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行为逻辑*
——基于行动情境模型的解释

2022-03-17 09:54张桂敏吴湘玲
关键词:行为主体养老老年人

张桂敏,王 轲,吴湘玲

(1.北方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144;2.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郑州 450001;3.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武汉 430072)

一、问题提出

截至2020 年底,我国60 岁及以上人口从2000 年的1.26 亿(10.2%)上升至2.64 亿(18.7%),预计2053年将达到峰值4.87亿(38.1%)。人口老龄化成为我国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的基本国情,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带来严峻挑战。同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出台《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第一次为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出战略性、全局性的中长期规划。随后,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首次将应对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毫无疑问,“十四五”期间,适应并积极回应人口老龄化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一项重大且紧迫的战略任务。①贺丹、刘厚莲:《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态势、影响及应对策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9年第4期。由于农村青壮劳动力持续外流、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因素,人口老龄化呈现“城乡倒置”现象,农村养老问题较城市更为严峻。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从多维度为农村养老服务指明了发展方向,将农村养老问题推向新阶段。但不可否认,乡村振兴初期,农村养老资源供需缺口较大,国家无力单独承担数量庞大的农村养老诉求,这为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以创新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良好契机,对加速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具有积极作用。然而,在农村养老服务领域,社会组织作为参与主体,深层次的行为逻辑是什么?不同的情境对行为选择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如何实现参与效能的最优化?深入剖析以上问题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及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我国有关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问题的研究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研究成果丰富。但伴随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养老问题出现新变化,相关研究也出现了新趋势。梳理既有研究,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一是农村养老服务需求分析。在农村地区,居家养老是多数农村老人的首选,②张国平:《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6—33页。③李兆友、郑吉友:《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强度的实证分析——基于辽宁省S镇农村老年人的问卷调查》,《社会保障研究》2016年第5期。而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是农村老人最迫切的需求,需求程度受年龄、性别、家庭收入、健康状况等因素的影响。④⑤郭竞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强度与需求弹性——基于浙江农村老年人问卷调查的研究》,《社会保障研究》2012年第1期。⑤姚兆余、陈日胜、蒋浩君:《家庭类型、代际关系与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8年第6期。同时在城乡之间,服务需求存在一定程度差异。⑥林宝:《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普遍性与阶段性》,《人口研究》2018年第3期。二是社会组织参与模式的分析。受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组织自身综合能力等因素影响,目前存在三种参与模式:以政府为主、社会组织辅助的政府主导型,政府与社会组织协同的合作伙伴型,社会组织直接介入的独立自主型。⑦章晓懿:《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研究:基于与民间组织合作的视角》,《中国行政管理》2012年第12期。三是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优势与困境分析。社会组织参与可以弥补政府养老服务的不足、降低养老服务成本,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的人性化、差异化供给,而政府对社会组织管理的适度性问题、社会组织综合能力较弱、制度建设不健全、稀释归责性、权力寻租等问题成为制约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的关键因素。⑧敬乂嘉:《从购买服务到合作治理——政社合作的形态与发展》,《中国行政管理》2014年第7期。尤其是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不清所导致的农村养老服务“内卷化”,是社会组织无法高效参与的症结所在。四是聚焦于社会组织参与的效能建设研究。正如部分学者所言,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之举,政府应理顺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给予社会组织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社会组织参与创设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加强监督体系的构建。⑨包国宪、刘红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机制研究——以兰州市城关区“虚拟养老院”为例》,《理论与改革》2012年第1期。同时,社会组织也需练就过硬本领,提升自身综合能力。⑩何寿奎:《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供给困境成因与治理对策研究》,《现代经济探讨》2016年第8期。

上述研究成果有较高学术价值,对后续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仍不乏拓展之处:(1)研究内容重复性较重,多以政府为主体,对社会组织作为独立主体的关注度不高,且与乡村振兴战略结合不够紧密,缺乏系统性、时代性的理论研究;(2)研究视角大同小异,缺乏严谨的理论框架,无法实现对农村养老问题的突破研究。鉴于此,本文秉持经验研究原则,以具体案例为佐证,聚焦于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行为逻辑,剖析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内部变量之间的作用过程、作用原理,并在此基础上总结治理经验,以期完善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二、理论工具与分析架构

