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雅婷,宫留记,b
(河南大学:a.马克思主义学院;b.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河南开封 475000)
在互联网普遍使用,新媒体日益发展的今天,网络技术不断推陈出新,除网络新闻、网络论坛等传统应用外,又出现了博客、维基、聚合新闻、微信、微博等新形态的信息交互模式。庞大的信息资源、丰富的信息交融模式、低成本的信息获取,诱发了当代大学生对网络的依赖,造成当代大学生的生存空间和生活范围被网络大范围激烈冲击,严重影响着大学生行为习惯、思想状态、人格价值观。虚拟网络作为一种新的生存方式,极大拓宽了大学生生存空间和生活情趣外,也必然带来不利影响因素,网络自身虚拟化、隐蔽性、自由性等特征极易导致大学生面临失控风险,大学生伦理道德失范的负面事件层出不穷。针对目前的网络伦理失范困境,分析其形成原因,并研究相应道德与法治策略建构,既是建设健康网络时代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大学生树立正确网络伦理道德规范、提高网络法律意识的必经之路。
网络世界作为一个虚拟世界,存在于现实世界又游离于现实世界之外。网络世界虚拟性、隐匿性等特点极大满足了大学生在现实社会中无法获取的虚荣感,改变了原有的内心平衡,扩大了学生的交往范围,开拓了交往视野,通过人机对话的虚拟世界实现现实世界无法获得的人际交往圈层,为大学生重新建立更广泛地人际交往关系提供了可能。但是,如果过多沉迷网络世界,迷恋通过网络途径建构的友情或者爱情关系,替代现实生活中的人际往来,往往会跌进网络风险中。因为网络信息交流的不对称,信息交流的双方也不用为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这便使得信息交流没有相应约束力,往往容易落入别有用心网民布下的陷阱里,不可自拔,甚至最终造成不可挽回的心理创伤或经济损失。当大学生在现实世界受到挫折或者失败,会开启自我保护状态,排斥现实环境里人际关系的交往,转而又在网络世界里寻求精神寄托,醉心于网络人际关系,淡化了现实世界与网络世界的区别,人际交往方式虚拟化,进而影响大学生价值观、交际观,对现实世界规则产生偏见、蔑视,从而导致大学生对现实关系交往的淡漠,人与人之间感情疏远以及人际交往过程中情感、技巧、方式方法等方面能力的弱化。
网络在高校中得到学生青睐,是互联网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教育信息化的必然产物。网络的介入弥补了传统教学的不足,拓宽了学生知识信息的受众面,满足了大学生日益增长的学习需求,促进了自我意识培养,从全新角度去看待他人与社会。大学生步入高校大门后,拥有大量自主时间,为留守网络世界提供了时间支持;拥有相对完整的自由权和行动能力,为驻足网络世界提供了背景支撑;拥有很强的知识吸收能力,网络技术成熟化,为停留网络世界提供了技术援助。大学生本身具备了大量基础条件,又因网络信息的多元化、内容的新颖化、形式的创新化,更容易引起大学生对网络世界的喜爱和沉迷。但由于网络无差别化、大众化、快速传播化、开放性等网络特征也极易造成大学生在网络世界里迷失自我,缺乏道德约束,责任感缺失,加之网络法律监管体制的漏洞,让不良网络行为在道德和法律之间产生真空地带,造成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行为,出现了道德相对主义盛行,无政府主义泛滥,网络暴力猖獗,网络舆情被煽动造谣,色情网络化泛滥等等异化特征。
大学生作为网络交互平台的主要参与者,通过网络语言来实现相互间的交流、沟通,思想情感互动,但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对网络日渐熟悉,网络语言的运用愈加多元化、稀奇化、日常化。这就造成大学生在参与网络事件时,语言低俗、粗俗及语言暴力现象不时发生。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定型阶段,对网络信息的甄别和选择能力依然不足,而网民数量之多、舆论力量之大,往往会引发大学生盲目跟风,不加判断的加入某一阵营,对不良信息的传播甚至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有些大学生认为自身掌握一些网络技术,便利用技术漏洞制造虚假舆情以达到个人目的,例如学校评选优秀班干部需要利用网络投票形式,其中一些投票环节就有造假行为,这对于建立公平公正的校园环境也是一大阻力;一些大学生利用网络的隐蔽性,利用自己的言论自由权乘机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使用污秽网络语言表达自身不满,甚至捏造虚假信息随意传播,造成社会大众的围观和讨论,极易引发公共危机,阻碍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再有,一些别有用心的群体利用大学生单纯情感、没有经历社会洗礼、网络法律意识单薄等弱点鼓动大学生传播一些不良社会信息,引发网络上谣言四起,以达到煽动人群、迷惑他人、获利自身的目的,严重扰乱校园秩序,甚至社会道德体系的建立。
网络的开放性赋予网络语言传播的自由化、广泛化,海量的信息充斥在网络的汪洋大海里,存在真实、有效信息,全球性时事新闻等正能量信息的同时,也必然会出现大量虚假信息、无用信息、反动信息、黄色信息等负面信息。大学生面对这些知识信息无法抵挡住诱惑,不假思索地沉浸在网络世界里,鲸吞式吸收信息,对信息的使用完全随意化、无差别化,完全不考虑信息的来源途径和信息真实有效性。例如网络文章的随意转载、论文的随意截取、黑客随意入侵个人电脑、随意传播他人资料视频等等,这就造成大量知识信息权属混乱,网络侵权行为的不间断发生。同时,大学生身处网络的大环境中,难免受到网络媒介所带来的无形伤害,诸如网络语言侮辱、网络诈骗、人身攻击、自身不实谣言传播、恶意炒作个人隐私等等侵权行为,都对大学生身心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而面对这些侵权行为,有的大学生没有网络法律意识,缺乏相关方面维权意识,对造成身心伤害的网络环境不懂争取公平公正的机会;有的大学生迫于社会压力或者他人人身威胁或言语胁迫,不敢发声去维护自身的网络权益,沦为网络负面信息的牺牲品;更有大学生为寻求刺激或好奇心驱使,散播和扩大网络谣言,成为不法分子和西方国家的网络推手,不仅容易自身置身危险之中,也间接损害了集体、国家利益。
