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肖庆顺
人权教育是人权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重要要求。2022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在全体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人权知识教育,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强调人权教育在人权工作中的重要性。学校是实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场所,是实施人权教育的重要载体,中小学生是构成青少年的重要群体。我们只有明确中小学人权教育的内涵、基本内容和实施途径,才能在中小学开展好人权教育。
人权是人权教育的前提和基础,我们首先要对人权有准确的理解和认识。人权集中体现着人的尊严和价值,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基本指标,人权教育是尊重人权、实现人权、保障人权和发展人权的重要途径。尽管对人权有着不同的认识,但不同的认识之间也有着共识,总起来看,人权就是一个社会的成员所固有的、平等的不可转移的权利,正如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中所说:这些权利,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在《联合国宪章》中七次出现“人权”,促进和保护人权是联合国工作的重要目标和指导原则,也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和共同行动。同时,人权也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在人类社会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人权的内容也有所不同,人权也和一个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不同的国家和组织中存在着不同的实现形式。尊重和保障人权始终是我们党的不懈追求,党的百年奋斗史始终贯穿着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进行的不懈努力。2004年,我国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上升为国家意志。2009年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实施了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目前正在实施第四个行动计划,即《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我国在长期的发展中已经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从而不断促进我国的人权事业发展。
在人权事业发展中,人权教育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的四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也都将人权教育作为重要的内容。1994年第49届联合国大会颁布的《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行动计划:人权教育——终身学习》,认为人权教育是指“借助传递人权知识和技能以及形成人权态度以构筑人权这一普遍性文化为目的而开展的培训、普及和宣传活动”。2011年12月1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加入了培训的内容,将人权教育和培训并列,认为:“人权教育和培训包括一切旨在促进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得到普遍尊重和遵守的教育、培训、信息、宣传和学习活动,因而这些活动主要通过为人们提供知识和技能,帮助他们了解和形成正确的态度和行为,有助于防止侵犯和践踏人权的行为,使他们能够为营造和促进普世人权文化作出贡献。”由此,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人权教育的内涵:一是人权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人的人权和自由,这种人权和自由需要得到尊重和遵守,这既包括尊重和遵守自己的权利和自由,又包括认可、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二是人权教育在内容上包括了人权的知识和技能,也包括了态度、价值观,还包括了行动,是知识、技能、态度价值观和行动的有机统一,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三是通过人权教育还要形成普遍的人权文化。
人权教育在对象上包括了学生、教师、教育工作者、公务员、执法人员、军人、媒体专业人员和新闻工作者等。中小学人权教育的对象是中小学生,学校是最为基本的场所,中小学人权教育可以理解为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旨在促进中小学生的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得到普遍尊重和遵守的教育、培训、信息、宣传和学习活动。我国的中小学人权教育要根据我国人权教育事业的发展,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因材施教,选取不同的教育内容和实施方式,提升中小学生的人权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人权是社会的每个人所应享有的各种权利和自由,包括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等多种权利。人权既包括个人权利,又包括集体权利。由于学校教育的时间限制,以及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需求,不可能将人权以及人权教育的所有内容都让学生学习。这就需要对根据中小学人权教育的目标,对中小学的人权教育内容进行精心选择,既要体现人权教育内容的普遍性,又要体现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人权教育的具体性。
人权教育在内容上具有普遍性,人人有权了解、寻求和得到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信息,并可获得人权教育和培训。1993年在维也纳举行的世界人权会议呼吁中指出,人权教育应包括各项国际和区域人权文书所提出的和平、民主、发展和社会正义等内容。《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行动计划(1995—2004年)》将人权教育的内容概括为三个方面:“(1)知识和技能——了解人权和保护人权的机制,并掌握在日常生活中加以运用的技能;(2)价值、态度和行为——发扬拥护人权的价值观、并强化这种态度和行为;(3)行动——采取行动保护和促进人权。”在此基础上《联合国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又具体划分为三个方面:“(1)开展人权方面教育,包括介绍和讲解人权规范和原则、其所依据的基本价值以及其保护机制;(2)借助人权开展教育,包括采用尊重施教者和学习者双方权利的教学方法;(3)为人权而开展教育,包括使人们具备享受和行使自身权利并尊重和维护他人权利的能力。”人权教育内容上的普遍性体现在整体性,包括人权的知识和技能,态度、价值和行为,所采取的行动,可以分为开展人权教育、借助人权教育和为人权开展教育三种形式,这几个方面共同构成了人权教育的内容,同时也是中小学人权教育的内容。
我国中小学人权教育的基本内容在体现普遍性同时,要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文化传统,选择与中小学生密切相关的内容,体现人权教育内容的具体性、历史性和现实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人权观的教育: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中小学的人权教育首先要对学生进行人权观的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权观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弘扬正确人权观,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小学的人权教育要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教育作为根本内容。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认为,人权是具体的、历史的、阶级的,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集体权利与个人权利的统一,是人的自由全面充分发展。当代中国人权观是我们党在推进人权事业发展的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所形成的对什么是人权,保障谁的人权,怎样保障和实现人权等重要问题的系统性认识,体现在中国人权发展的道路和基本特征上: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二是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三是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四是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五是坚持依法保障人权;六是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通过人权观教育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态度、价值和行为,并传播人权的基本价值、理念和原则。
