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爽 侯玉洁
摘要:秸秆回收利用问题一直是一个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提出要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本文结合黑龙江省回收秸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结合党的最新政策与当地秸秆企业发展状况,对黑龙江省的秸秆回收现状进行论述,深入了解黑龙江省秸秆回收状况及其可行性进行分析,旨为发展黑龙江省特色新型农村秸秆经济提供可行性意见。
关键词:黑龙江;秸秆回收;处理;建议
秸秆的主要组成部分为氮、磷、钾等有机物质,是农作物生产的主要副产品,是一种可再生的生物能源。黑龙江省以其独特肥沃的土壤环境种植着大量的农作物,与此同时,也伴随着秋季收获农作物后产生大量的秸秆。黑龙江地区由于处理秸秆技术不成熟、交通运输方面不便利、部分农民回收秸秆意识不强烈,甚至采取露天燃烧秸秆的处理办法,使得资源造成浪费、大气污染,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稳定发展。运用更加科学的方式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将农作物秸秆进行机械化、肥料化、饲料化与基料化等一系列回收处理,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构建农村经济循环体系,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还可达到农民创收的效果。可见,秸秆回收处理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1 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地处我国北方,四季分明、冬季严寒,农作物为一年一熟,是秸秆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2019年黑龙江省农作物种植面积为1433.81万公顷,粮食总产量为0.7503亿吨。其中,黄豆产量780.8万吨,玉米产量为3939.8万吨,水稻产量为2663.5万吨。在2019年的农作物秸秆产量高达1.3亿吨,可收集量达1亿吨,占全国秸秆总量的1/8左右。随着农械机构的调整与种植结构的改变,黑龙江种植秸秆呈现区域性分布,北部和中部为大豆种植区域;东北部以水稻播种为主,主要种植区域为方正县、通河县、尚志市、铁力市、五常市和延寿县等;南部以玉米为主,主要种植区域分布在龙江县、双城市、青冈县、林甸县、肇东市、肇州县等。连片区域性的分布为秸秆回收提供了有利条件。
1.2 政策支持
黑龙江省对秸秆焚烧问题以及秸秆综合处理高度重视,自2015年起发布《禁止秸秆焚烧紧急通知》,加强对秸秆焚烧的管控力度,通过遥感监测疑似火点,确定重点监控地区;2016年在《农作物秸秆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针对全省禁止秸秆燃烧相关工作,摸索禁烧的有效机制,探索秸秆多途径解决方式;同期发布《禁止野外焚烧秸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方案》中,明确重点禁烧区,利用秸秆特性结合地区特点推广“五化”技术,即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五化”技术的推出,拓展秸秆处理方向,尽可能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2018年政府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对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肇源地区实施扶持政策,一方面投入资金购进处理秸秆机器设备,另一方面通过秸秆还田补贴、秸秆离田补贴、调动农民积极性;近两年连续提出《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一主两辅”(还田为主,燃料化,饲料化为辅)为总目标,继续完善秸秆扶持政策,明确分工,强化监督力度,做好宣传工作,让民众主动参与其中。
2.1 秸秆焚烧和废弃现象仍屡禁不止
黑龙江省由于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发展形式的变化,农作物产量的增长,导致小麦、玉米、水稻等农作物在收获籽实后产生大量秸秆。因为秸秆资源丰富,秸秆处理成了紧要的问题,焚烧是农户处理秸秆的主要手段,还有将秸秆直接堆积到河道、路边等的现象,秸秆整体利用率低。秸秆分布分散、范围广的地区,造成了焚烧监管不全面的现象、春耕前秸秆焚烧现象尚且存在。
