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淑娟 王爱根 孔晓
近年,济源市紧紧围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从项目、金融、用地等方面积极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以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带动小农户、对接企业、链接市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一)新型经营主体数量
截至2021年10月底,济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787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合作社(联合社)1259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1家,省级示范合作社9家,市级示范社56家。在市场监督部门注册家庭农场300家,其中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0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
(二)适度规模经营情况
济源市家庭承包地面积30 573.33 hm2,其中,通过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面积16 393.33 hm2,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53.62%。流转6.67 hm2以上土地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共401家,规模经营面积10 413.33 hm2。
(三)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情况
农民合作社总注册资金19.1亿元,家庭农场总注册资金2.74亿元,农机具总数量2125台,常年务工2555人,拥有技术人才597人。2020年度总收入10.6亿元,种养类新型经营主体2020年度总收入3.8亿元。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政策扶持,主体数量稳步增长
1.出台文件。从基础设施建设、财税支持、金融服务、农业保险、产销对接、人才建设6个方面对农民合作社提出意见。
2.落实项目。利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合作社给予资金奖补,目前已支持24家合作社和8家家庭农场547万元。
3.金融支持。构建“政、银、担”三位一体联动支农机制,通过政府引领、银行跟进、担保增信等手段,多渠道、低成本满足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截至2020年底,累计发放贷款6133万元。
4.用地支持。积极办理农业设施用地112宗,120 hm2,有效解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晾晒、仓储等用地问题,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稳步增长。
(二)规范引领,主体质量不断提升
1.依托流转平台,规范土地流转。2018年以来,累计通过交易平台流转土地27宗,1 333.33 hm2。
2.搭建咨询平台,提供跟踪服务。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建立济源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微信群,及时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3.建立追溯制度,保障质量安全。建立“从餐桌到田头”的质量追溯制度,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基础。
(三)多元发展,经营领域逐步拓宽
农业经营生产方式由单一、分散的家庭经营向集约化的适度规模经营转变,经营领域已由单纯的种植业、养殖业向都市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领域发展,并兼具生活休闲、生态保护功能。
(四)产业融合,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完善
探索形成由核心龙头企业牵头、多个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与、集服务和收益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三、存在的问题
(一)青年人才缺乏
调查发现,从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员主要由务工返乡的创业人员、农民中的“能人”等组成,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真正愿意投身农业事业的年轻人才较少。
(二)资金投入短缺
调查显示,新型经营主体每年每667 m2需投资至少1500元(包含流转费用和各类农资等),按照适度规模经营20 hm2计算,需投资45万元左右,资金短缺仍然是制约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难题。
(三)农业收益偏低
土地流转费用逐年提高。2021年济源市平原村每年每667m2土地流转费用1000元左右,个别村突破1300元;种子、农药、肥料燃油及人工等农业生产要素价格不断上涨;2021年肥料价格上涨30%以上;生产经营成本逐年增加,农业收益进一步降低,对家庭农场从业者的积极性造成很大影响。
四、意见建议
(一)提升新型农业经营者素质
聚焦重点人群和青年接班人。加大主体带头人培训力度,在坚持人才本土化培养和吸收引进相结合的基础上,补齐农业产业知识短板,不断发展壮大主体队伍。
(二)完善金融贷款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引导以服务农村为主的村镇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完善信贷产品和服务策略,根据不同主体的特点和经济转型发展实际开发适合的信贷产品。
(三)理性引导土地流转
通过政策宣传、加强指导,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确保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既要保证农户收入能够稳定增长,也要确保新型经营主体有合理的利润空间,保障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