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益南
(贵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作为建党100周年政治发展中最大优势与特色,同时也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重要议题之一。这一概念是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所提出的,实质上也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新诠释、新概括和新阐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人民政协要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1]1921年中国共产党建立,它的建立改变了中国革命的发展趋势,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也由此在革命的土壤之下孕育而生;1949年建国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顺利召开寓意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就此建立;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拨乱反正之中正确定位、科学发展;自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逐渐进入到趋向成熟、建设得到肯定、发展提质提速的辉煌境界,这项制度已然成为中国伟大的一项政治创造。因此,通过梳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孕育、建立及发展过程,总结当中过程的基本经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面推进而充分彰显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显著优势和鲜明特色。
1921年中共一大召开,使各地共产主义小组整合成为统一的组织、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并将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由此其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政党以崭新政治面貌登上历史舞台。随着中共二大召开,通过的《关于“民主的联合阵线”的决议案》指出:“事实上必须联合民主派才能打倒公共的敌人——本国的封建军阀及国际帝国主义——之压迫”[2],并计划“组织民主主义大同盟”[2],即提出了民主联合战线方针,这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史中微小的举动但却是重要的一步。经前两次的会议讨论,中共三大正式开启了“国共合作”,其中《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决议案》指出:“依中国的现状,宜有一个势力集中的党为国民革命运动的大本营,中国现有的党只有国民党比较是一个国民革命的党”[2],同时共产国际执委会决议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至此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建立起联合战线,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道路上的开拓前进,也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创造了极为重要的现实基础。
在经历民主实践的坎坷与抗日战争的爆发,中国共产党一方面顺应民主与革命之潮流,另一方面担起民主政权建设之重任,同各民主党派进行团结与合作,将“三三制”创造性地运用于建立与巩固抗日民族的统一战线之中。“三三制”是一切赞成民主且赞成抗日的人民政权,是各革命阶级联合起来的民主专政。在人员分配原则上,“三三制”遵循共产党员、进步左派分子、不左不右中间派各三分之一,这三部分人员共同奠定了抗日统一战线的阶级基础。“三三制”政权的推行与实施使各阶级组织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与具备了广泛的代表性质,并且它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合作、民主协商,使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得到了良好提升,丰富了我国民主政权的形式与内容,也促进了我国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建设,最重要的是更好地联合了各政党、无党派人士等一切有利力量共同进行抗日,因此这是一次救国图存的革命合力与民主探索的积极实践,具有重要的时代性意义与创造性价值。“三三制”作为抗战的民主政权形式应运而生,它所体现出的是“共产党领导与执政、各党派合作与参政”的基本特征,这已然成为开创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雏形样板与参照模板。
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七大会上作《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强调指出:“不应该是一个阶级专政和一党独占政府机构的制度。”[3]在他看来,中国共产党之外的个人或者政党,亦或是社会团体组织,他们对共产党的态度只要是采取合作而非敌对,那么就没有理由不与他们进行合作。1948年毛泽东同志在前往西柏坡的路途中,停留于城南庄时提出了“五一口号”,随后在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上讨论了“五一口号”的二十三条,其中第五条毛泽东在审阅时将其特地修改为“各民主党派、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4]为进一步落实与配合“五一口号”,毛泽东同志深刻阐释了口号的内涵所在,并表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和加强各民主党派间的相互合作是“业已成为必要,时机亦已成熟”[5]。对此,“五一口号”通过电波传到海内外各地,各民主党派纷纷发表了通电、声明及宣言,表示热烈响应与积极拥护中共号召,全力配合革命战争,即将参加政治协商会议,支持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也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公开承认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之密切配合、紧密合作,共同奋斗完成建立新中国之大业。至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正式形成,各民主党派的拥护和接受领导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诞生孕育了政治前提。
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的筹备会召开,此次参会有共产党,民革、民盟及民建等党派,还有各界的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等23个单位134名代表,会议通过了筹备会的组织条例、选出了筹备会的常务委员会、安排了《共同纲领》草案的任务。其中《共同纲领》的起草任务为新政协召开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与政策基础,也为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政治生活中的关系地位提供法律形式的遵循与保障。9月17日举行了新政协的第二次筹备会,审议通过各项文件的同时将新政协正式命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21日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除了筹备会时期的参会单位,另增了九三学社和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的代表,使得这次大会更具代表着全国人民的性质特点。此次会议毛泽东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布自己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6]同时讨论通过的《共同纲领》等文件都是各党派各代表充分讨论、积极协商的成果,这拉开了政治协商的崭新局面,体现了多党合作的作用功效,同时确立了共产党为执政党、各民主党派为参政党的地位格局。各民主党派同共产党一道完成了此次会议的各项议程,为新中国的成立作出了自身的重要贡献,这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瓜熟蒂落”的重要标志,也意味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初步建立。
