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喆
摘 要:吕荧的美学思想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学大讨论中形成。在与蔡仪、朱光潜的商榷中,吕荧分别提出“美是人的观念”和“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的观点。不少学者将吕荧视为“主观派”,而此判定是否合适,在学界一直是颇受争议的问题。吕荧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者,他的美学思想实则与蔡仪、朱光潜存在着根本区别。在梳理吕荧的文艺理论基础上,分别从生活、情感与社会方面对其美学理论内涵重新进行阐释,可知“美是观念”集客观性、主观性与社会性为一体。这对理解“主观派”难题和吕荧独树一帜的美学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关键词:吕荧;美是观念;生活;情感;社会
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学大讨论中,中国美学界形成了四大流派。其中吕荧的“美是人的观念”观点遭到了许多学者的质疑与批评。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政策的号召下,《文艺报》发动了一场对朱光潜美学思想的批判与讨论。早在周扬撰写《我们需要新的美学》(1937)一文中,他就对朱光潜的“观念论”美学进行了批判。直到朱光潜在《文艺报》上发表了一篇自我批评的文章《我的文艺思想的反动性》(1956)后,学术界便展开了一场有关美学思想的自由讨论,其中包括批评朱光潜的美学观点及其他美学问题的文章。吕荧的美学思想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与蔡仪、朱光潜两位美学家的美学观点商榷中逐渐形成的。吕荧的美学思想主要集中在他所发表的几篇美学论文中:《美学问题——兼评蔡仪教授的〈新美学〉》(1953)、《美是什么》(1957)、《美学论原——答朱光潜教授》(1958)、《再论美学问题——答蔡仪教授》(1958)、《关于“美”和“好”》(1962)。虽然朱光潜的“观念论”在此之前遭到众多学者的批驳,但是吕荧并没有摒弃“观念”一词,反而坚持提出“美是人的观念”这一具有代表性的美学观点。尽管吕荧的“观念”与此前学者提及的“观念”内涵大相径庭,但仍不乏一些学者从“观念”二字将吕荧的美学观点简单地划归于“主观派”。作为一名颇具争议的美学家,吕荧的美学思想是如何产生的?“美是观念”理论内涵为何?应不应该将他视为“主观派”的代表人物之一?这都需要我们联系吕荧的文艺理论思想,厘清时代的理论误读,重新阐释吕荧的“美是观念”之说,究其美学理论与蔡仪、朱光潜的美学思想相异的独特之处。这对还原吕荧美学思想的真实面貌、认识吕荧的学术思想价值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
一、吕荧与蔡仪的商榷
——“美是人的观念”的提出
蔡仪在《新美学》一书中谈及“美是什么”,并给出“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美是物的属性”等回答。作为一名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坚定拥护者,加之《新美学》中体现的鲜明唯物主义倾向,蔡仪一直被视为美学界“客观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但吕荧却认为蔡仪的美学思想并非是唯物主义,他在《新美学》中所体现的思想基本上并没有脱离旧美学的窠臼。
首先,吕荧驳回了蔡仪“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一说,他认为以“典型的东西”来论“美的东西”,实则是超社会、超现实的东西。这样的说法只会招致一个问题尚未解决、紧接着又抛出另一个难题的局面,并且最终都会回到“什么是典型”的往复循环谜题之中。蔡仪在《新美学》中分别列举了两个例子:毕菲尔神父的美的眼睛与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中的美女,借此来阐释“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典型的眼睛”就如毕菲尔神父所说的“美的眼睛就是大多数眼睛都象它那副模样的”[1]413。“典型的女人”就如宋玉所说的“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1]414。但究竟什么样的眼睛才是“典型的眼睛”,什么样的女人才可被称为“典型的女人”,对于读者来说仍然是一个谜。吕荧指出,“科学的理论绝不是谜。科学的理论应该是从实践产生而又为实践所证实的理论”[1]414。如果说“美是典型”,这也就是说一切的典型都是美的,那为什么有许多的典型难以被人称之为美呢?就拿生活实践的例子来说,“典型的恶霸,典型的帝国主义者,是不是也美?”[1]417人们对此给出的回答是否定的。吕荧从现实生活的角度出发,将“美是典型”引入实践之中并对其提出有理有据的质疑,使更多学者由刚开始对“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这一定义深信不疑,转向“美的东西是否就是典型的东西”的深入思考。