(一)IAD框架的行动情境及其适用性

1.IAD框架的行动情境

IAD框架,全称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Institutional Analysis and Development),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奥斯特罗姆提出,旨在寻求一套分析各类问题的通用术语,致力于解释外生变量如何影响行动情境、个体面临的激励以及结果产出,由外生变量、行动情境、行为主体、互动模式、潜在结果等元素构成。自20世纪80年代发展至今,已成为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较具竞争力的理论工具。在IAD框架中,行动情境是需首要考虑的核心要素,特指个体之间相互作用、交换商品和服务、相互支配或斗争的社会空间。①[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著,王巧玲、任睿译:《规则、博弈与公共池塘资源》,陕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8—30页。在某一行动情境的场域中,我们可以具象看到行为主体如何行动、产生何种结果以及如何尽可能优化结果。其最大亮点在于假定各类情境均由行为主体、位置、行动策略、信息、转换函数、收益关系、潜在结果7组通用变量组成(图1)。

图1 行动情境的变量要素图

它们分别是:(1)行为主体是活跃在行动情境中的主要参与者,有时是单一个体,有时以群体形式存在;(2)位置指行为主体所担任的具体职位,可以将行为主体与具体行动职权相联系;(3)行动策略指行为主体可能做出的所有的行为选择集合;(4)信息指行为主体所能获取的关于行动情境结构的所有信息;(5)转换函数可以将决策节点上的行为主体同中间结果或最终结果联结起来,代表行为主体对决策的控制程度;(6)收益关系具体指激励或阻碍行动和结果的成本与收益;(7)潜在结果是在特定规则条件下主体间互动所可能带来的各种结果。

此外,从动态层面而言,行动情境包括行为主体在自己的位置上按照其拥有的信息在各种行动之间做出选择,而且,这些行动连接着潜在结果以及与结果和行动相关的成本与收益。

2.行动情境的适用性

随着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严峻,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也日益凸显,如何确保养老服务供给符合农村老人的实际诉求、实现效率最优化是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在诸多理论中,行动情境模型对剖析行为主体的运行逻辑具有强大解释力,尤其适用于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的现实情境,可以将复杂多变的情境简单化、条理化,打破“学术的巴别塔”。换言之,这一模型与农村养老服务中社会组织参与具有极为相似的逻辑关联性,可以将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研究化繁为简,提供有说服力的论证。具体而言,在行动情境中,行为主体与其他参与者发生行为互动,产生出一系列的潜在结果;这些潜在结果又反过来制约行为主体的行为选择,形成一种闭环系统。同样,在农村养老服务领域,社会组织参与其中,与政府部门、老年人群体等参与者形成互动,产出一系列结果,例如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低效供给等;这些结果反过来也会影响社会组织的下一步行动。因此,本文选用IAD框架的行动情境作为理论工具,以期结合案例对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这一复杂情境展开深入浅出的实证分析。值得注意的是,各个行动情境之间犹如在一张没有缝隙的网中紧密相连,很难找到彼此之间的分界点,7组变量在每一个行动情境中也不一定会全部出现。①聂飞:《农村留守家庭离散问题的制度与规则分析——基于IAD框架的应用规则模型》,《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5年第4期。因此,行动情境模型在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具体应用要求我们必须回归现实实践,从实践中提炼不同行动情境的构成要素,以此考察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行为逻辑。

(二)分析框架

在任何一个行动情境中,行为主体一般会基于自身拥有的信息资源在各种行为之间做出选择,通常这些行为附带一定的成本收益,并直接产生某种结果。②王群:《奥斯特罗姆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评介》,《经济学动态》2010年第4期。在田野调查中,笔者发现,上述7组变量中任意变量的变化都可能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尤其是当行动情境背后隐藏着更为复杂的利益关系,诸如位置和行动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信息和成本之间的利益获取关系、控制和结果之间的利益保障关系等等,这些利益关系都是诱发冲突的根源。以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为例,依据行动情境的所有变量,可以得出一个要素分析框架。(表1)