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初创时期,党内部分同志并未完全意识到多党合作的重要性,认为各民主党派和人士无足轻重,只是“一根头发的功劳”。对此,1950年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毛泽东在会上严肃批评了这种轻视思想,强调了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不可或缺作用,以及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作用。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阶级结构发生改变,与此同时民族资产阶级不复存在。面临于此,“民主党派要不要继续存在”、“多党合作是否继续下去”等声音成为了焦点问题。针对这些关于政党制度的问题,毛泽东同志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深刻总结了长久以来多党合作的经验和苏联一党制的教训,在作《论十大关系》讲话中的党与非党关系方面,首次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重要思想。随后在党的八大会议上将这一思想确立成为多党合作方针,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了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共存与监督关系,使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呈现出勃勃向上的态势。从建立新中国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这期间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政党合作上的尝试与磨合,创立了“双周座谈会”等多种工作机制,提出了正确处理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间关系的原则,且首次定位新型政党制度为“工人阶级革命政党领导下的多党制”,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提供条件保证。
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当中,由于“阶级斗争扩大化”和指导思想上的“左”倾,使多党合作制度被否定、多党合作事业被打击。对此,邓小平同志作出了关于多党合作工作的有力论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7],以及“我国各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8]。这些论述重新定位与定性了各民主党派,极大提升了多党合作的地位高度。随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共中央全面开展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拨乱反正工作,中央统战部也顺势制定与调整了相应的工作政策,不仅注重与各民主党派间合作关系的恢复,而且推动多党合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1982年党的十二大召开,为深化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关系,会议报告指出原来的“八字方针”延伸成为“十六字方针”,即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基础上再做到“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一添加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多党合作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从国家战略层面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高度肯定,具有了时代要求与时代特色。同时新的“十六字方针”也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愿同各民主党派长久合作的坚毅决心,以及宣告彼此之间血肉相连的紧密联系,这为后来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奠定了共同的思想理论基础。
2013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指出:“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9]这一论述揭示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本质联系,即政党关系上民主党派是合作党,而非与之分庭抗礼的反对党;政权关系上民主党派是参与协商的参政党,而非具有主导作用的执政党;政治属性上民主党派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而非不具任何性质的在野党。201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该意见对新形势下展开政党、政协、人民团体及社会组织协商作出全面部署,并将政党协商摆在建设当中的首要位置,这对于发展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指导性与建设性的意义。与此同时,还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该条例作为统战工作史的第一部法规,明确了统战工作的特殊重要地位,指明了用好这一“法宝”的前进方向,全面反映了新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这极大地提升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的视野空间。2016年中央统战部八局成立,这个全名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局”将新媒体从业人员列为了统一战线群体,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与时俱进特点,以及通过政治引导将更多群体广泛地团结与凝聚在统一战线上的决心,这有效地契合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不断创新与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社会经济发展与安定团结两大方面彰显出了极大的制度优势与制度自信,这一点在世界政党制度中引起了广泛关注,越来越多国家选派代表团队主动了解与考察我国的政党制度建设。在2017年,一场规模空前、史上罕见的全球政党大会在中国举办,来自世界各地的300多个政党组织在此会谈与共商大计,他们深入了解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党高层对话机制化的倡议举措,同时集体通过“建设一个美好世界”的《北京倡议》。此次大会让中国政党制度赢得世界认同的同时,也让中国理念与方案凝聚了多方的共识,世界的政党合作也将就此翻开新篇、开辟新途。与此同时,中国的政党制度也将继续进行新的内涵诠释,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首次提出“新型政党制度”的论断,会上他强调了这一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成长起来的新型政党制度”[1];并且指出了制度的“三新”和“三个有效避免”,归结为就是新型政党制度能够反映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避免了仅代表部分人或少数人利益的弊端;新型政党制度能够团结起各党派或无党派人士为之共同目标努力,而避免了一党执政或轮流执政的缺陷;新型政党制度能够通过制度形式、程序规范来集中意见以推动决策科学民主,而避免了囿于党派、阶级、区域及集团利益进行决策施政带来的种种矛盾。这一新论断与新阐释立足于中国的基本国情与具体实际,随时代发展与时俱进,保证了国家发展长治久安的同时,也对全球政党、世界政治文明发展产生了指导性影响。
