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守礼 黄胜利
一、中央伤兵管理处的工作
(一)伤残官兵的收容救治
伤残官兵救治相关的机构主要是中央伤兵管理处、各省各战区伤兵管理处及其分处、伤兵管理所、陆军医院、后方医院、兵站医院、伤病集合所、教养院,临时教养院、休养院、感化所(队)等;安置伤残官兵的机构有垦殖团、实验农场、屯垦总队、荣军工厂、实验工厂、习艺所、各种生产合作社等。关于伤残官兵的安置,我们将在另文专门叙述。
1937 年7 月7 日 至1938 年10 月,卢沟桥事变至武汉会战期间,战略防御阶段,战事密集,江西原有收容机构难以容纳更多伤残官兵,省伤兵管理机构联合军医署驻赣办事处,星夜赶工营建新收容机构。抗战期间,江西省共建各种伤兵收容机构30 所,包括陆军医院7 所,后方医院17 所,兵站医院3 所,重伤医院2 所,休养院1 所,分别设于吉安、南康、吉水、赣县、安福、泰和、赣州、万安、南丰、黎川、大余、遂川、上饶、南城、广丰、铅山、婺源、于都、弋(yi)阳和信丰各地。另有原在江西或由沦陷区撤退到江西的医院23 所。1938 年9 月,决定在吉水的砖门、吉安的永和及万安的百嘉修建荣军修养村,规定每村容纳6000 人,每村分12 所,每所500 人,纵横约10里,三村共计可容纳1.8 万人。
湖南各地普遍设置伤残军人机构。至1941 年1 月8 日,全省有伤兵管理分处9 个,伤兵管理所7 个,陆军医院3 所,重伤医院2 所,兵站医院7 个,后方医院22 所,伤兵休养所3 所,临残院3 所,残废教养院1 所,手术组2 个,伤兵收容所14 所。
在战场上设立了野战医院,收治前线下来的伤兵。轻伤官兵救治后伤愈归队,重伤者则送至后方继续进行治疗。丧失劳动能力的则转入教养院、临时教养院、疗养院。救治无效而牺牲的烈士就地掩埋,插木牌或刻石为记。四川省政府根据中央伤兵管理处条例精神,颁布了《战时各医院及休养院治愈伤病士兵出院处理规程》,对各医院及休养所已愈伤病士兵分三种情况处理:已残废或尚须休养者仍留休养院或转入临时残废医院继续治疗和康复;四川部队已愈伤兵,因语言关系,即送归原队升一级录用;除四川部队外的已愈士兵,由指定各师或各省保安处接收,编为该师或保安处荣誉大队,归该师长或保安处长统辖。
抗战期间,江西各交通要道设招待所和休息所供荣军休息,并提供药品和食物;抗战中、后期,物价飞涨,补贴荣军伙食费,建荣军浴池;在泰和、万安、遂川等地修建治虱、疥疮治疗所6 处;在荣军归队时由群众召开欢送会,并发给现金、背心、毛巾、袜子等慰劳品。1937年11 月起,江西省政府每月拨2500 元交给伤兵管理处系统,成立伤兵俱乐部14 所,分驻各后方医院及临时招待所,为荣军代写家书,纸张邮费均由俱乐部提供。另在各医院设立图书馆、游艺室,备有报纸、杂志、留声机、琴笛、台球,以及各种棋类,由俱乐部干事指导。
(二)伤残官兵的管理教育和慰问
中央伤兵管理处(荣誉军人总管理处)处长魏益三提出,对于荣誉军人要从 管、教、养、安置 这四个方面入手。管是指管理惩戒,教指教育教化,养指诊疗给养,安置是最终目的。1935 年,军事委员会修正公布了《残废军人教养院条例》,通过军人教养院,将残废军人集中起来管理,通过组织训练促进就业,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人。
为了方便集中管理荣军,首先是对荣军按照伤残等级进行收容编队,由各医院管理主任(员)负责管训。医院管理主任(员)是由中央伤兵管理处从部队抽调的得力军官,而且尽量从伤残士兵所在部队抽调。管训内容包括:伤残军人军风纪要求,实行戒烟,收缴武器,限制请假;加强车站、码头、酒茶楼等地的巡查;随时检查伤愈办理和强制转院的执行,避免久留医院滋生事端;尽快处理伤兵违法滋事,以避免事态扩大,情节严重者由伤兵管理处派员前往处理,违法滋事伤病军官,送军法机关依法惩办。
