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知识图谱的国内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保护研究综述

2022-03-10 13:00赵帅帅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22年1期
关键词:图谱领域图书馆

赵帅帅,杨 梅

(1.黑龙江大学 信息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2.河北大学 管理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图书馆发展迅速,但是数字图书馆发展和建设过程往往与著作权纠纷相伴相生。2020年年末新著作权法出台,在以往国家出台和修订重大法律文件时,会掀起相关领域的研究热潮。笔者通过文献检索,发现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保护研究领域基于知识图谱进行文献综述的代表性文章较少,而且年代较为久远,知识图谱是以知识域为对象,显示科学知识的发展进程与结构关系的一种图像[1]。基于此背景,笔者通过基于知识图谱的研究综述为该领域的研究者将来开展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鉴。

1 发文数量分析

图1 1999年—2020年国内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保护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和学位论文年度发文量折线图

通过对国内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研究领域的年度发文量进行分析,可以准确把握该领域的研究动态和发展速度。通过在中国知网按照“主题=数字图书馆+著作权保护”的方式进行检索,一共检索到336篇学术期刊和166篇学位论文,检索日期为2021年1月8日上午10时。然后通过仔细阅读每篇文献的题名和摘要,剔除不相关的文献,共保留301篇文献,其中包括253篇学术期刊和48篇学位论文。结合图1和图2可发现,该领域的主要文献还是以学术期刊为主,学位论文数量较少,在学位论文中又以硕士论文为主,其中硕士论文45篇,占比93.75%;博士论文3篇,占比6.25%。该领域的学术研究开始于1999年张平在科学新闻上发表的《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中的著作权问题》,从1999年—2005年处于迅速增长阶段,从2005年-2011年处于轻微的波动起伏发展阶段,从2009年至今,尤其是2016年以后,学术期刊和学位论文发文量都很少,发文量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

图2 1999年—2020年国内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保护研究领域的年度发文量柱形图

2 核心作者及作者合作可视化分析

表1 1999年—2020年我国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 保护研究的核心作者分布

图3 我国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保护研究领域的作者合作关系可视化图谱

3 机构合作可视化分析

利用CiteSpace.5.7.R2对从CNKI所获得的文献数据进行转化,时间区间为1999年—2020年,时间切片为1年,在每个时间切片内选择发文量位居前50的机构,运行软件进行可视化分析,得到该领域的主要研究机构分布图谱,如图4所示。图中的节点大小与研究机构的发文数量成正比,即节点越大,说明该机构的发文数量越多。该图谱共有248个节点,18条连线,网络密度为0.0006。从合作关系上来看,合作关系比较紧密的有: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研究中心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图书馆,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图文信息中心、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图书馆。总体来看,各个研究机构相对比较分散,多为独自研究,有的机构之间存在少量的合作,但是大多局限在同一个行政区域,跨区域的机构合作非常鲜见。进一步对图4和表2进行分析可以得出,我国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保护研究领域的代表机构为:哈尔滨师范大学图书馆、国家图书馆、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黑龙江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江南大学图书馆、南华大学等等,研究机构主要是高校、科研机构、图书馆等,其中高校和科研机构是该领域研究的中坚力量,各个类型、不同层级的图书馆也是此研究领域的重要力量。但是也反映出了该研究领域的研究机构地区分布的不均衡,东北地区和南方地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远高于西北地区,这可能和当地的数字图书馆建设发展程度、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对著作权法的普及程度等因素有关。

