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宏岐,黄碧蓝
(暨南大学 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河泊所是征收鱼课和管理渔民(疍民)的机构。与广东省其他河泊所不同的是,顺德河泊所设置年代较晚。景泰三年(1452),朝廷析南海东涌、马宁、鼎安、西淋4 都37 堡,另外加上新会的白藤堡设立顺德县。顺德县设立之后,朝廷即在此设置官署衙门,河泊所也在其列。顺德河泊所是广东在明中期设立的唯一的河泊所,它如何能够在河泊所革除浪潮之下逆行而上,成为持续至清前期的重要河泊所之一,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顺德河泊所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打破传统的河泊所大使只向渔(疍)民征收鱼课的传统,而是根据顺德的经济发展特点向船夫、水手等征收鱼课。顺德河泊所的存续,不仅是顺德渔业发展史的大事,更是顺德城南经济发展的重要见证。然而,学界对此问题关注不够。因此,本文利用地方志史料,着力探讨明清顺德河泊所的设置问题。
关于顺德河泊所的设置时间,万历《顺德县志》记载说:“河泊所,在碧鉴,景泰四年河泊叶倪建。万历九年革,十二年复。”[1]20(叶倪,也有地方志称之为叶輗,如乾隆《顺德县志》卷5《营建志》,本文统一称为叶倪。)乾隆《顺德县志》也有明确之记载:“河泊所,在阜南门外碧鉴坊,景泰四年(1453)河泊叶倪建,设官一人。雍正七年(1729)奉裁。乾隆元年变价建置普济院用。”[2]332大体而言,地方志史料在谈及顺德河泊所公署衙门的建置时,基本认为顺德河泊所设置于景泰四年。不过,地方志史料在述及河泊所大使的任职情况时却有不同的看法。康熙十三年《顺德县志·官师志》:“河泊:叶倪,浙江上虞人,景泰三年训导降任,寻致仕去。”[3]246康熙十三年《顺德县志·官师志》明确指出叶倪在景泰三年(1452)担任顺德河泊所大使。光绪《广州府志·职官表》对此看法一致:“叶倪,上虞人,(景泰)三年任河泊所。”[4]339叶倪从训导降职担任河泊所大使,也是顺德河泊所首任大使,意义重大。然而,据史料之描述其上任时间,可知是在景泰三年,这与顺德县设县时间一致。考虑到叶倪是从其他地方调任来顺德担任河泊所大使,在其就职路上需要花费时间,且河泊所衙署建置需要时间,因此顺德河泊所早在景泰三年已成立,而其官署衙门则是在一年后建置完成。这在广东河泊所建置中并不是首例。一般而言,朝廷先在州县确定是否需要设置河泊所,接着再设置河泊所大使,而大使的官署衙门要么由河泊所大使创建,要么由诸如县令、典史等地方官员协助创建。
顺德河泊所设置之时,正是全国开始大量裁革河泊所的时候,而此时顺德能够设置河泊所,或许与黄萧养之乱密迩相关。正统十四年(1449)八月,南海冲鹤堡农民黄萧养集结大量的疍民、佃民起义,围攻广州。黄萧养之乱被镇压之后,大良乡绅建议在大良之地设置顺德县:“南海十一都,惟东涌、马宁、西淋三都,东氐老鸭冈西至仰船冈北至五斗口南至海去县(南海县)口远,大海涌漫,民雕悍,易为乱,顺自为县城,大良以统治之。[1]3民风剽悍,容易作乱,朝廷因此设置顺德县。顺德县设立之后,朝廷派遣南海县丞周亶担任县令,而周亶则根据南海县署的体例建置顺德县的官署衙门。明代知县钱溥《顺德县兴造记》云:“举南海丞周亶知县事而开设焉。经营相度,按图建置,初创于碧鉴,今公馆是也。”[5]707“经营巷度,按图建置”说明了顺德县的官署衙门建置基本按照南海县而设置。南海县有河泊所衙门,故在顺德设置河泊所也是在情理之中。