其次,在《再论美学问题》一文中,吕荧对蔡儀“美是物的属性”的观点进行了批判。坚持唯物主义的蔡仪试图将美学归入自然科学之列,他认为,“美既在于客观事物,那么由客观事物入手便是美学的唯一正确的途径”[1]479“美的存在是‘离开我们的意识而独立的客观存在’,美是‘物的属性’。”[1]479蔡仪否定了美的事物的特征与主体之间的关系,甚至认为关于自然事物的美是观念的内容也不属于人类,而是属于自然物本身的。对此,吕荧借胭脂和粉,花、风、雨、雪等自然界的物进一步有力地驳回了蔡仪这一观点。吕荧认为,“胭脂、粉,这些客观存在的物,它们之属性未变,但于此则美,于彼则不美”[1]481。试想如果将胭脂不搽在脸上,而搽在鼻子上,自然是不美的。粉不搽在脸上而只搽在鼻子上,也不会美。“什么花美,什么花不美,这是人的社会生活决定的,不仅仅是花本身的问题。”[1]481“风雪凄凄或大雪纷纷,一个蓬荜褴褛,冻馁交迫的人,即无法认为它们是美的。”[1]481吕荧不否认自然之物的客观存在,但如若问其美不美,不能单单归因于“物的属性”,还要与人的现实生活和主观意识紧紧联系在一起来考虑。
在对蔡仪的观点进行批驳后,吕荧认为《新美学》虽然承认物的客观存在,坚称“美是客观的”,但实则与马赫主义者的把物当作感觉的复合学说、取消了物的客观存在的现实性并无差别,从而陷入主观唯心论。蔡仪所指的美的属性条件是人类以前的存在,典型性是一种从主观观念引申出来的理论,“意识决定存在”的思想才是《新美学》的实质,所以这般脱离人的现实生活的观点最终会走向不可知论。吕荧认为美不是超然的独立的存在,借鉴车尔尼雪夫斯基“美是生活”与马克思的辩证唯物论,他提出“美是人的观念”一说。
二、吕荧与朱光潜的商榷
——“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的升华
在这场美学大讨论中,朱光潜也是一位对吕荧美学思想产生重要影响的美学家。“吕荧在‘美是观念’之后,又进一步丰富完善了自己的美学理论,把有个人色彩的‘观念’转换为具有群体性的‘社会意识’,理论思路也显得更为清晰起来。”[2]朱光潜在《美就是美的观念吗?》一文里,批评吕荧的“美是观念”之说,并针对“美是什么”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认为美是‘艺术的一种属性’,同时力持‘美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说”[1]442。在《美学论原——答朱光潜教授》一文中,吕荧对朱光潜的质疑给出答复,论文主要从批驳朱光潜关于美的两个定义展开。
首先,对待朱光潜“美是艺术的一种属性”之说,吕荧认为一般理解艺术有许多属性,美是其中之一,通常称之为艺术性。“但是朱光潜教授的这个定义是美本身的定义,那就是说,他把审美判断中的自然的事物(如花草),社会的事物(如生活、道德),都理解为艺术的作品,把这三者的美统称之为‘艺术的一种属性’。”[1]442吕荧指出自然事物、社会事物与艺术作品之间存在着根本区别,只要是美的东西便可称之为艺术这样的说法有失妥当。
其次,再看“美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之说。其实早在《美是什么》一文中,吕荧就已经对“统一”给出他自己的理解。他认为“统一”就是“一致”,并且可以分别从唯物主义、唯心主义、二元论不同的角度来解说这个观点。这里的“一致”是受到车氏理论的影响,车尔尼雪夫斯基从实践论的意义上批评黑格尔美学体系时所流行的一种理论——“美就是观念与形象之完全的吻合,完全的一致”[3]1。吕荧在答复朱光潜的这篇论文中,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两个角度,详细地阐释了“美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这一观点。“从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这个‘一致’需要具有客观的真实性,即主观认识应该是客观存在的表象或映象。从唯心主义的观点来看,这个‘一致’则需要具有主观的真实性,即客观存在是主观意识产生或创造的形象或心象,可以任意的加以主观主义的理解或领悟。”[1]444吕荧认为,“朱光潜教授的美学正是从唯心主义观点出发,借‘客观与主观的统一’把客观存在‘统一’于主观意识中,于是美的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也被理解为艺术的作品了”[1]444。由此便也不难理解为何朱光潜会提出“美是艺术的一种属性”美学观点。
