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出土乐器“磬”之分期与类型初探

2022-03-01 11:00李忠雨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殷墟乐器

李忠雨

(安阳师范学院 音乐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殷墟,是中国商朝后期一座都城的遗址,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殷墟于1928年开始考古发掘,出土了大量的青铜器以及刻有文字的甲骨片,同时也发现了大量的商代乐器,仅石磬就有52枚。关于石磬的早期记载有《礼记·明堂位》的“叔之离磬”,《世本》中也有“无句作磐”的传说[1]。商周时期”磬”是重要的礼乐器,也是雅乐的组成部分,在中国古代音乐历史发展中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

一、“磬”的概念及实用价值

“磬”是中国古代的石制打击乐器,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种打击乐器,“磬”属于金、石、土、革等八音中的“石”音,故中国古代民间又称石磬为“石琴”。在甲骨文中,“磬”字的上半部分像一块吊挂着的石片,下半部分像一个手拿槌棒正在轻轻敲击石片的人,甲骨文“磬”字的形状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石磬的悬挂及演奏方式。在商王朝时期,石磬已经在王室以及贵族阶层广泛流传,主要用于王室及上层统治者的各种宫廷宴会、祭祀天地、祭祀祖先以及两君相见等重要活动中的乐队演奏,具有象征其所有者重要身份、地位及权利的“礼器”作用,在王室和贵族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据史书记载,大禹在治理天下时,为及时倾听百姓意见,曾下令在宫门上分别悬挂了钟、鼓、铎、鞀和石磬等五种乐器,其中,“喻寡人以忧者”击磬,开创了独特的“五音听政”制度。

“磬”在商代已经成为墓葬主人非常重要的随葬品。 “鞉鼓渊渊,嚖嚖管声。既和且平,依我磬声。”[2]这是《诗经·商颂》中描写殷商时期人们祭祀乐舞的诗句,由此可知磬在殷商时期既是一种重要的乐器,又可作为一种重要的礼器,同时还具有一定的艺术装饰作用,作为随葬品也反映了墓葬主人生前的身份地位。

二、殷墟出土“磬”的基本情况

殷墟是目前中国第一个发现大量文献可供参考并为现代考古学所证实的商代都城遗址。迄今为止,殷墟考古挖掘出土的早期商代石磬23件,其中以特磬居多,编磬数量较少。磬一般是以石制作而成,也有少量玉制的,因此殷墟考古挖掘出土的磬多数都保存的较为完整。商朝早期石磬的制作方法较为简单,多以打制为主,有的则采用整块天灰色的石头直接钻孔制成,到了商朝后期,石磬则多以磨制为主。磬一般是由天然石头打磨制作,发出的音响完全保留着最真实、最自然、最古朴的音律,故称“金石之声”。

殷墟出土磬的数量较多,制作形式多样,差别较为明显,并且石磬的制作没有固定形态,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各个地区和部落都是根据自身的需求及实际状况制作石磬。在殷墟考古出土的石磬中,很多石磬的具体出土时间、出土地点和文化分期都有明确的资料记载。如表1所示:

表1 殷墟出土石磬的基本情况

三、殷墟“磬”的文化分期

20世纪30年代,甲骨学家董作宾在对殷墟甲骨卜辞进行考察时,提出了殷墟文化分期问题。20世纪40年代,著名考古学家李济对殷墟出土的青铜器进行分期。其中,董作宾的《甲骨文断代研究例》系统提出了殷墟历史文化的分期理论。目前,最为常见的是将殷墟文化划分为五个时期,据《史记·殷本纪》记载,从商王盘庚将都城迁至殷,到纣王帝辛商朝灭亡,共经历了八世十二王。盘庚、小辛、小乙和武丁前期为殷墟文化一期;武丁后期及祖庚、祖甲时期为殷墟文化二期;廪辛、康丁、武乙、文丁时期为殷墟文化三期;帝乙、帝辛时期为殷墟文化四期[3]。同时,这种对殷墟文化的分期方法也可作为殷墟出土乐器分期的主要依据。

据表1所列殷墟出土磬的文化分期可见,殷墟一期出土的石磬数量极少。相比之下,殷墟二期以后出土石磬的数量有明显增加,石磬的形状也更加多样化,这说明殷商初期人们对石磬的制作处于研究和摸索阶段,还未形成统一的观念和认识。同时,这一时期出土的石磬几乎都出自于王室和贵族阶层的墓葬,因此,可以推断石磬是在殷墟二期之后得以在社会、宫廷以及贵族中广泛使用。一般来说,墓葬出土乐器的制作精美程度与墓葬主人的社会地位高低成正比。如1950年出土于殷墟武官村大墓遗址的一件殷墟文化二期虎纹石磬,制作精美,纹饰清晰、流畅,雕刻的老虎图案活灵活现,声音纯粹、明亮,就反映了墓葬主人高贵的社会地位。

