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荣,倪志敏,荣良骥
(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甘肃省科技评价监测重点实验室,甘肃 兰州 730000)
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国内最具创新性和发展活力的企业群体,在推动地方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高科技发展、吸纳就业、社会发展及经济贡献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十三五”期间,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积极适应科技创新新形势和新时代要求,数量高速增长、新兴企业发展迅猛、企业规模日益壮大、创新产出持续增强。但在“十三五”末收官之年,全国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暴发,全省高新技术企业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开工延迟、成本负担加重、市场需求缩减、停工停产成了常态化。所以了解疫情下高企发展经营情况势在必行,本研究基于新冠肺炎疫情对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影响的问卷调查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并结合高企在调查中提出的诉求和意见,为后疫情时代甘肃的高企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出相关的建议。
针对高企数量不足,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偏弱等问题,甘肃省大力实施“高企倍增计划”,建立高企培育库,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全省高企队伍不断壮大。甘肃高企从2016 年的436 家增长到2020 年的1 229 家,年均增速29.57%。其中,兰州市高企从229 家增长到655 家,占全省高企总数的五成以上,年均增速30.05%;张掖市高企从28 家增长到116 家,年均增速42.67%;近5 年,武威和酒泉在高企数均增加了42 家;嘉峪关从7 家增长到34家,年均增速48.46%;其他市州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甘南实现了高企数量零的突破,现有5 家。
近年来,甘肃省依靠科技创新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数据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培育了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企。从增速来看,全省环境保护和电子信息技术领域的高企数量增长最快,分别从2016 年的15 家、88 家增长到2020 年的69 家、339 家,年均增速达到46.45%、40.10%。从产值收入来看,核应用技术、新材料和环境保护领域的高企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速最快,分别为32.89%、32.91%、31.59%,同时也是营业收入年均增速最快的三大领域,分别达到49.61%、44.26%、31.72%。从上缴税费来看,地球空间海洋工程和核应用技术领域的高企贡献最大,年均增速分别达到111.70%、84.83%。
为吸引总部企业集聚,培育壮大总部企业规模,甘肃省出台《甘肃省支持总部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试行)》,全面激发企业在全省注册培育的积极性,推动相关高企提质增效。2016—2020 年,甘肃省高企经营规模、经济效益都呈现增长态势,营业收入2 000 万元以上的高企数量年均增长17.52%,营业收入年均增速为30.44%,营业利润年均增速达到40.15%。营业收入小于2 000 万元的高企数量增长迅猛,年均增长45.86%,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额年均增速为15.29%。营业收入500 万元以内的高企表现最为活跃,数量年均增长51.20%,营业收入年均增速达到49.83%,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额年均增速达482.66%。
近年来,甘肃省通过《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关于提升甘肃省科技创新综合实力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强化创新主体培育,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壮大科技活动人员队伍,做强做大企业研发机构,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2016—2020 年,全省高企科技活动经费从41.56 亿元增长到77.61 亿元,年均增长16.90%,其中营业收入2 000 万元以上高企的科技活动经费年均增长达16.77%;全省高企科技活动人员从2.3 万人增长到3.7 万人,年均增长11.48%;全省高企拥有研发机构从324 家增长到487 家,年均增长10.73%,机构研发人员从0.86 万人增长到1.08 万人,年均增长5.92%,机构研发经费从10.34 亿元增长到20.79亿元,年均增长19.08%。