呂荧仅凭对这两个定义的批驳而认为朱光潜的美学思想是唯心主义实属牵强。其实,他认定朱光潜的美学思想是唯心主义,更多是受到朱光潜“美感经验”论的影响。吕荧认为朱光潜的“‘美感经验’论是来自克罗齐的美学,而克罗齐的美学则根据康德的哲学和美学”[1]444。朱光潜将“美感经验”视为“艺术活动”,是一个生产过程。他认为“这段生产过程的结果就是‘物的形象’,生产的产品,艺术的作品。”“美是创造出来的,……在觉自然为美时,自然就已告成表现情趣的意象,就已经是艺术品。”[1]451对于这些说法,吕荧予以质疑,他坚称:“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有它在社会中形成发展的历史。同时它作为一个人的观念,有它在个人生活中形成发展的过程。”[1]451“随着社会生活范围的扩大,这种美的知识的范围也逐渐扩大提高,终于形成一个整个的美的观念。因此人人都是从生活中得到他的美的观念的。”[1]452
从吕荧对蔡仪、朱光潜的批判不难得知,他是站在辩证唯物论的角度来看待“美是观念”的形成。“起初,人所知道的,只是感觉和知觉到的个别美的事物的表象(即形象,现象)。……这些多样的表象,以人的生活为基础。”[1]452他坚定不移地相信,“人们底观念、观点、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是随着人们的生活状况、社会关系,与社会存在的变动而变动着”[1]452。吕荧之所以能将他的美学理论深深地置于现实生活之中来探讨,是因为他骨子里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坚定信仰者。
三、“美是观念”的理论内涵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吕荧对于美的理解的丰富性,这些理解源于他对美、对人与生活关系的深刻洞悉。“美是观念”实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背景下,人的客观现实生活与主观情感体验的统一,这也正是吕荧的美学理论异于蔡仪和朱光潜的美学思想之所在。“吕荧对美是一种观念的反复论证已经表明,他的包括文艺观在内的美学思想是一个整体,他的美学理论正是对他的现实主义观点的进一步概括和深化。”[4]纵观吕荧四五十年代所写的论文,吕荧的美学思想,不仅仅是纯理论的,更有深厚的文艺理论基础,美学观念与艺术理论相辅相成。
(一)“美是观念”的客观性
吕荧将美与现实生活相联系,使得“美是观念”具有客观性。在《美学问题——兼评蔡仪教授的〈新美学〉》一文中,吕荧提出“美是人的观念”之说。“美是人的一种观念,而任何精神生活的观念,都是以现实生活为基础而形成的,都是社会的产物,社会的观念。”[1]416由此可知,吕荧所指的“观念”是建立在现实生活基础之上的,因而也就使得其“观念”摆脱了纯粹的形而上学特征。这也是他与蔡仪《新美学》理论的一个鲜明对照,二人的基本论点完全不同。
吕荧认为,“美是生活本身的产物,美的决定者,美的标准,就是生活”[1]436。他的理论来源是彻底的唯物论者车尔尼雪夫斯基提出的“美是生活”之说。车尔尼雪夫斯基说:“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3]6这些理论给吕荧带来很大的启发,在他看来,谈“美是什么”这个问题,不应该从抽象的一般的美的标准或事物的属性出发,应该从现实生活出发。人们应该学会以日常生活中的客观现实为对象,在现实生活中去追寻美,美的本质亦是基于现实生活实践的理论总结。美作为一种观念,是以现实生活为依托的,观念是物对于人的主观的反映,至始至终离不开人的生活。他指出,“作为社会意识形态之一的美的观念,它是客观的存在的现象”[1]416。因而,“美是观念因时代、因社会、因人、因人的生活所决定的思想意识而不同”[1]416。蔡仪也承认美的客观性,但与吕荧不同的是,蔡仪将美从生活中抽离出来,致使美成为一种固定不变的、孤立的客观存在物,同时也为美的本质蒙上了一层超社会、超现实的神秘面纱。蔡仪坚持美在客观固然重要,但是他却逃离现实生活,忽视了主观的重要性。他指出,“客观事物呈现的美的形象与其实质相关,并不取决于鉴赏者的审美态度”[5]。他认定“美的东西是典型的东西”,美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一般的东西,只会将“典型的恶霸”的丑也误认为是美,并最终走入形而上的道路。
