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若迅, 张启春
(1.华中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武汉 430079;2.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农村研究院,武汉 430079)
中国在2021年宣布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其中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作出了关键性贡献。然而,在解决乡村绝对贫困问题的过程中,也发现外部“输血式”扶贫带来了诸如“扶贫依赖症”,“等、靠、要”的问题,因此,在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就指出要“增强农村内生发展动力”,“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的要求,转变农村发展的理念为“造血”,同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还提到“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凝聚全社会力量,扎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可见,乡村振兴已成为一个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发力、参与主体多元化的复杂工程,乡村面临着如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接续实现振兴的巨大挑战。从现实层面看,政府应该在其中担任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才更为合适?社会力量应该如何切入乡村振兴战略?更为重要的是,如何提升村组织、村民的主体地位?从理论层面看,继“输血式”扶贫和强调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之后,如何实现新内生发展?新内生发展模式在中国的实现路径又是什么?通过对新内生发展模式进行梳理,并结合中国的乡村发展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将有助于回答上述现实和理论问题,实现脱贫村振兴路径的优化。
新内生发展理论也多被译为新内源性发展理论,出自对乡村地区外生发展模式的批判和“纯粹”内生发展的反思。外生发展模式的本意是利用诸如资本、技术、管理等外部力量介入乡村地区的发展,使劳动力和资本在乡村地区的流动得以加大,进一步推动农业的产业化和专业化,提高其较低的生产率,从而解决乡村相对城市而言的边缘化、空心化、衰退化等问题。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乡村地区的发展,但也使乡村沦为了城市发展的背景板,破坏了乡村自主发展的能力,其逐利性本质带来的淘汰机制也使村民丧失了多样性,这些副作用最终反而让外生发展模式成为一股掠夺性力量,加剧了乡村主体地位的弱化和本土资源的流失。“内生发展”的概念因此在20世纪70年代末被正式提出,强调相较外生发展而言,一个经济体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是其内部要素,进而引出了乡村地区的内生发展模式。该模式注重乡村发展不应依靠外部的资源,而应该依靠乡村自身的比较优势和内部资源,并以村民为主体,走内部主导的、具有其独特性的发展道路,但其中也包含了一种非常理想化的假设,即村民作为建设乡村的主体能自觉且有效地发展好乡村。基于此,Ray于2000年正式提出新内生发展的概念,指出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发展不平衡地区单纯依靠地方资源和地方行动者的参与来摆脱困境过于理想,仍需要结合外部力量等超地方因素,积极与外部环境互动。[1]该模式在内生发展模式所表达的价值立场上将外部力量作为发展要素纳入考量,化解了外生与内生的互斥,显得更为合理,但也需要一个中介能够同时调动内部资源和应对外部力量,实现乡村发展的内、外合作。三种发展模式的比较梳理见表1。
表1 外生发展、内生发展和新内生发展
