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 新
2022年9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以规范弹窗信息推送服务。
如今,上网似乎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学习的“刚需”,人们通过互联网看新闻、上网课、查资料、听音乐、刷剧……而令人困扰的是,一些弹窗广告会时不时突然出现在页面上,它们五花八门,经常遮盖页面,如果找不到关闭广告的按钮,不小心点进去就会跳转到其他页面。这不仅会影响我们的心情、破坏上网体验,还有可能让我们遭遇强制消费、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但是从另一面看,由于互联网属于商业化运营,需要将流量变现,而广告是变现的途径之一,对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因此,弹窗广告并非“一无是处”,对其进行规范与监管需要兼顾产业端和用户端的不同需求。
以往发布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作出过一定要求。2012年施行的《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误导或者强迫等方式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或者产品。《广告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送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2022年出台的《规定》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了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必须严格履行九大合规义务,包括遵守优化推送内容生态、强化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管理、规范新闻信息推送、科学设定推送内容占比、健全推送内容审核流程、强化用户权益保障、合理算法设置、规范广告推送、杜绝恶意引流等。具体包括不得推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规定的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利用算法针对未成年人用户进行画像,向其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等等。
《规定》的出台和实施,将有利于强化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我们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保护,让人们享有一片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