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下广西农产品供应链协同的框架与模式研究*

2022-03-15 05:23韦英琴
物流工程与管理 2022年2期
关键词:广西利益协同

□ 韦英琴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 贵港 537100)

2020年政府对农产品的发展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的实施意见》、《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都从宏观层面就农产品的发展予以指导,贯穿整个十四五规划。这都让农产品的供应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尤其阿里巴巴云栖大会上“新零售”概念的提出,更是让农产品供应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因此新业态视阈下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机制的构建显得极为重要。广西作为农产品供应的重要地区,更加需要构建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机制,通过供应链系统框架的打造,以及供应链协同模式的创建,为农产品的供应提供新的渠道,让农产品走入千家万户并保质保量。

1 农产品供应链协同的内涵

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指的是农产品供应链中的各个资源主体以先进的技术为支撑,在农产品流通交易过程中通过信息共享、高度的协作配合来降低和简化产品交易成本和流程,让供应链创造可观经济效益的过程。农产品供应链的协同要求供应链内部的各个成员和环节,为了实现共同的利益目标而给予高度的协调和配合。各个主体和环节的合作形成一个完整的网络联合体,在该网络中各个利益主体可以实现充分的信息共享,通过高度的信任与合作,共同保证利益目标的实现。

2 广西农产品供应链现有的基本运行模式

2.1 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组织的农产品供应链

在农产品市场中,形成了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产业体系核心的供应链,这种产品供应链模式在我国农产品交易市场长期占主导地位。该模式参与主体由农产品生产者、中介组织和广大零售商组成,人们以往较为常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便是这种交易模式。在该模式下,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并不是相同的,而是具有一定的差异,大致包括两种类型,即销地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例如,广西南宁农产品交易中心等农产品批发市场便属于销地批发市场类型,借助批发市场实现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

2.2 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核心组织的农产品供应链

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核心组织的供应链是近年来快速兴起的模式。该模式一方面采用了传统农产品交易模式中的优势经验,另一方面则吸收和借鉴了“企业+农户”等新型思路和方法,是产业链创新研究的典型成果代表。目前,广西部分农户都通过与加工企业合作的方式实现了农产品的供应。在该模式下,农产品加工类企业在产业链中发挥主导作用,能够将农户、农产品生产基地等有效连接起来,构建成强大丰富的资源平台,为大宗农产品的批发销售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和选择,有效实现了农产品交易流程的精简化,为提高产品交易效益和效率提供了有力保证。

2.3 以零售企业为核心组织的农产品供应链

商品流通行业的发展逐渐进入了繁荣局面,在产品供应链领域,零售商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得到显著提升,逐渐代替生产商成为了产业链新的核心。在此形势的影响下,商品生产商的地位和作用被严重弱化,大型零售商强势崛起,在产业链中占据主导地位,最终形成了新型的农产品供应链运营模式。在该模式中,农户主要是以签订合同的方式从事生产,产品加工商对其产品进行收购,然后将收购的产品放在大型零售商平台上进行销售,这样一来大型零售商变为农产品的销售提供“终端”服务。例如,位于广西的大型超市华润万家、沃尔玛、家乐福等都是采用此种供应模式,销售的农产品以初级产品和半加工产品为主,主要是通过合同签订的方式将资源统一凝聚到一个平台上。

2.4 以农产品物流中心为核心组织的农产品供应链

我国物流行业的迅猛发展为多元化经营功能的农产品流通基地的打造提供了有力支撑。该基地将当地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有效整合成一个统一整体。基地所有参与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相互支持、相互合作,但是与传统的批发市场、物流基地的概念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前者的功能和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农产品物流中心、农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供应商、加工类企业、分销商、消费者都是供应链的成员与主体。

3 新业态下广西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框架与模式构建路径

3.1 新业态下广西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框架

新业态环境下广西农产品供应链的协同构建依托于第三方物流展开,通过农资供应商向第三方物流供应农资种类,由第三方物流将农产品集合整理,并供应给农产品需求方。其中,农产品种植基地也同样可以向第三方物流进行农产品的供应和农产品的集合,以达到多态势发展的供应链条建设(如图1所示)。

图1 广西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框架

3.2 新业态下广西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模式构建路径

为更好保证广西农产品供应链条的建设与构建,保证农产品供应链的良好运行,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机制构建,以达到推动农产品供应链完善结合的目的和需要。

3.2.1 农产品供应链协同的收益风险分配机制

在供应链运营实践中,交易成本是必然涉及的因素。例如,合同签订费用、激励奖惩费用等,都需要纳入到成本管理中进行核算。交易成本的产生,是由市场经济中人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共同决定的。与此同时,供应链的运营会产生大量的不确定因素,给正常运行秩序带来诸多风险和隐患。就广西农产品供应链的协同构建来说,需要做好收益风险分配机制的建立,将外部资源、合同签订、奖惩等内容纳入到农产品供应链中来,在合同等条款规制中确定供应商和销售商利润,明确各种不确定因素,让各个主体的利益目标也变得明确统一,在统一的利益目标的指导下,各个主体在交易各环节产生的成本会在供应链内部完成消化,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利益的合理分配。比如,广西农户在将农产品供给加工企业时,需要就农产品的加工相关事宜签订合同,约定农产品加工过程中损耗的承担人,约定款项的支付方式,以及农产品的最后加工效果和质量标准等,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双方主体最大程度规避可能发生的利益纠纷,保障双方利益,就供应链环节中的风险予以规避,达到供应链可持续发展的效果。