随着历史的发展,石磬的制作工艺越来越精美,商代后期的石磬还出现了铭文和纹饰,并出现了三枚成组的商代石编磬。编磬是由若干枚石磬编成一组,具有一定的音乐旋律性,殷墟出土的商代编磬一般以三枚为一组,主要用于商代宫廷音乐。1935年,三件分别刻有铭文“永啟”“夭余”“永余”的石编磬在安阳侯家庄西北岗商代大墓中出土[4]。这三件石编磬的整体造型以及大小基本相同,石编磬的出现说明了商代后期石磬制作工艺和技术的提高以及石磬形态逐渐走向规范。

此外,在殷墟出土的石磬中也有一些没有明确的文化分期,因此只能将它们归为殷墟后期。

四、殷墟出土“磬”的类型探析

“磬”在新石器时期就已经产生,历史非常悠久。早期的石磬多是打制而成,制作手法较为简单,商代后期石磬多是磨制而成,并且为了方便将石磬悬挂于支撑架上进行演奏,制作工匠在每块石磬的上端穿孔以便系绳,弹锤轻轻敲击石磬表面使其发声。从殷墟出土石磬的基本情况可以推断,磬是由不具备演奏的非乐器实用磬逐步发展到可以直接进行简单演奏单音的特磬,特磬的出现和发展为编磬的产生做了充分的准备。

(一)非乐器实用磬

所谓非乐器实用磬,顾名思义是指当时的社会生活中不具实用性石磬。在殷墟出土的石磬中,最具代表性的非乐器实用性石磬是殷墟妇好墓出土的两件石磬和殷墟西区出土的鱼形石磬。

妇好墓位于安阳市殷墟宫殿宗庙区丙组基址西南,1976年由郑振香和陈志达两位考古专家主持发掘,是目前殷墟科学发掘以来保存最为完整的商代王室成员墓葬,出土有青铜器、石器、玉器等随葬品1928件,种类较为多样、造型新颖独特并且制作工艺精湛。从妇好墓挖掘出的石磬共5件,其中编号为M5:316的石磬因侧面刻有“妊冉入石”铭文,原意为妊冉入贡之石;编号为M5:2的石磬两面都刻有单线鸱鸮形纹饰,故又称其为“鸮纹石磬”[2]。铭文中“妊冉”一般为一个家族的族名或者为一个人名,“入”有纳贡的意思,“石”则是磬的意思,故其意为“妊冉”入贡的石磬。鸮纹石磬的表面刻有商朝时期其他乐器不常见的形制及纹饰,石磬的纹饰雕刻栩栩如生,十分精美。这两件石磬体型较小,M5:2石磬的悬孔直径为1.8cm,长度为25.6cm,宽度为6.7~8cm,厚度为1~1.6cm;M5:316石磬的悬孔直径为1.8cm,长度为44cm,宽度为8.5~12cm,厚度为2.4cm~3.2cm[2]。石磬的形状均为长条形,其中M5:2石磬的形制规整,表面平整,但不够光滑;M5:316石磬的两面经过细致打磨,磬体两面都较为光滑,且这两件石磬的顶部都带有一个悬孔以便于悬挂。与妇好墓出土的两件石磬相似的还有在殷墟西区遗址出土的一件鱼纹石磬,这类石磬在悬挂时通常与地面呈垂直,不便于演奏,应只是被作为装饰品或礼器陪葬于墓葬之中。

因此,殷墟妇好墓出土的“妊冉入石”石磬和“鸮纹石磬”以及殷墟西区遗址出土的鱼纹石磬在当时并不是实用性乐器,或者只是来自于异族的纳贡之物。这种非乐器实用磬制作极为精美,体形较小,与其他时期的磬在形制上有所区别,并且之后再未出现此类石磬。

(二)特磬

特磬是在非乐器实用磬基础上产生的。随着商代人们对音乐的感悟以及对文明的不断探索,非乐器实用磬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从而逐渐被淘汰。特磬是殷墟出土数量较多的乐器之一,说明在殷商时期特磬是十分盛行的一种乐器。特磬形状大小不一,样式也较为丰富,不仅有三角形、四边形、半圆形的石磬,还有一些类似于动物形状的鱼形石磬以及不规则的多边形石磬等[5]。

