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共空间的泛娱乐化倾向及其教育应对

2022-03-16 08:15:38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教育文汇(综合版) 2022年2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娱乐理性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李 丽

随着技术的日益成熟壮大,互联网逐渐在人们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其便捷、虚拟、交互等特征所带来的开放性、赋权性、自组织性等,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哈贝马斯所言的“公共空间”的潜力。网络空间拥有相对平等而广泛的参与主体,能够为民众提供更加充分沟通的媒介,有助于公共舆论的形成,并实现网络空间的“公共性”,使得公共空间在网络世界得以重构。在理想状态下,网络公共空间应该是以不同文化背景的民众为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在公共理性的指导下,在其中就某些公共议题进行自由沟通和讨论,达成共识,形成一定的公共舆论,并最终为国家相关公共决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参考,从而达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目的。

然而,在现实中,网络空间的公私界限模糊,对公共事务的探讨并没有形成主流。相反,网络综艺水涨船高,明星八卦大行其道。2021 年,娱乐圈明星离德违法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被网友戏谑为“全民吃瓜年”。尽管这些事件背后也涉及人性、伦理、道德及女权等重要议题,但它们所引发的网络舆情热潮却更多地指向明星个体的“人设”问题。由此可见,网络空间的泛娱乐化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公共性的发挥,它所带来的直接社会后果是民众的理性思维能力下降、道德价值取向偏差及社会责任意识淡漠等问题。因此,要消解网络空间的泛娱乐倾向,充分发挥其作为公共空间的社会价值,必须对民众尤其是青少年进行公共空间意识教育。

一、网络公共空间的泛娱乐化倾向

(一)网络公共空间泛娱乐化倾向的兴起

据人民论坛“当今重大思潮”栏目的调查,自2017年起,“泛娱乐主义” 成为国内十大社会思潮之一,这反映出了网络空间“泛娱乐化”这一社会现实,并进而引起了思想、文化和教育等领域学者的关注。最早对“泛娱乐化” 作出阐述的是美国媒体文化研究批判学者尼尔·波兹曼,他在《娱乐至死》一书中指出,美国社会在由印刷时代转向电视时代的过程中,曾经以逻辑、秩序、理性为特征的社会公共话语,被脱离理性的肤浅娱乐化话语所代替,“一切公众话语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研究者大致认同泛娱乐化是一种以享乐主义、消费主义为本质的文化现象。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社会的崛起创造了与电视不一样的媒介环境,为泛娱乐化的蔓延提供了更合适的土壤。网络泛娱乐化是在资本逐利的前提下发展壮大,以现代网络技术为媒介和手段,用肤浅空洞的娱乐内容迎合个体的娱乐需求,以追求感官愉悦和短暂快感的娱乐性方法获取“热量”和“流量”的一种文化现象。它在本质上同样是消费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价值观的过度凸显。

(二)网络公共空间泛娱乐化现象的核心在于“泛”

总体而言,网络空间中的“泛娱乐化”现象大体表现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将社会问题和事件以娱乐化的形式呈现,从而激起偏离议题预期发展方向的讨论热潮并形成网络舆论;另一种是将信息内在所具有的部分娱乐因素片面放大,消解信息原有的警示、教育或规范等其他功能。换而言之,“泛娱乐化” 的重心在“泛”,即娱乐化的泛滥、过度。从量的方面而言,它指的是娱乐元素溢出其原属的影视、游戏、新闻等领域,渗透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教育等领域,从而使不具娱乐功能的事务被强行娱乐化;从质的方面而言,它指的是娱乐内容的肤浅、庸俗,甚至走向低俗、恶俗,以娱乐的价值衡量一切,导致原有文化精神枯萎。具体而言,网络泛娱乐化现象的表现有:综艺节目比重不断攀升,且内容趋同化、庸俗化;新闻报道以明星八卦为主,无限挖掘娱乐明星私生活,且往往以耸人听闻的标题博人眼球;直播平台夸张带货、虚假宣传,以此来吸引流量和资本;自媒体短视频恶搞现象此起彼伏,制造噱头、凸显暴力、传播色情、戏谑历史等。

二、网络公共空间泛娱乐化思潮的危害

事实上,网络作为一种新的媒介传播娱乐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社会问题,但是当它所承载的一切话语都以娱乐的方式呈现时,它就带上了“泛娱乐化”的“原罪”,即当娱乐价值被推崇至文化的一切领域时,它会产生一些不良的社会后果。

