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驯
(深圳市绿世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000)
危险废物,是一种凭借国家有关标准水平,执行检测方式,在检测的过程中,可能会检查出有毒、容易爆炸和点燃、强污染等内容,或者在生产环节出现的一种、多种引起病害的废物。依据它的物理状态,可以细化危险废物,主要体现出固态形式、液态形式、半固态形式。
根据有关的数据汇总,我国每年产生的危险废物比较多,但是只有约三成可以再次循环利用,将近七成危险废物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无论是存放,还是移动、排放等都不具有规范性。当前,由于危险废物作用,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比较严重,已经成为了我国环境污染的主要形式之一。然而,危险废物通常都会有较强的毒素,对生态环境具有强大的负面影响,不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1]。
关于危险废物,它的有关管理制度结合了多个国家的经验,具有一定的可取之处,很多制度单列出都没有什么缺陷。然而,在我国实践过程中,应用怎样的方式去验证危险废物的生产单位,运输人员和处理人员之间的联系如何,在转移联单上,签名章需要利用怎样的方式辨认,很多方面环保部门都是持有疑惑的态度。没有科技方式和配套措施,就没有办法有效的应用体系,很多数据档案在基层中并没有合理的保管,如果出现问题,缺乏源头的追踪性,执行层面缺乏基础,制度只能形式化。管理体系中没有明确的界限,在危险废物中,环境管理人员不足,而每天产生了大量的危险废物,涉及到储存、移动、处理等问题,而管理专业性比较高,执法人员本身理解规章就很吃力,加上大量的工作,监督管理执行力明显降低。对于一些危废产生单位,为了节约成本,会减报废物的产生量,久而久之,导致很大一部分的危险废物不知去向[2]。
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已经建成,而体系优化中尚有问题需要及时解决,为了获取该体系的优化路径,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改变原有的思维形式,正确看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既要看到它的特殊性,也要看到它的复杂性,凭借危险废物的理解,将安全处置工作作为重要目标。执行危险废物的处理时,目前应用的方式主要为三种,包括回收利用处理、焚烧处理、安全处理。在进行管理的阶段,应该重点突出的是回收利用,依据危险废物的特点,保证资源化处理,参考分类管理的原则,依照经济技术可行的准则,合理得出安全处理的结论。
基于危险废物,实行环境管理时,需要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仅仅依靠执法人员的力量并不能保证工作的进行,需要利用电子监控的方式,借助计算机系统,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以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为目标,搭建符合的硬件平台。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作为主要支撑的手段,严格监督执法人员,保证执法的内容和过程受到管理约束。倘若国家具有一致的执法平台,数据就可以互相传输起来,实现信息的共享处理,能够有效防止危险废物的错误流动,提升管理的效果,保证整体环节可以更加严谨。
基层环保部门,需要根据不同的固体废物,设置专门化的管理科室,配备环境管理人员,保证他们具有专业知识,设定好时间的规划,进行环境内容培训。对于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该具有专业化的工作人员担任管理职务,如果不能安排到位,地方环保部门就会受到一定的影响[3]。
在工业生产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危险废物,我国每年生产的危险废物有几千万吨,而且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这么多的危险废物如果处理不好,就会造成生态环境以及人类社会的破坏。因此,为了避免危险废物处理不当所引发的一系列事故,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体系,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仍然存在着界定难、执行难等问题,因此,需要相关部门对此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因为危险废物会带来严重的污染,造成潜在的严重危害,因此,需要企业对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恰当的处理。但是,由于危险废物在管理、贮存和处置的时候成本较高,企业一般会将危险废物归类为一般的废物进行处理,从而造成了较大的安全隐患。相关单位应该加强危险废物的鉴定,建立专门的危险废物鉴定机构,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49种危险废物以外的废物进行鉴定。这样不仅避免在企业生产的时候对员工造成侵害,还有利于保护环境安全。
当前,由于我国缺乏专业的危险废物鉴定机构,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物没有经过专业的鉴定,对危险废物的处理不恰当,从而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相关部门应该重视此项工作,尽快在全国配备数量充足的危险废物鉴定机构,让相关企业能够及时鉴定生产中存在的危险废物,然后进行科学处理。相关单位应该加强对危险废物鉴定机构的管理,让鉴定机构独立于环保机构,避免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时受到环保部门的制约,影响鉴定的公正性。例如,当前很多危险废物的鉴定机构都隶属于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在对某企业进行检查的时候,认为这个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物质是危险废物,但是这个企业并没有按照危险废物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所以环保部门要处罚这个企业。但是,这个企业认为所产生的废物并非危险废物,而是普通废物,这时就需要进行鉴定。由于鉴定机构隶属于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影响鉴定的可靠性与及时性。因此,在进行鉴定机构建设时,应使其独立于环保部门,确保鉴定的公正性。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将具有较高鉴定能力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纳入到危险废物鉴定体系中,从而提升鉴定的专业性与科学性[4]。