表2 我国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保护研究领域 发文量位居前10的机构

图4 我国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保护研究领域的机构分布可视化图谱

4 关键词共现可视化分析

关键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某一学科领域的研究热点,关键词所在节点越大,说明关键词出现频次越高。节点之间的连线粗细与它们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成正比。运行CiteSpace.5.7.R2,时间段选择1999年—2020年,时间切片为1年,选取每个时间切片内出现频次排名前50的关键词开始进行软件分析,得到关键词共现可视化图谱,如图5所示,该图谱共有298个节点,879条连线,网络密度为0.0199,同时统计了排名前15的高频关键词,大部分的关键词出现的频次和该关键词的中心性呈正相关关系,但是“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利益平衡”这两个关键词的中心性很高,但是频次相对较低,今后的研究者可以重点关注此领域,对其进行深度研究。通过对表3和图5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国内该领域的研究热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4.1 从利益的视角探析数字图书馆建设中产生的著作权问题

王慧[3]认为数字技术发展打破了传统著作权制度对著作权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引发著作权纠纷;梁健惠[4]主张将传统著作权对权利人权益的单向保护观念转变为同时兼顾公共利益的双向本位价值观,合理地界定及限制权利人的权利;方向明[5]认为著作权人有权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依法获取作品使用费,但也应当兼顾用户需求,重视社会公益性;鲍民明[6]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出发,探讨数字图书馆建设发展过程中中著作权保护的运用问题;刘勇[7]认为图书馆提供数字化信息服务,应当寻求公共利益与著作权保护之间的平衡点,使得数字文献资源的使用更加合理。

4.2 从法律的视角分析数字图书馆发展中的著作权保护对策

陈冉[8]试图通过对数字图书馆著作权利的存在形式进行法理分析,明确数字图书馆著作权的法律主体资格,解决数字图书馆的著作权问题;孟洋[9]将发达国家立法经验与中国的立法现状相结合,并且引进“权利弱化与利益分享理论”,提出完善数字图书馆著作权保护的可行方案;田利[10]从《著作权法》的角度,考察了数字图书馆著作权保护标准、豁免权、合理使用、邻接权、复制权、技术措施等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并构建了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刘开国[11]认为在数字图书馆建设中不可避免会遭遇到著作权,数字图书馆也不可能等到法律制度健全后才去建设,必然要走和法律共进的道路;王伟[12]认为《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在作者版权界定、数字传播过程中版权明确等方面依旧存在局限性,立法机关应结合数字产品的类型、特点开展立法工作,保障作者的信息传播权。

4.3 从利用方式的视角论述数字图书馆如何合理地利用著作权人的作品

储济明[13]剖析了合理使用与传统图书馆的一致性及其与数字图书馆的冲突性,指出基于传统图书馆的合理使用制度已不再适合于数字图书馆的需求;施占鑫[14]认为对于图书馆电子文献的合理使用问题,就必须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不断完善著作权法中对合理使用的认定范围,细化认定标准;郭情情[15]分析了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在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及发展中的利与弊;蒋玲玲[16]分析了图书馆数字化资源建设和服务过程中的“复制权”“传播权”等著作权问题,提出了把握“合理使用”权限,引入“法定许可”等应对措施;张泽吾、易晓阳[17]认为解决数字图书馆著作权问题的可行之路是在图书馆采取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双重作品利用方式。

4.4 从案例分析的视角剖析数字图书馆建设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著作权纠纷,并寻求相应的解决措施

尹斐、郭睿华[18]基于谷歌侵权案,认为谷歌数字图书馆尽管遭遇了诸多质疑和控诉,但是这并不能否定数字化图书馆本身的价值所在;吉宇宽[19]认为著作权补偿金制度是应对新技术给著作权人带来损失的补偿方案,可以尝试采用这种制度模式来解决数字图书馆建设的著作权侵权纠纷;王琛琛、李红艳[20]通过对千名硕博士诉万方学位论文侵权案的分析,对数字图书馆的版权问题进行分析,同时提出解决措施;程文艳[21]通过对“中国数字图书馆侵权”一案的分析,探讨了加入WTO对我国著作权保护所产生的问题,指出了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与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差异,最后对我国著作权保护能早日与国际接轨提出了3点思考;陈昌[22]介绍了Google图书馆计划,分析了Google数字图书馆被诉讼的缘由,探究了Google辩解应对和双方的和解过程。