网络自进入中国后得到了飞速发展,各种网络媒介不断涌现,各种新型网络终端不断被推广应用,网民的数量激增到一个不可估量的地步。可伴随着的网络法律、法规的建设却明显滞后,尤其是涉及新媒体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更是明显落后,这也是当下网络环境一个亟需建设的短板。自由是有边界的,相对制度下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没有法律法规、责任义务约束的自由是无法长远获得自由的。网络开放性、全球性,造就了网络时代的快速到来,引发了人类信息化时代的变革,人们思想得到极大解放和满足,但值得人们反思的是相关系统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建设明显滞后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造成互联网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网络冷暴力对现实世界的无穷伤害。没有界限的自由是无法真正自由的,只有相对的自由,没有绝对的自由[1]。大学生伦理失范很大程度上是来自对网络的无限制沉迷,把网络作为自己精神世界的全部,自身又缺乏正确判断,没有相应的道德约束和法律规范去引导。加之各种技术及其他权限原因,网络立法建设相对于现实世界监管,又出现一些新的挑战和危机,也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
在中国应试教育体制作用下,很多大学生步入大学校门后,就不再严格约束自己,而大学对学生的监管也相对宽松。很多大学认为大学生已经成年,拥有自己独立自主权利,对上网管理十分宽松,全靠大学生自我约束,并且很多大学的教学模式、生活都需要网络技术的支撑。除此之外,很多大学对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的培养不够重视,对互联网引发的破坏性行为没有及时反思,对大学生如何塑造辩证地批判意识未做及时的教育。同时高校对网络持有开放态度,在网络监管上没有形成重视,造成监管的浅层化。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新型智能系统层出不穷,高校仅仅依靠网络防火墙和安全浏览器等措施已经不能消除网络危机,破解网络难题,这就意味着大学生网络安全问题的爆发。高校作为大学生成才的基地,其进入社会的最后一道保护罩,本应该加强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建设,完善校园网络环境,有的却在实际行动中缺乏足够重视和保护,不得不面对网络安全事件的频发及大学生随时网络谣言传播和网络暴力的出现。
现在很多大学生都是00后,在很小的时候就接触到网络,父母对子女的网络教育缺乏方式方法,片面追求学习成绩的高低,严厉地取缔一切阻碍学习的事物,尤其是对于网络游戏深恶痛绝,甚至采取打骂的形式杜绝孩子沉迷网络游戏。很多大学生在上大学之前,繁重的课业压力反而加深他们对网络游戏的无可自拔,因为在网络游戏的世界里他们可以任意变换角色,扮演不同人物,在虚拟世界里通过游戏来充分表达自己,最大限度地得到了在现实世界里无法领略的自尊、自豪和成就感,再有甚者长期扮演具有暴力倾向的虚拟人物角色,对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会促使他们模糊道德认知,淡化现实世界道德规范,催生暴力倾向。家庭教育对孩子的一生都有着深远影响,家长面对网络游戏采取怎样的教育方式不仅直接关系到孩子对待网络的态度和理解,更对他们价值观的培养有着重要影响。家长通过理性对比方式让孩子了解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区别,引导孩子正确对待网络世界,将会对孩子身心健康起到促进作用,反之,长期采用打骂方式或者放任自流任其发展,更容易让孩子患上网瘾,影响心理健康甚至未来生活。
大学生作为网络中的特殊群体,拥有着很强的理论知识,但是生活和社会经验却不丰富,面对虚拟的网络空间,展现出极大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在没有现实世界“熟人社会”道德约束的虚拟网络世界里,往往容易做出错误的价值判断,出现心理偏差,引发伦理道德失范问题。虚拟网络世界在不断消解或解构着现实世界中约定俗成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导向,其传播的隐匿性往往会消除人们对真善美的原有认知,外部道德力量在网络世界里得不到有效发挥,失去了作用。而我们面对的大学生又多数是在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过度保护和宠溺下长大的,个性十分张扬,思想品德的认知不足匹配他们的年龄,缺乏基本的社会道德判断和规范道德行为。进入网络社会中,面对多元化的网络环境,复杂多变的网络文化,更是缺乏起码的安全防范意识,筛选正确有用信息的能力,自我社会定位模糊,道德底线不断受到挑战,价值观上出现困惑、混乱、迷离,对已经形成的部分价值道德观念产生动摇,在网络世界里作出的行为往往超越了道德约束,可自身又无法承担起相应的网络责任担当。这就造成大学生网络伦理失范行为时有发生,承受能力却不见增强的恶性循环。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的出现,实际是新时期网络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价值观培育问题。