中国的贫困村发展经历了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战略转变,其发展模式从“输血式”扶贫到“造血式”扶贫再到乡村振兴,与国外的外生发展到内生发展再到新内生发展类似,并且同样遭遇了外生发展带来的困境,意识到了内生发展的重要性,也使国内学者们对外部力量助推乡村建设持辩证态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对村民主体性的激发:产业扶贫是脱贫摘帽的重要途径,林万龙等将中国产业扶贫模式进行总结,提出救济式产业帮扶模式虽推开速度快但不利于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2],对外力的粗放式干预提出反对意见。李小红等将外力参与贫困村振兴的模式分为嵌入式治理、合作治理、融合治理三种,指出应结合贫困村发展阶段及时切换外力参与治理的模式[3],辩证地看待外力参与贫困村振兴。黄承伟等总结了精准扶贫时期的产业扶贫实施困境,提出应构建益贫性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倡导参与式扶贫[4],妥善处理好市场的逐利逻辑与扶贫的道德逻辑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挖掘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更好地实现“造血式”扶贫。朱启臻将乡村建设中人们普遍关注的市场主体和经济效应抛开,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发展乡村产业应以村民为主体,且应建立在乡村整体价值基础上并与乡村价值体系相结合[5],进一步强调了村民的主体性。郭晓鸣等结合四川省苍溪县猕猴桃产业的成功经验,提出用本土特色替代外部产业植入解决扶贫产业短期化,用适于地方产业发展的内外要素有效整合机制解决扶贫资源的分散化[6],总结出一条外部力量如何参与、如何协调内外资源的扶贫路径。脱贫攻坚这个解决乡村绝对贫困问题的社会项目,一定程度上使农业税结束之后“悬浮”[7]的乡村基层再次凝聚,为后续乡村振兴中主体性延伸到每一个村民,进而成为乡村发展的中坚力量奠定了基础。
全面脱贫后,围绕如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找到实现乡村振兴的路径,学者们结合脱贫攻坚的实践和新内生发展理论的启示作了许多思考:王兰基于大兴安岭南麓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田野调查提出认同是乡村振兴的前提[8];借鉴Ray的“领土-文化”概念,张文明等认为需要建立“领土-文化”的地方性认同来激励地方居民参与乡村发展,进而提升地方的自主发展能力,实现地方居民的整合[9];将内源性动力作为新内生发展模式的内在需要,朱娅提出要通过重塑村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唤醒村民对乡村的文化认同,解决文化堕距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重构乡村共同体[10],这体现了新内生发展中“社区为本”的整合取向[11]。新内生发展模式除了强调对乡村内部人力资源的整合外,还强调对内部自然、文化等独特资源的整合,这就需要关注地方资源的超地方表现。因此,在地方内生发展的萌芽阶段,超地方因素即外部力量常常可以成为地方资源的催化剂[9]。由于当前阶段乡村振兴的外部力量往往远大于内部力量,要想实现乡村内部主体地位的提升,对乡村内部进行赋权成为必要。王兰将赋权分为确权、赋能、参与三个步骤,分别从法规政策、能力提升、吸引参与三个方面描述赋权的具体操作,就兴安盟“菜单式”扶贫和“积分制”扶贫的成功经验特别强调村民参与的重要性[8];岳晓文旭等通过对多案例的研究,将乡村新内生发展划为不同阶段,对赋权目标和赋权手段分别予以分析,详细描绘了赋权如何促进乡村的新内生发展[12];王丹等提出通过技术赋能使“技术-现代性”这一外源性发展模式向“技术-能力”这一新内源性发展模式转变,但同时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底层逻辑,防止技术赋能的异化[13]。如何协调外部力量参与乡村的新内生发展也是学者们关注的重点。李怀瑞等提出社会力量具有灵活性和多元性,政府要积极发挥“外引”作用,在动力机制和激励机制上做出创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14];在乡村治理上,有学者提出要创新乡村治理方式[10],建构相对传统压力型体制的“韧性治理”体系是释放乡村活力的可行方式[11];赵海涛等结合北京市平谷区T村的例子说明,第一书记和村干部的互动机制和多方利益共享机制能实现外部政府力量与内部地方力量、外部非政府力量与内部地方力量的协调[15],最终,乡村振兴要将外部力量转化为内生发展动力[16]。