在创新政策的大力支持下,甘肃省高新技术产业向高端、高质、集群化方向发展,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造了大量知识产权,成为高企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近5 年,全省高企专利申请数从2016 年的2 060 件增长到2020 年的4 522 件,年均增长21.72%,拥有有效专利数从7 528 件增长到17 783件,年均增长23.97%,代表国际竞争力的PCT 国际专利实现零的突破,2020 年达到5 件;发表科技论文从1 081 篇增长到2 219 篇,年均增长19.70%;拥有注册商标从1195件增长到2565件,年均增长21.04%;新产品销售收入从175.87 亿元219.15亿元,年均增长5.65%。
2.1.1 高企复工复产情况
调查显示,2020 年2 月底甘肃省高企复工率达到了44.1%,若甘肃省高企以每周增加8%的企业实现复工,2 个月以后全省高企复工率应该达到75%的水平。经调查,企业复工以后,员工的返工率不高,仅三成的企业员工返工率达到了90%,四成企业员工返工率不足50%。
从行业角度来看,受到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行业主要涉及到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在2月份企业复工率均不足50%。
2.1.2 疫情对高企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
调查显示,仅有1.9%的企业认为疫情对生产经营没有明显影响;有31.5%的企业认为疫情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小,仅存在一些小困难,企业经营总体保持稳定;有40.5%的企业认为疫情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大,导致企业经营困难,仅能勉强维持;有17.3%的企业认为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很大,导致企业经营停顿;有8.8%的企业认为疫情对生产经营影响严重,导致企业经营面临严重困难,存在倒闭的可能性。可见,疫情对企业的冲击还是很大。
从行业角度来看,甘肃省高企在11 个行业中有六成以上的企业均表示疫情对其生产经营有较大的影响,其中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这3 大行业中有八成以上的企业反映影响较大;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这2 大行业中有七成以上的企业反映影响较大。
从技术领域来看,甘肃省高企在5 个领域中六成以上的企业均表示疫情对其生产经营有较大的影响,分别是地球、空间、海洋工程领域,环境保护领域,电子与信息领域,新材料,新能源、高效节能领域。
从企业营业收入规模来看,有八成的小规模企业(营业收入<100 万元)表示疫情对其生产经营影响较大,有七成的中等规模企业(营业收入在100万元~1 000 万元)表示疫情对其生产经营影响较大,有六成的中上规模企业(营业收入在1 000~1 亿元)表示疫情对其生产经营影响较大,有五成的大规模企业(营业收入在1~20 亿元)表示疫情对其生产经营影响较大,超大规模的企业(营业收入>20 亿元)表示疫情对其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通过调查发现,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65.4%的企业认为在交通与物流等方面有影响,63.9%的企业认为拖延了生产进度,57.9%的企业认为产品的市场需求受到了抑制,57.6%的企业认为营销计划难以落实,46.8%的企业认为原材料等上游供应链出现了断裂,44.7%的企业认为劳动力和人员的供给减少,39.3%的企业认为工厂停工造成了资本浪费或成本损失,14.7%的企业认为经销商调低指标,5.7%的企业认为还存在备货积压、回款困难、开拓市场受阻及研发费用增加等问题。
2.1.3 现金流状况维持高企运营时长
调查显示,若疫情得不到有效遏制,六成企业的现金流状况仅能维持2 个月,近三成的企业能维持3~5 个月,仅有13%的企业能够维持半年以上。
从企业营业收入规模来看,现金流能维持2 个月的企业按其营业收入规模划分:小规模企业(营业收入<100 万元)占72.3%,中等规模企业(营业收入在100 万元~1 000 万元)占60.7%,中上规模企业(营业收入在1 000 万元~1 亿元)占63.7%,大规模企业(营业收入在1 亿元~20 亿元)占46.7%,超大规模的企业(营业收入>20 亿元)占14.3%。
2.2.1 疫情防控阶段高企采取的应急措施
在疫情防控阶段,甘肃省高企采取了很多应急措施,87.5%的企业制定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包括对办公生产区消毒、复工后对体温检测、口罩及消毒物资的渠道寻找及采买等;85.5%的企业定期做好员工个人状态信息的动态管理及跟踪,及时了解及关怀特别是疫区员工的身体情况;83.1%的企业重点关注及研究国家关于复工的政策要求,以确定企业自身的正式复工方案、复工前的值班方案及疫情应急处置方案;80.6%的企业成立公司防疫指挥沟通群,确保统一部署,统一行动;62%的企业梳理疫情对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的影响,评估合同履行及变更的风险;59.7%的企业了解各供应商生产情况,服务支持各地的资源准备和恢复情况;53.2%的企业搭建远程办公系统,以保证大部分员工后续能在家正常远程办公。
2.2.2 疫情防控阶段高企制定的应对方案
在疫情防控阶段,甘肃省高企制定了很多应急工作方案:77.1%的企业对成本进行了有效控制,消减一切能够消减的费用;72.7%企业对现金流存在问题制定相关的方案,做好至少几个月生意复苏计划;68.6%的企业树立顾客安全至上的信心,获得顾客疫情后再回来的信心;49.6%的企业制定组织远程办公和提升能力建设的工作方案;13%的企业制定生意外延的方案,比如外卖业务,商圈周边变化的关注和调整。