表1 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行动情境分析框架

需进一步说明,在现实实践中,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行动情境包括参选情境和治理情境,即哪些社会组织可以参与服务供给以及养老服务如何被供给两种情境。针对两种情境中出现的变量进行针对性的灵活分析,是本文的重中之重,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适合新时代中国国情的养老框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经验材料均来源于笔者和团队于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在武汉市DN中心的田野调研,通过对农村老人、社会组织负责人、政府工作人员等相关主体的半结构式访谈,获得了大量一手资料,为本文提供了丰富的现实性佐证。①遵照学术惯例,本文涉及到的人名、地名均进行了学术性处理,请勿对号入座。DN中心是2012年注册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工作人员80多人,注册义工人数达5 万余人,以幸福食堂为载体,为65 岁以上有需要帮助的社区老人(残、病、特困、低保、空巢和失独的老人)提供优质低价的助餐服务。在承接为老助餐项目的同时,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表2),弘扬孝道文化。截至目前,助餐服务已辐射15个城市社区和3个农村社区,积极推动着中国传统孝道文化的修复,成为武汉市最具口碑和影响力的公益组织,具有极强的典型代表性。

表2 幸福食堂开展农村养老服务的项目与内容

三、行为逻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行为分析

在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行动情境中,社会组织在既定的社会空间内,运用组织资源与农村居民、老年人及其他参与者产生互动,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的养老诉求,实现农村养老服务的高效供给。②袁妙彧:《农村养老服务困境与多元共治发展路径——基于武汉七个社区的调查》,《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分析DN中心为老助餐服务项目的个案发现:社会组织的行为遵循一定的内在逻辑,且在参选情境和治理情境中的表现各有差异。

(一)参选情境中的行为逻辑

在参选情境中,遵循以下行为逻辑: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政策为现实背景,多种参选主体,例如农村居委会、社会组织、私人企业等基于各自的职位要求和利益驱动,凭借所获取的信息参与到农村养老服务的参选情境,并相互作用影响可能的潜在结果。具体表现如下。

1.参选主体趋于多元化

参与主体是参选情境的第一个分析变量,是具有某种身份和决策能力的主体集。最小的参选情境只包括单一主体,但实践中,绝大多数参选情境的主体都是以群体形式存在的复合个体。在对武汉市部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及一些慈善组织走访中,笔者了解到参选主体通常包括私人企业、事业单位、政府主导下的社区服务中心以及社会组织。但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不同情境下的参选主体在数量和类型上存在不同差异。2013年,DN中心决定参与农村养老服务项目时,参选主体当时仅他一家,机缘巧合之下与民政局直接对接洽谈参与为老助餐服务,并没有其他的参选主体(或竞争者)。之所以在初始阶段出现政府直接定向委托,一是社会组织整体实力不强,为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数量也较少;二是市场发育不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属于新生事物,前景存在诸多不确定性。2015年,随着市场经济的驱动以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大力推进,武汉市为老服务的社会组织迅速增多,成熟稳健的参选情境得以形成,尤其是随着乡村振兴对于农村老年人的持续关注,私人企业、事业单位等参选主体陆续加入到农村养老服务的竞争行列。例如,2018年蕲春县云丹山购买农村养老服务项目时,武汉爱心天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武汉乔亚集团、DN中心同时参与竞标;2019年黄冈市英山县购买为老助餐服务也是多个主体参与竞标。

