业财融合领域的高水平青年人才,使其参与到财务部门职能与结构调整、财务共享系统建设、业财融合制度建设等工作中;另一方面要集中资源支持人才发展和技术升级,提高财务共享转型建设的总体效率。
针对财务共享转型风险问题,建议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针对性的预防处理。首先单位领导、财务和业务部门领导应正确认识财务共享的基本功能和价值,在系统设计过程中有效保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尤其要做好自动化处理、实施数据整合与监控方面的功能开发。其次要做好对管理流程与系统流程的同步设计,以及业财融合的信息处理标准建设,推动流程与信息标准化,保证财务共享的高效运作。最后要做好技术风险防范工作,引进必要的软硬件安全技术,确保共享的财务和业务信息的安全性。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共享转型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内容,目前的技术条件、社会应用经验和政府集中支付体系发展也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共享转型奠定了良好基础。行政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调整财务部门职能与结构、财务共享信息系统建设以及财务管理模式调整的路径进行改革,同时应注意转型中的障碍和风险,做好预防工作,保障财务共享转型有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