结合中国学者们的研究我们不难发现,围绕建设乡村的外部、内部力量,存在一条通过建立认同、资源整合、基层赋权、创新协调等方式实现乡村新内生发展的路径,并且随着乡村发展阶段的深入,外部政府力量从开发者的角色向引导者、合作者转变,这个过程中乡村内部逐渐整合,乡村内部力量参与乡村建设的形式依次体现在地方精英到集体组织再到每一个村民身上。
新内生发展强调乡村主体性,表现为乡村内部力量参与乡村建设的自觉、自主和创造的能力。提高乡村主体性已成为乡村振兴研究的共识,结合新内生发展理论中强调的整体性视角,本文将乡村主体性分为村民主体性与村组织主体性对案例进行分析,村民主体性侧重从村民个体角度解释村民参与乡村发展的主导性、主动性、受益性;村组织主体性侧重从一个更为整体的角度解读乡村主体性,体现在了乡村发展实践的整体规划、发展需要和利益分配等过程中。新内生发展同样强调外部资源的必要性,政府部门在脱贫时期的直接干预以及后续的规划引导,市场主体对乡村开发输出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等外部力量也为乡村发展贡献巨大,本文依据案例中政府与市场主体等外部力量参与乡村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分析外部力量的作用,用政府主导和市场带动具体表征案例中外部力量的特点。乡村主体性与外部资源分别对应了乡村发展的内部与外部两条进路,围绕乡村主体性与外部资源建立分析框架来解剖不同条件下的乡村发展案例,将有助于找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乡村新内生发展路径。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基于新内生发展的分析框架
案例样本的选择从调研的可行性和样本的典型性出发,首先选取湖北省Y县作为具体调研区域。Y县是集革命老区、贫区、山区、库区于一体的贫困县,1994年成为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592个贫困县的一员,贫困人口众多且贫困问题突出,在2019年底宣布全面脱贫。经过实地调研,笔者发现Y县许多村仍有青壮年外出务工,老年人、儿童以及患有疾病的村民留守村中,乡村空心化严重的现象;精神生活匮乏,因病留守人口中患有精神疾病的比例不低;村民话语权较低,同时缺乏相应学习能力,不能成为乡村发展的主导性力量,因而未能充分获得乡村发展的红利。但同时也有部分村庄的发展明显优于其他村,拥有多元的乡村产业,村组织正带领村民逐渐走出了一条继脱贫成功之后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仙岛湖景区位于Y县W镇的W水库,依W水库而建的仙岛湖景区生态环境优越,是省级生态旅游风景区、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景区周边许多村庄围绕此生态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打开了乡村发展的新局面,经过筛选,笔者选择仙岛湖景区周边的Y村、S村、C村、G村作为深入分析的对象。通过与地方政府官员、政策性金融机构职员、村干部、村民、私营企业主等进行访谈获取一手资料,辅以地方政府官方网站以及从新闻报道中整理的各村发展事件等相关文本、数据支撑本文的研究,发现四个村发展过程中乡村主体性的强弱及表现形式各不相同,外部力量对各村发展进行干预的情况也不一样。本文将对四个村的乡村发展路径分别进行描述和比较,通过对比凸显各案例的不同之处。为了更直观地解释各村的发展路径,本文首先对四个村的基本情况与发展特征进行简要概括(见表2)。
表2 四个村基本情况与发展特征的简要概括
1.Y村:政府主导—乡村主体性薄弱