2.参选职位具有唯一性

DN中心在政府购买农村养老服务过程中,参选职位已被政府提前规定,即为老助餐服务项目的承接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在参选情境中,社会组织参选的职位具有唯一指向性,即社会组织作为农村养老服务的承接者,向农村老年人提供所购买的养老服务项目,进一步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诉求。值得注意的是职位本身所附加的能力和局限性,除了行为主体自身影响外,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社会组织的参与能力会受到国家政策的限制以及农村生活环境、公众观念意识的影响。当政府持鼓励态度且公众对社会组织认同度高时,社会组织参选的积极性就高且相对顺畅。反之,如果政府部门干预过多、公众对社会组织缺乏信任感,社会组织参选就可能出现步履维艰的情况。可以说,参选职位仅是分析参选情境的变量之一,甚至可以说仅是一个分析载体,其实质作用是将行为主体和随后赋予的行动相连接。

3.信息获取渠道多样化

作为行动情境的重要变量,信息是行为主体所能获取的关于行动情境结构的信息。在参选情境中,社会组织与政府本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社会组织很难与政府部门进行有效平等的协商沟通,难以获取有关政府政策、竞争者数量、参选流程的完全信息,谁掌握了哪些信息以及信息的重要程度成为参选成功的关键,因此,社会组织会想方设法获取尽可能多的信息。依据巴纳德对信息交流的经典阐释,获取信息的渠道可分为正式渠道与非正式渠道两类。正式渠道包括政府官网、宣传公告、各类座谈会和洽谈会。武汉爱心天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逸飞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基本是通过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等正式渠道得知政府购买农村养老服务的相关信息并积极备选。非正式渠道是指社会组织通过自身的社会资本“私底下”探听消息。DN中心最初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就是通过与民政局接触得知民政局要在硚口区成立NGO 社会组织试点,积极对接相关政府部门直接入驻,第一家幸福食堂由此落地开张。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农村养老服务领域的发展完善,DN中心在随后入驻的地区大多是通过政府采购网、邀请招标等正式渠道获得相关的参选信息。

4.潜在结果具有互斥性

直观来讲,在DN中心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参选情境中,潜在结果其实是“非此即彼”的选择,即成功中标之后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供给,或参选失败后退出农村养老服务的行动舞台。简言之,潜在结果就是社会组织能否成为农村养老服务的承接者,具有唯一性。此外,对于潜在结果的互斥性会影响参选主体的行为选择。假设农村养老服务的承接者已提前确定下来,即结果已成事实,参选过程的设置只是一种为使结果合理化的形式化流程,那其他社会组织便会对这种形式主义的参选失去信心,不进入参选情境。亦即,社会组织会基于对实际状况的认识用最务实的标准去衡量潜在结果,通过对结果的预测来表明态度并作出行为选择。

(二)治理情境中的行为逻辑

在治理情境中,同样以当前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为背景,治理主体主要是社会组织。其围绕为老助餐的服务项目,基于对成本收益的衡量相互作用产生最终的治理成效,并同时接受政府部门、农村居委会、老年人的监督。具体表现如下。

1.治理主体的公益情怀

在DN中心负责人Z的身上,笔者最大的感受是:不忘初心,敬老爱老。在我国,受国家管理体制的束缚,社会组织发展活力低迷,同时政府在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中面临更大的质疑声。①黄晓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实践逻辑与制度效应》,《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Z当初打算做幸福食堂仅源于和一位空巢老人的一次偶然接触,得知老人经常以馒头果腹,便利用已有的志愿资源,免费帮助老年人送餐,随后打算直接为老人建食堂。在面对各种质疑时,Z全心投入到幸福食堂的筹建,秉持着对“不忘初心”的追求,从免费送餐到低价助餐,逐步形成一种“裂变式”的发展模式,并被其他地区积极引介推广。据了解,在DN幸福食堂的发展中,政府财政支持由于政策问题具有滞后性,未能及时跟进,Z一直是自掏腰包维持组织发展。他始终强调:

为老人做食堂是自己的“情怀”,政府出资与否都会坚持下去,这是自己必须要做的事。当然,做公益除了要有情怀还要有胸怀,情怀决定你为什么要去做,胸怀决定了你想怎么做,做成什么样,不能将公益活动化,为喊口号而喊口号,不做整体长远的规划。(访谈记录:20190330)

