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精研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学原理的基础上产生的,其继承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历代领导集体的法治思想,吸取了中国传统法治文化的精华,融合了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中的伟大实践经验,借鉴了西方法学思想中的合理成分,顺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情况和新要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指南,也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了法治理性维度与人文价值维度的统一,将党的领导、法治建设、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民族复兴大业融合起来,有着重要的战略价值、时代价值和创新价值。
[关键词]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中图分类号] D922.6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2)03-0005-07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包含丰富的内容,是新时代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理论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已经成为国内外学界研究的热点。学界纷纷从不同视角,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性、大众性和实践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下产生,并在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凝练,为在新时代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进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文明国家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因素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国内外诸多因素以及国内外复杂环境的交织影响下产生的,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不断发展的思想硕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同时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法治根基。
(一)国际因素
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于经济全球化新格局的背景下,适应于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作用于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潮流。国际上,和平与发展虽然是世界的主题,但在出现了金融危机和新冠肺炎疫情后,保护主义上升,单边主义大行其道,全球经济下滑,局部冲突不断,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不甘心于自身的衰败,肆意背弃公认的国际规则,践踏公平正义。世界总体保持相对和平,全球化和信息化快速发展,信息革命仍在进行中。“中美经贸关系可以实现双赢,美国的贸易逆差的原因不在中国,不在东亚,而是在美元是国际储备货币以及美国家庭低储蓄高消费的生活方式”[1]。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勇于面对美国贸易战的袭扰和不断打压,呼吁构建新型的国际关系,不断推动经济全球化和多边主义。在这种态势下,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一带一路”倡议在国际上深受赞誉,深刻影响和改变着世界格局。中国不断推行改革开放的实践,努力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策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特别需要和谐、公平、开放、包容的国际环境。更为广泛的经济全球化和对外开放推动世界各国联系加强,要求具备现代法治理念和现代法治文明,进一步促进包容和融合。但不争的现实是,当前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国际环境更为复杂,国家间的资源争夺和生态环境的竞争冲突不断,多边主义和单边主义的矛盾或被激化,国际利益格局发生显著变化,国家主权在国际竞争中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保护中国的国家利益,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维护“一带一路”倡议的公平性,维护世界公平正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应运而生。
(二)国内因素
进入新时代,中国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大幅提高,但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国家的长治久安任重道远,需要一以贯之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巩固和完善党的执政地位,推动中国特色法治事业不断前进,用法治保障党的领导地位和国家安全,实现经济社会的持久发展和确保国家的安全稳定。“习近平同志强调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诸多领域”[2]。法治建设旨在巩固国家的经济政治秩序,强化国家和人民意志,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运行。法治建设能为改革开放、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从严治党等提供法律保障,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政府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3] 114-115。同时,市场经济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創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沃土。全面依法治国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确保党的领导和保障国家的长远发展,是新时代最根本的治国理念。
(三)理论溯源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精研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学原理的基础上产生的,继承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历代领导集体的法治思想,吸取了中国传统法治文化的精华,融合了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中的伟大实践经验,借鉴了西方法学思想中的合理成分,顺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情况和新要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开创了无产阶级法学,要求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毛泽东论述了民主与法制的思想,要求尊重人民群众的合理要求,坚持为群众服务的宗旨。邓小平特别强调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江泽民提出法律要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征程。胡锦涛主张法律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努力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马克思法治理论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红色基因和基本立场,奠定其无产阶级的立场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方法,体现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的结合;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提出的法治理论源自于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直接的理论来源,使其完全适应不断深化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求,“中国的法治实践是立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伟大征程之中的伟大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经验总结与理性建构”[4];中国优秀的传统法治文化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浓厚的历史底蕴,使其能够吸取传统法治智慧,更加催生人民群众的内心动力;西方法治文明的优秀因素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自由开阔的视野和现代法治文明理念,能够顺应全球化的时代潮流,接轨现代法治文明。
