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莉,耿 晴,牛 强,詹 伟,孙续锦,涂 康
(1.湖北省测绘成果档案馆,湖北 武汉 430070;2.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国家自然资源部的成立,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之对应,湖北省的测绘地理信息档案信息化,从属于湖北省自然资源信息化,应该从传统的为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提升到更高的格局中去思考和进行。与此同时,测绘地理信息档案工作从属于档案工作,其基本原则、内容、目标等也需要与国家对档案工作的要求相一致。这些前提决定了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档案信息化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响应国家档案工作要求,服务湖北省自然资源的规划及管理等工作。
本文从上述目标出发,在分析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档案信息化现状的基础上,论证了加强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档案信息化工作的必要性,分析了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必须重视的几个问题,最后构建了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档案信息化系统的总体框架。
档案信息是数据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基础设施之一。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服务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是当今大数据应用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只有管理好信息才能使用好信息,因此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大数据应用的必然要求。
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多项规划、指南等纲领文件,引领和指导了档案信息化的建设。自2015年起,我国就开始了数字档案馆系统建设,国家档案局对此进行了测试。我国已经全面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有多家单位获得了“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称号。全国多个省份都在推进档案资源建设数字化工作,浙江省把数字档案资源建设纳入政府数字化转型总体方案[1];广东省规划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加强开发,促进档案信息资源从数据向知识转化,发挥档案大数据在总结规律、预测分析、决策支持方面的作用[2];江苏省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动馆藏档案数字化和全文、多媒体数据库建设[3]。
很多学者在具体应用中也做了探讨和实践。郑金月[4]深入解读了《档案法》中新增的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规定,说明了其重要意义,分析了当前档案工作信息化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曹继伟[5]指出进行档案信息化建设要从管理观念、方式和人员等几个方面加强建设。许建智[6]等以江苏省档案信息化为例,推动新时期档案信息化工作应该在认识,投入和安全3个方面加以重视。王蕊[7]等发现档案标准规范构成方面存在完整性和系统性等问题,提出了档案标准规范建设的模式转换和对接融合的思路。此外,刘红[8-10]等分别从高校、机关及流动人员等不同应用出发,对档案信息化进行了研究。
总的说来,运用先进的计算机硬件、软件以及互联网等新技术,根据档案信息的具体特点,实施适宜的档案信息化路线,并在应用中反复优化,使档案信息能被安全保管、高效利用、深入应用,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发展趋势。
湖北省测绘成果档案馆目前收集和保管了全省测绘成果共计12个大类,64个小类,6 524卷,37 000余件。成果中有多种全系列比例尺的全要素地形图和其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产品、航空摄影像片数据、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大地和工程测量控制点成果、地理国情普查及监测成果、多种专题地图以及其他测绘相关的纸质和电子资料。保管方式包括模拟档案和数字档案,其中模拟档案主要有纸质、胶片、像片等载体形式,数字档案主要有磁带、光盘、硬盘等存储方式。基本情况如图1所示。
图1 馆藏资料分类
湖北省测绘成果档案馆有4大核心业务,包括接收、管理、利用、分发等内容,在前期的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中已经分别建成了涵盖档案管理、分发服务、版权保护与访问控制、数字证书认证等功能的多个子系统,正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0-06-20,我国正式颁布了重新修订的档案法,大大推动了我国档案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工作。新的档案法体现了档案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增加了“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章节,明确提出了档案信息化的内容和要求。《湖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中提出了对档案信息化工作的要求:促进全省数字档案资源的整合、利用和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档案信息资源的需求,提升档案工作服务社会的能力。
这说明档案信息化工作是国家各级政府的需求,是重大机遇,也面临着巨大挑战,面对这样的局面,必须加强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档案信息化工作。
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在《测绘地理信息档案管理规定》(国测发〔2017〕6号)中指出,测绘地理信息档案工作是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组成部分。国家自然资源部成立后,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成为目前自然资源工作的组成部分。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11月颁布的《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自然资发〔2019〕170号)中提出,要“建设标准统一的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系统,提升存档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
这说明测绘地理信息档案信息化工作是自然资源的工作内容之一,加强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档案信息化工作是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必然要求。
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档案信息化工作必须满足我省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工作的需求,一方面要服务自然资源事业,主动与自然资源各职能部门对接,了解其工作内容和目标,融入其信息化工作,满足职能部门科学决策及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数据信息的需要;另一方面要为国家建设的信息化服务,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与其他社会、经济档案信息相结合,充分发挥绘地理档案信息的应用价值,推动档案管理事业的发展。
随着测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测绘新设备、新数据、新产品不断涌现,作为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对相关技术和产品有充分的了解,才能设计出最合适的检索、存储和服务方式,满足信息化需求;另一方面,大数据时代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相关技能,学会常用的信息加工、处理和应用技能,这样才能满足用户需求,提供实用的服务;第三,新形势下,各种信息失窃、伪造等技术也不断发展,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技术手段并具备强烈的责任心,才能确保信息安全。
从过去的经验来看,没有前瞻性的顶层设计,没有对新技术的预测,会造成现有系统的扩展性不强,可用性迅速降低。后期通过弥补的方式已不能满足新应用的需要,因此在档案信息化工作中,必须坚持与技术先进,前瞻性强,有长期实践经验的专业信息化公司合作,才能保持对新技术的兼容性、对新功能的可扩展性,保证系统平台在若干年内的持续更新和长期可用。不仅要纵向满足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档案工作的需求,还要横向与行业应用的新发展保持一致,做到持续满足新需求,兼容新技术,拓展新功能,可持续发展。
要充分认识和全面理解测绘地理档案信息化与测绘地理应用信息化的关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随着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的深入,对空间信息技术需求越来越广泛和深入,更多的测绘地理信息应用功能被开发出来,更多的测绘地理信息应用需求被提出,此时要坚持测绘地理信息档案工作的核心,要立足测绘地理档案信息化自身的定位和规律,不能被一些表象牵制,一味求新、求变、求收入,在基础平台上附加其他行业应用功能,造成信息化建设边界丢失,增加了平台的复杂性和系统的不安全因素。
标准、规范、制度工作一直是测绘地理档案工作重点,国家和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规范,这是测绘地理信息档案工作的主要依据。但是在信息化时代,面临数据量大、专业性强、数据种类、数据格式复杂等情况,很多标准、规范和制度存在针对性不强,操作性差等问题,导致测绘地理档案工作中出现管理松懈、操作失范的状态,影响了工作质量。必须针对性地制定专业的标准、规范和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基于上述分析,在全面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设计和构建了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档案信息化系统总体框架,以满足新时期测绘地理信息档案数字化、信息化的需求,满足自然资源领域的应用要求。在此架构下开展各业务应用系统的具体建设,可以实现开放核心资源、定义业务标准、支持应用开发,构建智慧档案信息化生态体系。总体架构如图2所示。
图2 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档案信息化系统架构
本文在分析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档案工作现状的基础上,指出了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信息化的迫切性和必要性,针对性地提出了其中的关键问题,最后设计构建了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档案信息化系统的总体架构。相关内容可以为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档案信息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