其实,如此有韧性的故事并不仅仅发生在Z身上,在笔者走访的多个农村社区中,很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在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时内心都有一种公益情怀。正是这种情怀使他们在乡村振兴的大浪潮中表现出异于政治家或企业家的行为趋向。

2.治理职位的多重身份

在治理情境中,DN中心作为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治理主体,实际承担着农村养老服务的供给者以及被监督者两种不同职位,接受政府、老年人等参与者的监督。一是DN中心在参选情境中获得服务承接者的资格后,作为养老服务项目的供给者进入治理情境,开始着手投入到所购买的养老服务项目的供给之中,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二是在服务供给中,作为被监督者接受第三方评估主体的监督评估。第三方评估主体事先和DN中心联系沟通,预约评估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依据《社区老年人活动(服务)中心监督考核表》对DN 中心进行实地评估,同时对就餐老人随机做《老年人满意度调查表》的问卷调查,最后第三方评估主体就调查状况撰写《DN幸福食堂运营情况分析》提交民政部门。此外,居委会也会按照《老年人配餐中心考核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对DN中心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社会组织的供给效率。

3.行动策略的精准把控

行动策略是行为主体在行动情境中可能出现的行为集合。在治理情境中,治理主体必须从众多的行为集中基于个人价值的考量做出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判断,其中社会组织必须在养老服务中明确为哪类老年人提供哪类养老项目。治理主体的行为有些是通过正式的制度规则来界定的,例如,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时,契约中会明确规定购买项目;而有些则是治理主体可根据自身的能力权衡利弊选择是否在购买项目之外提供老年人迫切需求的其他养老服务。

社会组织与生俱来的草根性和亲民性使其在供给农村养老服务时,可以与老年人平等对话,准确地把握服务对象真实且迫切的养老诉求,精准选择行动策略。这种天然优势,一来可以充当政府与老年人之间的“润滑剂”,消解两者之间的对抗性;二来可以有针对性地提供养老服务项目,避免资源的无效使用。DN中心在“让天下老人吃饭不再困难”的愿景驱动下,结合农村老年人最迫切的养老诉求,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以幸福食堂为平台提供助餐服务,并以此为主线,逐步拓展至为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孝道文化传播等方面(表2)。不无遗憾的是,囿于社会组织发育赢弱的藩篱以及农村地区的发展特质,它们多集中于助餐服务和涉及娱乐休闲、价值观念的文体活动,对于较为专业的助医助托等服务涉及较少,未来需链接专业养老机构协同合作。

4.成本收益的无形化倾向

在对公共池塘资源进行研究时,奥斯特罗姆将“成本”界定为“为实现某一结果而产生的费用,具体包括罚金、税费等”,将“收益”界定为“某一结果产生的经济回报”。①徐扬、赵有声:《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公共行政思想评述》,《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现实情况下,成本与收益不仅仅局限于经济的、可量化的回报和费用,还包括诸如时间、机会等在内的无形成本,以及社会地位的提升、使命感的达成等体现自我价值的回报。这一点在DN中心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治理情境中彰显无遗。在公益性的前提下,DN中心通过市场化盈利、社会捐赠、财政补贴等经济所得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确保组织良性、可持续发展。

受“约束性分配”的制约,DN中心经营活动所获的利润只限于自身发展与服务活动的开展,不能用于组织内分红。这一方面扩充了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经济资本,使其朝着可持续化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反映出DN中心在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时并不存在实质性的经济回报,更多是使命感实现和个人愿望达成的无形收益。DN 中心参与为老助餐项目时,也多是基于公益情怀而非以营利为目的。换言之,“让老年人吃饭不再困难”,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是组织长期以来的服务愿景。据了解,幸福食堂一直在摸索中不断创新变革,组织当前最大的收益是通过助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便捷和精神陪伴,弥补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不足,积极修复了传统孝道文化。