为回应社会对伤兵不轨行为的关注,规范伤兵行为,维护伤兵荣誉,1937 年底,湖北省伤兵管理处制定了《伤兵管理办法》,规定伤兵外出行为规范:外出须得院长允许,并着医服,佩戴外出证章,不得超时归院,违者除名;外出伤兵不得携带任何武器、棍棒及凶器,违者送湖北伤兵管理处重办;外出伤兵言语须谦恭,态度和顺;购物乘车不得与人争端,故抑时价,违者就近拿解究办。这些规定对伤兵限制比较严格,但确实减少了伤兵扰乱社会治安的现象,对树立荣誉军人良好形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拥军抗战起了很大作用。
1938 年10 月,江西省伤兵管理委员会、军管区司令部、政训处会同省教育厅组织省伤兵教育委员会,负责设计伤兵教育事项,由各县市党部学校、社会教育机关、社会团体、伤兵医院、收容所负责具体实施。对伤兵每日授课3 次,内容包括:精神讲话、识字、三民主义、民族英雄故事、抗日意义、国际形势、亡国痛史、娱乐八项,以增加荣军的军人荣誉感,及忠于国家的意识;对受伤官佐进行提升管理素质和适应军职教育。江西省府大力支持出版《伤兵之友》杂志及其他临时杂志,并在节日、纪念日发布特刊或号外,激发愈兵踊跃归编重返战场,或自力更生回报国家。
官兵因伤致残后在心理上会产生问题,因此只将他们身体上的创伤治愈是不够的,还需要恢复他们精神上的健康,加强他们的斗争意志。伤愈官兵归队前需要进行政治教育,激发战士们的抗战热情。江西省伤兵教育事业从五方面进行:激发伤病官兵抗战情绪,进行精神教育(进行个别谈话、谈话会等);加强伤病官兵的民族意识,进行政治教育(举行纪念日、组织宣传队等);表演话剧、实施电化娱乐教育;提高伤病官兵的普通常识(开办简易识字班、设立问事代笔处等);锻炼伤病官兵身体(进行清洁比赛、防疫宣传等)。
国民政府对伤残官兵进行细致的精神慰劳,以求从精神上给伤残军人以鼓舞。1943 年5月,江西省荣誉军人管理处奉令拨编荣军一营重上前线,派宣慰科长偕同万安各界携带慰问品欢送。该县端午节给每个荣军发粽子、包子、咸蛋各两个。衡阳也在圣诞节期间募捐7000 余元,制备寒衣分赠伤兵。曾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雷洁琼女士,1938年后任江西省妇女指导处督导室主任、中正大学政治系教授,并负责南昌市伤兵管理处伤兵慰劳工作。
在荣军内建立奖惩制度,借以约束和规范荣军的军风纪,奖励伤愈官兵自请归队杀敌者。规定各院荣军出院时,需要详细讲解个人品行,要做到 品、勤、慎、忍 四项必备条件。
(三)健愈官兵的归编
中央伤兵管理处(荣誉军人总管理处)及下属各省、战区伤兵管理处严格执行伤兵收容、转移和健愈官兵的归编规定。
1937 年11 月,中央伤兵管理处仅成立一个月,又因战局的变化而准备迁移到汉口,但淞沪抗战撤退伤兵集聚于南京郊外,亟待救助和安置,管理处即派员检查,分别收容、领编,积极疏散到稳妥之地。1938 年9 月,湖北武汉大战在即,蒋介石限令两个月将湖南、江西两省各医院已愈官兵悉数归编,并派中央伤兵管理处专任副处长黄雍率员随同军事参议院院长陈调元巡视督饬办理。1938 年10 月,武汉外围战事剧烈,伤患拥挤,伤兵管理处督促各院尽量腾空,分途转运,并尽力扩充湖南省收容数量。1938 年10 月,长岳军事紧张,中央伤兵管理处规划疏散长沙各院伤病官兵办法,规定轻伤者整队徒步转进,责成管理员率领重伤者设法利用车船分批转运,沿途分设招待所、茶水站、食宿站,以资供应,以策安全。
