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文东
麦其土司是清朝皇帝钦定的世袭土司,宛若铁帽子王,和清朝彼时的政治方略直接相关。麦其土司在四川和西藏之间,拥有方圆数百里的土地,数以万计的头人、奴隶和自由民。该土司酒醉之后与他的汉人太太激情同房,为自己炮制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很有些不幸也很有些戏剧性的儿子,就是阿来的首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的第一主人公兼叙事人。此人在土司的辖地上,被所有人称作“傻子二少爷”。大少爷乃麦其土司和他已故的藏族夫人所生。与二少爷的情况刚好相反,大少爷英俊、聪明、大胆、机敏而干练,天生地热爱女人,也被奔放的藏族女人所热爱。除了傻子二少爷的汉人母亲之外,大少爷成为麦其土司的继任者一事,被所有人视为理所当然。在这些人中,就包括了傻子二少爷。和世界上智商大有问题的正常傻瓜们相比,《尘埃落定》中的傻子颇多奇特之处。且听他在某个时刻情不自禁地自述:
天哪,一瞬间,我居然就有了要篡夺权力的想法。但一想到自己不过是一个傻子,那想法就像泉水上的泡沫一样无声无息地破裂了。你想,一个傻子怎么能做万人之上的土司,做人间的王者呢?
瞧瞧,不仅所有人都认为二少爷是傻子,连二少爷本人对此都持肯定并且平和的态度。就像臀部因为冷漠于万事、万物而拥有一张全无表情的面孔,二少爷对自己是个傻子这件事拥有一种全无所谓的心态。他很坦率地承认:十三岁以前,他活在完全的懵懂、彻底的无知当中,没有丝毫意识和记忆;十三岁那年一个下雪的早晨,他被一阵野画眉的叫声唤醒,在一个瞬刻间突然有了记忆,旋即迎面撞上了眼前这个十三年来没有给他留下任何印象的世界。同时被唤醒的,则是他强烈、清醒和一生都挥之不去的自我意识:我是个货真价实的傻子。接下来的问题既合乎逻辑也理所当然的是:你看,我怎么可以做土司呢?一般而言,正常傻子的智商已经可怜到了这样的程度:它竟然让傻子们意识不到自己是傻子。《尘埃落定》的叙事人兼第一主人公清醒地知道自己是个傻子,确实是一件不同凡响,甚至难以想象的事情。④如果一个傻子知道自己的确是傻子这件事竟然成真,那就相当于世上真的会有一个方的圆存在。作为小说成品的《尘埃落定》——而非它的创制者阿来——一准儿会明确地告诉你:这个圆确实存在。
除此之外,更重要也更有意思的是:每天醒来后,傻子二少爷“总要迷失了自己。总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第277页),众所周知,保罗·高更(Paul Gauguin)有一幅著名的画作,题名为:“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向何处去?”(Where Do We Come From? What Are We? Where Are We Going?)傻子之问和高更之问大有差异:前者只关心自己,他对作为复数的“我们”没有兴趣;对有关人类甚或有关他的族人的一切,都全无意识。一半藏人血统一半汉人鲜血的傻子只关心他是谁、他此时此刻在什么地方;对他从哪里来、准备和必须到哪里去,没有任何意识——虽然他也许在朦朦胧胧间,看见了他的归宿的一点点模模糊糊的影子。高更之问体现了一个现代人的焦虑:在没有神灵眷顾的时代,孤独的单子式个体该怎么对自己负责,尤其是在对自己负责之前,必须搞清楚自我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就像诗人杨政在其诗中写道的那样:“你从哪一个自我出发?又将回到哪一个?后面推动你的是哪一个?前方牵引你的是哪一个?你在哪一个里面睡眠?在哪一个里面喧哗?”(杨政:《旋转的木马》)但麦其家的二少爷从来就不会有这样的焦虑。他不认识自我和不知道自我为何物,就像宠物狗不认识镜子中那条形单影只的宠物狗;他根本不需要自我。实际上,他仅仅是因自己是个傻子,才会如此发问;或者:正因为他如此发问,才在众人面前更加坐实了他的傻子身份。
和所有正常的傻瓜不同,在《尘埃落定》中,二少爷能看到很多人不能看到的东西,甚至能看到即将到来的事情。比如,当二少爷的父亲和哥哥还期望将家业做大做强的时候,他已经看到土司制度在不远的几年后行将就木,他的父亲正是末代土司而父亲却对此全无觉察;麦其家不再有任何人能够继任这块土地的王,因为“红色汉人”不允许土司存在。一位法国思想家曾在某处说过,人只需要二十四小时的先见之明就足够了。傻子二少爷提前数年看到了未来,却不能被称作先见之明,先见之明是逻辑、经验和演算的结果;他拥有的看到未来的能力,既是神秘的,却也终究是构成傻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傻子之为傻子的原因之一。因此,在麦其土司家地位很高的跛子管家长期以来对二少爷是否真傻,就有足够充分的理由心存疑问。腿脚不便的管家“哆嗦一下”,接着对眼前的二少爷说:“我要说老实话,你也许是个傻子,也许你就是天下最聪明的人。”(第213页)麦其土司一向将他的第二个儿子视作傻瓜:“你一个傻子怎么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第356页)但在事实面前,他还是不得不向他的随从承认:他的二儿子很可能“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傻瓜”!(第259页)但什么才叫作“最聪明的傻瓜”呢?这分明又是一个方的圆。而这其中的原因,被麦其土司家的书记员,虔诚的藏传佛教信徒翁波意西一语道破。此人长叹了一口气,对麦其家的二少爷说:“都说少爷是傻子,可我要说你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第168页)——聪明也很神秘地成为傻的重要组成。雨果(Victor Hugo)似乎提前给出了描述(而非解释):