(一)导致民众的理性思维能力下降

网络空间的泛娱乐化倾向使得民众长期沉溺于娱乐世界,只会接收和关注娱乐信息,追求新奇刺激的感官体验。长此以往,民众习惯从娱乐的角度去分析处理信息,对许多本该深入思考、严肃讨论、理性对待的话题,或充耳不闻置之不理,或将其娱乐化、简单化,从而导致民众的理性思维能力受到影响,“在能够轻易获得信息的情况下,我们通常喜欢简短、支离破碎而又令人愉快的内容”。更为重要的是,一些网络平台得到现代信息技术支持的算法推荐,会根据个体网络社交的信息流,精准推荐娱乐内容,从而将其锁入资本控制下的“信息茧房”之中。民众看似获得了个性化定制的娱乐自由,实则所接受的信息面变得越来越窄,甚至拒斥除娱乐之外的所有“异质”信息,在不自知的状态下钝化了自身的理性思辨能力,最终沦为被网络娱乐平台“设定”的“单向度的人”。

(二)导致民众的道德价值取向偏差

网络空间泛娱乐化的一大表现是将一些原本不具备娱乐功能的事务强行娱乐化,从而改变了其原有的性质。如调侃英雄、改编经典、戏谑历史等,使得原本崇高、庄重、严肃的东西变得庸俗甚至低俗。它一方面消解了事物原有的教育功能,降低了其社会价值。另一方面,网络营造的虚假狂欢,会导致民众的审美取向庸俗化、价值取向去崇高化,最为严重的是导致民众的道德取向虚无化。网络泛娱乐化信奉“娱乐至上”,裹挟着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价值观,对个体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实践等能力造成冲击,削弱民众的道德共识。网络泛娱乐化强调物质主义,异化审美品位,解构主流价值观念,消解道德榜样及道德规范的示范和引导功能,取而代之的是对社会主流道德观念的戏谑解读与价值重构,使人的道德价值取向在混乱无序的泛娱乐化世界中不自觉地滑向虚无的深渊。

(三)导致民众的社会责任意识淡漠

理想的网络空间是对有关公共福祉的议题和事务进行具有民意代表性的讨论,但事实上,这种讨论在正规网络公共空间的占比极小,相反,对个体兴趣爱好、明星八卦、综艺节目等的关注和讨论,挤占了有关政治民生的议题。更有甚者,一些传播者为了扩大影响,不惜策划和制造“伪事件”,吸引民众兴趣,从而屏蔽了一些真正关注公共利益、具有社会意义的公共话题及其讨论。长此以往,民众所关注的话题和内容越来越趋于娱乐化,公共舆论话题逐渐偏移。在这一过程中,民众逐渐丧失网络公共空间的民主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再加上社会事实在网络空间传播碎片化及逐层涌现的形式,使得即使发生重大社会事件,也难以引发持久和理性的讨论,因而影响网络公共空间开放的讨论机制和包容成熟的参与文化的形成,最终只会矮化网络空间作为公共空间的社会价值。

三、公共空间意识教育是应对泛娱乐化倾向的必要手段

(一)以教育抵制娱乐化之“泛”

从积极的意义上讲,娱乐是人的一种本质需要。早在古希腊,德谟克利特就提出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伊壁鸠鲁甚至提出追求快乐是人最高和天生的善,他因此而被认为是享乐主义的代表。近代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人具有本我、自我和超我三重人格,其中“本我”行事所依据的就是快乐原则,追求的是个体内在的冲动和欲望,它并不理会外在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规范。马克思也提出人是一种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人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因此,娱乐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之一。娱乐作为人的一种基本需求,在网络泛娱乐化的洪流中更容易被激发。

网络作为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一种新形式,拓宽了人类获取信息的渠道,满足了人类感官愉悦和精神丰富的需求。网络空间的娱乐往往以碎片化的形态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建构起感性层面的“真实在场”,因而极大地迎合了人的“感性”这一特性,满足了人的娱乐需求。因此,利用网络追求娱乐本身并没有问题。但是,当娱乐将一切具有社会价值的事物加以娱乐化、碎片化的解构,当强调感官上的快感主导了人的一切需求时,人的理性的价值需求就会被压制,娱乐的表象就会掩饰精神的虚无,这种泛娱乐化趋势就需要遏制。简言之,我们不是要“去娱乐化”,而是要去娱乐化之“泛”。在“泛娱乐化”的最早研究者尼尔·波兹曼看来,教育是抵制技术垄断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媒体的功能被不断放大,给人类文化带来极大的冲击之时,教育能够缓解其危害。因此,要遏制网络公共空间的泛娱乐化倾向,需要对民众进行公共空间意识教育。

