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姚颖超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新增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9574 个,其中普惠性托位7254 个,开展养育小组活动1332 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27.7%、145.9%和133.2%。这是“甬有善育”行动交出的一份漂亮答卷。
为提升托育服务整体质量,宁波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2022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制定《2022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标准》,细化项目实施各项标准,明确项目进度时间表。同时,聚焦托育服务发展中的焦点难点,宁波各地出台政策举措,优化项目实施环境。江北区、奉化区、余姚市、宁海县、奉化区等地出台了关于推进托幼一体化的专项文件,鼓励幼儿园利用闲余学位开设托班,满足2—3 岁婴幼儿托幼一体需求。在新增托位中,约2/3 为幼儿园新开设的托位。
扩大财政投入是实施“甬有善育”行动的重要保障。为此,宁波出台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社会力量建设普惠性托位给予每个1 万元的补助,激发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的积极性。同时,宁波优化消防备案审查流程,提高托育机构消防审查合格率和备案率,畅通项目完成的“最后一公里”。
2022年6月,鄞州区姜山镇狮山社区引入鄞州区首个民办公助普惠托育园——木木橙托育园。木木橙托育园在社区免费提供的400 平方米的场地里共配置了3 个班级55 个托位。目前,这一模式已在鄞州区中河街道、福明街道得到复制,惠及更多的婴幼儿家庭。
29 岁的黄先生家住狮山社区水榭花都苑小区,2022年6月以来,他25 个月大的儿子天天就托在家门口的木木橙托育园。“这里是全日托模式,托管时间和我们的工作时间相匹配,托管费用也在我们可承担的范围内。”黄先生“托”得很放心。
通过项目驱动和政策引导,社会力量规范办托的意识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市纳入“浙有善育”系统的274 家社会办托育机构中,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有125 家,较2021年底增加72 家,其中60 家为民生实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