表3 排名前15的高频关键词

图5 我国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保护研究领域的关键词共现可视化图谱

5 关键词时区图谱可视化分析

如图6所示,直观地展现了我国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保护研究领域在各时间段中研究热点的变化情况。随着1998年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成立和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即将启动,1999年国内对于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保护的研究开始起步,2001年出现了“数字化”“数字化作品”“WTO”等热点词,这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互联网的发展有关。2004年12月,谷歌宣布筹建全球最大的数字图书馆[23],同时《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于2005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因此“数字版权”“集体管理”吸引了更多研究者的关注,在2004年和2005年中国学者对于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保护的研究领域更加宽广,研究成果的数量迅速攀升。2006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该条例包括了法定许可、合理使用、版权管理技术等内容,因此“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信息网络传播权”成为热点词。2009年谷歌“版权门”事件[24]在国内外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谷歌”“侵权”“侵权门”“新挑战”成了2009年和2010年的热点关键词。从2013年开始,数字化技术、数据库技术的不断发展对著作权人、图书馆、读者三方面的利益都产生了很大影响,所以“数据库建设”“自建数据库”“技术防范”成为研究热点。2016年、2017年“公共利益”“公共数字图书馆”“著作权限制”成为研究热点,这和传统著作权对权利人权益的单向保护严重抑制了数字图书馆社会公共价值的实现有关。2019年“数字化信息服务”成了热点关键词,因为如今处于知识经济时代,加之数字化信息技术发展迅速,图书馆在提供数字化信息服务时,面临著作权侵权风险。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进行修改,这必将吸引大量学者对此领域的关注。综上所述,通过研究不同时间段热点关键词的变化趋势对于从整体上把握该领域的研究进展具有重要意义。

图6 我国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保护研究领域的关键词共现时区图谱

6 研究前沿分析

通过关键词突变分析,选择突变强度排名前15的关键词,结果如图7所示,加粗线段为关键词发生突变的持续时间。突现强度高的关键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本领域的新兴前沿热点方向。可以发现,突现词强度最高的是“著作权法”,突现强度为3.65,突现时间为2002年—2020年;其次是“著作权保护”,突现强度为2.68,突现时间为2001年—2020年,另外“数字图书馆建设”“信息服务”“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不对称”“利益平衡”的突现强度也较大。总体来看,接下来该领域的研究热点可能包括:围绕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相关内容对著作权保护进行研究;围绕数字图书馆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向用户提供不同类型信息服务时,所涉及的著作权问题进行探究;论述在数字图书馆、著作权人、用户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如何更好地实现各方的利益平衡,减少著作权纠纷的产生。

图7 我国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保护研究领域的高频关键词突现词

7 研究结论

本研究通过运用CiteSpace.5.7.R2,对从CNKI上获得的数据进行可视化分析和文献计量分析,直观地展示了1999年—2020年我国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保护的研究概况,研究结果表明从2000年—2011年,该领域的研究有较大进展,但是之后的研究发文量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趋势。陈咏梅、马海群、杨晓秋等研究者对此领域的研究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尚未形成核心研究团队。哈尔滨师范大学图书馆、国家图书馆、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黑龙江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等机构是此领域的核心研究机构,但是跨地域的机构合作很少,多为孤立分散研究。通过对关键词和突现词进行分析,发现该领域的研究热点比较集中,预测该领域未来几年的研究热点可能包括:围绕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相关内容对著作权保护进行研究;围绕数字图书馆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向用户提供不同类型信息服务时,所涉及的著作权问题进行探究;论述在数字图书馆、著作权人、用户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如何更好地实现各方的利益平衡,减少著作权纠纷的产生等等。但是本研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选择的数据仅包括此领域的学术期刊和学位论文,其他类型的文献没有涉及,而且仅应用了CiteSpace这一软件的分析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在后续研究中将会不断丰富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最后还是希望本文可以对我国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保护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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