此外,黄萧养叛乱被镇压之后,顺德境内还有成千上万的疍民,因此也急需设置河泊所,给予疍民重新附籍的机会,防止疍民继续作乱。自明初开始,疍民纳入河泊所管理。嘉靖《广东通志初稿》认为:“我朝洪武初取岭表,又明年,诏定天下版籍,凡民有色役者,令以色役占籍。十家为甲,十甲为图,图积为里,里积为县。其獠夷黎疍有愿附籍者,籍之。十年一更,而登降其生死。”[6]411洪武年间,朝廷将愿意缴纳赋税之疍民,编为疍户。顺德之疍民先是隶属南海河泊所,后由于黄萧养之乱,疍民所属版籍更是处于无秩序状态。因此,急需设置河泊所,将疍民重新编入封建王朝的管辖之下。
明中期顺德境内有多少疍民,这可从鱼课征收中略知一二。据万历《顺德县志·赋役志》记载:“鱼课米,一千三百六十五石五斗五升四勺。”[1]31由此可知,顺德境内早期的鱼课数额曾达到1 000 石以上,这是非常多的数目。清前中期,乾隆《顺德县志·食货志》记载:“县境疍民,统属埠堡三十三名,约共五千余户,男、妇约共一万五千四百余口。”[2]315从这里可以看出,顺德县境居然有一万多疍民,或从事沙田开发,或捕鱼打捞,或从事运输装载。由此推出,明中期顺德县急需河泊所管理县境疍民,确保征收鱼课,防止疍民作乱。
顺德河泊所设置于景泰三年,其衙署建置于景泰四年。关于其衙署的位置,明清广东省、广州府及顺德县三级地方志所载顺德县河泊所署具体位置的相关信息比较复杂。根据地方志所载信息的相似和精确程度,大致可将顺德河泊所署的位置记载分为三种类别:
第一类是地方旧志记载了顺德河泊所署的相对位置,但并未说明河泊所署所在县域及街道等信息。属于这种类别的主要有嘉靖《广东通志初稿》、万历《广东通志》、康熙《广东通志》、乾隆《广州府志》等旧志,这类旧志所载内容存在明显的因袭关系。其中,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公署》记载:“河泊所,在南门外。”[6]203此后的万历《广东通志》[7]383、康熙《广东通志》[8]315、乾隆《广州府志》[9]406等志,或直接因袭,或略加改动,所载内容基本一致。然而,这些记载只说顺德县河泊所署在城南,并未给出具体街道信息。因此,只能初步判断顺德河泊所在城南。
第二类是地方旧志记载了顺德河泊所的大概位置及与河流的相对位置,但亦未说明河泊所署具体位置所在。属于这类的主要有嘉靖《广州志》。嘉靖《广州志·公署四》记载:“河泊所,在县南门外河。”[10]365南门外河,即碧鉴海,也就是今天的大良河。万历《顺德县志》:“其水曰碧鉴海,循城而南。曰为锦衣涌,自碧鉴凿三百余步,达城东。西曰学士涌(旧曰石臼),在邑西北,亦通碧鉴海,湮而沦之,二涌皆知县钱溥所治。”[1]7锦衣涌与学士涌作为明清顺德的护城河南段而存在,碧鉴海作为顺德县的外城护城河而存在,这在康熙十三年《顺德县志》的《县城图》和《大良图》可以判断出来[3]142-144。明清时期,顺德曾引碧鉴水从南门进入,绕城而过直至东门,作为顺德城的护城河,而碧鉴海则是顺德城的外河。据此推测,顺德河泊所衙署驻地在大良碧鉴海一带。