2.具体内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确定了2021—2025年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对中小学人权教育来说,在全面教育的同时,特别要强调以下与中小学生密切相关的内容。
一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中的健康权利和受教育权。健康权利指向中小学生的健康和体质水平,包括倡导合理用眼、合理膳食、科学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体育达标率和近视检出率是重要的指标。受教育权通过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入学率,保证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学生不但要有学上,还要上好学,接收公平优质的教育。特别是保障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困境儿童受教育权利,预防性侵害和性骚扰、遏制校园欺凌等。
二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中的生命权和人身权利。在生命权中要保护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在常态和应急状态下均不受非法侵害,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充分尊重和保障学生的人格权利。保护学生的信息安全。
三是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中的儿童权益。在特殊群体中要确保少数民族和女性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及高等教育的权利。在儿童权益中,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和群体差距,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包括人格权、知情权和参与权、健康权保障水平、残疾儿童权利、困境儿童、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完善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等。
为什么要对中小学生进行人权教育,在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的目的是什么,这是中小学人权教育首先要明确的问题。从一般意义上看,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人权教育是通过人权知识的普及,形成人权的情感、人权观念,提升社会的人权意识。《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第二款强调:“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也就是通过教育普及人权知识、价值和观念,提升人的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联合国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又进一步强调“每个人和每个社会机体都应努力通过讲授和教育增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从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起点出发,将促进全体人民的自由全面共同发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总目标,而全面发展也是教育的目标,全面发展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人权教育中体现在人权权利和自由的全面发展。所以中小学人权教育的目的是提高中小学生的人权意识,培养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观念,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
人权教育与中小学的思政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道德与法治、普通高中的思想政治)、语文、英语、历史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要将有关珍惜生命、平等意识、保护隐私、未成年人权益等人权知识融入中小学相关课程,特别是思政课程,并充分挖掘相关课程中的人权教育的内容。学校还可以开设专门的人权教育校本课程。我国的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教材,小学六年级上册和初中八年级下册是法治教育专册,集中讲授宪法,包括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普通高中的思想政治必修课程3是《政治与法治》,都包含了人权教育的内容。其他的各册教材也结合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劳动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相关内容分散嵌入了人权教育的内容。美国的中小学通过开设社会课程,直接或间接地教授人权,还将人权内容的教育渗透到历史、政体、科学、英语等课程,并通过公民教育来普及人权观念。
教师在具体的课堂教学活动中要依据课程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生活实际,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人权教育。可以采用讨论式。教师可以通过设计话题,或者指导学生自己设计话题,让学生围绕人权教育中的话题开展谈论,学生各抒己见,形成自己对人权和人权教育的认识。例如:围绕“作为一名学生,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开展讨论。教师还可以采用情境体验式。教师通过创设特定的情境,或者在真实的情境中开展人权教育,使学生获得真实的体验。例如: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生都是亲历者,对学生来说就是很好的真实情境,他们对医护人员、志愿者等参与积极防控有切身的体会,通过我国与其他国家采取的不同的防控措施,就能体验到我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和认同伟大抗疫精神,从而更加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更加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
活动是中小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真实体验。中小学的人权教育要通过丰富教育方式手段,拓展教育实践活动,以生动活泼的形式促进人权知识在中小学的普及。一是开展主题活动或者专题活动。每年的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包含这一天在内的一个星期是“人权周”。每年的人权日都有不同的主题,学校可以在“世界人权日”和“人权周”开展人权教育的主题活动。二是在社团活动中开展人权教育,通过开展劳动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安全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开展人权教育。三是通过素质拓展活动,让学生通过调查研究、参观访问、参加综合实践等形式的素质拓展活动进行人权教育。四是与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活动场所合作,开展人权专题展览、讲座等活动。
采取行动保护和促进人权是人权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为人权而开展教育的重要体现。在中小学校,学生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的行动参与到人权行动中,其中参与班级管理就是重要的方面。学校要倡导教师与学生的民主平等、积极互动关系,鼓励学生参与班级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让学生在一种平等、民主关系的体验和实践中,增强民主、法治、人权意识。目前很多学校在班级管理中实行学生自主管理,学生通过讨论制定班级公约,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积极性,设置不同的岗位,每个学生参与到不同的角色中,充分行使班级管理权,还可以参与校园的管理。中小学生还可以通过文明上网,注重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学会保护个人的隐私,这些都是参与人权行动的具体体现。中小学要通过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营造尊重人权的教育环境。
中小学教师是对中小学生进行人权教育的根本保障,教师的人权以及人权教育的相关知识、理论,人权教育的意识及其态度,能否在教育教学中开展人权教育的相关行动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目前,我们还不能实现每所学校配备人权教育的专职教师,这就需要对所有教师进行人权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提高每个教师,特别是各个学科教师的人权教育素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专业机构可以通过开展专题性的培训提高教师的人权教育素养。同时,人权教育是一个终身的过程,教师自身也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学习人权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提升人权意识和开展人权教育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