1939 年10 月,中央伤兵管理处致电江南各省区伤兵管理处,督饬各医院、休养所,限月底将已愈官兵悉数拨编归队。1942 年2 月,军政部荣誉军人总管理处(中央伤兵管理处)令各战区(省)荣誉军人管理处,派员会同荣誉军人总管理处,分往视察各院、检查伤等,讯办归编。1942 年8 月,为适应伤病官兵收容形势,电令各荣誉军人管理处,严饬各医院办理健愈归队,限9 月底办理完竣。1942 年10 月,令 各 院 限 年 内将健愈、机障、残废员兵分别归队、编队及转院、拨送生产。1942 年11 月,拟定《各医院健愈、机障、残废员兵分别归编队及转院督导办法》,限本年内办竣,并派员分赴川鄂各院督导办理。
1943 年11 月,致电各荣誉军人管理处、军医署、办事处、兵站、卫生处:令所属各院,限年内将住院健愈机障残废员兵办理归队、编队、转院。1943年12 月,令饬各荣誉军人管理处及各院所办理1943 年年终残废员兵残状检验册报考核。1944年起,江西省荣誉军人管理处组织巡查队,抽查各院伤愈士兵,每月两次,防止愈兵滞留医院,以利归编。
根据《第三战区伤兵管理处工作概况报告》,至1939 年8 月,第三战区各医院各收容所新收荣誉军人54,249 名,治愈归原队28,913 名,治愈拨补他队2690 名。江西在出院归队方面尤其突出:1938—1942 年伤愈重上战场27,163 人,拨编归队士兵84,102 人;1943 年伤愈归队士兵2455 人,拨编各部队1088 人。1937 年12 月,江西省确认各后方医院荣军数量,委派士官,办理模范连营,第一次办理就编模范营、独立连各28 个,共计12,169 名荣军出院编队。由此可见,伤兵管理处严格管理伤兵归编,在长期抗战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致使国家可以再造百万抗日雄师。
二、抚恤委员会工作
抗战爆发后,各部队都没有主管抚恤事宜的专职机构,仅靠中央抚恤机构,伤亡官兵的抚恤依然可能没有着落,而组建部队抚恤行政机构,尽快将每一战役的伤亡人员信息上报抚恤委员会,就成为可行的解决途径。1939 年3 月20 日,军事委员会接受抚恤委员会的建议,颁行了《陆军各部队抚恤事务委员会组织规程》,规定以师为单位设立抚恤事务委员会,主任由师长兼任,副主任由副师长或参谋长兼充,常务干事由副官主任兼职,参谋长、政训主任、旅长、副旅长、团长兼充委员。各部队抽调上尉以上官佐,接受抚恤委员会为期两月的培训,负责承办本部队伤亡官兵的户籍调查与登记、慰劳、请恤和伤亡官兵的家族安置、救济等一切有关事宜,与抚恤委员会保持密切联系,受抚恤委员会或地方抚恤处的指导。抚恤案件的落实,第一步是各部队将伤亡官兵阶级、姓名、籍贯等造册,填具请恤调查表,送抚恤委员会或主管抚恤处存查核办。其他具体事项还包括:负伤官兵住院、转院归队,遣送伤残官兵返回原籍安置,依家属请求代向当地民政机关要求按照优待办法救济等。
设立地方抚恤分支机构,按区域办理抚恤事务,才能扭转恤案办理缓慢的窘态。1939年12 月,抚恤委员会拟具《改善全国抚恤行政机构,推进消极抚恤业务,并筹划积极抚恤设计,以重恤典,而利建国案》,确定调整全国抚恤行政机构,决定选择重要省份设立抚恤处。抚恤委员会为此进行了前期准备,以驻湘抚恤处为例,该处于1940 年9 月奉命组建,10 月11日在重庆小龙坎设处开始筹备:呈请颁定法规,印发伤亡恤令,刻制抚恤处印章,派人参加抚恤培训。至1941 年5 月抚恤处法规恤令颁行,筹备工作宣告完成。6月,驻湘抚恤处移驻耒阳,7 月1 日,租赁郊区两间房屋开始办公,并电呈省管区司令部和省政府备案知照。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1941年3 月28 日,抚恤委员会正式将全国划分为若干抚恤区,在重要省份陕、豫、湘、桂、浙等5 省设立抚恤处,直隶于抚恤委员会,在执行职务范围内受驻在地军管区司令部监督和省政府的指导。