从外部资源的角度分析Y村的乡村发展,发现其外部进路整体上可以总结为政府力量主导,市场主体逐步介入。在Y村发展的早期,政府通过扶贫资金的直接供给帮助Y村发展光伏发电,并引入电子厂这类社会扶贫项目,两部分扶贫产业的微薄收益一定程度上缓解了Y村的绝对贫困问题。2016年Y县推进“两区两带”建设,Y村处在规划打造的乡博园项目范围内,村里无人耕种的土地被政府以土地流转承包的方式纳入项目进行开发,Y村的人居环境第一次有了大范围的改善,对应806亩土地的租金每年直接发到相关村民手中,乡博园的建设成为Y村脱贫路上又一重要事件。但政府能投入乡村建设的资金是有限的,为了使前期投资取得预期回报,并进一步围绕乡博园帮助Y村打造可持续性的乡村旅游产业,当地政府转变由Y县城投作为主要管理者的经营思路,于2021年引入专业的旅游开发公司合作,由私人企业出资将乡博园景区进行修复和进一步开发,对乡博园景区进行市场化运营,并更名为仙溪花廊景区。从单一的政府力量到政府力量为主、市场主体介入,政府意识到旅游开发公司能提供政府部门不具备的管理经验和经营能力,更大程度利用Y村的自然资源,从旅游景点的开发、设计上满足游客的需求,进而使仙溪花廊景区实现长远发展,使Y村的乡村旅游产业实现整体上的大跨步,同时增加当地村民就近就业的选择,促成村组织与村民的共同发展。
乡村主体性在Y村的乡村发展进程中并不突出,在与村支书的交谈中鲜有能表现出村民主体性的突出例子被提及,多是以村组织为行动主体顺应当地政府对本村的规划安排参与扶贫事业与乡村建设,村干部积极配合执行乡镇政府的发展计划,使村级自治组织表现得更像行政体制中的一环。村民主体性体现在受益性上,贫困户们依靠扶贫产业的收益脱贫,部分村民在仙溪花廊就近务工,条件稍好的村民依靠政策鼓励开办农家乐,但Y村村民实际上获得的收益较少,务工岗位和收入不够稳定,当地旅游产业也暂未形成规模,不足以支撑农家乐的长足发展,因此,村民们又表现为获得感、幸福感不足,一直处于一种较为被动的状态,并未表现出主导性与主动性。在随机采访村内某一苗木合作社村民后了解到,其苗木合作社经营状况还不错,但树苗多销往外地,并未参与仙溪花廊的建设,也证实了这一判断,理应作为乡村建设主导力量的村民个体没有足够能力或被赋予相应权利去参与乡村发展,村民主体性尚未被激活。
2.S村:政府主导—乡村主体性初现
从外部资源的角度分析S村的乡村发展,因其地理位置、旅游资源与Y村相似,同样表现为以政府力量为主导,通过资金的直接供给帮助S村完成民房、道路等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和发展光伏、水果采摘园这类村民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但S村在乡村主体性上的表现与Y村相比更显著,可以归纳为经济能人带动的村民主体性向村组织主体性转移。2013年,在S镇做了23年买卖、深得村民信任的A作为村民眼里的乡贤被推选出来成为该村村支书,为了带活S村,当即带领“村两委”干事创业,积极探索“农户+合作社+公司”的模式,在种植业、旅游业上主动谋求发展,先后完成了养鸡基地、采摘园、养羊基地、油茶基地的建成投产,积极围绕扶贫政策申请脱贫攻坚项目,将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的奖补资金用于扩大采摘园面积,规划200个车位的停车场专门对接仙岛湖景区的自驾游游客等,活跃在S村乡村发展的每一线。A从经济能人变为带领Y村致富创业的村干部进入村两委班子,离不开村民的支持,其权威基础表现为政府培育与村民参与的混合权威[17],村组织主体性在此基础上得以更充分发挥,村民们在创业和政府整治环境的行动中更为配合。
3.C村:政府主导—乡村主体性活跃
2015年被定为“三类村”的C村短短几年跃升为省级“绿色示范乡村”,外部力量对C村发展起到的帮助是巨大的,其中以政府蹲点帮扶的作用最为突出。在2015到2016年间,包括H市市委书记在内的多位市、县、镇领导驻点C村指导“三类村转化”和精准扶贫,先后多次进村走访,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党政干部的重点关注促使涉及农办、水利等市、县10多个公共部门加大了对C村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1000余平米的村民活动广场硬化了,村里长800米宽4米的水泥路修好了,主干路沿线46户农房全部进行粉刷装饰,安装节能电灯,种植各类树木4000多株改善村庄绿化,地方企业也响应号召,积极捐资修建了崭新的村级综合大楼,C村的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得到彻底提升。但驻村帮扶行动中,政府对C村发展做出的更为重要的贡献是定下了C村发展要走团结之路、小康之路、生态之路、文化之路、人才之路,C村的主体性也在各条道路中得到充分体现。