第三类是地方旧志记载了顺德河泊所的街道信息,但并未指出街道的具体位置。属于这类的主要有明清顺德县的旧志。万历《顺德县志》云:“河泊所,在碧鉴,景泰四年河泊叶倪建。万历九年革,十二年复。”[1]20此后,康熙年间两个版本的《顺德县志》记载云:“河泊所,在阜南门外碧鉴坊,景泰四年河泊叶倪建,设官一人。”[3]200[11]73乾隆《顺德县志》也有明确之记载:“河泊所,在阜南门外碧鉴坊。”[2]332又如咸丰《顺德县志》有云:“废河泊所署,在城南(碧)鉴坊。景泰四年,大使叶倪建。”[12]471阜南门外、城南等关键词说明了顺德河泊所的大致方向,与第一类记载相似。因此,我们只需要判断碧鉴(坊)的地理位置与范围,即可知道顺德河泊所的具体位置。
碧鉴之名,与顺德县最早的县署有很大的关系。在设县之初,顺德曾将县署设置于碧鉴。万历《顺德县志》记载:“县署初并于碧鉴,今公馆是也。”[1]19前引钱溥《顺德县兴造记》也提到顺德县署初创于碧鉴。不过,位于碧鉴的县署存在时间并不长:“景泰五年(1454),主簿杨骞始徙今所。”[1]20也就是说,顺德县署在碧鉴办公2 年之后,即迁至其他地方。被废弃的碧鉴县署则成为顺德招待宾客的公馆。据万历《顺德县志》记载:“公馆,南城外碧鉴海旁,即知县周亶所建旧县厅也,而重建者吴廷举也。”[1]20在地方志记载公署衙门的时候,一般按照前后两者之间距离远近的关系介绍各个公署衙门。清代顺德各个版本地方志在介绍公馆之后,一般紧跟着公馆的公署衙门便是顺德河泊所。如康熙十三年《顺德县志》:“公馆,在阜南门外,下临碧鉴海……河泊所,在阜南门外碧鉴坊。”[3]200康熙二十六年《顺德县志》[11]73、乾隆《顺德县志》[2]332记载一致。因此,我们可以推测,河泊所与公馆两者相距不远。公馆是明清顺德“第一招待所”,上级官员和重要宾客在此接待,后建有民居成巷。《华盖山下顺德大良中区纪事》认为公馆在中区清晖路路口:“公馆,清晖路路口,现工商银行位置……公馆巷直至1960 年建环山路(现清晖路)时拆除。2009 年3 月经与升平区老主任李淑眉复核,公馆县位置在大良镇市建会,今顺德工商银行和城市执法分局处。”[13]565《华盖山下顺德大良中区纪事》作为内部刊行资料,虽未正式出版,但是作为研究顺德城南一带的历史具有非常高的价值。公馆巷在1960 年建环山公路的时候已无存。通过陈超雄等大良土著老人的考证,公馆巷即在清晖路路口。那么,顺德河泊所极有可能就在附近。
在与清晖路路口交界处,尚存碧鉴路,亦证明了顺德河泊所就在附近。据《广东佛山市地名志》记载:“碧鉴路在大良镇南部。南通鉴海路,北接华盖路。原为碧鉴街,以靠近碧鉴海(大良河)得名。1931 年辟为马路,沿用旧名。长253 米,宽14 米,混凝土路面。沿路有镇政府、银行、新华书店等单位。是大良镇老商业区。与12 条街道相通[14]110。由此可见,碧鉴路靠近大良河,于1931 年辟为马路之前,已经有碧鉴之名。那么,碧鉴路极有可能是在碧鉴及碧鉴坊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因此,我们可以初步判断,明清时期碧鉴(坊)的范围大体局限于此。结合前引史料证明顺德河泊所在大良河畔及南门外等位置证明,顺德河泊所在碧鉴路与清晖路(环山路)交叉的路口。