各处下设办公室及户籍、请恤、核恤、给恤等科,就近办理该管区抚恤业务,处理各地受伤官兵与遗族申请抚恤案件。除办理本省主管业务外,还兼办邻近数省抚恤案件,以达到抚恤处设置的 即报即核与 即核即恤 的目标。为适应战时抚恤事务的需要,1943 年5 月,军事委员会调整抚恤处设置区域,增设驻粤、滇、鄂、赣、皖、闽、黔、甘等抚恤处,至此全国共有13 个省设置了抚恤处。部分抚恤处仍兼办临近省区抚恤事务。抚恤处与各部队抚恤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并直接指挥各县政府办理抚恤事务。各处每周六召开业务研究会,研讨《军人精神教育研究》《如何由抗战达成建国》等业务课题,既推动了抚恤观念的更新,也指导了实践。
1940 年3 月11 日,《转发恤金暂行办法》颁布并实施,凡恤金全由抚恤委员会统筹拨款,交给各省县政府转发,解除了地方政府垫发恤金的财政压力,有利于保障受恤人的利益。实施2 年后发现,恤金经省府转至各县,再通知遗族领取恤金,需时过久。1942 年12 月,经抚恤委员会第二任主任委员何键呈请军事委员会,建议委托邮政机关发放恤金。1943 年3 月6日,政治部奉令颁发《抚委会委托邮政机关发给恤金章程》,使受恤人随时随地可以领到恤金。
军事委员会抚恤委员会较原铨叙厅抚恤科政治地位大为提升,这体现了政府对抚恤事务重新认识后的重视,因此,到1945 年,抚恤比例上升到39%。抗战八年伤亡人数总计3,211,419人,接受抚恤人数458,039,抚恤比例仅14.3%。
三、社会组织的工作
(一)伤兵之友社
伤兵之友社的宗旨为慰问及救济负伤将士。据1943 年第17 期《社会服务周报》中《伤兵之友运动》一文统计,至1943 年,接受伤兵之友社服务的伤兵数量就有近660 万(6,593,341),包括特殊营养80多万人(对患特殊疾病伤兵,如痢疾、肾炎、胃溃疡等,设特殊营养室,每日4 餐),普通营养近220 万人,补助卫生用品、灭虫、沐浴、治疗、缝洗衣被等260 万人,涉及伤兵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伤病官兵的困难,特别是伤病官兵从中得到了极大的精神慰藉。该社力图将伤兵之友工作深入到全国每一个有伤兵的医院 陆军医院、后方医院、兵站医院、野战医院、休养院、伤残院、教养院,以实际服务于荣誉军人。由于中国当时民智开发不够,很多民众对现代国民与卫国战争的关系,及应负的战争义务尚不了然,因此兵役的推进不免被动,而伤兵之友运动的开展,有利于兵役制度的推进,辅助补充了政府力量的不足。
伤兵之友总社1940 年发起虽残不废 运动,同年成立荣军生产事业委员会,指导监督各休养院、临时教养院,组织荣军生产合作社,代为征集募款、贷给资金,开设职业训练班和训练中心。伤兵之友总社贷给兴国地区4 万元、吉安第六医疗队2 万元。
(二)抗敌后援会的工作
由于国民党中央规定:“一切有关抗战性质之团体,均应一律加入当地之抗敌后援会,以集中力量,统一指挥;一地之抗敌后援会只应有一个纵的组织。”参加抗敌后援会的团体单位为当地党政军、自治机关及依法组织之民众组织,所以抗敌后援会是一个半官方的组织。抗敌后援会实际上有统辖全国抗敌后援各项工作的权利,其他组织之活动必须与之协同、受其指导,故抗敌后援会的工作面非常广泛。
征集献金和物资
