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耳
我们国人文化相信“人之初,性本善”,这种善良往往来自天性,不讲高低,无论贫贱。
我在上初中时,班上有个平时学习不好的同学跟人打架,还损害了公物,之后我被老师叫去核实情况。我坚持说“没看见”,不肯说出那个同学的名字,在老师劝导加威胁后还是拒绝告发他。其间我也不是没有动摇过,毕竟天天要面对教育自己的人,但是话已出口,改口就有点丢脸,所以最后我还是没松口。老师应该很失望,此后在她眼里,我这个好学生的形象大打折扣,她对我的态度也不同了。后来那个同学在我转校后专门到新学校来看我,我已经想不起这个好打架同学的名字了,只是他倚在楼梯上冷笑着耐心等候的架势至今还留在我的脑海里。如果那时有人欺负我,他好像当场就可以摆平。
我姥姥是另一个例子。她祖上应该是满族大户,家道中落,改嫁给姥爷后生了我母亲和舅舅姐弟俩。父母结婚后只过了几年好日子就赶上反右派斗争,父亲被打成右派,之后将近20年都生活在压抑中。“文革”时期盛行相互揭发,妻子揭发丈夫,子女揭发父母,都以“革命”的名义。面对已经被打倒在地、关禁闭的女婿以及一次次威逼利诱,姥姥以自己不识字为由,坚决不肯告发女婿,还劝说很有前途的女儿不要在高压之下放弃。在那种艰难环境中父母能够保住婚姻,姥姥功不可没。她不识字却识大体,总能扪心自问,从不亏待别人,实际上她的是非观念非常强。
当然,她宁肯委屈自己也不赞同我父母离婚的做法,同样来自其朴素的禀性和良知。如果亲人之间不揭发、朋友之间不告密,社会就可能和谐很多。其实,无论在哪个朝代,我们这个民族从一而终、宁死不离婚、不改嫁的妇女大有人在,即便没有夫妻生活,甚至连夫君都难得一见,也要在娘家待到生命尽头,因为被休掉对家族来说是奇耻大辱。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旧观念,而对西方人来说就不能不提宗教因素,它和禀性一样都是与生俱来的。比如天主教徒出生后就要洗礼,之后一生都会受到宗教的影响。天主教教义从开始就是反对离婚的,所以,历史上的天主教国家对离婚都有严格规定。
欧洲天主教国家——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爱尔兰等,都曾规定离婚违法,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期,这些国家才解除了这种不合理的规定,离婚在这些国家开始合法化。但是,仍有国家没有同步,比如地中海上的小岛国马耳他,直到2011年才变得开放。在此之前,这个95%人口是天主教徒的国家曾是欧盟唯一禁止离婚的国家,如果离婚,需要夫妻俩向法院申请合法证明,或者寻求宗教法庭废除婚约,整个过程可能长达9年。
南美国家在离婚这个问题上也比较保守,比如,智利虽然在2005年前已使离婚合法化,但是执行起来过程冗长困难,当事人必须证明对方对其不忠、虐待或遗弃,方可离婚。这背后的原因仍然是宗教因素。
至于美国这个多种族国家,我看到的一项调查结果很有意思——在美国,不容易离婚的原因依次是:大学本科学历以上、父母和谐幸福、宗教色彩浓厚、民主党占多数的州。仔细想想,大概是这么几点原因:学历越高考虑的问题就越多,洁身自好观念就越强,对荣誉感就越看重;从小生活在一个快乐和谐的家庭中,自己也会养成包容和更容易与人相处的习性;虽然不同宗教信奉的神有所不同,但无论哪种宗教,即便时代在进步,它们仍以传统甚至保守为基本原则;至于民主党占多数的州离婚率低的原因,很可能是所谓的“政治正确”。
价值观更能决定一个人的行为举止。在婚姻这个问题上进行中西方比较,应该注意的至少有三点:家庭观、距离感、宽容性。
忙于工作而忽视家庭,这是我们文化中的一个偏见,在夫妻之间可以说是感情误区。你如果把“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故事讲给美国人聽,他一定不以为然,甚至会觉得大禹冷酷无情。就像有人将愚公移山的故事讲给美国人听一样,讲述者自己被感动得不行,而美国人听后却大惑不解地问:愚公为什么不搬家?