其实,吕荧关注“人与生活”的美学理论内涵早在他四十年代的艺术理论中就已展现。在吕荧的美学体系中,现实主义文艺观是他一直秉持的思想。“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应,而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1]58吕荧赞扬莎士比亚的诗,认为“莎士比亚的诗,是真实的诗。几乎在他笔下的每一个人物背后都浮现出社会的巨影”[1]211。他所设立的小丑角色来源于生活,因而能够深入生活,使得小丑们的谈话思想往往比王公们坦白刚直。莎士比亚剧中的丑角“不是使那些存心花钱寻找笑料的人笑,使愚蠢的观众笑”[1]215。吕荧将莎士比亚称为“真知的作家”,认为他在黑暗的世界里能以智慧的眼,透过现实的心,看到遥远的人类的黎明。而蔡仪却从超社会、超现实的美学观点出发,走上了超社会、超现实的“美学至上”“为美而艺术”的道路。蔡仪在《新美学》中延续了他的美学思想,认为艺术的本质是反映现实的美、现实的典型。“艺术所要表现的是现实事物的种类的一般性,是它的本质真理,是它的典型性,而不是它的杂乱的浑沌的现象。”[1]435从蔡仪对艺术本质的界定不难得知,他将艺术与生活割裂开来,在他的眼中,生活展现更多的是杂乱的、浑沌的现象,而艺术更无需将这些特殊的现象当作对象,只需去寻求典型,从而达到“为美而艺术”。
(二)“美是观念”的主观性
如果说吕荧的“美是观念”的客观性体现在生活中,那么“美是观念”的主观性便可在情感中寻得。吕荧的“美是观念”观点介于当时艺术与政治千丝万缕的关系中,所以在他的美学论集中,对于主观情感只是隐晦且少有的提及。吕荧和朱光潜都认为审美过程中有主观性的存在,而吕荧的关注点更多的是情感方面,不同于朱光潜所说的情趣。
朱光潜提出“物甲”和“物乙”两个概念,“物甲”是自然存在的、纯粹客观的,它在具有某些条件之下可以产生美的形象,也就是“物乙”。朱光潜在《美学怎样才能既是唯物的又是辩证的》一文中写道:“美感的对象是‘物的形象’而不是‘物’本身。‘物的形象’是‘物’在人的既定的主观条件(如意识形态,情趣等)的影响下反映于人的意识的结果,所以只是一种知识形式。”[1]448吕荧认为朱光潜的论点割裂了物(物甲)与物的形象(物乙),取消了物的形象的客观现实性,把它化为主观的“物乙”,所谓“物的形象”即是“主体的意识对该物加工而成的”[6]。如此一来,这个“物乙”必定因人而异,那么对于物的客观存在的真实形象、形态认识就是不可能的,一切的科学也就是不可能的了。随后,吕荧还从情感的角度对朱光潜的论点提出质疑。他认为,“朱光潜教授所说的‘物的形象’不是客观的物的表象,而是主观的‘反映了现实或者表现了思想情感’的‘艺术形象’,即以物为心,以心造物的产品”[1]457。吕荧指出,“在美学上,朱光潜教授这种主观的思想情感的表现、产生、创造,就是‘艺术’,就是‘美’的理论,仍然不外乎克罗齐‘美学’里所说的‘直觉即表现’”[1]458。这种美学学说放在艺术的创作上,也只会是主观随心所欲的情感来代替现实的反映,最终会滑向唯心主义的思想之中。看似吕荧非常排斥情感在审美过程中的出现,实则并非如此。从四十年代吕荧对文艺作品进行评析中,可以看出吕荧一直给情感保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在《人的花朵》(1940)一文中,吕荧认为情感是艺术家进行创作的重要部分。在他看来,诗人艾青经历过流浪与监禁,失去了青春最为宝贵的日子,从而沉浸在一种忧郁情感的海里。也正因此,他的詩篇才像他的生命一般,能够唤起读者的共情。另一位诗人田间,看到中国人民大众强烈要求民族解放革命战争的愿望与决心,他一改往日的感情色彩,不再柔和,而变得强烈。吕荧眼中的田间形象正如“诗人站在就要来临的大风暴前面,他的年青的战斗的情感波涛一般的激动,火焰一般的燃烧;配合着他的急旋的内心情绪,配合着搏击的时代的脉搏,他创造了新的诗的形式”[1]265。吕荧认为在艺术中,主观的情感表达十分重要,无论是对于美的创造者还是美的欣赏者,都不能将情感束之高阁。吕荧在《人的花朵》中表示赞同艾青在《诗论》中所写的:“明确的理性使人不致陷入纯感情的稚气里。”[1]259“不要成了感觉的摄影师,诗人必需是一个能把对于外界的感觉与自己的情感和思想融合起来的艺术家。”[1]259在吕荧看来,情感并不是单凭主观产生的,它来源于对生活的真实体验,不同的生活环境会给人们带来不同的情感色彩,也恰如美作为人的观念,必然少不了人的情感参与,而这情感需要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去体验获得。
(三)“美是观念”的社会性
在对美的本质探讨的过程中,“美是观念”的另一个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尤其是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的理论的运用。吕荧将“美是观念”中的“观念”视为一种社会意识,并坚信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使得他所提出的美学观点具有丰富的社会性。