顺德河泊所的设置,并没有使疍民安定下来。据万历《顺德县志·赋役志》记载:“国朝立河泊所以榷渔利,凡舟楫网枝不以色艺,自实没之。自洪武中遣官点视遂为额,逃绝者多课额责存者。成化后稍更定。”[1]32成化之前,疍民由于无法忍受高额的课税而纷纷逃离,直至成化之后,才稍微稳定下来。这与当时更改鱼课征收对象有很大的关系。万历《顺德县志》又记载:“今其籍水图一百七十二户,水图疍人米一百七十六石六斗一升九合七勺奇。岸图二千二百奇,谓里甲米一千一百八十八石九斗三升七勺奇或成化所定也。第岸图惟缯米十七石,箔米十五石七斗六升,筢米一石三斗五升,又有兴贩米一石三斗余,米一千一百五十三石四斗二升七勺皆长河船夫。朝廷令舟楫自实,谓渔舟也。长河任载之舟豈。渔人逃绝而遂以当之乎,令里甲无长河船往往告病,方核船补之云。”[1]32从这里可以看出,顺德全境真正的水图疍民只有172 户,其他的鱼课征收对象则是岸上的船夫。河泊所鱼课的大额全部由岸上船夫缴纳,而真正的疍民仅负责其中的小部分。如此更改课税征收对象,与顺德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关系。顺德河泊所所在的碧鉴海区域是大良的商业中心。一方面,拥有多个市场。据万历《顺德县志·地理志》记载:“大良之市四曰南门曰东门曰北门曰碧鉴。”[1]12其中难=南门市碧鉴市都在此处。又据咸丰《顺德县志》卷4《建置略一·墟市》:“市五并隶大良堡:曰东门,曰南门,曰北门(并在三城门下),曰碧鉴(亦名大墟,在伏波桥东),曰迎恩(亦名细墟,在南门迎恩桥下。)”[12]137清代,城南地区进一步发展,由明代的两市发展为三市,即南门市、迎恩市、碧鉴市。五市之中即有三市在此,可见城南经济高度繁荣。另一方面,城南的碧鉴海更是交通枢纽。咸丰《顺德县志》记载:“往香山者三:古楼、大良、碧鉴往石岐一,伏波桥往石岐墟一,大良、勒楼、容奇、桂洲、顺搭黄连、龙江、龙山、羊额往南门河、凼仔湾、大码头一。”大良、碧鉴、伏波桥等渡口均为碧鉴海北岸一带,聚集了大量的船夫。这些船夫搭建顺德与其他城市的桥梁。河泊所以船为单位,向他们征收鱼课,缓解了河泊所鱼课的征收之难的问题,亦诠释了顺德城南经济高度发展的面貌。
得益于顺德河泊所更改鱼课征收对象,顺德河泊所能够在河泊所革除浪潮之下保存下来。万历九年,广东裁革了大量的河泊所,仅广州府就有清远、香山、新会、东莞、顺德等处河泊所被革除,仅剩南海、番禺[16]260。此次革除浪潮,波及顺德河泊所。然而,顺德河泊所很快即被恢复。据万历《顺德县志》记载:“河泊所,在碧鉴,景泰四年河泊叶倪建。万历九年革,十二年复。”[1]20又据《明会典》卷36 记载:“(顺德河泊所)万历九年革,十二年复。”[16]260革除三年之后,顺德河泊所再度被启用。万历十二年,朝廷再次启用顺德河泊所,并由邓文儒担任河泊所大使。
直至清初,顺德河泊所依然存在。关于顺德河泊所革除时间,史料互有龃龉。据前引乾隆《顺德县志·营建志》记载:“河泊所,在阜南门外碧鉴坊,景泰四年河泊叶倪建,设官一人。雍正七年奉裁。乾隆元年变价建置普济院用。”[2]332乾隆志认为顺德河泊所在雍正七年被革除。然而,据《清实录·世宗宪皇帝实录》第七册《世宗实录》雍正朝三年十二月记载:“裁直省首领佐贰等缺。广东。巡检一员。驿丞三员。河泊所官一员。广西。巡检二员。驿丞三员。云南。通判三员。州判一员。盐课大使一员。”[17]564这条史料并未指出此时革除的河泊所官即是顺德河泊所大使。雍正初,广东仅剩南海、番禺、澄海东垄等处的河泊所,全省所剩河泊所无几。这个河泊所,极有可能就是顺德河泊所。这在雍正《广东通志》中得到印证:“(雍正三年己巳)裁卫所:裁广州左卫右卫……裁顺德河泊所大使。”[18]219由此可知,雍正三年所革除的河泊所便是顺德河泊所。从史料的可信程度来看,成书于雍正年间的《世宗实录》和《广东通志》更加可信,因此采用这种说法,即顺德河泊所革除于雍正三年而不是雍正七年。事实上,顺德河泊所可能早就名存实亡。据咸丰《顺德县志》卷9《职官·河泊大使》记载:“吴国光,北直沧州人。(康熙)二十二年任。吏员。”[12]240顺德最后一任河泊所大使上任时间为康熙二十二年,此后再也没有新的河泊所大使来担任,可见顺德河泊所早已失去了价值。
