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雨亭
【摘要】为适应我国城市建设由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新要求和住建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等相关规定,城市更新如何科学稳步推进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应结合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与城市更新具体实践,从制度、文化、绿色技术三个维度探究城市更新的理念、方案与行动,镜鉴国内外城市更新的经验举措,比较上海、深圳、广州等城市的老旧社区、街道、片区更新项目,切实提升中国城市更新的品质。
【关键词】 城市更新 制度建设 城市文脉 绿色技术
【中图分类号】TU98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2.01.01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是人集中生活的地方,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1]为了贯彻这一理念,城市建设和更新的每一个环节都应着眼于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创造宜人的城市空间。我国许多大、中型城市都迫切需要对城市原有空间形态结构及老旧建筑进行更新改造。如何正确理解城市更新并作好更新规划、制定更新政策、落实更新手段,成为新时代城市发展的重要研究课题。
城市更新的制度建设之维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社会需求的变化,城市建设理念也逐渐从单一的“大拆大建”“整理修缮”“政府主导”向“综合整治”“功能置换”“微更新”“公众参与”等多元化方向转变。上海、深圳、广州等地的快速发展也促使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相应的“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城市更新实施细则”等政策,并在后续的城市更新工程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成为城市更新制度建设的“先行军”。
上海作为典型的超大城市,在城市文化价值、环境风貌、城市业态构成等方面独树一帜。在城市更新政策制定方面,上海已正式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其中包含规划、用地、标准、金融、财税等各方面政策。在制度实践方面,上海2015年已经开始在中心城区推出具有典型性的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包含转变用地性质、优化地区功能、提升整体空间品质、整合开放空间、增加公共绿地、重新划定历史保护性建筑范围等不同更新目标。上海城市更新制度的核心在于政府引導下的“降量增效,试点试行”[2],强调对城市更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区域评估与实施计划相结合,划定具体的城市更新单元。上海以此为基础积极推行微改造,展开“行走上海——社区微改造计划”,针对社区和街道进行局部更新,以较少的成本和社会干扰实现城市空间的优化。然而,在实际运行中,仍然会存在由于政府、实施者、更新主体和相关利益人之间的沟通协调不顺畅而导致的工程耗时长、成本难把控等问题,需要在更新过程中进行重点关注。
2021年3月,深圳开始实施《深圳市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完善了城市更新中的实施方法和程序,加强了各类型城市更新项目的监管力度,明确了城市更新管理的职责、土地信息核查认定的依据、建筑物拆除需满足的相关协议和废物处理方案等,这是深圳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经历多版修正后形成的更全面、更具实施性的城市更新指导条例。深圳主要采取了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拆除重建三种城市更新模式。其中拆除重建模式随着综合整治更新的推进,在规模、周期、成本等方面相较现在的“微更新”模式存在明显的劣势,对更新主体和相关利益单位的长远发展存在不利影响,深圳也根据相关政策指引和实践经验制定了更合理的更新补偿标准并调整更新模式。
广州市自2016年起施行《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2021年又推出了《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后者结合近年来的城市更新成果,提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思路,通过总规进行宏观把控,利用各项具体规则进行中观管控,最后针对具体地块落实微观更新方案,并利用“标图建库”建立有效的监管数据库,以便集中控制、后续维护和资源共享。“‘标图建库’是确定城市更新片区的重要依据,只有进入数据库的改造地块才可以开展城市更新工作,享受城市更新的相关政策。”[3]结合过去积累的城市更新经验,广州市对实践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因整体统筹不足而导致更新成果断层、区段风貌冲突等问题提出了增强整体把控的指导意见。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城市更新制度存在独特性,上海的试点试行、深圳的多元化更新、广州的微改造等均存在差异,但管理机构的专业化、常态化以及各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已成为制度发展的大趋势。制度建设是实现高质量城市更新的基础和前提,制度创新及政策落实应体现人民性与时代性、价值性与功能性、原则性与灵活性、公共性与地域性、传统性与现代性的有机融合,这也是针对不同城市特征制定相应城市更新制度的关键所在。