3.2.2 农产品供应链协同的信任机制

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户并未真正参与到农产品供应链协同管理中来,很多农户依然采用家庭承包为主的生产模式,影响制约着其生产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他们一旦遭受市场或自然因素的变故,就会受到巨大利益损失。只有让广大农户切实进入市场经济体系机制中来,其产品才具有更强的竞争力,仅依靠农户或商家的力量是难以实现的,只有将其整合成一套完整的供应链,各自的利益才能得到充分的实现。就广西农产品供应链来说,同样需要做好农产品供应链信任机制的构建,将广大农户和企业、组织有效整合起来,让其共同参与供应链运营管理,逐渐增强成员之间的信任度,这样才能不断提升供应链的运营质量和效益,破解“小生产与大市场”难题,让广大农户的收益得到充分保障。农产品供应链高质量、高效益的运用需要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只有相互信任,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形成强大的凝聚力,达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效果。信任机制的构建还能够保障供应链运营过程中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得到协调,确保农产品供应链的运营更加灵活畅通,供应链上的交易活动成本得以降低和控制,让成员们都可以获得丰厚的利益回报。

3.2.3 农产品供应链协同的信息共享机制

供应链是处于核心地位的企业把农户、经销商、零售商等资源主体整合起来,成为具有商业交易功能的体系链条。链条中成员的利益目标虽然是一致的,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独立性,成员受到资源限制也各有不同。因此,只有构建一套保持合理统一性和独立性的信息共享机制,才能保证供应链高质量、高效益运营。从理论层面看,参与供应链的主体所获得的利益回报应当明显高于非供应链经济主体所获得的利益回报。从技术层面看,农产供应链的高效稳定运营必然需要强大的信息交流技术提供支撑。因此,广西农产品供应链的构建需要将互联网技术、物流信息管理技术、电子数据交换技术、代码识别技术等纳入进来,保证信息技术的运用与供应链运营管理相匹配,与内部的系统结构、经营特点保持相适应,才能保证信息共享模式实现差异化推进,保证信息运用实现供应链协同机制构建的推动。

3.2.4 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机制的关系传递与融合

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机制是内部成员主体在共同秉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信息共享及信任协调”原则的基础上建立的,以此来保证效益和效率的同步优化。在供应链协同运营实践中,链条上收益和风险的合理分配是实现良好协同效果的重要因素,信任是农产品供应链协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两者为供应链的协同发展提供战略支撑。信息共享是农产品供应链协同发展的关键,为供应链的协同发展提供技术保证。在信息协同技术的强大支撑下,打造高效、快捷的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实现成员之间的高效协作与配合。由此可以看出,合理的收益风险分配机制、信任和信息共享这三种机制为供应链的运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保障,有力保证供应链达成预期协同效应(如图2所示)。

图2 供应链协同效应

只有确保收益风险的合理配置,才能让成员之间的信任关系更为持久,并且信任会使得收益风险的分配合理性得到巩固和夯实。广西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构建同样需要确保成员之间利益风险的合理配置,无论信息共享、技术应用还是策略构建都需要坚持夯实成员之间的信任机制,供应链各部分成员主体需要风险共担,并就利益进行合理分配,以保证供应链协同的可持续性。

3.2.5 构建农产品供应链平台

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机制的构建离不开目标群体的精准性,只有立足于消费者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整合体系,构建农产品供应链平台,创新“新零售”农产品供应链模式,才能真正实现农产品供应链协同发展机制的完善,保证农产品供应链协同体系构建满足市场需要。就广西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机制的构建来说,需要从消费者的具体需求出发,结合大数据技术搭建S2C农产品供应链平台,通过大平台可以进行规模订单、下单,并就农产品进行整合分解,体系化物流和包材等资源都能够得到充分利用,为农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等提供一系列的解决方案。借助平台的空间能够将消费者的分散需求转化为规模采购,极大程度降低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成本支出,还能够进行边下单、边采摘、边发货的供应链协同模式,不仅可以将农产品最快速运输到消费者身边,而且能够保证农产品的新鲜度,有效地为农户、中间商、消费者等各方提供质量标准化的农产品一系列综合性服务。

4 结束语

广西作为农产品供应的重要根据地,更加需要探索农产品供应链协同发展路径,结合广西地域特点,发挥农产品供应优势,将企业、组织、政府等多主体纳入到供应链体系中来,让供应链协同模式的构建满足新业态转型之需要,让广西农产品真正走向更为广阔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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