大学生主体要适应新形势的变化,主动培育核心价值观,调节自身心理状态,坚持道德底线,约束自己,强化网络道德规范,做一个自尊、自爱、自信的新时代合格公民。在观念方面,要树立网络道德规范,提升自我核心素养,培养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在应用网络媒介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自己与他人的社会关系,正确坚守自己大学生身份,发挥自己的力量引导周围人群传播正能量,避免他人伤害,也要学会维护家长和学校甚至社会利益,对网络谣言谨慎对待,既不跟风,也不让自己陷入他人陷阱,养成良好网络习惯,积极推进网络安全。在行动方面,积极用知识、实践经历武装自己,充实自身,理性面对网络上各种问题,做出正确价值判断。大学生主体已经拥有足够独立的人格,但在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培养上还未进入成熟阶段。对于网络中的各种现象,要积极主动学习,阅读参考关于网络伦理道德规范的书籍,强化网络理论知识,增强对网络安全的认知和把控力,积极参与网络法制教育的培训,同时注重社会实践,通过自身经历了解真实的社会,感受社会各界的行业区别,靠实践和理论来理性思考判断网络信息的价值,做到自律、自爱、自省、自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依法治国”竖起新的里程碑,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根本保证。依法治国不仅要在现实世界中贯彻执行、实施落实,也要在网络世界立起丰碑,竖起法律屏障,还网络世界一片净土。“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2]大学生作为网络世界里最活跃的群体,面对其在网络世界里道德伦理失范行为,不能单纯依靠道德的心理约束,而要靠上至宪法下到网络法治体系的建立与实施给予强制规范。对于大学生失范行为的纠正,既要侧重道德层面的软性渗透,也要有强有力的制度法律作硬性保障。因此,我国应尽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的三级统一的一体化网络虚拟世界法制体系,加速推进互联网在购物、电子服务、电商运营、未成年使用网络权限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制定,使网民在网络世界里有清晰界定,明确网络传播信息的安全界限,即政治底线、道德底线、法律底线。大学生也要更好利用网络发展自我,明白什么是不良信息传播,守好法律界限,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互联网在中国得到飞速传播和迅猛发展,网络技术的应用更是越来越娴熟。高校作为大学生成年以后学习、成长的地方,更多注重对专业知识的培养与传授,对互联网应用也主要体现在技术能力的普及上,对网络法律知识传播和教育并没有足够重视。面对大学生网络道德伦理失范行为愈演愈烈的现实状况,高校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和反思。一方面,高校要依托我国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强技术层面监管力度,构建更为安全绿色的网络环境,撑起高校网络防火墙,积极借鉴已有经验成果,创建具有本校特色的健康安全传播网络信息的技术平台。利用校园与社会外界分离的计算机终端监控系统来杜绝黄赌毒等不良信息侵扰,对网络信息进行分类、甄别、过滤,传播正能量信息,引导主流价值观。另一方面,结合当前大学生实际网络需求,确定校园网络伦理道德规范,成立相应网络管理部门,负责调研、实践研究,制定更为具体的用网、上网细则,把控校园舆情传播,为突发事件作充分应急预案。最后,学校应加强网络法治教育宣传,发放网络知识通俗读本,营造常态化网络法治教育环境,真正让网络法律法规深入大学生内心,促进大学生网络媒介法律素养的构建与升级。
鉴于网络对人们工作、生活的重要性,必须从小培养起孩子对网络的认识与教育,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道德是调节人类行为规范的手段,也是人类长期生存形成的一种价值观念。[3]树立网络道德观念,摒弃不正确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网络伦理规范,既是社会层面的整体客观要求,更是家庭对孩子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担当。一方面,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认识社会、了解世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从小为孩子树立正确道德榜样,家长本身对网络的应用要积极端正,注意对不良信息的屏蔽,防止孩子接触成人世界里的污秽信息,时常向孩子宣扬正确的网络使用方式方法,为孩子搭建一个健康平台。另一方面,家长也要积极建立和谐家庭关系,夫妻之间发生矛盾要采取良性措施来解决,避免不和谐家庭关系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同时要花费时间陪伴孩子的成长,让孩子在安全和爱的环境中长大,杜绝网瘾行为的出现。再次,大学生进入大学校门后,相对脱离了家长的监管,更多依靠学校来管理、培养孩子,更需要和学校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和学校齐心协力为学生搭建安全网络保护网,充分展现家长优势,把孩子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的新时代合格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