因为危险废物的危害较大,管理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在实际的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应该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级管理和豁免。当前,我国的危险废物分级管理机制仍然不健全,在管理的时候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但是我国每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总量在不断上升,危险废物的种类不断增加,处理的难度与复杂程度都随之而上升,因此对危险废物的分级管理很重要。有的危险废物经过科学的分析之后,证明具有较高的毒性和危险性,而且在运输与储存的过程中非常容易造成人员的伤亡,这种危险废物就需要进行优先管理,并在分级管理中将其列为最高等级,并明确此类危险废物申报、储存、处理、运输以及利用的相关标准,不能豁免。国家要制定明确的危险废物优先管理清单,然后根据危险废物的鉴定结果而对其进行动态更新。豁免也是危险废物分级管理的一种做法,在对危险废物的形式、数量以及危害程度等进行分析以后,得出结论认为此种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较低,在实际的应用中具有一定价值,那么就可以通过申诉与公众建议等形式对此种危险废物进行豁免管理。国家应该制定相应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并根据清单的内容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在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管理时,我们应该积极借鉴国外的经验,确保管理的准确性。同时,根据我国的危险废物产生的特点,相关部门在对其进行分级管理的时候,应该考虑到生产量、危险程度以及暴露的方式等,进而判断出危险废物对环境与人体的危害,从而根据分级管理制度确定具体的处置办法,避免在管理的时候由于管理不当,造成经济、环境乃至健康方面的损失。例如,对于一些危险性非常高,可能会造成大面积的生态环境破坏的危险废物,相关部门应该对其进行优先管理,加强对其监督与管控,避免其暴露在空气中,危害生态环境。对于一些具有较小的危害性,且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的危险废物,应该进行豁免管理,使危险废物管理的手段更加科学。在实际的生产中,企业生产出的危险废物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从而确定危险废物的等级,然后在根据其等级的高低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这样才能确保危险废物的处理科学、严谨[5]。
纵观目前全国的情况,基于危险废物,在统计其产生的工业企业时,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比较,它们仅仅占据三分之一左右的比例,而一部分社会生活源危险废物,它们没有合适的方法执行统计,比如,矿物油的废弃形式、铅蓄电池的废弃形式、废旧的日光灯管等,还有一些废弃企业没有得到登记,未被列于申报标准的范围里,还有不能避免的隐藏上报情况、漏掉的情况等,所以,我国的危险废物量比较多,具体的流动方向也非常不明确,这些现象都是不能避免的。
虽然很多省份看到了这一问题,一半的省份提出了处置收费标准,提出了标准化制度作为支撑,但是因为市场存在不良竞争情况,缺少监督管理的方式,不容易收集危险废物,对于产生源,缴费认知不足,收费具有难度、价格低。对于危险废物,它的处理处置产业需要规范。国家产业出台了多项政策,需要正确导向,应该朝着危废处置产业化的形式进行,严格调节处理思路,对于环保部门,他们负责产业政策,同时也负责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实现整个过程管理处理,调查发生源头,对各个过程进行控制,采取末端监督管理操作,在各个环节处进行政策指引,发挥监督管理的有效作用。与此同时,对于企业,它们需要在市场经济的原则带领下,担负起废物处理的职责,在整体监督管理下,保证危险废物处理的出路处于畅通的状态。
对于各地区监管部门,首先需要做的是改进顶层设计,健全有关的法律规章制度,依据危险废物的趋势,给予明显的界限和制约,同时,还要处理好新出现的规章内容,调整现在的法律内容,实现二者的有效结合,从源头上落实有效地处理危险废物。对于企业,应该找准产生废物的起源,有效实践废物减量处理的方式,实现再次应用。对于不良工艺实行强行废去方式,约束那些产生废量大、环境破坏作用强的工艺,阻止危险废物产生,实现长久管理。在现实的工作中,可以组织 各个部门,比如,工商方面、环保方面、交通方面等,依照水源地保护实行分析,考虑资源的开发工作,结合企业的生产方面,执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固体废物,落实监督和检查工作,严格惩处乱排乱放的不当行为。与此同时,对于企业环境风险,进行隐患问题检查,做好危险废物层面的分项检查,确保其依据规章经营。
关于危险废物,在它的循环再利用方面,相关单位应当适度增加相关工业企业的责任,保证危险废物的利用率。各个有关单位属于独立的,需要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制度,针对于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再利用产品需要凭借对应的管理方式,保证产品技术的标准性。同时,危险废物的类别具有差异,可以适当的增加征收环境保护税款,使其主动执行绿色生产,有效地控制废物量。
关于危险废物,各个地区应本着积极的态度,申报与之相关的环境保护类项目,为环境的预防和治理层面做好准备工作,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作为支撑,在公共财政中,区分各地区的支出情况,设立重点项目,将用于危险废物的预防和治理应用资本融入进去。同时,对于危险废物,研究预防和治理方面,拓宽它的融资途径,引导社会力量,将其加入到环境预防和治理的体系中,借助职能部门的作用,参考购买企业服务的形式,倡导第三方的力量效应,使之参与到治理中,从而推进危险废物预防和治理进度,并逐渐接近市场化。除此之外,应该谨慎地遵从环境治理原则,找准影响源头,担负起承担的责任,在各大企业中,不但普及生态理念,还要宣传补偿机制内容,构建全面的环境预防治理的机制。
首先,健全监督体制,整合生态环境机构监督管理的制度,实行改进处理,依据环境执法机构,确定其需要履行的责任,针对于危险废物,增强平时的环境监管执行力,将其加入到环境执法中,细化双向随机、一公开的内容。对于危险废物,加快推进其融入排污许可制度中的步伐,依据固定源危险废物,建立相应的清单,自主利用处理设施清单,把握废物的特点,确定好排污许可管理的要求。其次,增强监督管理的力度,促进和改进基层生态环保机构,完善执法队伍,保证基层固体废物污染预防和治理工作得到有效支持,环境管理内容要实时更新,这样才能达到培训效果,带动技术交流。基于危险废物,构建专业化的机构,组建人才队伍,形成环境管理的专业团队,为那些重点、难点问题提供解决方案。让具有管理能力的专家队伍,选择出危险废物利用处理的典范企业,设置有效的工作体系。
优化环境管理体系非常重要,将各主体的责任落实下去,遏制住源头问题,发挥环境管理体系的作用,依据合理的规章制度,提升危险废物的再次利用程度,增强环境管理力度,提升资源处理能力,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