当家庭和事业发生冲突,我们常常偏重于后者,妻子甚至其父母都支持先干事业再顾家庭,毕竟“今后日子还长着呢”。美国人不这样想,无论面对的是升迁还是求学,如果长期两地分居,多数男性会毫不犹豫地拒绝。他们作出这种决定也不会让父母参与,因为这是自己的问题。相反,他们倒是会向老板申诉,而很多企业的制度规定也会为保障家庭让路。例如,为了让员工能兼顾家庭,上班可以早到早退,这样员工就可以既上班又能去幼儿园接送孩子。对他们说来因果关系是这样的:家庭好了工作才能好,而工作好了家庭却未必好。
和朋友谈起这个问题时,我发现在国内的中外联姻家庭不少已经解体,而在国外的多数都能维持。同样的感情基础和家庭生活,结果为什么不同?想来想去,还是因为环境和传统。事实上,我们工作中的很多“加班”,不是应付领导就是陪客户吃饭,不是什么非做不可的事。如果每天感兴趣的都是男明星“劈腿”、女主人发微信圈披露细节,或者这个开好车、那个住豪宅,那么,自然会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从而觉得“老婆孩子热炕头”是没出息的表现。似乎人在法国可以平庸,人在中国就不能平庸。其实,我们在歌颂英雄主义的同时也应该接受平庸,赞美平凡。
在我们的文化中,小夫妻关系好的时候可以不分你我,互看手机。多年前还流行银行联名账户——在银行开立一个账户,写两个人名字,其中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存钱取钱,双方都知道对方的密码。然而一旦反目,这种联名账户就成了折腾对方的工具,一方不情愿,另一方就永远无法销户。
美国人则是会保持距离,即便身体和情感融为一体,各自还会保有各自的领地。距离产生美,这不仅指物理上的距离,更指向心理上。“9·11”恐怖袭击中唯一坠毁的那架航班上的一位女性,在生命最后时刻才对深爱的家人电话留言,说出保险柜密码。当然,他们也不会等到感情完全破裂才离婚,如果两人生活中失去了新鲜感、相互感到厌烦,或者认为婚姻已经带不来快乐,就会果断地和对方分开。这是因为,美国人觉得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折磨,他们会像投资股票一样,在股价不停下跌后抛售。当然,各自聘用律师会起到沟通的润滑剂作用,事实上,美国人离婚后多数都能相互尊重、共同面对孩子,重新成为朋友。再婚期间保持距离、离婚后维护友谊,这是他们在行为上与我们的不同之处。
密特朗的追悼会上,其妻子(左一)、情人(右二)及私生女(右三)同时出现,这个画面让世界错愕,法国式宽容也感动了无数人。
密特朗和他的情人安妮。
美国人喜欢说“move on”,翻译过来就是“向前看”。无论是学业上犯了错误,还是在工作上受到挫折,抑或是生活上遭遇离婚,一旦决定分开,他们就不后悔、不怀念,不像我们这样讲究“退一步”,他们“进一步”也会海阔天空。
法国历史上第一位社会党总统密特朗是在1981年上台的,后来连选连任,在总统位子上共14年,1995年卸任。在任时就传出他有情人,甚至有私生女,但是其婚姻一直稳定,直到他生命的尽头(1996年逝世)。他那位虚怀若谷的妻子始终没有披露其绯闻,不提离婚,反而允许其情人出席密特朗的葬礼。那张密特朗总统妻子和情人同时出现在其追悼会上的画面让世界错愕,也感动了无数旁观者,法国式宽容令人动容。
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宗教色彩浓厚是夫妻不容易离婚的原因之一。这大抵是因为,无论哪种宗教,即便时代在进步,它们仍以传统甚至保守为基本原则。
密特朗之后的希拉克总统,也在拥有不止一个情人的情况下维持了婚姻,而萨科齐则在总统任上离婚并再婚。之后的奥朗德总统在竞选期间就有“劈腿”记录,当总统期间更是上演无间道式的爱情故事,晚上偷偷溜出爱丽舍宫,戴着头盔、骑着电动车去和女友共度良宵。和密特朗相同的是,他也是社会党人;不同的是,他是法兰西共和国历史上第一位以未婚身份入主爱丽舍宫的总统。人们戏称这位“未婚者”战胜了“多次婚姻者”萨科齐。