团结之路上,外部党政干部的先期干预为C村的党组织再凝聚带去了活力,其中的典型例子是H市市委书记提出以建设文化礼堂为契机,亲自做村民代表的思想工作化解“生不同祖堂,死不共坟山”的百年矛盾,该自然湾70岁的老党员听后茅塞顿开,第一个赞成祖堂合并,带头做自家兄弟的工作后逐家逐户宣传发动,终于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最终由该组党员干部带头,发动群众拆除了一个祖堂,建起了美丽生态的“村民活动广场”,把另一个祖堂改造成为“文化礼堂”,作为全组村民集体议事、操办红白喜事、学习政治、学习文化技术和开展文化活动的场所。以村民党员为主体的“任务型乡贤”[18]成为C村团结之路上的巨大力量,C村4个自然湾都成立了以党员为主体的“贤达理事会”,实行“理事会干部社会能人”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土坯房改造建设前决策、建设中参与、建设后管理问题;还有老党员带头流转自家菜园地让村里发展大棚蔬菜和采摘园;各组党员带头带领群众整修村里的基础设施等等,例子不胜枚举。文化之路上,C村各组成立以党员为主体的“孝亲敬老协会”,建起了标准化“文化礼堂”和村民文化活动广场,组建了采茶戏剧团活跃在十里八乡的乡村大舞台,这些举措丰富了村民们的文化生活,让村民个体在同一个文化场所,通过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形成村级非正式组织,逐步凝聚组织化合力,用文化促乡风,提升乡村内部主体性,有效提高了C村内部共同商议解决村里各项大小事宜的能力。人才之路上,C村党支部积极“招贤”回乡创业,在温州打工13年的村民响应号召回乡开办采摘园,村集体作为股东入股20%拿分红充实乡村集体经济,周边贫困户不但能通过土地流转承包给采摘园拿租金,还能在采摘园里干农活每月收入3000多块,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同时大大激发了村民们做事的热情。C村在政府力量的指导下,通过基层党组织再建实现了乡村主体性从村级组织主体到村民主体的大跨步。
4.G村:市场带动—乡村主体性稳固
G村位于W镇东北部,W水库中段北岸,自然环境条件优越,是W镇乡村旅游重点村,相对于另外三个村而言,外部政府部门与市场力量都在G村的发展道路上发挥了巨大作用。早年因为兴建W水库,G村村民分迁至水库两岸居住,为了将水库南岸的居民也集中迁至条件稍好的北岸组团居住,由湖北省移民局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出资2460万元用于支持建设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工程,项目于2016年竣工,完成安置库区移民搬迁户74户,政府提供的外部资源直接帮助G村完成了家园的重建,过去破败的土砖房摇身一变成为了错落有致的徽派建筑,村前公路也修缮一新,四好公路环绕全村,这也为后续G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奠定了良好的设施基础。由于W水库拥有国家一级饮用水资源,出于保护生态环境的考虑,G村村民不能依靠打鱼和规模养殖保证收入,在库区移民资金的帮助下,G村于2015年平整520亩荒山建立采摘园,成立果树种植合作社,详细规划并栽下各种季节的果树,保证时令水果不间断,配合上仙岛湖景区不断增长的游客数量,带动了几十户贫困户持久、有效脱贫。市场在G村发展旅游产业过程中的作用也尤为明显,基于G村自身独特的旅游区位优势,不少企业选择来G村投资旅游产业,打造出网红景点天空之城的旅游开发公司出资开发高山团建拓展基地,有公司准备依靠G村依山傍湖的生态资源打造养生园发展养老产业,欢乐岛项目作为G村的重点项目之一也已经在紧密建设当中,市场的参与丰富了G村的旅游产业结构,极大提振了G村乡村产业发展的韧性与活力,也将进一步带动G村的基础设施提升,为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带来更多收益。而G村自身也在产业发展和乡村治理上下了功夫,通过结合本村水果采摘产业和景区旅游的优势,进一步开发旅游产品,通过发展水果深加工业,打造了“仙岛紫红”系列的蓝莓酒、桑葚酒、杨梅酒三种特色旅游产品,并注册相应公司专门对接市场进行销售,加强了本地旅游的品牌化,有利于壮大集体经济;在美丽乡村建设初期成立了美丽乡村建设村民理事会,以更好地推进村委会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这也为村民们提供了一个贡献自己力量参与乡村建设的平台,致富能手村民Y主动加入其中,调解因项目建设需迁移祖坟、征地导致的矛盾纠纷,最终村庄的景观工程得到顺利有序推进。2021年,G村完成接待游客4.2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000万元,带动当地村民就业120余人,荣获该年度“湖北省旅游名村”称号。