愚笨的傻子也有真知灼见
卑贱的眸子上也有上苍般闪光
时而温柔时而凶猛。
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和层面观察,二少爷都是一个奇怪到令人震惊的傻子。但他不像阿Q,因为信奉精神胜利法,被未庄的村民认作天下第一贱种;不似丙崽,因为只会说“爸爸”“×妈妈”这两个单词或短语,被鸡头寨的所有人当作绝对的傻瓜;不像莫言笔下的黑娃,从头到尾一句话不说,最后被人脱光了衣裤;不像吉姆佩尔(Gimpel the fool),因善良遭受欺负,被他的周围人视为傻瓜;也不像俄罗斯的神圣的愚蠢者,因其疯癫时的疯言疯语被当作神谕,而被东正教的信徒们看作圣愚(Foolishness for Christ);更不像捷克人民的好兵帅克(The Good Soldier Švejk),因其掌握了“让派遣他打仗的人输掉的艺术”屡屡被人嘲笑。总之,就像上述那些著名的傻子做了许多令人印象深刻的事情一样,麦其家的二少爷因了他质地过于特殊的傻,注定会在懵懂中做出让所有人都难以想象的诸多事情——宛若他的傻子命运在麦其土司喝醉的那一刻,就已经被注定;和上述傻子不同的是:他还会把他因傻而导致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叙述出来。
他确实是中国新文学史上难得一见的傻子。
赵毅衡认为,“第一人称小说”之所以得名,是因为叙事者自称“我”。他反驳说,第三人称小说中的叙事人如果必须要称呼自己,也须得自称“我”;第三人称小说对小说人物固然称“他”,但第一人称小说中对叙事人之外的其他人物也一样得称“他”。赵氏因此认为:把小说分成“第一人称”“第三人称”是不尽恰当的。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的观察很准确,他对世人的提醒也应该值得重视:“无论什么书都是第一人称在发言,我们却常把这点忘掉了。”如此看来,在结构主义那里显得极为复杂难缠的叙事学理应遵循的思维模式,反倒非常简单;这让人觉得托多洛夫(Tzvetan Todorov)、热奈特(Gérard Genette))、克里斯蒂娃(Julia Kristeva)等人在装神弄鬼和故弄玄虚。这个简单的思维模式不过是:我向你(或你们)讲述他(或他们)的故事;或者,我把他(或他们)的故事讲述给你(或你们)听;或者,你(或你们)听我讲述他(他们)的故事。这个“我”既可以充当第三人称小说的叙事人,也可以充当第一人称小说的叙事人。如果是后者,那就只可能证明:该叙事人是被叙述出的故事的深度参与者,最起码也得是第一目击者;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叙事人和故事的深度参与者结为一体。尽管赵毅衡说得十分在理,但第三人称叙事被称为全知视角、第一人称叙事被称为限知视角,应该不会有任何问题。
纵观阿来迄今为止四十年左右的小说写作,大体上可以看出,他把一个被隐藏多时的重要事实摆明了:在由弗雷格(Friedrich Frege)、罗素(Bertrand Russell)、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和奥斯汀((J.L.Austin)等人开创的语言大发现时代,语言被认为并非仅仅是人类用起来趁手的工具,它像现代人一样也有自己的主体性;作为语言大发现时代被充分更新过的著名文体,以语言为编制织体的现代小说也像现代人一样拥有鲜明的自我。这就是说,小说想拥有一副它理想当中的长相;现代小说不应该是被小说家强行赋予它的那副模样(to be as it is),而是它自认为、自以为应当成为的那个样子和那个腰身(ought to be)。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对此所做的分解,想来会得到阿来的神会:“写作者不能从语言上汲取任何东西:对于写作者来说,语言更像一条直线,逾越它也许将说明言语活动的超自然属性:它是一种动作的场域,是对一种可能性的确定和期待。”巴特在别的地方还继续说起过:“叙事的功能不是再现,而是建构一种景观。……叙事并不展示,并不摹仿。……叙事中‘所发生的’指涉(现实)的观点是无,‘所发生的’只有语言,语言的冒险,对其到来的不断赞颂。”在摆明了现代小说具有主体性或自我这个基本事实后,作为小说家的阿来接下来摆明了另外一个事实:经历过语言大发现时代之洗礼的叙事人,再也不可能是小说家单方面的产物;叙事人的样态、长相与它或热或冷的心肠,不能仅由小说家说了算。小说家唯有和作为文体的现代小说争吵、谈判、相互妥协、彼此说服,才能型塑出两者都满意或比较满意的叙事人。