法国男人潇洒,女人也不甘示弱。萨科齐内阁的女司法部长达蒂在任期间未婚怀孕,当记者追问孩子父亲是谁时她说:“我的私生活虽然有些复杂,但对此我不会作任何表态。”
相对于总统“劈腿”,法国人更关心总统玩情人时是否动用了纳税人的钱。这里面,私生活最清白的就是马克龙总统了,他娶的是大自己20岁的他的中学老师,不过他的支持率也在下降。之前的4位总统虽然私生活都令人眼花缭乱,但是都没有影响他们的仕途。法国社会可能会认为,政治人物的多情种子不会影响其执政能力。
其一,离婚主体不同。
在国内,经常是年轻夫妻中的男方动不动就提离婚,美国却是中老年人成为离婚主力军,而且女性提出离婚占比越来越大。美国这些年的离婚率都在50%上下,值得注意的是,往往是年过半百的人群离婚率急剧上升。在这个年纪孩子已经长大,夫妻双方各自独立,婚姻中的社会压力和经济束缚都少了,更重要的是感情交流和身体需要——夫妻双方都难以接受无性婚姻。他们为爱情而婚,因不爱而离,和阶层、房产、财富都无关。2018年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50%的孩子生活在离婚家庭,66%的离婚由女性提出,第一段婚姻平均持續8年。美国人离婚的原因首先是缺乏沟通,当然也有经济因素、婚外恋和性生活不协调等。没有沟通,就不在一起凑合。而在法国,不少人结婚不到10年就会选择离婚。在这之中,超过70%是由拥有事业的独立女性首先提出离婚的。这就意味着无论在美国还是法国,超过半数的离婚都是由女性提出来的。当初她们在双方有关系后不会说“我就是你的人了”,离开时也不会觉得自己吃亏而让男人超额赔偿,这和我们国内的观念有很大不同。
在与结婚26年的丈夫经历了“痛苦的离婚”后,65岁的Linda MalysYore开始旅行,现在已经成为拥有6万粉丝的旅游博主。
不少法国女性愿意选择单身生活,从不会觉得自己的年龄会成为婚姻的阻碍,也不会在意社会对她们有怎样的看法。
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很多人都只能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夫妻俩都没有了“上班很忙”的借口,开始了全天面对面相处的生活,日常纠纷增多,美国的离婚率就飙升了。
无论法国女性还是美国女性,在人生任何年龄段都相信爱情,她们不会像国内一些女性那样担心离婚后没有出路——尽管婚姻不幸福。她们也不会屈从于父母亲戚的压力,能凑合就凑合。不少法国女性愿意选择单身生活,从不会觉得自己的年龄会成为婚姻的阻碍,也不会在意社会对她们有怎样的看法。
离婚固然不是值得夸耀的事,但也并非必定是人生中的败笔。一旦婚姻不能满足自己的需求,她们比中国女性更容易选择离婚。有句话说得好:在法国没有剩女,只有不想出嫁的人。我们每谈到这个问题时就容易极端,觉得女性年过30岁就“没人要了”,凭空给那么多女性制造压力。究其原因,可能是国内绝大多数男性都喜欢年轻女子。相比之下,法国男人更喜欢成熟的女人。
其二,离婚代价高昂。
我去过纽约市的监狱,是陪人看望其朋友,送点日用品。蹲监的朋友犯了什么法我早已忘了,印象深的是他指着身后的监舍说,这里面很多人都是因为没及时支付孩子抚养费才被抓到这里。美国法官在审判个案时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只是每个法官心中都有一杆秤,那就是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跟纳税一样重要!美国人常说这个世界有两样东西是躲不掉的,一个是死亡,另一个就是纳税。不同的是,在我们国内这可能属于民事纠纷,而在美国,逃避抚养费就得刑法伺候。美国人习惯挣到钱就花,所以积蓄不多,容易断顿,自己断顿没人管你,让孩子断顿可不行!