(二)青少年公共空间意识教育的要点

《第48 次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 指出,截至2021 年6 月,我国6—19 岁网民规模达1.58 亿,占网民整体的15.7%。青少年作为网络空间参与者的重要群体,其互联网使用特点和网络生活状态关系着国家的未来。由于青少年的理性思维能力、道德认知和实践能力等相对成年人而言尚未发展成熟,网络泛娱乐化的消极社会后果对其影响可能更严重。因此,我们需要重点对青少年进行公共空间意识教育,其要点包括加强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网络道德教育和网络媒介素养教育。

1.要加强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网络空间的泛娱乐化,其本质是消费主义裹挟的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的过度凸显,是对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一种叛逆。狂欢式广场式的网络娱乐生活打破了原有真假、善恶、美丑的二元对立逻辑,通过颠倒、亵渎、嘲弄、戏耍、贬低、歪曲和戏仿等,实现了强烈的反规范的“自由”,充满宣泄性和颠覆性。要遏制网络空间的泛娱乐化倾向,需要重点培育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少年规范自身的网络主体行为,强化其理想信念教育和审美教育,坚守文明理性的精神原则,自觉抵制庸俗、低俗、恶俗的网络娱乐行为。此外,要结合网络时代的特点,利用互联网技术的赋权优势,尽早培养青少年的网络权利主体意识、政治参与意识和理性沟通意识,使青少年从明星八卦、网络综艺等事物中跳脱出来,自觉关注时事政治、百姓民生等更具社会价值的事务,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2.要加强青少年的网络道德教育

网络空间是一种身体缺场的公共空间,由于其虚拟性和匿名性,处于其中的民众会不自觉地弱化社会规则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容易将网络公共空间变为宣泄个人观点和情绪的工具,导致网络空间的道德失序。网络空间的泛娱乐化所鼓吹的“娱乐至上”和“快乐至上”等原则,制造的虚假狂欢的网络广场式娱乐生活,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网络空间的道德失序。由于其自我约束能力相对更弱,青少年更容易被其裹挟。因此,需要对青少年进行网络道德教育。重点培育青少年的网络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实践等能力,强化崇高的道德共识,自觉抵制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侵蚀,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色情、网络审判等不道德的行为。要重视青少年网络行为表达所包含的需求、情感、价值的现实指向,帮助其疏导情感、解决问题、满足需求,培养其正确的道德价值取向。

3.要加强青少年的网络媒介素养教育

网络空间的泛娱乐化表现出形式多样化、互动频繁化、倾向复杂化、传播精致化等特征,它以娱乐化、碎片化的话语解构社会事实和社会价值。对于理性思维能力尚未完全发展的青少年而言,它尤其会钝化个体的理性思维能力。因此,需要重点培育青少年的网络媒介素养,提高其网络事实审辨能力、信息甄别能力、隐私管理能力和理性批判能力。正所谓“没有自我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要教育青少年在面对网络娱乐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要学会辨识网络娱乐行为中隐含的不良信息及各种虚假意识形态,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正如英国文化研究学者理查德·霍加特所提倡的“批判素养”(critical literacy)教育,在网络大众文化时代,青少年需要具备一种“批判素养”,它能够“读出”存在于语气、选择、仅凭喜好而定的错误主张和其他东西中的欺骗性,从而遏制网络泛娱乐化的倾向。

四、结语

网络空间作为公共空间是技术赋能的结果,因此,网络空间本身的公共性还是一种“自在的”公共性。网络空间的泛娱乐化倾向是网络空间“自在的”公共性的一种体现,其娱乐功能反映了民众情感释放、娱乐满足的现实需求,其泛娱乐化倾向又体现了网络空间的公共性由“自在”走向“自为”的必要性。因此,要遏制网络泛娱乐化倾向所带来的社会不良后果,就要对民众尤其是青少年进行网络公共空间意识教育:我们需要重点加强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网络道德教育和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强化青少年的理性思维能力、道德价值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从而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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