201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70周年纪念大会上,回顾成绩与总结经验的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增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责任担当,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的周围。”[10]习近平总书记的这番重要讲话明确了新时代加强与改进政协工作的要求方向,指出了人民政协的使命之光荣、责任之重大。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也标志着我们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统战工作以及新型政党制度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其次,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在深刻总结“十条历史经验”中,强调要“坚持统一战线”,实则就是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和新型政党制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胸怀着“复兴战略全局”和“未有之大变局”这“两个大局”,坚定坚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将各民主党派作为多党合作事业的重要参与主体;各民主党派也“以中共为师”,加强自身建设和履行自身职能,在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之下,推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优势更好更快地转化成为国家治理效能。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对新型政党制度优越性的认识愈加深刻,对制度的自信心愈加坚定,将共同为新时代的多党合作、统一战线事业以及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作为一种重要使命型、任务驱动型的政党制度,它旨在强调维护政党之间的稳定关系,将维稳目标指向团结各个民主党派合作共事以完成历史使命和重大任务。我们的党是肩负复兴使命、胸怀理想抱负的政党,也是坚决执行政治任务、始终处于领导地位的政党。作为执政党与领导党,中国共产党在新型政党制度框架中指引着国家前进方向,使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作为参政党与合作党,各民主党派在新型政党制度框架中参与到国家政治协商与事务管理,与中国共产党倾力合作以担负起使命任务。正是在这样一种政治逻辑之中,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得以形成目标明确的政党制度。其次,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以“多商量、会商量、好商量”的民主形式避免了政党之间的意见分歧、无谓内耗,以平稳运行、平等权利的政治模式避开了因竞争性选举而诱发的动荡不安,确保国家在政治稳定与秩序井然的环境氛围中有效推进国家治理的各项政策实施。因此,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目标就是要以持久与稳定的合力来保障国家更好地发展,同时和全国人民一道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民族复兴的宏伟蓝图。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是执政党与参政党双方在国家政权中亲密合作、共同谋事,当中既有主次之分的关系,也兼主体平等的特征。就政党、政权及社会之间的多重结构关系来说:首先,政党和政权之间,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虽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党际关系,但二者进行政治协商也奉行相互监督原则,共同在国家政权范围之内沟通讨论、聚集意见以达成政治共识,并依照政权规定和法定步骤形成决策、付诸实践;其次,政党和政党之间,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法律地位平等但政治地位不对等,即各民主党派是“参政而不分权”和“监督而不制衡”,是在这一基础上进行合作共事但不追求完全同一,即“清一色”并非价值追求而求同存异恰恰是良政善治;最后,政党和社会之间,中国共产党为社会群体的政治参与献言提供了合理化、合法化的渠道,形成了“公众投入”与“政治产出”的良性互动,一方面使得社会资源得到广泛调动和最优分配,另一方面使得公民的政治认同与自主意识得到充分提升[11]。因此,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关系平衡稳定、合法高效,不仅使人民意志与执政党、参政党实现有机统一,还开创了最有利最鲜明的政党协商关系,让社会潜力迸发、社会利益整合及社会关系协调。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下中国共产党正以“包容共治”的态度实行国家治理,大幅度提升了政策的完成效率和政党的治理效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自建立之日起,各民主党派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秉承初心、合力治国,在曲折坎坷中乘着中国这艘巨轮破浪前行。新中国70余年的实践经验表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能够使政党之间排除利益对抗和相互反对的矛盾,同心致力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向心型制度。以脱贫攻坚战的典型实践为例,自国务院批复建立开发扶贫试验区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贵州毕节创造出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下贫困治理的“毕节实践”,所有统一战线的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要求,成立专家顾问组、实行定点帮扶、互派干部挂职、组织年度调研等,积极协调社会各级各界支持毕节试验区的加快建设,并且推动一系列的项目规划、工程投资在毕节落地开花。这场在全国前所未有的多党合作帮扶脱贫攻坚之战,参与政党之多、倾注心血之多,所取得的成效也颇多,据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一直以来是占有制度高地的,是不断聚集制度能量和释放制度效能的,是“容”与“共”在行动层面的良好体现,已然成为中国在“站起来、富起来”再到“强起来”时代转变中的重要“政治制度密码”。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12],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联组会时所提出的,这也从侧面说明了社会主义国家所确立的政党制度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一般,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固定形式,而是取决于基本国情与具体实际。中国共产党根据“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13],以及分析了执政的东欧国家共产党的多党合作,他们因自我革命缺乏、战略定力不足及体制机制僵化等因素最终无果而终,对此总结东欧剧变后政党制度建设的经验教训,科学研判社会的主要矛盾和阶级结构,正确对待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不断调整政策与优化制度,找到了保持自身活力与生命力的方式,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更新了政党的自我净化方式,即始终保持着自我革命的精神。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将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互结合,既强调了“相互监督”方针和“自我革命”品格,也将协商民主进一步落实,即通过制度化、程序化及规范化的形式将各民主党派的意见集中、建议采纳和批评接受,从而增强决策科学性、保持清醒认识、持续创新发展,永葆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自我革命品格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14],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必须勇于自我革命,才能将政党制度打造的更加坚强有力,这也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