从殷墟石磬的文化分期可以发现,殷商早期到晚期都有特磬出土,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特磬的形制出现了很大的变化,设计和制作也越来越精细。有些石磬的表面绘有纹饰,有些则刻有铭文,体现了商代乐器制作工艺水平的提高。由于制作技术以及人们审美需求的提高,商朝后期已不再单纯追求石磬的音乐性能,而是在注重其音乐性能的同时开始追求石磬的装饰美感及观赏性。如龙纹石磬、虎纹石磬、鱼形石磬等,这些带有纹饰的石磬一般还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6]。这时的石磬不仅是王公贵族所使用的乐器,而且还是象征权利和政治地位的重要礼器。据文献记载,中国古代对磬的使用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君王可以在屋子的四边悬挂磬,诸侯可在三个方向悬挂磬,而大夫仅能在东、西两边悬挂磬,因此磬不仅具有一定的装饰作用,而且也是权利、身份的象征[7]。

特磬在商朝通常被人们视为节奏性乐器,或者在乐队组合中扮演伴奏性乐器。在殷商时期,制作工匠已经意识到石磬的音高与磬的制作有关,在殷墟出土的石磬中,有的磬体表面不均匀,边缘比较薄,并且还有很明显的修磨痕迹。这些加工处理不但使石磬的形制更为多样,更重要的是还具有一定的调音作用,因此特磬的音高大多是不相同的,但此时特磬也只能发出单音,从而不能演奏旋律。

1.武关村虎纹石磬

图1 殷墟武关村虎纹石磬

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了一件被称为“磬中之王”的虎纹石磬(如图1所示),是1950年在河南安阳殷墟武官村商代墓葬中出土的乐器。虎纹石磬由一块白而带青的灵璧石精心磨制而成,整体外观呈片状,长84cm,高42cm,厚仅有2.5cm。石磬的表面刻有一只惟妙惟俏的老虎形象,虎纹造型精美、线条流畅,布满整个磬面,与84厘米长的器形浑然一体,并且雕刻手法十分娴熟,反映殷商时期已经拥有高超的石刻技艺。磬体的上侧方留有一个悬孔以便于悬挂,根据测定,虎纹石磬共有五个音阶,可以奏出不同的音调,用弹锤轻轻敲击石磬就能发出清越悠扬的美妙声音。虎纹石磬出土时放置在墓主椁顶偏西的位置,是迄今我国考古出土体型最大的商代石磬,同时也是我国现存最古老、最完整的乐器之一。

2.小屯村龙纹石磬

1973年,龙纹石磬(如图2所示)出土于河南安阳小屯村北洹河(南岸)文化遗址。长88cm,高28cm,该磬由灰色岩石制成,呈不等边三角形,两侧面均雕刻有明显的龙形纹,龙头形似张口状,后肢则呈向前屈收状,两侧面的龙纹刻画精美,线条流畅,雕刻的图案精巧。石磬上部有一个悬孔,悬孔不圆并且具有很明显的摩损痕迹,石磬表面也有敲击的痕迹。龙纹石磬的音调清冽,音色优美,这枚龙纹石磬形态庄重,纹饰高雅,与虎纹石磬堪称双壁。

图2 小屯村龙纹石磬

3.安阳花园庄M54特磬

2001年在安阳殷墟宫殿宗庙内区的M54号墓出土了一件商代特磬(如图3所示),该特磬位于墓主棺上东南方向的一个角落,经考察属于殷商二期,由青石制作而成,颜色呈灰白色,形状近似直角三角形,石磬表面经过打磨较为光滑,并且没有任何的铭文及纹饰,厚度较为平均,磬体三边的长度分别为46cm、59cm、79cm,厚度为3.3cm到4.6cm之间,重量约为24.75kg。在磬体顶角下部有缺口大约有5至8cm,顶部有一悬孔,直径约2~6cm,悬孔以及缺口上均有残损的痕迹[2]。

图3 安阳花园庄M54特磬

(三)编磬

经过殷墟出土的特磬测音发现,其发出的音高不统一,并且其发音也有限制,因此只能作为节奏性的乐器,而不能作为旋律性乐器。随着商代宫廷贵族的审美品位及其对音乐认识的提高,在单件特磬的基础之上,出现了形状大小相似、具有一定音程关系的石磬,并将它们组合成一套编磬,由此,磬便由原始的节奏性乐器向旋律性乐器发展。特磬的形制并不统一,殷墟出土的石编磬与周代的编磬相比较,大小有所不同,形制也不规范,但其组合形式为周代编磬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从目前的考古资料记载中,我们可以明确看出编磬出现在商朝晚期,并且出土的编磬数量不多,说明在当时编磬并没有广泛流行。编磬一般为王室所用,目前出土的几套编磬皆出土于安阳殷墟贵族墓葬。编磬为旋律性乐器,每件石磬都可以发出不同的音高,声音清远、优美,具有乐队合奏的实用性,并且在乐器组合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976年在安阳殷墟妇好墓出土的一套乐器,就是由铜庸、特磬、陶埙、编磬组合而成,表明了商代的器乐演奏规模以及演奏水平已经发展到了新的阶段。