整体对比四个村的乡村发展过程,最初都是由村组织作为乡村内部的主体承接外部资源,具体表现为政府的资金供给、政策补助、干部援助等,通过利用这些外部资源提升了各村基础设施状况,改善了村容,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度过乡村发展的最初阶段,为乡村的下一阶段发展打下基础。脱贫后,各村着眼于通过发展乡村产业实现脱贫成果的巩固和集体经济的增长,政府力量对各村的帮助逐渐稳定,得益于前期积累的物质基础,各村拥有了初步对话市场的能力,市场力量开始进入乡村发展的场域,此时各村的内部主体性形式也出现区别。Y村和S村的内部主体性体现在将各自村里的土地,以村组织为主体流转承包给仙溪花廊项目发展乡村旅游,是政府规划下的自上而下的行动,同样的整体行动也出现在两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村民们表现出了对乡村环境的责任感,是村民主体性的初步体现,而S村相较Y村的乡土能人成为村干部带动村集体创业的生动例子,代表了从地方精英到村组织的乡村主体性转移。C村在此阶段的内部主体性体现为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党员带头团结基层群众、增强互信,以党组织建设的形式加强村民间的互动,推动乡村组织赋能,同时吸纳有丰富生产经验的乡贤回乡创业,建立“贤达理事会”赋权村民,实现了主体形式从党员、乡贤代表的村民主体性到村组织主体性再到更普遍的村民主体性的转变,组织化提高了村民的主体性,使乡村主体性更为活跃。而G村则在此基础上利用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参与、打造旅游品牌的思路壮大集体经济,进而使村集体有更多余力支持乡村建设,通过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村民增收,改善村民的公共服务,如合作医疗的资金不足等问题,从物质层面增加了对村民主体性的保障,使乡村主体性更加稳固。四个村的发展状况表现为递进式(如图2虚线箭头所示),这与各村在乡村主体性和外部资源上的不同有着直接联系。
最近,Y县谋划围绕包括Y村、S村、C村和G村在内的七个村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片试点,依据各村不同的资源禀赋打造“产文旅农商”复合型美丽乡村,届时将有更多主体参与进乡村发展的过程中,同时计划成立片区联动发展平台,这将对如何更好发挥乡村主体性的作用,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提出更大挑战。
图2 四个村的乡村主体性表现注:单向箭头强调乡村的被动发展,双向箭头表示乡村主体性已存在,虚线箭头表示递进式。
乡村主体性和外部资源都是其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通过调研分析,笔者进一步发现乡村主体性与外部资源在案例中存在明显的相互影响:第一,地方政府能通过资金供给间接帮助乡村提高村组织主体性,例如四个村在脱贫攻坚行动后均获得了谋求发展的基础,或多或少主动发展乡村产业;第二,地方政府通过党组织建设、组织赋能的形式提高村民主体性,例如当帮助C村的政府力量提出从团结群众的角度建设乡村并做了相应工作之后,C村党员同志的主体性被充分激发,从普通党员到村干部,基层凝聚力得到大大加强,进而通过“贤达理事会”进行组织赋能激活村民主体性的治理创新;第三,市场能助长村集体经济提高村组织主体性、赋予村民收益调动积极性进而提高村民主体性,例如更多企业入驻G村增加了村集体收入,给村民提供了就业岗位,使之成为村民受益的一部分,利于激发村组织、村民主体性。
反过来,乡村主体性也影响着外部力量对乡村的输入:第一,有助于政府规划在乡村的落地,例如Y村、S村村民都认同良好的村庄环境是乡村发展旅游产业实现进步的关键,于是自觉、主动配合地方政府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村民主体性的体现;第二,影响着市场力量对乡村产业渗入的程度,例如S村村支书积极谋求乡村产业发展的主动性较高,表现出一定的村组织主体性,多元的市场力量得以进入,发展乡村的外部资源更为多样;第三,有助于妥善利用市场而不是让市场形成对乡村资源的掠夺,例如G村在村民+合作社+公司上的创新,打造了属于自己的旅游品牌产品推向市场,乡村主体性和市场力量得到很好融合。
