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蓉 王 瑾 朱湘枝
(湖南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 湖南·长沙 410000)
2020年湖南省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岁残疾儿童16714名,占全国的5.77%。湖南省目前共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283家,专业技术人员3049人,其中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康复机构”)144家(公办机构主要是妇幼保健院、特殊教育学校、医院等),占比59.3%,专业技术人员1385人,占比45.4%。民办机构从地域上看,长株潭地区46家,占比31.25%,环洞庭湖地区34家,占比23.6%,湘南地区37家,占比25.7%,湘西地区27家,占比18.8%。
“十三五”以来,湖南省民办康复机构的发展呈现注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空间布局更优、类别分布更合理的特点。一是民办康复机构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凸显。“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为4.9万人次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其中,民办机构救助3.3万人次,占67.3%。2020年省重点民生实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参训15545人,民办康复机构克服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承训10492人,占67.5%。2021年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参训12801人,民办康复机构承训8806人,占比68.8%。二是民办康复机构规范性体系逐步完善。从2018年9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来,省残联商有关部门先后制定《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操作办法》《省重点民生实事工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以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服务指南》《管理指南》《准入与退出机制》《星级评定办法(试行)》等,为康复机构标出质量“基准线”、服务“等级线”,我省民办康复机构规范化体系基本成形。三是民办康复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2016—2020年,全省投入984万元开展康复专业人员实名制培训工作,培训学员13027人次。
全省民办康复机构建设由于起步晚、起点低,发展基础薄弱,民办康复机构发展保障条件、激励机制欠缺。总体而言,存在总量不大(①机构数量较少,人均机构数湖南为0.009,全国为0.011;②康复教师数量较少,人均康复教师湖南为0.87,全国为0.924)、结构不优(①类型不合理,听力康复机构38家,孤独症康复机构78家;②区域发展不平衡,长沙市有机构34家、衡阳14家,湘西9家、永州7家、怀化8家)、运营艰难(全省42%的民办康复机构收支紧平衡,只能维持基本运转,25%的机构处于亏损状态)、质量不高等短板。
目前,兄弟省部分地级市对支持民办康复机构发展进行了积极探索,江西省南昌市、福建省泉州市、山东省泰州市等地先后出台民办康复机构扶持政策和措施。我省个别市也开始探索民办康复机构扶持措施,但是,全省大多数市、县级政府对民办康复机构建设的重视和引导还不够,财政投入不足,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民办康复机构建设的氛围不浓。
目前,民办康复机构绝大多数是租赁场所开展服务,由于场地建设租赁费用高,直接导致场所不稳定。据统计,全省95%的民办康复机构靠租赁场地运营。依靠租赁场地开办的民办康复机构,始终面临租赁关系能否稳定持续的困扰,如湘潭亲园培智儿童康复中心2006年成立,迄今三次更换场所;常德大康倍融康复教育中心2005年创立,已经四易其址。
专业设备条件是康复机构服务能力的重要体现。听力康复机构配置测听设备,听觉功能评估效率要提高25%,准确性提高23%。由于康复专业设备具有单体昂贵的特征。全省仅有10%的民办机构配置现代化的康复专业设备,绝大部分民办机构的康复设备陈旧、落后,科技赋能不足,难以满足残疾儿童的多样化康复需求,严重影响残疾人康复效果。
目前,民办康复机构在康复人才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根据康复机构建设有关标准与规范,康复机构专业人员应具备医疗、教育、社会、心理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各类康复师生配比平均为1:4。以2020年为例,民办康复机构专科以上学历人员1215名,占全省儿童康复机构专科以上人员的46.6%。其中,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医疗、特教、社会工作、心理等)的人员894名,占比73.6%,无论是人员学历结构和专业背景都同康复服务主体地位不相匹配。
在机构管理方面,我省80%的民办康复机构负责人来源于残疾儿童家长和康复机构员工,长期在非管理岗位工作或非科班出身,在管理上先天不足,缺乏系统的管理知识和经验。不少机构负责人主要还是凭情怀与热情干事,市场主体意识不强,存在抓机构建设发展思路不清、服务定位不准、竞争意识不强等问题,在抓项目开发、品牌打造、营销宣传等方面的能力更弱。
在机构安全建设方面,民办康复机构由于盈利能力不强和经营场所不稳定,导致机构在消防建设或改造达标上动力不足,投入不够。全省还有82%的民办康复机构未取得二次消防验收合格证或备案许可,缺少专职安全防卫人员和现代化安防系统,隐患排查、风险预知、快速反应、应急处置能力亟待加强。
民办康复机构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相结合,持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有效供给,以满足残疾儿童多样化、多层次的康复服务需求。
从历史成因、行业性质和市场化程度来看,民办康复机构依靠自身努力有效解决这些困难难度很大。建议由省残联、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湖南省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扶持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一定量的专项预算资金,对民办康复机构管理运营(建设、租赁、设备器材购买、社会保险、人才培养、消防达标)和星级评定等方面给予资金补贴与奖励,发挥政策引领作用,为民办康复机构拓展发展空间。
人才队伍是康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一是抓好机构“两支队伍”建设。重视机构管理人员的培养,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蹲点指导等方式,提高其职业素养、科学管理和抓机构安全运营能力。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分类纳入教育、卫健、民政、人社等部门的培训规划。二是健全人才激励评价机制。三是优化和完善保障机制。
治理水平决定民办康复机构的竞争力与未来发展。一是抓基础,依规治理。不断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准入退出、服务标准、质量评价等管理制度,提升行业规范化治理水平。二是抓引领,以评促治。全面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塑造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行业治理新格局,强化机构品牌意识、运营能力和质量观念。三是抓关键,源头治理。加快补齐机构风险防控短板,实施康复机构消防设施建设达标工程,对通过消防改造获得消防备案或者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的机构给予消防补贴,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风险分担机制。
多元化的支持体系可以促使民办康复机构均衡发展,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加强社会环境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民办康复机构现状、取得的成就,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支持民办康复机构发展的合力。二是加强专业支持。定期组织专家赴民办康复机构蹲点指导,帮扶机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发展能力。三是加强信息化支持。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在民办康复机构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互联网+康复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让优质康复服务资源在网上聚集,向线下延伸,不断提高民办康复机构信息化水平,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现代康复服务与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