政府财政紧张,必须发动民间力量帮助荣军。据抗战初期财政专家估计,我国民间储备硬币、银饰、金饰分别为十、二十、三十万万以上,这使发动民众捐款成为可能(《扩大献金救 国 运 动》,1 937 年11 月2 日《武汉日报》)。1 938 年7 月7 日至9 日,武汉(时为临时首都)举行献金运动,李宗仁夫人郭德洁、冯玉祥夫人李德全、黄琪翔夫人郭秀仪等分别为各献金台负责人,众多人士纷纷将金银饰物,交保管员入箱保存。由于献金者太多,应各界要求献金期延长两日,又增设献金台10个。到11 日,武汉三镇参与者数十万,得献金总数折合100 万余元。1937 年9 月,救国捐和1938 年 七七 献金,桂林市就分别获捐647,770 元和490,688元桂币。所有捐款集中于中央国库,利于中央政府对全国的伤病军人救助的统筹与分配,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征募到的财产包括建筑、产业、什物、书画、现金。房舍用于伤兵住处、伤兵救助点或办公地点;现金用于购买难以征集到的物资,如从香港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送往10 个战区,并拨给第五、九战区各5 万元,增补军饷和慰劳将士,也为荣军增加营养和生活用品。
许多伤员由于没有药品,眼看着发炎感染而死亡,令人痛心。武汉梅神父医院院长陆德泽慷慨捐赠万应救济水10 万瓶;新药业会募捐急救包7.3 万件、救急水7000 瓶等。
1938 年9 月,中央政府相关各部等20 余机关团体发起海内外同胞征募寒衣运动。四川募集寒衣80 万件,广东50 万件(《新华日报》1938 年10 月8、11 日)。1938—1939 年江西省共征募寒衣款150,722 元,发给荣军寒衣12 万件,同时征募药品费2 万元,及各种生活物资。1937 年8 月至年底,湖南各抗敌救援会为伤兵管理处、驻军和难民募集到棉背心9 万余件、布鞋14 万双,袜子10 万3 千余双。此外,早在1937 年湖北就筹募棉衣裤、单衣裤、棉被各2万余件(套),及休养院各种用具5000 余件。武汉大学捐款制备棉被550 床,袁昌英教授个人捐100 床,考试院第二办事处100 床,另置草荐2000 床。全国各地募集新旧棉衣等400 余万件,经由抗敌救援总会代制棉衣捐款达1,715,416 元。
伤残官兵救治
1937 年10 月,平汉、晋绥、淞沪各线伤兵大部转送武汉、长沙、岳州医治。武汉伤势较轻的伤兵送第5、11、15 陆军医院,重伤需手术者托武汉各教会医院(普爱医院、天主教堂医院、梅神父医院、协和医院、同仁医院、东湖医院等)诊治。因武汉仅有3 所陆军医院,故在武汉附近交通便利地点,增设后方医院。如在黄州增设第45 临时后方医院,在汉口、汉阳、武昌、蒲圻、黄冈、咸宁、天门、孝感、大冶、黄陂、嘉鱼、汉川、江陵、宜昌、沙市设立伤兵医院20 处,每处可容纳 1000 人;在汉口、武昌分别设置伤兵休养院,可容纳伤员3000余人。
1937 年10 月,江西组织换药队,至1938 年7 月,总换药次数达419,650 次,每日换药不少于千次,最多达日4700 次。
1938 年10 月25 日,武汉沦陷后,武汉各界慰劳抗战将士委员会更名全国慰劳抗敌将士委员会总会。委员会下成立伤兵招待所,最初只有3 个总队,1940 年又增设两个总队,共5 个 总 队(第13、14、15、16、17 总队),每个总队辖两个大队,大队辖3 个中队,中队辖4 所,计有120 个招待所,共有官佐360 员、士兵630 名。招待所适应前方战况,配合卫生机关灵活运作。各所分布地区:第四战区24 所,第五战区24 所,第六战区48 所,第八战区12 所,第九战区12 所。每个战区原本设有收容所和兵站医院,伤兵招待所起到补充作用,设在兵站医院、后方医院和收容所之间,负责招待、运送前方下来的伤病官兵,主要任务是伤病官兵的吃住行及善后事宜,包括阵亡官兵棺木准备、掩埋和立碑。1940年统计招待伤病官兵297,564人,过住官兵962,053 人;招待负伤民众12,962 人,过住民众10,586 人;掩埋烈士239 人;输送伤患16,160 人。