商朝晚期,殷墟出土的石磬在其制作、纹饰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并且石磬的形状制作逐渐规范。1935年,安阳考古研究队在殷墟侯家庄西北岗M1004大墓出土了一套刻有铭文“永啟”“夭余”“永余”的编磬,经过研究推断这套编磬为商代晚期的乐器[8]。

1.安阳“永啟”石磬

图4 “永啟”石磬

“永啟”石磬(如图4所示)保存较为完整,由黑色沉积岩制作,形状与鱼形相似,表面没有经过细致打磨,制作较为粗糙,其底部凹凸不平,经测定“永啟”石磬的发音为降b2。石磬上刻有铭文“永啟”字样,铭文中的“永”字即咏叹的“咏”,是歌唱之意,即音乐之音,“啟”字在《说文解字》中有“开发”之意[8]。因此“永啟”是歌唱最开始的音乐节奏的意思。

2.安阳“夭余”石磬

“夭余”石磬(如图5所示)与“永啟”石磬相同,都是由黑色沉积岩制作,并且形状也与鱼形相似,磬体表面及边缘部分不太平整,底部经过打磨形成一条直线,经测定发音为c3。石磬上刻有铭文“夭余”字样,“夭”字是侧首而舞的身姿,“余”字《说文解字》谓:“语之舒也”,是“徐”“舒”字的初文,故“夭余”是舞蹈舒缓时的音乐节奏,表现了以石磬作为乐器伴奏,载歌载舞的美好情景[8]。

图5 “夭余”石磬

3.安阳“永余”石磬

“永余”石磬(如图6所示)同样是采用黑色沉积岩制作,与“永啟”“夭余”不同的是,“永余” 石磬形状类似于五边形,保存完好,经过琢磨,表面及各边沿均光平整齐,外形与后世的标准磬型相近,股鼓分明,底边平直[7]。经测定发音为降e3。磬上刻有“永余”字样,指歌唱徐缓时的音乐节奏。

图6 “永余”石磬

这三件石磬皆由黑色沉积岩制作而成,编磬的形状大致相同,演奏时斜45度悬挂,发音清越,并按照三声调式组合而成。三个石磬为大二、小三、纯四度的音程关系,可以简单演奏三声徽调或商调的乐曲,为确保能发出合格的音质,编磬一般不能进行过多打磨,所以就造成了“永啟”“夭余”“永余”三件石磬形制的不统一。

五、结语

石磬作为中国最早出现的乐器,被称为“古乐之祖”,与中国“礼仪之邦”的称谓有着密切的联系。石磬最早是适应当时人类的生活需要作为“劳动工具”而产生的。郭璞注说:“罄形似犁棺,以玉石为之”,即石磬的前身为犁馆。但石磬的产生并不仅仅来源于石犁,因为新石器时期,人们在生产劳动中使用所有片状石制的劳动工具都有可能被悬挂起来敲击为乐。新石器时期人们在劳动时所使用的劳动工具以石器为主,在生产劳动实践中人们发现不同的石头经过碰击能够发出不同的声音,这才逐渐发展成打击乐器“石磬”。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以及磬制作技术水平的提高,非乐器实用磬被逐渐淘汰,旋律性的编磬逐渐取代了节奏性的特磬。

随着社会生产力以及社会文明的发展,石磬的制作技术不断提高,形状逐步规范,制作由打制到磨制,磬体由素面纹饰、铭文,单一节奏性的特磬发展成按音列组合使用的编磬,由节奏性乐器到旋律性乐器,并且开始与其他乐器组合使用,磬的制作和应用水平得到了较大发展。同时,作为神圣之物,商王朝的统治者曾下令,只有天子和诸侯可以使用磬,并且对磬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在祭祀天地、山川时只能敲击石磬,而在祭祀祖先、先帝时则敲击玉磬。因此石磬既有乐器功能,又有用于祭祀的礼器作用。

商代的工匠已经掌握了石磬的发音规律,制作的石磬无论花纹如何,外形都大体相同,以便能够发出最为悦耳的声音。石磬作为现存的有音高乐器的鼻祖,三件石编磬经过专家测音,已经可以简单演奏三声徽调,这对中国传统的民族五声调式的出现起到了积极作用。编磬作为旋律性乐器出现在商朝晚期,说明磬此时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为周代编磬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基础,彰显了殷商晚期音乐文化的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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