四、治理成效:DN中心参与为老助餐的经验图景

在2020年7月与负责人线上回访中得知,幸福食堂已覆盖武汉近20个社区,DN中心也从最初入不敷出到当前略有盈余,从政府、爱心人士等社会各界“补血”发展至自身“造血”;通过幸福食堂引导社会公众践行“言孝不如心孝,心孝不如行孝”的行动方针,实现社会性效率的最大化,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服务特色。此外,由于良好的经营理念,其已被其他市区以服务外包的形式引入,别具一帜的实践经验被同类组织竞相模仿学习,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无疑开辟了新尝试。

(一)战略规划的合理清晰

DN中心发展到现在,最大的成就就是以幸福食堂为平台增加农村社区适老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改善了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并得到了社会公众和老年人的认可与支持。这项成就首先得益于组织创建的一套合理清晰的战略规划。

第一,顶层设计方面,始终秉持“公益人做公益事”和“专业人做专业事”两大理念。一方面,从公益事情着手开展公益活动,逐步发展为公益事业,最后孵化成公益产业。另一方面,力争实现组织人员的专业化发展,在此基础上形成项目专业化,最终实现服务专业化。第二,人员定位方面,依据“梯度化、差异化”原则设置岗位;以“经济人假设”管理基层员工,保障基层员工的经济利益,让基层员工看到既得利益的同时有意识、有规划地将其培养成公益人;以“桥梁纽带”定位中层干部,对上反映员工的需求表现、老年人的养老诉求,对下监督管理基层员工的工作状况,围绕组织使命将其打造成命运共同体;以“领头羊”身份要求高层管理者,高层管理者负责制定组织的战略规划和传递组织的远景使命,不仅是利益共同体,更是精神共同体,具有精神引领的作用。①韩俊魁、秦岭南:《如何资助非营利组织?——基于价值驱动的“项目—组织—人”三位一体观点之思考》,《中国非营利评论》2017年第2期。第三,项目设计方面,遵循渐进式、规范化的发展标准。DN中心相较其他社会组织,最大亮点在于独特清晰的目标追求——从追求老年人吃饱到老年人吃好,再到老年人合理营养的膳食结构。目前,组织已完成第一步,正在稳步践行第二步。同时,在产品管理上,力争做到品类、技术、模式、价格的统一化,借助于规范化管理实现项目的长效性、高效化,最终实现农村传统孝道文化传播和家庭养老功能修复。

(二)积极培育学习型组织

DN中心的经营理念是“相互赞美、杜绝抱怨”,所有组织人员可以相互提建议,但不允许批评指责,力争在轻松融洽的工作氛围中建构一个学习型组织。森格认为,所谓“学习型组织”是指具有持续开发创造未来的能力的组织。组织通过学习得以再造自身、拓展创新能力,使自己成为组织成长和发展过程的一部分,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对这样的学习过程的深层渴望。②森格:《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践》,中信出版社2009年版,第15页。DN中心的新员工以“拜师学艺”的方式接受培训,培训结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留任,如若不合格则换岗再培训;DN中心在人员聘用上主张员工“没有无用的人,只有放错位置的人”,不轻易开除员工。此外,借助于“互联网+”平台,员工定时就当天的工作情况进行交流学习,评选当日“明星菜”(获得当日工作人员和用餐人员好评最多的一道菜品),组织会对得奖员工给予物质奖励,并请其为全员传授经验。这种做法不仅提升了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对组织文化的认同感,还激发了员工的创造潜力,为组织注入源源不断的发展活力。

学习型组织的精髓在于,通过对个人和集体的修炼以及组织文化的宣传,最终培育组织持久旺盛的生命力。DN中心在公益理念的指引下,通过对员工管理和公益理念的传播,力求实现人的质变,将员工从社会人培养成公益人,再塑造成传播人,保持了创造性的张力和持久的生命力。