军委会1938 年1 月颁布了《各省民众义务输送伤病官兵办法》,各地都组织伤兵义务输送队,4 小时行程设一站,接力运送,保证战场伤员能就近尽快送至伤兵招待所、兵站医院、后方医院或伤兵收容所。湖北省就确定了12 条运输伤兵的路线,包括了鄂西尚未沦陷的主要交通要道,形成了从战场到沿途招待所最后到后方医院的一条运输链条。
为应对空袭紧急救护和伤兵紧急医疗,组织救护工作团。1939 年,江西各界民众抗敌后援会奉命在万家埠、滩头、土白沙、下竹田、张公渡和杨家桥等10 处,建立前方救护站,负责紧急救护、招待伤兵、供给茶水、运送伤兵、掩埋阵亡官兵。仅1938 年11 月 至1939 年1 月的3 个月中,江西救护工作团就救治伤兵13,884 人。
慰劳活动
抗敌后援会慰劳工作团以有威望的绅士、男女教员、学生和民众团体负责人组成,其任务是慰劳前线或医院中伤病军民。慰劳活动有三个方面:1.物资慰劳:募集资金、衣物、药品及日用品等,此举支持了前方将士的作战,极大地振奋了士气;2.卫生慰劳:缝洗衣被、整理卫生及灭虱除虫等;3.精神慰劳:慰问演出和联欢活动,征集30万封慰问信运动。武汉各界慰劳抗战将士委员会在1938 年8月11 日提出呼吁做30 万个慰劳袋,每袋附上一封慰问信,组织慰劳团,分送给前线将士,不到一个月就收到20 万封慰问信。1938 年3 月5 日、16 日,中 央伤兵管理处第四休养院和汉口各界抗敌后援会,举办第一次伤兵运动游艺联欢会。5 日举办体操和运动会,军法处总监鹿钟麟及各机关长官莅会。开幕式上,500 余运动选手和600 余游艺选手列队入场。运动项目有田赛、木马、铁杠、摔跤、足球、篮球、国术、自行车表演等。16日举办团体会典礼,游艺节目有评剧、秦腔、双簧等。这次运动游艺联欢会场面盛大,在国内尚属首创,大会的口号是 今日运动身体,明天归队杀敌;还我河山,收复失地,争取最后胜利”。(《新华日报》1938 年3 月4、5、6、15 日)。
1937 年9 月26 日,一批受伤官兵由武汉来湖南医治,湖南各界抗敌后援会热烈欢迎,鞭炮军乐齐鸣,民众高呼 欢迎抗敌负伤将士来湘就医 抗敌负伤无上光荣 抗敌负伤将士是民族英雄 等口号。欢迎仪式后,总会用担架、人力车护送抗敌负伤将士到医院,沿途商店燃放鞭炮表示敬意。
1938 年2 月6 日,广 西 抗敌后援会派出代表团,携带两万元慰问品,赴湘鄂赣豫皖慰劳伤残官兵。1938 年10 月,广西抗敌后援会接待安置了湘鄂赣各后方医院疏散来桂人员。汉口基督教女青年会战时服务团,在共产党员张效凯队长率领下,赴桂林北郊伤兵管理处荣誉大队为伤兵服务。
1939 年4 月15 日,在广西桂林公共体育馆举办了欢送广西伤兵管理处荣誉大队重上前线杀敌大会,会上赠送荣誉大队 再接再厉 锦旗,群众由会场直送到北城门,沿途高歌抗战歌曲,燃放炮竹,气氛十分热烈。此前一天为荣誉大队发放慰劳品,政治部第三厅电影放映二队还专门在体育场放映电影招待。
宣传工作
各地积极出版各种刊物,宣传抗战精神和救援会理念。江西出版《抗战月报》《工作旬刊》《江西动员月刊》《伤兵之友》《荣声月刊》《伤兵半月刊》《军医半月刊》,广西出版《抗敌》三日刊、《克敌》周刊和半月刊,湖南出版《抗战》《杀敌》《抗战文化》等。
举办劳军公演是抗敌后援会的重要工作,也是经费的主要来源,1938 年 � �� 月仅劳军公演团就演出7 次,加上其他一些团体的演出和捐款,共得5642.43 元。江西组织宣慰工作团,到各市县乡宣传抗日精神,募集生活物资,劳军及安抚服务。创立宣慰大队,添设评剧团巡回演出。大队下辖4 小队,每小队18 人,第一队负责战地救护,其余3 队负责宣传慰劳。1938 年暑期,广西省会大、中学生组织宣传队,深入街道农村演出30 余场。湖南学生抗敌后援会也在1937 年年底组织农村宣传团3 个大队,带着留声机、洋鼓等赴常德、安乡、南县、湘阴、湘潭等地,宣传抗日救国,激发民众爱国热情,还访问许多军人家属。1937 年11月4 日,长沙白雪抗战剧团举行化妆讲演会,形式别样,听众深受感动,收效甚佳。1937 年9 月底到1938 年底,湖南各抗敌后援会就举行了40 余场各种演出和游艺活动,包括抗战歌曲音乐会、话剧、评剧、湘剧等,为募捐、募集寒衣、救济难民、慰问伤兵、抗敌宣传奉献力量。