(四)形成过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同志在长期艰苦的社会和工作实践中逐步开创和完善的,凝聚了高度的政治智慧和实践经验。“这一思想在依法治理、法治道路、党法关系、依宪治国等领域的理论创新,深化了对国家治理一般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和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的认识”[5]。在河北正定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开始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行思考,深入基层听取老百姓的意见,结合具体工作开始进行依法治理的尝试;在福建的厦门、宁德、福州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对法治建设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法治思想及其实践;在浙江、上海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强调要依法治理全省、全市,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法治理念更为成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承担了党和国家的重要职位,根据中国面临的国内外复杂形势建构了法治治理的相关环节,详细阐述了法治建设必须遵循的原则和措施,深化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命题,形成系统的法治理论形态。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随着社会主义实践变化而不断丰富和完善的,适应了社会主义各个建设时期的需求,经历了萌芽、发展、形成、成熟等阶段,促使他无论是领导一个地方还是执政一个大国,都具有成功的治理方略和有口皆碑的工作业绩。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概述与特色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丰富,对法治国家的建设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是治国理政的指导方针,呈现出鲜明的阶级立场、明确的人民导向和强烈的现实指导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循了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时代化的最新成果,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社会生产实践,是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着眼于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力量。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出辩证思维,坚持了法治理性维度与人文价值维度的高度统一。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旨归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内核是维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同志主张法治要成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模式,要推崇宪法的神圣地位,通过法治制度建设加强权力运行的常态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力反对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建立清明政治。“习近平法治思想最大的理论特质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当下中国法治建设中的实际问题”[6]。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目的是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确保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法治思想详细论述了依法治国的背景、遵循的原则、推进路径、动力机制等問题,阐释了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的根本规律,形成了系统而全面的法治理论形态,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法律文本;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指出了法治建设的方向和道路,而且指出了法治实施的步骤,规范了切实可行的法治建设方针,系统推进了法治建设实践,维护了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此外还包括“要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7],等等。
习近平法治思想吸取了中国传统法治文化的精华,吸纳了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的经验,借鉴了一些西方国家的法治理念,阐释了法治为人民服务的本质,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规律及应该遵循的核心价值,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法学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进程的最新理论成果,是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系统表达”[8]。依法治国是党治理国家的基本策略和基本方式,让政治权力按照相应的规范运行。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处理好党的领导和法的权威的关系,建立完善的法治体系和法治制度,把党的意志、国家意志和人民的意志结合起来,推动依法执政,建立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精神,拓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揭示了法治建设的目标与党的绝对领导的关系,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推向前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法治国家建设要始终体现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为国家政权的稳定和群众的需求找到相融的契合点。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完善了现有的法律体系和法治治理制度,强调了宪法的权威,进行司法体制改革,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不断进行反腐败斗争,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理念和素养。总之,习近平法治思想阐释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路径,论述了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策略,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历史经验和现实需求,回应了依法治国实践中的重大理论问题。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其科学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的具体内容。在核心要义方面,就是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法治和法制保证社会主义国家政权长治久安;在基本要求方面,就是要提高法治队伍的水平和能力,完善法治理论和实践体系,加强法治对政治权力的监督,完善法治对人民权益的保障;在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方面,就是要依法治理军队,使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齐头并进,加强对军人的普法宣传,建构良好的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在法治普及方面,就是要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治素养,引领各级政府官员和工作人员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特别要加强对青少年加强普法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宣传普及法律;在推进网络治理方面,要适应网络的飞速发展,加强网络立法,加强网络监管,堵塞网络安全漏洞,构筑网络安全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巩固国家政权;在生态保护方面,运用立法和执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严惩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让绿水青山回归祖国大地;在民主和法制方面,确保法治和民主的相互促进,坚持依法治国,切实保障民主,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等等。“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坚定的人民立场、严谨的系统思维、强烈的创新精神、缜密的辩证思维、深邃的历史眼光、宽广的全球视野、高远的法理境界”[9]。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特色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其独特的理论特色和实践特征,坚持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至上地位,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推动社会的共同富裕。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采用长远眼光看待法律的产生和发展,运用战略思维布局法治建设,将马克思主义法学和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结合起来,开创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时代化的新局面。因此,“开拓中国法治建设新局面,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的持续繁荣发展,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稳定持久”[10]。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法律条文和规范合理的执法要素,不断推动司法公正,促进全民自觉知法守法。四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历史经验和现实实践的基础上,吸取了国外有益的法学理论和先进的法治治理经验,在尊重国情的基础上进行法学理论创新,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实践,将国家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基层的法治探索实践结合起来,“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11] 118。
习近平法治思想有着科学的理论形态,鲜明的阶级立场,理性的思维模式,长远的战略思维,实事求是的态度,把握全局的气魄,精准的辩证思维,对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着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与时俱进,闪耀着科学创新的理论光芒,体现出原创性、现实性、指引性,能有效破解中国法治建设曾经的乏力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利于政治体制改革,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价值
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和中国传统法治文化的优秀精华相结合,用以指导新时代法治建設实践,引领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多重的启示和价值。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战略价值