由此可见,建设乡村的外部力量是需要动态调整的:在其乡村内部综合能力还不足的情况下,政府仍需要在外部力量中担任着主导者的角色,适当引入市场主体提升乡村内部相应技术、管理能力,协调合理的利益分配发展乡村集体经济,综合提升乡村内部发展的能力使之与市场能更平等地协作;同时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和乡贤的主体性,凝聚力量以培育多样的村级组织,最终赋能激发村民主体性,实现治理创新后,才能逐渐让市场发挥更大作用。如图3所示,在A1点,当乡村主体性表现为地方精英带头的村民主体性时,政府力量应占据主导;随着精英的村民主体性向村组织主体性转移,外部资源特征应逐渐变化,表现为政府引导、市场带动增多,在图3中表现为顺时针移动;行进到A2点,当乡村主体性由村组织主体性已经能转移到每一个村民身上时,乡村内部发展的能力充分体现,此时政府和市场的力量应该达到均衡,并作为乡村内部建设力量的合作者共同参与乡村发展。
图3 主体性与外部资源的动态调整
本文从乡村主体性和外部资源出发,构建一个基于新内生发展的分析框架分析四个脱贫村发展案例,得出乡村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多样的外部资源和对乡村主体性塑造的研究结论。脱贫攻坚阶段,承接外部政府力量的乡村内部主体是各村级组织,但随着发展的深入,政府的角色在进行调整,市场的力量逐渐进入乡村发展的场域,乡村主体性的表现形式从村民精英的主体性向各种形式的村组织主体性转移,最终形成普遍的村民主体性,政府与市场的力量在乡村发展的场域中也随着乡村主体性的变化进行着动态调整。在当前我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背景下,这一研究结论有助于乡村走出一条“外发促内生”、内外协调的新内生发展路径,对政府如何具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启示。
首先,在乡村发展的外部资源引入上,政府角色应从主导者向引导者转变,依据乡村内部自然、人文资源禀赋和发展状况合理制定区域发展规划,完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激励和协调机制:一方面,通过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吸引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激发外部力量的内在动力和活力,发挥外部力量多样化的优势;另一方面,加强政府部门的协调能力,创新协调机制,将各种外部力量融合进乡村振兴整体工作当中,形成外部力量的合力,推动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
其次,在乡村发展的内部培育上,政府应推动乡村主体性的生成,可以从村组织主体性和村民主体性两个维度着手。村组织主体性培育上:一方面政府应加强机制创新,明确驻村工作队与村干部的权责划分,将村干部从繁重的文字工作中解放出来,充分运用村级组织激发乡村内部主体性的能力;另一方面,从地方精英着手,鼓励各种村级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丰富乡村组织体系建设。村民主体性培育方面,政府要更多关注到村民个体的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一方面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培训等培育新型村民,促进村民的能力提升;另一方面要使村民拥有除土地以外的更多的参与乡村建设的机会和平台,协调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例如通过互联网技术增加村民获得收益的途径等。
最后,政府要担任中介者的角色协调建立灵活度更高的乡村治理体系和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同时注意将自然环境作为行动者之一纳入网络中,打造能使乡村发展的多元主体进行对话的行动者网络,这在以乡村旅游为主要产业的乡村中尤为重要。以地方资源为支点链接外部资源,构建内生发展为主,内生、外生发展相互促进的乡村新内生发展格局,与我国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两相呼应,对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