湖南的各种宣传工作还配合了各种战时教育和伤兵教育,举办多种战时教育训练班,组设抗敌宣传列车,沿途进行抗日宣传。
一、地方财政负担过于沉重
抗战时期中央财政紧张,赤字平均达70%以上,最高一年竟达87.16%。军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1940 年高达71.6%。所以荣军安置的多项费用大多由省政府垫付,包括建筑设施、荣军薪饷和生活用品等。江西省政府为修建收容机构就垫付256万。根据中央法令,患病官兵按月发给零用费,校官12 元,尉官6 元,士兵2 元。中央财政空虚,不能按月定时发放,为安抚荣军不致失控,省政府得先行垫付。还有垫发荣军生活物资(棉被、床单、寒衣、桌凳等),仅1937 年江西省就为此垫付了26.75 万。到1940 年,江西省为荣誉军人 衣、食、住、行、医、慰、管、教 八事就垫付了近300 万。
荣军医院、休养院等单位的柴米油盐、稻草、蔬菜水果等副食费用由政府分摊到各乡。例如,南昌县莲塘、小蓝、佛塔、桐林、邻埠五乡负担陆军第十五后方医院的副食费用,由于物价飞涨,民众生活困难,以至无法再负担下去;再如,1945 年1 月起,雩都县擅自停止负担陆军医院银坑分院伤兵副食,导致伤兵副食补给困难,甚至引发荣军与雩北区署纠纷而发生枪杀事件。
二、伤兵管理抚恤机构设置的问题
国民政府下设中央伤兵管理处(军政部荣誉军人总管理处),隶属军政部,负责管理荣军入院、治疗、丧葬、归编、就业等工作;国民政府亦设有抚恤委员会,隶属军事委员会,负责伤亡官兵及其遗属抚恤金的筹措、发放。这两个组织互不隶属,各尽职能,但隶属机构不同,增加了沟通的困难。各省伤兵管理处(荣誉军人管理处)处长均由地方行政长官兼任,而各战区伤兵管理处处长则由战区长官兼任,有些长官认真办事,有些则不然,致使伤兵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多种上级机构向各地医院派出管理人员:军医署办事处、战区兵站总监、战区伤兵管理处、省伤兵管理处等,系统复杂,管理方法迥异,相互制约,医院无所适从。
军事委员会抚恤委员会设置太晚,而且开始在各省没有设立分支机构,对办理抚恤的相关部门也不具有指导权限,执行力不足。随着战时物价的不断上涨,抚恤金不足以维持遗属及伤残官兵的最低生活。虽自1942年抚恤金加倍发给,1944 年再加一倍,但仍不能满足最低生活要求,致使各部队和受恤人情绪低落,请恤缺乏动力,致使抗战八年伤亡官兵接受抚恤比例仅为14.3%。
三、管理人员贪污舞弊
国民政府腐败对荣军管理产生极坏的影响。如第十七陆军医院院长唐锐串通巨商操纵舞弊,安插亲戚和情人到医院各管理岗位,大肆贪污,盗卖荣军服装、米盐、药品,虚报荣军人数多领经费,造成严重后果;军政部第二十一陆军医院院长张绍衡、龚祖亮渎职舞弊、放纵伤兵殃及民众等。
四、伤兵与地方冲突、滋扰地方为害甚烈
伤兵与地方冲突事件时有发生。1940 年,峡江第二兵站医院荣军捣毁县府,打伤政府职员;1940 年,会昌县保13 团枪击169 后方医院荣军,至百姓1死、荣军50 余人受伤;1942 年10 月,遂川县县长带领第一至第六保保兵持械冲杀驻地第三十后方医院,造成20 多名荣军死亡,多人失踪,焚毁财物,荣军不敢回院;1944 年,第十五兵站医院荣军因强买柴火不成,与水警警员发生冲突,纠集大批伤兵捣毁水警总队办事机关,打伤人员众多。