在《美是什么》一文中,吕荧从“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正确性的标准”出发,依次对蔡仪与朱光潜美学理论此前的批驳进行了简要的梳理。并就“美是什么”以及这个问题的研究方法给出了自己的见解。吕荧指出,“美是人的社会意识。它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第二性的现象。因此,美必须从社会科学观点,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加以说明,不是从离开了人的自然科学观点可以得到解释的”[1]400。随后,在论文的最后一节,吕荧分别从对中国历史长河中“美”这个汉字的发展进程以及古希腊“美神”的分析整理中得出,美的意识需要在土壤中萌芽,能够让它生长和发展的土壤正是社会生活。吕荧的美学理论坚持马克思主义道路,使得“美是观念”的理论内涵与社会现实生活紧密相连,避免陷入唯心主义审美范畴的空洞言说。除此之外,吕荧在看待美学观念与艺术理论的关系方面,也深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美学绝不是有关“美”的形而上的烦琐哲学,并称道:“人类的美的观念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全领域中,特别是具体地表现在艺术活动中,所以美学的观点也具体地表现在艺术理论中。”[1]440吕荧赞成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问题》里将“社会对于艺术的观点”和“美学观念”当同义语使用的说法,“美的观念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美学的观念表现于‘社会对于艺术的观点’中”[1]440。他认为,毛主席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及“文艺家几乎没有不以为自己的作品是美的”,正好表述了美学观念与艺术理论之间的关系。“一定的社会阶级的美学观念总要表现在一定的艺术理论中。”[1]441其实,早在吕荧的四十年代的艺术理论中,就能够得知他是马克思主义道路的坚定信仰者。
吕荧在1949年发表的《论现实主义》与《释“自然主义”》两篇论文中,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出发,深刻剖析了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的差异性。在吕荧看来,现实主义贯彻了辩证的唯物论,艺术作品能够深入社会,表现社会现实的本质。而自然主义作为一种机械的唯物论,只是公式化、概念化的样式,浮华了现实社会生活,本质上是两种不同的创作。吕荧通过对比巴尔扎克和左拉的文学创作,对这个差异性进行了例证。吕荧认为巴尔扎克的作品能够与社会现实对话,“巴尔扎克的现实主义要求越过表象,认识事物的本体,把握本质,分析事物的因素,追求它的原因,再綜合具体出来;这样的创作过程,包含着客观的辩证的思维”[1]121-122。而左拉的自然主义的创作方法,“是用表面的现象的观察来代替内部的本质的探求”[1]107。不能深入现实的内部,掘出旧社会腐烂的根,这种方法无法真正给人们展现现实的生活图景,从而使得文学丧失了其基本的社会教化功能。将美学观念与艺术理论视为一体,关注人的社会属性与社会意义,吕荧的美学观念也正是在这样的艺术理论中悄然形成的,后来在五十年代的美学大讨论中升华成系统的美学理论。吕荧在充分认识美的意识与社会存在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的基础上,赋予了“美是观念”以社会性意义。“他将审美问题与人类的社会生活和实践历史地联结起来,从而使美学永远葆有人类生活气息亦即人类意蕴的学术理路和研究取向,在今后的美学研究中也是不会过时的。”[7]
四、余论
美的本质论是任何一个时代的美学都难以绕开的问题,吕荧在二十世纪第一次美学大讨论中,在“美是什么”的讨论中开诚布公,言其所思,最终形成自己的独特观点。质疑吕荧美学本质论的人们更多的是停留在对“美是观念”的浅显理解上,将吕荧美学观点中的主观成分片面放大,以偏概全地给他扣上主观唯心主义的帽子,造成了吕荧美学思想的时代遗憾。然而,吕荧一生都以实践的姿态介入生活,他的美学观念和艺术理论都与现实生活紧紧相连。吕荧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真理的道路中发展自己的美学理论,他将艺术理论中对社会生活、情感的关注延续至“美是观念”中,使得“美是观念”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在政治与思想关系较紧张的特殊时期,吕荧不顾舆论风波,坚持提出“美是人的观念”字面上主观色彩浓厚的美学理论。可能正是吕荧心中那簇永不熄灭的坚定真理的荧荧之火,让他在面对周遭误解之时,仍能够坚持自己的美学思想。也许吕荧的美学理论中仍有或多或少的不合理之处,但他将美学研究投向关注人本身与社会生活的方法至今仍有理论意义与时代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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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周,安徽大学哲学学院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