(三)社会性效率的提升

传统公共行政将“效率至上”奉为圭臬,社会性效率是新公共行政学对这一圭臬进行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形成的效率观。社会性效率是以社会价值观念为目标,规范地予以衡量的效率,也就是说效率必须与公共利益、个人价值、平等自由等价值目标相结合才有意义。①丁煌:《西方行政学说史》(第3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306页。新公共行政学主张公共组织可以通过“了解”和理想情境的沟通对话,促使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诚挚地互动,通过对民众的积极回应来引导社会价值,改善民众生活水平,实现社会责任和义务,提高社会性效率。DN中心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不仅是政府政策的执行工具,而且对农村居民的生活产生了决定性影响,担负着广泛的社会责任。通过为老助餐服务项目,DN中心逐步拓展至慈善超市、孝道文化传承、家庭养老功能修复等,为老年人提供了一个情感聚集地,将抽象的思想道德建设转化为具象的老年活动传递给公众,在分担理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同时,实现社会性效率的最大化。

此外,DN中心在开展活动时打破常规,不以活动的次数、规模为衡量标准,而是围绕老年人当下的需求和兴趣展开,极力提倡老年人的参与感与融入感,使老年人个人价值得到充分体现,间接带动互助性养老的发展,激发农村老人的力量潜能,改善了劳动力的有效供给,使“养老服务”变为“乐老服务”,扩大了乡村振兴战略的人力资源。

五、结论与进一步建议

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之举,不仅体现为一种乡村振兴战略下打造农村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更体现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一种“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作为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DN中心通过政府购买进入参选情境成为农村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通过幸福食堂衔接治理情境缓解了农村老年人就餐的生存需求。这一方面分担了政府财政负担,稳步增加农村养老财富储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为农村养老服务做出了有益的实践探索,有助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三步走”,对提高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重大意义。值得注意的是,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社会组织在填补农村现有养老资源供需缺口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支持性功能。打造农村老人宜居的社会环境、丰富农村老人的精神生活均是社会组织需要关注的领域。依据行动情境,本文主要分析了社会组织参与的行为逻辑:在参选情境中,以政府购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主要的政策背景,参选主体包括农村居委会、社会组织、私人企业等。这些行为主体出于各自职位要求和利益驱动,依据所获取的信息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参选情境,并相互作用影响可能的潜在结果;在治理情境中,以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为背景,治理主体定位在社会组织,其围绕为老助餐的服务项目,基于对成本收益的衡量相互作用产生最终的治理成效,并接受政府部门、农村居委会、老年人等多方监督。然而,无论是参选情境还是治理情境,国家政策规划、政府支持力度多数宽泛性规定,缺少靶向定位,掣肘实际活动的开展。这也是笔者在整理资料中最大的感触。如何找到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平衡点和落脚点,正确定位其与政府之间的角色关系?社会组织如何在乡村振兴中“名副其实”真正担负起时代交与的重任;等等,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对此,可以借助IAD框架从外在因素、行为主体等方面做进一步尝试。

第一,搭建完善的政府治理体系。“十三五”规划指出养老领域“公益性高于有偿性”,意味政府必须“兜底”农村老人。对此,政府应围绕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最大限度盘活农村养老资源储备,尽快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农村大循环,城乡双循环”,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资源支撑;通过“三社联动”构建问需于民的协商型服务供需模式,“精准识别”养老项目,实现农村养老服务供需有效对接,提高供给效率,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项目支撑;借助大数据,改变政府治理方式,建立“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实现智慧养老,为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这一行动情境提供外在的技术支撑。

第二,继续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一方面,政府应主动“赋权”社会组织,通过“以参与促发展”的方式让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夯实社会组织的整体实力,增强社会组织作为行为主体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综合能力。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应该牢牢把握新时代新机遇,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数字对接村级幸福院等资源,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高组织公信力和品牌信誉度,最大限度满足农村老人的差异化需求。

第三,营造包容、有活力的社会氛围。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是一个跨领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社会、老年人多方的共同努力。政府不仅要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政策倾斜,还应大力宣传传统孝道文化,赋予尊老养亲新的时代内涵。社会公众应增强对社会组织的认同感、包容度,明白社会组织参与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农村老年群体应充分发挥余热效应,例如通过年轻老人照顾年长老人的方式盘活农村人力资源,变消极养老为积极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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