麦其土司无奈,从一个镶银嵌珠的箱子里取出清朝皇帝颁发的五品官印和一张地图,到中华民国四川省军政府告状去了……(第11页)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土司太太说……(第15页)
土司的儿子的双眼红肿起来……(第15页)
于是,麦其家的二少爷笑了……(第224页)
我听见自己说……(第399页)
麦其土司去了什么地方?
嘘!这是一个秘密。我对你竖起手指,但我又忍不住告诉你麦其土司带着他的新欢在田野里寻找可以野合的地方。(第73页)
还是说银子吧……(第107页)
现在该说银子了……(第109页)
是的,还没有说到银子……(第111页)
但我以为是已经说了……(第111页)
这差不多算得上傻子口吻的基本造型。很容易观察到,它有一副慵懒的神情,还有看似不着边际甚至有一搭没一搭的表情,更有着全无所谓的态度。总之,那是一张漫不经心或不紧不慢的嘴巴,像一道无锁也无门闩的可以自由出入的门,不像被严加看管的关卡,苛刻地要求着护照和路引。傻子口吻似乎可以让傻子二少爷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毋须考虑后果。这种口吻的质地过于特殊,在迄今为止的中国新文学史上难得一见。而它的基本造型,无疑和叙事人二少爷的傻性非常吻合;它在型塑(to form)故事、凝聚故事直至向你(或你们)讲述故事时,早已将傻性很好地溶解在了故事之中,就像盐溶于水之后你看不见盐却能品出咸味。不用说,动用这种口吻的人能够看见太多别人看不见的东西,还能目击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发生的事情(请注意:“很远”既是空间的也是时间的),他因此有很多的话要说。比如,在诉说围绕他自己组建起来的故事时,他那副懒洋洋的口吻表明:他好像是在以旁观者的眼光打量他自己;但他也能以同样悠闲而似乎全无所谓的口吻,诉说围绕他人组建起来的那些故事。在此,所谓懒洋洋,就是无所谓谁先谁后,却又并非毫无条理;傻性导致了傻子口吻的懒洋洋和漫不经心,傻性却以无意识的聪明绝顶为底色。
这是又一个春天了。
等等,叫我想想,这可能不是一个春天,而是好多个春天了……(第162页)
试比较如下两段话。首先是《尘埃落定》的最后一个自然段:
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慢慢地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第461页)
其次是《百年孤独》的最后几句话:一座叫马孔多的小镇,在它的最后一个居民:
奥雷良诺·巴比洛尼亚译读出全本羊皮书的时刻,将被飓风刮走,并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完全消失。这手稿上写的事情过去不曾,将来也永远不会重复,因为命中注定要一百年处于孤独的世家决不会有再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百年孤独》动用的是全知视角。会心的读者也许能够觉察到:它在刻意模仿《旧约·创世记》的叙事方式。真是巧得紧,《百年孤独》讲述的主题之一,也是消逝。孤独而有罪的奥雷良诺家族在飓风中消亡殆尽,不留丝毫痕迹,极其容易让人联想到上帝毁灭了古代中东那两座充满罪恶,而且十分重要的城市:所多玛(Sodom)和蛾摩拉(Gomorrah)。因为《百年孤独》使用的是上帝视角,读者便很容易接受它那挽歌一般的结尾。读者会认为,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小说结尾;或者这样的结尾才是自然而然的小说结尾,不会生发任何像样的疑问。《尘埃落定》使用的是限知视角(亦即第一人称),它的结尾就一定会引发读者的疑问:叙事人都已经死翘翘了,怎么还有这么长的《尘埃落定》呢?正是在这里,傻子叙事和傻子口吻在小说自身的层面带来很好的启示。
2021年8月5日,北京魏公村。
①《 尘埃落定》完成于1994年底,四年后,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注释】
②阿来:《尘埃落定》,浙江文艺出版社2020年版,第79页。以下凡引《尘埃落定》皆为这个版本,只随文附注页码。
③参阅[法]让-吕克·亨尼希(Jean-Luc Hennig):《害羞的屁股:有关臀部的历史》,管筱明译,新星出版社2011年版,第93-95页。
④关于这个问题,因题旨关系此处不必啰嗦,但可以参阅列夫·维果茨基(Lev Semenovich Vygotsky)的详细论述([俄]维果茨基:《思维与语言》,李维译,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2-8页)。