城市更新的文化传承之维
城市更新是对不同时期城市文化的修护与优化,既要重视在更新过程中对历史文脉的保护与传承,也要确保更新结果能够达到新旧和谐,实现居民“安居乐业”的愿景。当下常见的针对特色文化城市的更新方式是将文化街区打造成融合商业、文化、旅游于一体的消费载体,以期活化利用街区。而这种模式在保护与发展之间往往存在矛盾,若项目缺乏完善的政策引导、清晰的文化价值评估和深入的基层调研,结果必然会出现出低效、同质化的问题,进而导致城市固有特征和历史文脉的丧失。为应对此现象,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将城市特色文化发展、历史文脉保护列入城市更新策略的评估体系之中,根据地区特点,塑造有辨识度的历史文化空间及过渡空间。
以广州为例,恩宁路历史街区改造作为广州首个旧城改造试点项目,经历了前期沟通不畅、改造模式存在争议等困难,直到2015年12月《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的颁布,这一历史文化街区的更新工程才逐渐走上正轨,其中政府针对“永庆坊改造”提出了微改造的模式:建设—经营—转让(简称BOT)。在整个更新过程中,政府、企业、居民均参与其中,对街区原有生活方式和文脉传承进行调研,发掘和修复区域内的历史故居,通过街道更新及丰富地区业态与功能等方式活化街区。作为广州早期的城市更新工程,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的更新项目一定程度上为后续许多地区历史文化街区的更新积累了经验。
此外,文化符号作为一种集体记忆的载体,也会通过城市建筑与城市空间进行直观展现,尤其是作为连续视觉符号的沿街建筑,往往包含丰富的空间特征和历史信息,决定着一个区域的隐性基因,潜移默化地展现着城市文化。在城市更新设计中,应考虑文化符号的延续性和多视角展示,既要提升品质,也要保留其所蕴含的城市文脉。
综上所述,由于各个地区的文化资源、发展状况、人口结构和功能定位各异,在具体的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应该尊重各地历史文脉,因地制宜进行设计,避免保护过度和开发过度,前者或使历史文化街区失去活性,后者则容易导致文脉的永久性丢失。城市更新应当顺应城市的整体发展方向,保留特有的历史文化脉络,满足民众的精神追求和生活需求,展现“奉献于人民”的城市风貌。
城市更新的绿色技术之维
除了前期的调研评估、政策制定外,城市更新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还需要考虑施工方式、施工安全、周边设施与道路交通等因素,结合城市现阶段的具体发展情况,对新旧更迭过程中的技术融合和绿色设计加以考量,创造生态宜居的城市空间。
我国在绿色技术领域虽然起步较晚,但“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目标清晰、政策配套、标准完善、管理到位的推进体系,实现与国际接轨。”[4]基于绿色技术的城市更新有巨大的发展潜力,通过保护、修复、增补、再利用、再开发等途径来完成多元化的更新目的。除了建筑单体的绿色技术应用之外,城市与街道空间也在展现绿色技术的价值。
在城市空间层面,对现有的城市生态系统和城市绿地系统进行深入调研并作出优化调整,对具有保护价值的绿地空间进行总体规划,尽量扩大区域内的绿地环境、绿色基础设施和绿色建筑。例如,“绿楔设计”就是将城市外围的绿地和多样的生态系统巧妙地楔入城市内部,达到利用自然改善城市环境的目的。
在街道空间层面,城市更新要考虑如何合理利用城市缝隙进行绿色设计,包括将硬质铺地改造为“可渗水表面”、在人行道两侧增加线性绿化、在景观墙上种植爬藤植物等,将街道改造成生态通廊;采用透水铺装、雨水收集等方式减少城市热岛效应;采用节能环保灯具降低能耗和光污染。此外,对于有河流穿过的城市,要积极利用水资源,恢复退化或者破坏的河流生态,例如,韩国清溪川的恢复工程,在修复水道的同时“投资兴建了许多景观元素:步行桥、跨河的汀步、新建的喷泉、各种壁画和艺术品”[5],既吸引了游客,又优化了生态环境。
新时代的城市更新应遵循“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因地制宜地完善城市相关的制度与政策,通过完善的管理办法留存城市肌理,延续城市文脉,提升城市更新的效率和质量,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吸引力。城市更新还应运用绿色技术手段,将历史记忆、现实营造和未来发展相融合,透過精细的设计、改造,彰显中国城市更新的魅力,为中国式城乡现代化提供启迪和方案。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中国的百年传播、发展与创新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8BKS032)
注释
[1]习近平:《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年11月4日,第1版。
[2][3]唐燕、杨东、祝贺:《城市更新制度建设:广州、深圳、上海的比较》,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55、88页。
[4]丁怡婷:《让更多建筑“绿”起来》,《人民日报》,2021年6月2日,第18版。
[5][美]蒂莫西·比特利:《合生城市:将自然融入城市规划设计》,苏毅等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9年,第86页。
责 编∕陈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