2.2 秸秆回收机械技术与当地不匹配
一是当进行农作物收割时,秸秆粉碎装置玉米联合收获机对秸秆进行直接粉碎,进行处理还田。由于当地温差、气候等多种条件造成秸秆降解程度不显著,对于第二年春季播种造成严重影响。二是采用秸秆集条、打捆制度,将秸秆进行打包处理,运输到附近企业与工厂进行利用。此方法需要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大部分地区难以实现。三是回收秸秆更新技术不及时,多年来倡导的五化政策没有科学实践。其中很多技术都是多年的老技术,缺少创新型技术的集成与应用,秸秆中的一些纤维素、氨基酸、多糖等物质没有得到有效开发,限制了秸秆综合利用的深层次发展。
2.3 缺少龙头秸秆企业
黑龙江省秸秆科技工业化起步较晚,没有成型的秸秆回收链条导致运输成本升高,缺少完善的秸秆高新技术能力处理秸秆原料降低企业成本。相关企业对于秸秆回收利润率较低,导致不愿回收秸秆。秸秆回收企业呈现分散分布,整体经济效益不高,除了发电厂规模较大外,其他的均为小规模的作坊式企业,没有形成规模化生产,缺少当地龙头企业进行统一带动秸秆回收。
2.4 政策体系不完善
为生态环境稳定发展,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针对秸秆乱烧导致污染大气环境现象,国家颁布相关禁烧禁令,但是效果不显著。一是政府扶持力度不足,难以调动农民禁烧积极性,同时对于秸秆回收企业补贴政策力度不强,难以吸引当地企业。二是政府难以全面监督,农民为了逃避惩罚,会在深夜进行秸秆焚烧,部分地区采用利用遥感技术日夜坚守浪费大量的行政成本。三是政府宣传力度不到位,宣传模式单一,普遍由村委会直接下发农民。有些宣传政策内容过于冗长复杂,由于文化差异,部分群众接受起来有难度。
3.1 提高农民秸秆回收意识
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从思想上调动农民回收秸秆的意愿。通过多媒体行业等加大对秸秆回收有利影响的宣传,让其意识到回收秸秆不仅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贴也可以为绿水青山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转变其固有思想,提高农民回收秸秆自主性。传播有关禁止焚烧秸秆的法律法规,让农民深入了解焚烧秸秆的不利影响,通过秸秆回收利用,构建回收秸秆体系新型农村,以此推动当地特色农业经济。
3.2 研发高新秸秆处理方法
通过成立专业的研究机构,充分利用秸秆“五化”特性作为研究方向,研究新的成型规模化的技术,技术进入成熟期时,因地制宜推广“五化”创新性新型技术。引进技术人才,对现有先处理秸秆机器进行优化升级,提高机器工作效率,在通过高新技术研发最新型的秸秆机器,发明新型秸秆粉碎机制、新型秸秆收割机制,运用更加科学创新高效处理秸秆,减少人力物力的浪费。依据黑龙江省实际情况对国外先进技术进行引进,促进秸秆高新回收体系发展。
3.3 构建秸秆循环体系
解决秸秆存储、运输问题是构建秸秆循环系统的关键性因素,需要多方面的协调配合发挥所长。分别从机械化收割、打捆、运输、回收作为着力点,政府应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合理规划秸秆运输途径,可在各个村落构建秸秆回收集中站进行中转,在各个县构建秸秆回收站进行秸秆存储,降低秸秆运输成本。企业应扩展当地秸秆的利用,将秸秆应用到各个工程领域中发挥秸秆的最高效力。努力打造新型农村与当地产业经济严密结合,发展当地特色型秸秆回收循环体系。
3.4 政府扶持措施
对研发秸秆新型处理方式的企业给予大力支持,让回收秸秆企业真正意义上做大做强,带动秸秆事业的发展。可颁布针对性的政策,给予资金补贴作为研发经费,同时减免部分税务。通过政策性引进相关秸秆技术人才,构建秸秆处理体系,初步形成试点进行测试,检验技術成果,推广成型技术。加大对农民资金扶持,调动农民积极性,焚烧工作不单单是政府的独角戏,应是各方面的良好配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秸秆焚烧的惩罚措施,弥补缺乏法律依据的缺陷。政府在监督过程中应恪尽职守,避免懒散懈怠,政府内部合理分工,设立奖惩机制,人员内部彼此监督,相互激励。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融杆途App”(项目编号:20201024501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指导教师:张凤娜(1982-),女,哈尔滨金融学院讲师,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农村金融、企业治理、消费经济。
作者简介:刘爽(2000-),女,金融系信用管理本科生。
侯玉洁(1999-),女,金融系信用管理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