雍正七年不是顺德河泊所革除的时间,而是朝廷下旨允许疍民上岸居住的时间。据《清实录·世宗宪皇帝实录》记载:
“五月壬申(二十八日)(1729.6.24)
谕广东督、抚,闻粤东地方,四民之外,另有一种,名为疍户,即瑶蛮之类,以船为家,以捕鱼为业,通省河路俱有疍船,生齿繁多不可数计。粤民视疍户为卑贱之流,不容登岸居住,疍户亦不敢与平民抗衡,畏威隐忍,跼蹐舟中,终身不获安居之乐,深可悯恻。疍户本属良民,无可轻贱摈弃之处,且彼输纳渔课与齐民一体,安得因地方积习强为区别,而使之飘荡靡宁乎!着该督、抚等转饬有司通行晓谕,凡无力之疍户,听其在船自便,不必强令登岸,如有力能建造房屋及搭棚栖身者,准其在于近水村庄居住,与齐民一同编列甲户以便稽查。势豪土棍,不得借端欺凌驱逐,并令有司劝谕疍户,开垦荒地,播种力田,共为务本之人,以副朕一视同仁至意。”[17]79
此条政令,允许疍民于近水村庄居住。河泊所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乾隆元年,所署被变卖。所变卖之钱用以建设养济院。乾隆《顺德县志·营建志》:“养济院,原在金榜山下,弘治间知县吴廷举给官银买县民唐马、叶盛武地建中为堂,左右列创孤贫房舍,凡二十楹,以收养邑民无告者,岁久圮。口口重修之后圮,兵民杂处。乾隆元年知县许龙章将奉裁河泊所旧署变价,置买佩冈民地另建。前为头门,后为堂祀,开帝像左右,共列房舍四十间。”[2]339至此,河泊所在顺德不复存在。
明前中期,广东开始大量革除河泊所。一方面,由于生态环境变化,陆地面积增加导致疍民无鱼可捕,进而导致河泊所大使没有鱼课可以征收;另一方面,高额的鱼课摊在贫穷的疍户身上加剧疍户逃亡与反抗。在如此恶性循环之下,顺德县虽有非常多的疍民但是却难以向疍民征收鱼课,而是只能将鱼课摊在非疍人身上。顺德河泊所自景泰三年设立,至雍正三年而被革除,历经明清两代,对顺德渔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更是顺德城南经济的一个重要见证。明中期以后,广州府多个河泊所由于无鱼课可征收,进而被革除。一开始,顺德河泊所也不例外。顺德河泊所在万历九年曾一度被革除,然而,万历十二年即被恢复,这与顺德河泊所署所在的位置有很大的关系。顺德河泊所署所在地之碧鉴,在清代叫做碧鉴坊,后又发展成碧鉴街,是顺德城南的经济中心。此处不仅有市场,更是来往珠江三角洲各县镇的交通要地,因此聚集了非常多的船夫。顺德疍民虽多,但是分散在各处,而顺德河网密布,河泊所大使很难向疍民征收鱼课。碧鉴海附近之船夫就成为河泊所鱼课的缴纳对象。疍户只需承担鱼课的一小部分,而岸上的千千万万的船夫则成为鱼课真正的承纳对象。从向疍户征收鱼课到向船夫征收鱼课,是顺德鱼课发展史上的一大转变,也是河泊所得以存续的一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