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阐述了法治建设对于巩固党的领导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法治建设的方针和步骤,规划了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宏伟蓝图,具有顶层性、高端性、战略性的特质,保障了党的领导和国家政权的稳定。“习近平同志站在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历史新起点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理论依据和实践遵循”[12]。习近平法治思想有着重要的战略价值,能够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规范党和国家政治权力的运作,不仅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宝库,而且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进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习近平法学思想是当今中国乃至世界的现实的法学,是与社会主义道德相映生辉、相辅相成的国家和社会的规范,将无产阶级整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体现出强烈的社会主义属性及其特色,彰显着国家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已然是的法”和“应该是的法”的良好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了无产阶级的斗争精神,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革命理论,提出了中国新时代的治国理念、治国原则和治国决策,推动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产生出新的理论结晶和实践成果。“这套逻辑严密、科学完备的理论体系全面系统地诠释和回答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若干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13]。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了中国传统法治文化的精华,继承创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历代领导集体的法治思想,吸取了中国人民的伟大实践经验,吸收了中国传统的法治理念,同时也吸取西方法学成果的有益成分,在中国法治建设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战略价值。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价值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的最新成果,继承了前人在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法治理论,将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和中国当下人民群众的法治创新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着鲜明的时代价值,彰显了人民主体的权利精神、尊重规律的科学精神、和谐包容的人文精神、社会公平的法理精神”[14]。习近平法治思想来自于实践,在实践中把握法律的本质和功能,认识法律体现的内在要素,进而领悟其真理及其价值,是历史和逻辑的结合、科学和人文的统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在经济全球化态势下摆正大国位置、提振大国形象、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开展文化交流、处理国际争端、做好外交事务、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夯实了法律保障基础。“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促进了中国梦的实现,将传统法治文化和现代法治文明有效结合起来”[15]。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党、全国人民和全社会接受和遵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价值
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法治理论,深化了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实践,开启了党领导法治建设的新局面,对于推动建立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了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阐释了法治建设、国家安全等一系列关系,创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继承了中国共产党法治建设传统。其一,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申宪法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地位,维护宪法的神圣权威,绝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高于宪法的特权,从制度上、思想上和行动上清除等级思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和引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要在宪法的指导下,努力接受现代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族的法治意识,强化国家公务人员维护宪法的仪式感和自豪感,建立人民认可的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其三,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将法治建设和执政党提高治国理政的能力结合起来,党的治国理政要靠法治,党员队伍的建设也要靠法治。“‘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16] 34。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党要按照宪法治理国家,也要运用法律和党规开展反腐败斗争。其四,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和国家安全紧密结合起来。我国面临复杂的国内外安全局势,要靠法治来维护国家安全,巩固社会主义政权,永远传承人民政权的红色基因。其五,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和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联系起来。全面依法治国的目的是推动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法治建设要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增强人民福祉。其六,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当作一项全面的系统工程,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许多方面,能够将社会主义本质和国家治理结合起来,达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高度统一,实现国家、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总之,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传统法治文化中吸取了营养,顺应了世界法治文明发展的趋势,吸收了西方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成果,改变了对西方自由主义法学的盲目推崇,开创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的新局面。中国作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必然产生出马克思主义法学新的理论成果,这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我们要深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创新的同时,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方向、指导实践、创新进取,取得更好的成效。
[参考文献]
[1] 林毅夫.中国的新时代与中美贸易争端[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2).
[2] 中共中央关于黨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N].人民日报,2021-11-17.
[3]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
[4] 张龑.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观[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3).
[5] 翟国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原理性创新[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
[6] 莫纪宏.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在理论逻辑[J].广东社会科学,2021,(3).
[7]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
[8] 公丕祥.习近平法治思想述要[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5).
[9] 黄文艺.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发展、鲜明特色与重大意义[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
[10] 胡明.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中国法治战略的总指引[J].政法论坛,2020,(6).
[11]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12] 李林.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理论逻辑与创新发展[J].法学研究,2016,(2).
[13] 徐汉明.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研究[J].法学杂志,2017,(10).
[14] 汪习根.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精神[J].中国法学,2021,(1).
[15] 孙全胜.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要求与时代意义[J].理论研究,2021,(5).
[16] 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责任编辑:邹立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