伤兵之间亦时有火拼。1940年,第六伤兵休养院发生北方籍与南方籍伤兵的派系斗争。9月下旬,马鞍岭乡自卫队在队长柏岳带领下,携武器和南方籍伤兵头目指挥下的伤兵一道,向没有武器的北方籍伤兵猛烈进攻,北方籍伤兵死亡近百人,尸体被绑上石头沉入深潭。事后将南派头目王照等4 人逮捕结案。此案首要凶犯系马鞍岭乡自卫队首领柏岳,因所有伤兵均不能留有武器,唯有当地巨富柏岳自购大批武器,组织乡自卫队,参与枪杀北方籍伤兵。柏岳后来逃亡香港。
伤兵危害社会治安事件频发。1937 年10 月,祁阳马鞍岭乡第六伤兵休养院,伤兵从偷鸡摸狗、强行购物发展到拦路抢劫、强奸民女,甚至殴打居民致死。万县百嘉镇的第23、28 两后方医院强征公所民工、低价强买商品、抢劫路人财务、擅闯民宅强奸妇女、恶意赊账危害治安。
转移伤兵屡屡出现问题。1937 年淞沪会战后期,由于杭州党政机关完全不顾伤兵转移和安置,先行离开,11 月15 日,杭州伤兵千余人卧轨,不让党政机关转移车通过。其后,临浦、诸暨、郑家坞、金华及沿浙赣各站都出现过类似事件。伤兵因无人理睬而怨气丛生,各个路过列车列车长均受到过伤兵袭击。
上述事件的发生有多方面的原因。民众中间自古有 兵匪不分家 观念,视伤兵如匪。政府管理安置不到位,更有官员不顾伤兵死活,致使伤兵流落街头,挨户祈求,状极狼狈,饿急者强借、强买、勒索、撞骗或窃取,社会危害巨大;而过境部队多遗弃重伤患者,致使呻吟道旁,情殊可怜;更有人假冒伤兵结伙抢劫。伤兵的这些表现,既增加了百姓的怜悯,也使百姓产生了对伤兵的厌恶。在伤兵方面,救治不力生怨;伙食太差、服务不周、欠饷等引发不满;因有功于国家而盛气凌人。久之,引发伤兵与民众的隔膜。
荣军为国伤残理应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和关怀,同时也应接受必要的管理与教育。第五陆军医院负伤官兵自动组织荣誉维持会,要求荣誉军人自觉遵纪守法,倡导荣军为国伤残而不自傲,以维护荣誉军人的声誉,此举受到各医院伤兵的纷纷效仿。政府对冒充伤病军人扰乱后方治安者,轻则拘禁判刑,重则枪决。政府组成流落伤病官兵搜索队,收治遣返伤病员。(《武汉市志》《民政志》武大出版社,1997 年)
荣军管理和安置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事业,要做到对荣军 衣、食、住、行、医、慰、管、教 八项到位,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伤病军人三方面共同努力,需要雄厚的财力物力为基础,以及稳定的社会环境。在这方面,江西省的工作成绩斐然。1940 年6 月,江西省政府呈请成立特务大队,用以管理荣军风纪,还定期清查伤兵,以进行归编、转移等后续程序,并于1943 年组织巡查队,随时抽查各院伤愈士兵。此外,江西省政府工作人员还经常访问后方医院,慰问荣军,对抗战事迹突出者宣传颂扬等。江西省政府虽然也饱受战火袭扰,但对荣军安置一事未曾懈怠,积极采取各种办法为荣军治疗伤痛、保障生活,荣军视江西为乐土。国民党中央屡次奖评,认为江西荣军管理工作成绩第一,是伤兵管理工作的一个突出典范。
本文资料来源与前文《抗日战争正面战场伤兵救助管理抚恤机构和社会组织》(《黄埔》2 022 年第5 期)相同:台湾“国史馆”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及李翔、吕文洁、苏旸、廖芳芳、付楠和苟兴朝等人的论文。详见前文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