⑤“方的圆”合乎语法规则,但不合乎原初事实,“方的圆”能成为语言经验中的事实(参阅Notesbooks 1914-1916,ed. By G.H.Von Wright and G.E.M.Anscombe ,Basil Blackwell,1979,PP8);参阅[英]艾耶尔(A.J.Ayer):《二十世纪哲学》,李步楼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31页)。
⑥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的著名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傅惟慈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以高更为原型但超出了高更的生平,却将这个话题很好地演绎了一番。
⑦保罗·蒂里希(Paul Tillich)认为,即使在西方,古人的自我也只得作为部分而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自我之为自我,只是因为它拥有一个世界、一个被构造过的世界,它既属于世界,又与之相分离。”([美]保罗·蒂里希:《蒂里希选集(上)》,何光沪选编,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13页)就更不用说设想原始的藏地会存在自我的概念,从这个角度看,“我在哪里?我是谁?”之问可以被视作傻子之问。
⑧比如他不用眼睛就能看:“吃药时,我闭上眼睛就能看到药从口中下到胃里,随即就滑到肠子里去了。”(第93页)比如他能看清他人的心思:“我们在一起时,总是我一个人说话。索郎泽郎没什么话说,所以不说话。小尔依心里有好多话,又不知从和说起。”(第94页)当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派人杀了土司最忠实的头人查查头人并抢了后者漂亮的太太——央宗——后,二少爷感觉到父亲进了央宗的房间,“热乎乎的女人肉体使土司的情绪安定了。他嘴上说着要举行一场多么隆重的婚礼,心里却禁不住想,查查头人的全部家当都是自己仓里的了”。(第67页)再比如,他能看到别人无法看到的:“母亲击击掌,跛子管家进来,把客人带到客房里去了。大家正要散去,我说:‘还有一个客人。他不是牵着毛驴来的。他牵着一头骡子。’果然,门口的狗又疯狂地咬开了。父亲、母亲、哥哥都用一种很特别的眼光看着我。但我忍受住了他们看我时身上针一样的感觉,只说:‘看,客人到了。’”(第100页)
⑨参阅高宣扬:《当代法国思想五十年(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8页。
⑩唯名主义者(Nominalists)塞拉斯(Wilfrid Sellars)认为,所谓经验、心境、逻辑和演算原本就是一个典型、密集的语言事件(language events),而语言永远是理性的,没有神秘性。而理性是傻的天敌(参阅Wilfrid Sellars,Empiricism and the Philosophy of Mind,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7,p63.)
⑪转引自[法]朱莉娅·克里斯蒂瓦(Julia Kristeva):《恐怖的权力:论卑贱》,张新木译,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1页。
⑫参阅[美]艾萨克·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傻瓜吉姆佩尔》,万紫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25页。
⑬参阅王志耕:《圣愚之维:俄罗斯文学经典的一种文化阐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3-30页。
⑭伏契克(Julius Fucik)语,转引自孙法理:《〈好兵帅克〉再诠释》,《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
⑮④2参阅赵毅衡:《当说者被说的时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页、9页。
⑯[美]梭罗:《瓦尔登湖》,徐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版,第1页。⑰此处借用了赵汀阳关于人的概念的说法,参阅赵汀阳:《每个人的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176页。
⑱[法]罗兰·巴特:《罗兰·巴特随笔选》,怀宇译,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3页。
⑲参阅Roland Barthes:Introduction to the Structural Analysis of Narratives,in Image,Music ,Text,pp124.
⑳关于这个问题的详细论述,请参阅敬文东:《李洱诗学问题(中)》,《文艺争鸣》2019年第8期。