2.2.3 疫情防控阶段高企希望政府在现金流方面给予的政策支持
调查显示,在疫情防控阶段,企业希望政府能够在现金流方面给予一些支持,91.3%的企业希望疫情期间适当减免企业部分税费、延期缴纳税款;79.9%的企业希望疫情结束前免交社保,疫情结束后享受缓交社保政策;74.2%的企业希望在疫情期间提供低息贷款服务;51%的企业希望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37.8%的企业希望对于强令停业的企业,政府给予相应的直接补贴。
建立省高企培育库,将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中小企业纳入高企培育库,省财政设立高企培育资金,省级高企培育资金对首次纳入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 万元培育奖励,支持各市(州)、县(区)、各类园区结合自身发展目标,设立高企培育专项资金,支持入库培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创新,推动其加快成长为高企[1]。
加大对高企财政、科技、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奖补、项目、贷款支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2]。支持高企在上市辅导、采购招标和品牌认证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增强高企品牌吸引力。优先支持高企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高企享受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专项补偿资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无抵押贷款、高企关键研发设备险等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有效降低科技创新融资成本[3]。建立高企监测预警机制,对已认定的高企持续跟踪服务,及时掌握企业研发投入、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等主要指标,对存在困难和问题的企业及早预警,重点关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创新发展难题。
坚持科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理念,高度重视高企的引进和培育工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充分运用甘肃省电价、土地、劳动力的相关优势,鼓励孵化器、产业园、联盟、协会等各类第三方机构积极引进外省市高企,对省外整体迁入的高企,直接确认资格并享受新认定奖补政策。对省外高企在甘肃省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生产类子公司,直接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予以支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各类园区、高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更具吸引力的优惠政策。
紧盯产业链区域化、全链化、精深化方向,用好共建“一带一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机遇,聚焦具有较好基础的行业,紧盯体量大、技术强、前景好的重点企业,吸引和布局产业上下游企业、关联企业、配套服务和基础设施企业等,形成总部经济和研发、制造、销售配套产业链,加快建立上中下游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一体化组织创新模式,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标志性带动力强的产业链,打造高新技术产业体系[4]。积极探索以科研经济为引领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努力打造“科研—转化—产业”全链条,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鼓励科研院所和高校与中小微高企通过院地合作、校企联动等方式“链接”,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与产业化应用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融通创新[5]。
实现奖补政策兑现常年受理,分期分批兑现奖励资金,提高政策兑现效率。省财政对新认定高企给予20 万元资金奖补,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企给予10万元资金奖补,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奖补。各市(州)、县(区)对高企配套相应资金奖补。实行高企认定申报常态化,全年受理企业申报材料,推行认定申报、评审和上报备案全流程网上办理。各相关部门做好企业法人、税收征管、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信用信息等认定工作所需数据信息共享,依托政务服务网,做到一窗受理、部门联办。科技主管部门与税务部门形成高度联动,借助研发加计扣除、研发投入后补助等税务指标与高企认定工作间的关系,协同推进[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