法国人不婚比例很高,原因之一也是严格的婚姻法和高昂的离婚成本,这两者使他们产生了对婚姻的畏惧,宁愿长期同居。法国民法典的规定很详细,不仅对婚后双方共同财产、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甚至对养老金都要均分。此外,和美国一样,法国法官也会同情妇女,倾向于给女性多一些保护。只要母亲想要孩子,尽管她们抚养孩子条件不如男方,法官都可能将孩子判给女方。前夫不仅需要按月支付抚养费,还要拿出离婚前工资单中相当大的比例,有时候甚至判决这种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直到前妻再婚。
多年前,法國出现过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前夫想方设法给前妻介绍对象,希望其再婚以便使自己“解套”。当然,也有前妻找到了男朋友但就是不结婚的事件被披露出来。即便是比较自由化的天主教国家,法国严格的离婚程序、漫长的诉讼期限,让这个文牍主义的社会产生了越来越大的抱怨声,这就是下面要说的。
其三,离婚手续复杂。
在2016年相关改革前,法国人离婚必须经过法院审理。法国《民法典》中规定了4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对离婚后果(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等)无法达成一致、婚姻已破裂(已经分居2年多)、过错离婚。除了第一种协议离婚方式为非诉讼程序之外,后3种均属于诉讼程序,意味着都要打官司。在法国,打官司可不是一年半载的事,而且不管采用哪种形式,离婚都得经过家事法官审理,以确保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复杂的离婚程序和漫长的等待期使得很多法国人采取了另一种共同生活方式,不仅长期同居,连生孩子都是如此。在这个问题上,法国可以说是个半数国家:离婚家庭占半数、未婚同居占半数、未婚生子占半数。
2006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法国女性所生育的头胎婴儿中,59%属于非婚生子,这一数字仅次于瑞典。上个世纪90年代我在法国的朋友就是如此:对外他们很正常地以夫妻相称,对内孩子也有好几个了,爸爸妈妈地叫着,还一起买了大房子,直到有一天我才知道他们并没有结婚。
因为同居人数太多,占家庭比例太大,1999年法国开始流行公民结合契约(PACS),简称同居协议。这个契约设立的初衷是为同性恋者结合提供方便,如今却广泛应用在异性同居家庭中,该契约签订,90%是在男女之间进行。相比正式婚姻,这种契约同居形式签约方便,解约容易,财产各自独立;能充分享有和结婚夫妻一样的纳税减免、福利待遇和生孩子补助等;更关键的是,互相没有正式婚姻那种忠诚义务,出轨方不会被判定为过错方。于是,浪漫的法国人可以享有充分地自由,还不受法律制裁和道义上的指责。
法国这种婚姻领域的创新影响甚大,据说西欧国家纷纷效仿。
或许鉴于同居协议占尽了正式婚姻上的优势,却没有正式婚姻的弊端。在社会呼声越来越大的情况下,2016年法国宪法委员会在《民法典》第229条的开篇增添了以下内容:“夫妻经协定,可以通过由双方律师联合署名并由公证人按公证文书原件存档的私署协议来完成离婚。”
2006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法国女性所生育的头胎婴儿中,59%属于非婚生子。
法国公民结合契约(PACS)设立的初衷是为同性恋者结合提供方便,如今却广泛应用在异性同居家庭中。
这意味着,协议离婚不再像之前那样由家事法官处理。据当时的统计,家事案件已经占到了法国法院工作量的80%,让法官不堪重负。新法律允许协议离婚双方和各自律师磋商,达成一致后,2名律师把草拟的协议以挂号信方式寄送给各自的当事人。收到协议,过了15天反悔期后,双方在2位律师的见证下签署离婚协议,并由律师签名后在7日内送交公证人存档备案即可。而公证人出具的存档证明书等同于离婚证。
法国的公证员原来就有很大的权力,所有房地产过户都要经过他们,走一道程序,收一笔费用。他们本来就跟准公务员似的,现在又拥有了办理离婚的权力,兼具法官和律师的角色。只是,他们增加的这个责任不过是存档。
其实,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三字经》早已暗示了婚姻问题,那就是:即便人生而善,还是会有风俗的影响,之后有教养的因素,而这一切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当然,法律也会随着时代进步而修改,离婚这件事至少在西方会越来越简化,限制条件会越来越少。就像2016年法国修宪一样,这次对离婚的限制甚至删去了出轨的内容,而之前针对婚内出轨,在离婚判决时是有过失惩罚的。
(责编:常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